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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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含股东分分红)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含股东分分红)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2015-6-25 11:02:27东奥会计在线字体:大小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

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所得税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如有优先股。

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5、结转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股利6。

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会计知识《利润分配的顺序》

会计知识《利润分配的顺序》

会计知识《利润分配的顺序》
会计知识《利润分配的顺序》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指定其特定用途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行为。

利润分配的过程和结果不仅关系到每个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而且还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

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企业在利润分配前,应根据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
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转入的金额(如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等项目,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即: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其他转入的金额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累计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累计盈利),则可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当年净利润(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后,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即: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可采用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和财产股利等形式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会计知识《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经营分配利润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公司经营分配利润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公司经营分配利润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企业取得的利润总额应当按照税法缴纳所得税。

2、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年度亏损。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注:《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5年内不足弥补的,可以用企业的税后利润等弥补。

)(3)提取法定公积金10%。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也可用于转增资本金等,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4)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其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5)有限公司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的顺序为:(1)支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业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

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利润及分配管理办法

公司利润及分配管理办法

公司利润及分配管理办法
公司利润及分配管理办法是指公司对其经营所得进行合理分配的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利润的分配应遵循一定的顺序和原则。

以下是我国公司利润及分配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税后利润的提取:公司首先要依法纳税,纳税后形成的税后利润用于以下分配。

2. 弥补亏损:如果公司上一年度有亏损,首先要弥补亏损。

3. 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

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4. 提取任意公积金: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5. 分配股利:公司可以向股东分配股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所持
股份比例分配。

6. 利润分配顺序:公司分配利润时,应按照以上顺序进行。

在满足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进行利润分配。

7. 利润分配决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应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其他相关机构作出。

8. 利润分配的监管:公司应建立健全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确保利润分配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需要注意,不同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办法可能因公司类型、股东结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适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税会实务】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

【税会实务】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

【税会实务】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一般应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提取法定公益金;(4)支付优先股股利;(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支付普通股股利;(7)转作资本(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利润分配的顺序不能颠倒。

也就是说, 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得到完全弥补前, 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以前, 不得向投资者支付股利和利润;支付股利的顺序必须是先支付优先股股利后支付普通股股利。

外商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 应首先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 之后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以及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用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 都属于利润分配的内容。

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了上述分配后, 仍有余额, 即为本年的未分配利润, 本年未分配利润加上上期未分配利润的合计数, 即为本期末未分配利润累积数。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 同时, 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 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 关键是思路, 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 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 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 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 每一笔业务发生后, 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 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 想不明白, 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 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国企间利润分配规则

国企间利润分配规则

国企间利润分配规则
你好,国企间利润分配规则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具体规则如下:
1. 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 提取公益金。

5.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应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润按以上顺序分配。

如需了解更多国企间利润分配的相关信息,建议咨询专业财务顾问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股东利润分配方案模板

股东利润分配方案模板

股东利润分配方案模板一、股东利润分配的原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

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

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份股东原则上应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分配股利。

但是,股东不得通过公司章程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

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红利分配方式的,按其规定分配。

如果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股利,是违反《公司法》的,股东应当返还分配给公司的利润。

公司向股东支付股利一般有两种方式,即现金支付和股份分配(也称股利分配)。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采用哪种方式。

现金支付和红利分配可以同时使用,即股东的红利一部分以现金支付给股东,一部分分配给红股。

二、公司利润分配顺序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司亏损是指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利润低于其所有成本、费用和亏损的总和。

在公司存在期间,公司应始终保持其不动产与其资本相等。

当公司有利润时,首先应该用利润弥补公司的亏损,这样公司的资本才能得以维持。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后,如果仍有剩余,应当提取10%列人法定公积金。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积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不得削减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3、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除提取法定公积金外,还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从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的公积金。

这部分由公司自行提取,法律没有规定,称为任意公积金。

任何公积金提取多少都是公司说了算。

4、支付普通股股利。

上述分配后,公司税后利润仍有盈余的,可以按照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普通股股东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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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导读:我们国家有两个规定,一个是《公司法》,一个是《企业所得税法》。

首先,分析《公司法》第167条的规定要求: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根据上述要求,一个公司当年挣取的净利润,应当先按10%的比率拨付法定公积金,拨付之后的余额才能进行分配。

国家是不允许不拨付直接进行分配利润的。

除了要拨付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公司当年的虽然盈利了,但是以前年度亏了,这些亏损要不要弥补,怎么弥补?根据上述“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从上面的字句理解,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应该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这个亏损指的是以前年度累计下来亏损。

如果站在过去的眼光看,也就是在会计上,现在的亏损,即可以用过去的利润来弥补,也可以等着将来来弥补。

这个亏损弥补顺序和税法上的规定有一些细微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
长不得超过五年”。

从字面上理解,在税法上,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应该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但这个亏损是一年一年单独的算的,不是累加的。

这是因为税务盈利或者亏损都是一年一清的,过去的账是算清楚的了,所以在税法了,发生的亏损,都是要用将来的利润来弥补的,现在的利润不用弥补将来的亏损,这就是和会计上的亏损弥补顺序的小小差异,不用能过去的利润来弥补。

举个例子来看,比如一个公司2005年12月31日为止挣了100万,在2006年亏了50万了,在2007年又挣了100万。

现在要进行2007年的利润分配,怎么分配呢?
在会计上,在2006年底,虽然2006年亏损了50万,但2005年还留了100万盈利,从公式上看,这2006年亏损50万已经被2005年制累计的盈利自然弥补了,也就是说,到2006年末,公司实际还是盈利了50万了,所以2007年挣取的净利润是纯粹净的了,所以2007
年进行计提法定公积金等的基数是100万;计提完了之后,可供其它分配的利润基数是90万。

在税务上,虽然2005年还有利润100万,但是已经是交过税了的,所以2006年的亏损50万,应该用2007年的100万利润来弥补,所以在税务上,2007年的净利润是50万,按这个金额来算2007年的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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