最新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政策

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政策一、背景我国农村土地复垦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为了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其中,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政策是重要的一项。
二、目的本政策旨在规范农村土地复垦补偿工作,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进行农村土地复垦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四、补偿标准1. 土地流转补偿:按照当地耕地占有税额和公示价格进行计算,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 土地利用补偿:按照当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公示价格进行计算,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3. 土壤改良补偿:按照当地土壤改良费用和公示价格进行计算,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4. 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按照当地生态环境保护费用和公示价格进行计算,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五、补偿方式1. 现金补偿:按照补偿标准向农民支付相应的现金补偿款项。
2. 实物补偿:按照补偿标准向农民提供相应的实物补偿,如种子、化肥、农膜等。
3. 综合补偿:综合采取现金和实物等多种形式进行补偿。
六、申请程序1. 申请资格:符合当地农村土地复垦政策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
2. 申请流程:(1)填写《农村土地复垦补偿申请书》;(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等;(3)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有关部门出具《复垦验收报告》;(4)根据验收报告,由相关部门核定补偿标准并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或提供实物补偿。
七、监督管理1. 监督机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本政策的监督管理机构。
2. 监督内容:(1)对农村土地复垦补偿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2)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八、附则1.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政策解释权归国土资源部所有。
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办法(最新)

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简称腾退复垦)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X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X政办发〔X〕6X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X〕4X号)和《X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腾退复垦工作坚持“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原则,确保全县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第三条腾退复垦工作严格按照“一户一宅、占新腾旧”的政策规定,凡搬迁新居后,旧宅基地必须腾退复垦,否则不得享受旧宅基地腾退奖补政策。
第二章适用范围、奖补标准及资金保障第四条腾退复垦对象为各类移民搬迁安置户和“一户多基”的农村旧宅基地。
第五条实行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奖补激励机制,根据建(构)筑物的占地面积和房屋结构进行补偿,土木结构房屋200元/㎡,砖混结构房屋300元/㎡,场院、圈舍等附属设施100元/㎡。
每户奖补面积不得突破200㎡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超出200㎡的宅基地、场院、圈舍等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第六条腾退宅基地的复垦工作由各镇(办),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工程费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奖补资金和复垦工程费由省级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奖励性补助资金保障,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异地流转增减挂钩项目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由指标流转收益保障。
第三章实施程序第八条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县国土局具体负责项目策划、包装、申报、验收、指标流转等工作,县移民办具体负责制订旧宅基地腾退计划和编制腾退复垦方案,各镇(办)具体负责腾退拆迁和复垦工作。
第九条各镇(办)是辖区腾退复垦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移民办、发改、财政、国土、农业、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予以协调配合。
县移民办负责确定旧宅基地复垦对象,制定腾退工作计划和方案;县发改部门负责宅基地腾退集中连片复垦项目立项备案审批;县财政部门负责腾退复垦工作奖补资金和工程资金的拨付,审核项目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县国土部门负责旧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收缴和新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发放,并做好全程业务指导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办理复垦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的确权登记;县审计部门负责对旧宅地腾退和复垦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项目实施的镇(办)纪委(纪工委)负责对腾退复垦工作监督检查。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关于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关于宅基地的最新政策)一、农村宅基地复垦的条件1、宅基地需要具有复垦为耕地的条件。
2、申请人属于避险解困的帮扶对象,符合农村宅基地的复垦条件。
3、权属清晰且无争议,并有合法权属证明。
4、主体房屋保留完整,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的现状分类。
5、土地符合其他复垦政策的要求。
二、哪些土地不可以复垦?1、2023年1月1日后新批准的建设用地,且房屋权属初始(首次)登记时间未满5年的。
2、属于违法建设用地。
3、自然灾害发生后,地质状况尚未稳定的建设用地。
4、单独的附属设施用地。
5、夹心房、连体房等无法拆除复垦的。
6、权利依法受到限制的建设用地。
7、其他不宜复垦的情况(以当地政府公示为准)。
三、宅基地复垦后还能建房吗?1、如果宅基地在复垦后变成了农业用地,农民在建房时需要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3、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占用农用地建房的,需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5、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关于宅基地的最新政策)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关于宅基地的最新政策)四、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1、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1)属于避险解困的帮扶对象,符合农村宅基地的复垦条件。
(2)主体房屋保留完整,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的利用现状分类。
(3)宅基地具有复垦为耕地的条件。
2、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办法由镇级政府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来进行调查清理、登记造册及计算补偿费用后,同时退地农户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退地时限及时的交付宅基地及建(构)筑物。
3、农村宅基地退地复垦补偿费用以复垦后验收确认的耕地面积为准,按此标准核算退地面积:按9.6万元每亩标准予以补偿。
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是指对于因开发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农村土地进行复垦的补偿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类型、用途、地理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首先,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类型进行分类确定。
不同类型的土地在复垦过程中所需的成本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对耕地、林地、草地等不同类型的土地进行分类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
对于耕地的复垦补偿标准可以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产出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对于林地和草地的复垦补偿标准则需要考虑到植被恢复、生态保护等因素。
其次,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用途进行确定。
不同用途的土地在复垦过程中所需的投入和成本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对农田、果园、林地、草地等不同用途的土地进行分类确定补偿标准。
对于农田的复垦补偿标准可以考虑到耕地的平整、排水等工程投入,对于果园、林地、草地的复垦补偿标准则需要考虑到植被的恢复和保护。
再次,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地理位置进行确定。
不同地理位置的土地在复垦过程中所需的投入和成本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对不同地理位置的土地进行分类确定补偿标准。
对于山区、丘陵地、平原地等不同地理位置的土地,需要考虑到地形、地势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应当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因素。
在复垦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对于生态脆弱区域的土地,需要加大补偿力度,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类型、用途、地理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理合法,有效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

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宅基地复垦是指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整治、复垦和开发利用的过程。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复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农民居住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对农村宅基地复垦工作中所需支付的费用的标准。
下面将就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农村宅基地复垦工作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综合考虑的。
一般来说,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包括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民收入补偿等内容。
其中,土地征用补偿是指政府依法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征用时,需要支付给农民的土地补偿费用。
这一补偿标准的确定一般是根据土地的等级、面积、地理位置、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来确定的。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在宅基地复垦过程中,对于需要拆迁的农民住房,政府需要支付给农民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
这一补偿标准的确定一般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使用年限等因素来确定的。
农民收入补偿是指在宅基地复垦过程中,由于农民需要暂时搬迁或者失去了耕种土地等原因导致收入减少,政府需要支付给农民的收入补偿费用。
这一补偿标准的确定一般是根据农民的实际收入损失情况来确定的。
其次,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确定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时,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补偿标准确定机制,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需求,确保农民在宅基地复垦过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
最后,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与农村宅基地复垦工作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在确定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农村宅基地复垦工作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确保补偿标准能够满足农村宅基地复垦工作的实际需要。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补偿标准的有效执行。
宅基地复垦如何补偿

宅基地复垦如何补偿近年来,因为⽣产发展需要很多地区都出现了宅基地复耕的现象。
此时政府也会相应给农村宅基地所有⼈⼀定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法律上,农村宅基地复耕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带着这个疑问,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
农村宅基地复耕补偿标准(⼀)普通宅基地复耕补偿标准1、对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次性补偿;2、宅基地使⽤权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地补偿费标准,按照1.2万元/亩对退出宅基地⾯积(包括宅基地附属⽤地,下同)给予⼀次性补偿;3、购房补助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积,按照1.8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助。
(⼆)农户完全退出原农村宅基地后按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补偿标准:1、对原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次性补偿;2、宅基地使⽤权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地补偿费标准,根据农户退出原宅基地⾯积减去申请新建房屋宅基地⾯积后,按照1.2万元/亩对实际腾退宅基地⾯积给予⼀次性补偿;3、节约⽤地奖励补助(购房补助)根据农户退出原宅基地⾯积减去申请新建房屋宅基地⾯积后,按照1.8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助。
农村建设⽤地复垦农村房屋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标准:房屋结构补偿标准(元/平⽅⽶)钢砼结构345砖混结构砖墙(条⽯)预制盖270砖墙(条⽯)⽡盖240砖⽊结构砖墙(⽊板)穿逗⽡盖210砖墙(⽚⽯)⽡盖180砖墙⽯棉⽡盖165⼟墙结构穿逗、⼟墙⽡盖150⽯棉⽡、玻纤⽡盖135简易结构⼟墙毡盖(含棚盖)53(三)农村宅基地复耕补偿说明:1、房屋层⾼在2.4⽶(不含2.4⽶)以下,1.5⽶(含1.5⽶)以上的按同类标准的70%计算补偿;房屋层⾼在1.5⽶以下的,按同类标准的50%计算补偿;在1⽶以下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20%-40%计算补偿。
2、预制板作楼板的多层⽡盖房屋,⽡盖⼀层的,按⽡盖房屋补偿,其余楼房按预制盖房屋补偿。
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

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宅基地复垦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在的土地进行复垦,以满足农村宅基地政策的要求。
在进行宅基地复垦时,需要对农户进行合理的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是对这一补偿的具体规定,下面将对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的性质、面积、位置、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对于不同类型的土地,其复垦补偿标准也应有所区别,以充分考虑土地的实际价值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其次,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应当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搬迁补偿费、附属设施搬迁补偿费等内容。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和面积进行计算,以合理反映土地的使用价值;房屋搬迁补偿费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材料等因素进行计算,以合理反映房屋的价值;附属设施搬迁补偿费是根据附属设施的类型、数量、功能等因素进行计算,以合理反映附属设施的价值。
另外,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还应当包括农户的临时生活补助费、过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等内容。
在进行宅基地复垦时,农户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搬迁和安置,期间可能会面临生活困难,因此需要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最后,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同时也应当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
在确定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时,需要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总之,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是保障农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其合理确定和执行对于推进农村宅基地政策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农户提供更加合理、公平的补偿,推动农村宅基地政策的顺利实施。
农村旧房拆除复垦补偿标准

农村旧房拆除复垦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补偿标准计算以农村地区全年可利用建设用地按标准单价计算,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对已取得土地承包权证的乡村居民,补偿以所取得土地面积和被拆除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乘积的3倍的土地单价抵偿。
2、对未取得土地承包权证的乡村居民,补偿以所拆除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2倍的土地单价抵偿。
3、对市区居民,补偿以所拆除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乘以土地单价搭配社会住宅安置补贴等政策,综合抵偿。
本标准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再调整;如遇调整,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当地政府召开政府文件审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最终形成政府文件的手续完成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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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北京在明整理如下:
(一)复垦补偿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政府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调查清理、登记造册、计算补偿费用后,在所在村民小组(社)张榜公布并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书》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将复垦项目补偿拨入我镇帐户,由镇政府逐户支付给退地农户。
同时退地农户应按照协议约定的退地时限及时交付宅基地及建(构)筑物。
(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标准李河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万州区李河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暂行办法》,规范全镇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补偿标准。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一)项目申报条件
1、土地权属清楚并由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
①凡农民家庭申请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拥有其他稳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证明和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②凡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必须提交土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③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必须出具集体土地所有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2、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申报。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4、一个项目可由不超过2个片区组成,但不得突破同一镇2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区可由不超过20个的片块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块可由不超过相对集中的10个点(图斑)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范围。
5、选择危旧房屋拆除的复垦地块,户均可复垦为耕地的面积,必须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6、复垦地块与周围农用地连为一体,有利于复垦后的生产经营管理。
7、具备复垦后宜农用途的管护利用条件。
8、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二)项目申报资料
1、土地权利人提交的申请表。
2、复垦协议。
李河镇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复垦协议。
复垦协议应明确项目位置、面积、土地权属、安置补偿方案、权属调整方案、违约责任等内容。
对依法确认无土地使用权人的废弃农村建设用地,由李河镇人民政府与集体所有权人签订复垦协议。
农户退出农村宅基地并承诺不再申请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一)对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1.2万元/亩对退出宅基地面积(包括宅基地附属用地,下同)给予一次性补偿;
(三)购房补助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面积,按照1.8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
助。
农户完全退出原农村宅基地后按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补偿标准:(一)对原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根据农户退出原宅基地面积减去申请新建房屋宅基地面积后,按照1.2万元/亩对实际腾退宅基地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偿;
(三)节约用地奖励补助(购房补助)根据农户退出原宅基地面积减去申请新建房屋宅基地面积后,按照1.8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助。
万州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农村房屋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标准:房屋结构补偿标准(元/平方米)钢砼结构345
砖混结构砖墙(条石)预制盖270砖墙(条石)瓦盖240
砖木结构砖墙(木板)穿逗瓦盖210砖墙(片石)瓦盖180砖墙石棉瓦盖165
土墙结构穿逗、土墙瓦盖150石棉瓦、玻纤瓦盖135
简易结构土墙毡盖(含棚盖)53说明:1、房屋层高在2.4米(不含2.4米)以下,1.5米(含1.5米)以上的按同类标准的70%计算补偿;房屋层高在1.5米以下的,按同类标准的50%计算补偿;在1米以下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20%-40%计算补偿。
2、预制板作楼板的多层瓦盖房屋,瓦盖一层的,按瓦盖房屋补偿,其余楼房按预制盖房屋补偿。
3、房屋面积以外墙尺寸计算;外阳台按同类房屋的50%计算,地阳台(地的底层三方有墙)按同类标准20%计算。
4、构筑物、附着物按照退出宅基地使用权面积,采取综合定额补偿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偿,按5000元/亩的标准执行(室内附属物不再予补偿)。
5、拥有合法产权,但农村房屋已不完整,断檐残壁,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废弃宅基地退出,不予房屋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