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约定分红(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分红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分红,是指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或金额,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行为。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分红政策适用于所有股东,包括发起人股东、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
第四条公司分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分红条件第五条公司分红的基本条件如下:1. 公司年度实现净利润;2.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达到一定比例;3.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债务风险;4. 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 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分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公司分红的具体条件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公告。
第三章分红比例与方式第七条公司分红比例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 非累积优先股:按照约定比例分红,优先股股东分红优先于普通股股东;2. 普通股: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分红,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3. 累积优先股:在未偿还累积优先股股息前,普通股股东不得分红。
第八条公司分红方式如下:1. 货币分红:公司将利润以货币形式向股东支付;2. 股票分红:公司将利润以新增股份的形式向股东分配;3. 货币与股票混合分红:公司将利润以货币和新增股份相结合的形式向股东分配。
第九条公司分红的具体比例和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公告。
第四章分红程序第十条公司分红程序如下:1. 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情况和分红条件,提出分红方案;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3. 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分红方案;4. 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分红方案向股东支付分红。
第五章分红时间第十一条公司分红时间如下:1. 每年度实现净利润后,公司应在三个月内提出分红方案;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分红;3. 公司应将分红时间、方式及金额等信息及时公告。
分红股东管理制度

分红股东管理制度一、总则分红是公司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股东的权利,是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和股东权益保障的重要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分红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分红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分红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2.盈利分配原则:分红应当依据公司盈利情况进行,确保公司充分利用资金进行生产经营,提高企业效益。
3.公平公正原则:分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有偏袒或歧视的情况。
4.稳定可持续原则:分红应当稳步合理增长,确保股东的权益长期得到保障。
三、分红决定1.分红权的行使公司的分红权由股东大会行使,公司应当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形式进行管理和决定分红事宜。
2.分红决定的程序(1)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分红政策进行披露,包括分红对象、分红标准、分红时间等内容。
(2)公司应当提前发出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就分红事宜进行讨论和表决。
(3)分红决定应当以股东大会决议形式进行,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定。
四、分红标准1.分红标准的确定公司的分红标准应当依据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需求和股东权益状况进行合理确定。
2.分红比例的确定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分红比例,确保合理公正。
3.分红对象的确定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分红对象,包括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等。
五、分红方式1.现金分红公司应当通过现金方式进行分红,确保分红款项按期足额支付给股东。
2.股票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发行新股或转增股份的方式进行分红。
3.其他方式公司还可以通过返现、送红股等其他方式进行分红,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分红时间1.分红时间的确定公司应当根据盈利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分红时间,确保分红能够按期完成。
2.分红时间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分红时间,并提前向股东发出通知。
七、分红权的行使1.分红权的行使范围股东的分红权是其在公司持有股份所享有的权利,公司应当依法保障股东的分红权,不得侵犯股东的利益。
小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小公司分红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小公司的分红管理制度,合理分配利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整体业绩,特制定本分红管理制度。
二、分红对象公司的分红对象包括所有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符合条件)。
三、分红计算方法1. 确定分红基数:公司每年的分红基数为当年审计净利润的10%。
2. 确定分红比例:公司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同员工的分红比例。
优秀员工分红比例不低于5%,普通员工不低于2%。
3. 分红计算公式:分红金额=分红基数×员工分红比例。
四、分红发放时间公司每年的分红发放时间为年度结束后的次年3月底。
五、分红方式公司分红方式分为现金分红和股份激励两种。
1. 现金分红:公司将分红金额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
2. 股份激励:公司将分红金额以公司股份形式奖励给员工。
员工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股份激励,同时需遵守公司的激励计划。
六、分红管理制度1. 分红标准:公司分红标准以员工绩效评定为参考依据,绩效优秀的员工分红比例将相应增加。
2. 分红审批:公司设立分红审批委员会,对公司的分红计划进行审批,确保分红计划符合公司利益和员工激励的原则。
3. 分红确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分红进行确认,并及时发放分红金额。
4. 分红公示:公司将每个员工的分红金额进行公示,保证分红公平公正。
七、分红税收处理公司将在发放分红时自行扣除个人所得税并进行报税,确保员工收入合法合规。
八、分红效果评估公司将对分红方案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分红效果调整分红方案,激励员工持续改进业绩。
九、附则1. 本分红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对员工具有约束力。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向员工明确。
以上为小公司分红管理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希望各位员工共同遵守并落实分红管理制度,共同推动公司发展壮大。
分红公司管理制度

分红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的分红政策是指公司在何种条件下向股东支付分红,在分红的额度以及分红的方式等方面进行规定。
在确定分红政策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需求等因素,以确保分红政策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具体规定如下:1. 分红时间公司每年至少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确定本年度的分红政策,包括分红时间、分红额度等内容。
公司应当尽量在股东大会后的一个月内向股东支付分红。
2. 分红额度公司每年的分红额度应当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
分红额度应当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能够有效地回报股东,同时又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3. 分红方式公司的分红方式可以采取现金分红或者股票分红等形式。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股东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分红方式,以确保分红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二、分红管理公司的分红管理是指公司根据分红政策和规定,对分红资金进行管理和分配的过程。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分红管理制度,确保分红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及时性。
1. 分红审核公司应当建立独立的分红审核机构,对公司的分红政策、分红额度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分红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分红审核机构应当由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2. 分红分配公司应当建立专门的分红分配机构,负责对分红资金的分配和支付工作。
分红分配机构应当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分红情况,确保分红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分红监督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分红监督机制,监督公司的分红政策、分红额度等内容的执行情况。
分红监督机构应当独立于公司的其他机构,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对公司的分红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分红审计公司应当委托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分红工作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的分红政策和规定的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计结果应当透明公开,向公司的股东和监管部门报告审计结果。
四、分红权益公司的股东享有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获得相应红利的权益,公司应当尊重股东的分红权益,根据公司的分红政策和规定向股东支付分红。
分红季度管理制度

分红季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分红管理,提高公司的分红效率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章》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分红政策1. 公司分红政策遵循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的原则,分红应当严格依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确定。
2. 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财务报告后,及时确定当年度的分红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分红所用资金应当来源于盈余积累,不得侵占公司的资本金。
4. 公司应当在分红公告中详细披露分红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股东发放分红款项。
5. 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分红方案和分红进程,并保障股东平等分享公司盈利成果的权利。
三、分红程序1. 确定分红方案公司在根据年度财务报告确定当年度分红方案时,应当依据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股本结构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充分听取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
2. 公告分红方案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分红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备。
3.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公告分红方案后,应当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对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并通过,确定分红方案后,公司应当依法向股东发放分红款项。
4. 分红发放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后,及时向股东发放分红款项,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分红监督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分红监督制度,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分红方案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分红中的问题。
2. 公司应当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分红方案进行审计,确认分红方案的合规性,并向股东和投资者公布审计结果。
3. 公司应当加强对分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分红资金不被挪用。
五、分红奖励与惩罚1. 对于积极推进公司分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分红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
分红管理制度

分红管理制度一、概述分红管理制度是指一个组织或企业内部为了合理分配利润,确保股东的权益和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制度。
该制度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分红政策、分红方案、分红比例、分红时间等。
下面对分红管理制度的相关二级标题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二、分红政策分红政策是组织或企业制定的关于利润分配的原则和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分红公平合理,同时兼顾组织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分红政策应考虑到股东的权益、组织或企业的盈利情况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
一个好的分红政策应该既满足股东的需求,又能保证组织或企业的发展。
三、分红方案分红方案是根据分红政策制定的具体的分红方式。
常见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股票分红。
现金分红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票分红则是将利润以股票的形式分配给股东。
分红方案的选择需要根据组织或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考虑,包括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股东的需求等。
四、分红比例分红比例是指将利润分配给股东的比例。
分红比例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组织或企业的盈利情况、经济发展形势、股东的权益等。
一个合理的分红比例能够平衡组织或企业的发展需求与股东的利益诉求,确保利润的合理分配。
五、分红时间分红时间是指分红政策规定的股东获得利润的具体时间点。
根据分红政策的不同,分红时间可以是每年一次、每季度一次或其他周期。
分红时间的选择应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诉求、组织或企业的盈利情况、分红方案的执行能力等因素,确保利润的及时分配。
六、分红管理的重要性分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一个组织或企业而言至关重要。
首先,它能够保护股东的权益,让股东获得应得的回报。
其次,它能够提高股东的满意度,增强股东对组织或企业的信任和忠诚度。
此外,分红管理制度还能够规范利润分配流程,防止利益输送和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最重要的是,一个完善的分红管理制度能够为组织或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吸引更多的股东投资,提升整体竞争力。
七、分红管理制度的改进和完善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分红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股份分红管理准则

股份分红管理制度4****股份有限分红管理制度二○一五年八月分红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分红行为,推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者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进一步落实上市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监管局《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的》(深证局字[2012]43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现金分红策第一条应保证利润分配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策,特别是现金分红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一)可以采用现金、、现金与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采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
(四)存在股违规占用情况的,应当减该股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
(五)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二条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大会违反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分配利润的,股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
持有的本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三条的公积金用于弥补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资本的25%.第四条股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分红管理制度

分红管理制度1. 引言分红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的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利润的分配和分红。
合理的分红管理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绩效,同时也能确保分配的公平和透明。
2. 目标分红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在经济效益良好的情况下,将利润以公平透明的方式分配给员工,并锁定一部分利润作为企业的再投资。
3. 分红规则3.1 分红计算方法分红计算方法应根据企业的经济情况和利润状况进行制定。
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将利润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股东和员工。
具体的分红比例可以根据不同岗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贡献。
3.2 分红时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分红的时间。
一种常见的分红时间是年末或季末,以便企业能够对当期的利润做出评估和计算。
此外,企业也可以根据项目、部门或个人的绩效来设定特定的分红时间。
3.3 分红方式分红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或股权两种方式。
现金分红是指企业直接以货币形式将利润分配给股东和员工,股权分红是指将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股票分配给股东和员工。
具体的分红方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确定。
3.4 分红公告企业在确定分红方案后,应及时发布分红公告,告知股东和员工分红的金额、方式和时间等细节。
公告应以透明、公正和可理解的方式发布,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有效沟通。
4. 分红管理流程4.1 分红计划制定企业应根据年度或季度的经济情况和利润状况进行分红计划的制定。
分红计划应包括分红比例、分红时间和分红方式等内容,以确保分红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4.2 分红计算和审批在分红计划制定后,企业应对利润进行计算和审批。
计算分红时,应根据分红计划的要求,结合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和股东的权益比例进行计算。
审批过程应由相关部门和领导层进行,以确保计算过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3 分红公告和发放一旦分红计算和审批完成,企业应及时发布分红公告,并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分红金额发放给股东和员工。
4.4 分红跟踪和评估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分红跟踪和评估机制,对分红的效果和影响进行监控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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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二○一五年八月
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监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
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五条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积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四)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普通股股利按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
第六条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第八条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
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公司分派股利时,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第二章股东回报规划
第九条公司应当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三年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期间间隔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十一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第十二条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第十三条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应广泛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接受股东的监督。
第三章分红决策机制
第十五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以下决策程序:
(一)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预案,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投票的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对于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董事会在分配预案中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者原则。
(二)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三)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提供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投票的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四)公司年度情况达到公司章程关于实施现金分红规定的条件,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或者提出的现金分红预案未达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现金分红预案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投票的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详细
说明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以及理由等情况。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投票的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十八条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第四章分红监督约束机制
第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十条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在公司年度情况达到公司章程关于实施现金分红规定的条件,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或者提出的现金分红预案未达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时,,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动,应当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分红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和分红计划的,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其执行情况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