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高危单位消防评估规程(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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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档案未建立的扣3分,档案不全的扣0.5分,档案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0.5分,档案信息未及时录入互联网消防公众服务平台的扣0.5分。
第二项:
建筑防火设施方面
(15分)
5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5分)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有1项不符合的扣1分;占用防火间距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作业区域的每处扣2分;
8
建筑防烟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完好有效情况。(2分)
擅自改变防烟分区产生火灾隐患的每处扣1分;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损坏的每处扣0.5分。
9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行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情况。(加分项)
单位联网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加1分;采取其他加强火灾防控能力的技防措施,加1分。
第三项:
★未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未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的扣2分;未开展训练的扣3分;队员能力不能达标的扣2分。
21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情况。(5分)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不达标的每种器材扣1分。
22
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定期演练情况。(5分)
未制定预案的扣3分;★未进行预案演练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未定期演练的扣2分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15分)
10
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情况。(5分)
★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未按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其它单位未按标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每项扣3分,未按规定设置。(2分)
28
消防安全评估及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4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最新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最新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一、火灾高危单位判定标准本标准所称火灾高危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指下列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一)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二)建筑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住宿、会议、展览等三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三)床位数超过200个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超过1000个的寄宿制学校,座位数超过3万个的体育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四)单个厂房或者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而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五)总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总储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且具有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六)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邮政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等的使用单位;(七)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二、评估内容(一)消防安全合法性1、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2、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3、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1、单位应根据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打印或装订成册,并及时修订。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公消〔2013〕60号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公安部消防局2013年3月7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3258-67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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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DB37_T 2409-2013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DB37_T 2409-2013

ICS13.220.01C 8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409—2013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估内容 (2)4.1 消防安全合法性 (2)4.2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2)4.3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 (4)4.4 建筑防火、疏散逃生设施 (9)4.5 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器材 (9)4.6 标识 (11)4.7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 (11)4.8 室内装修、建筑外保温材料 (12)4.9 专职、志愿消防队 (12)4.10 其他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12)4.11 火灾公众责任险 (12)4.1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 (12)5 评估程序 (13)5.1 总则 (13)5.2 评估项目 (13)5.3 资料审查 (13)5.4 现场检查 (14)5.5 对照判定 (16)6 判定标准 (16)6.1 总则 (16)6.2 判定项目分类 (16)6.3 直接判定 (17)6.4 综合判定 (17)7 评估报告 (18)附录A(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19)附录B(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检查记录 (24)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元祥、盖永兴、陈兵、韩晓杰、黄凤梅、孙厚杰、李智勇、王然、王延清、王琳。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程序及判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山东省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体系及运行情况的评估及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评估。

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前言近年来,火灾事故频发,为了减少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各级政府和部门对火灾安全进行了重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定了本文档,旨在为单位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一、概述1.1 定义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容易发生火灾和其火灾后果严重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地下商场、办公楼等高人流、高密度、复杂性较大的场所。

1.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火灾高危单位提供一份科学、规范、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细则,以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档主要包括消防基本情况、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防火管理四个方面。

1.3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火灾高危单位。

对于不适用于本文档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二、消防基本情况2.1 建筑概况建筑概况是消防安全评估的基础,包括建筑类型、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和材料等。

建筑概况对消防安全评估的结果有重要影响。

2.2 灭火水源灭火水源是消防安全评估中不可缺少的一条,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等,灭火水源的配置和数量对于及时有效地灭火和控制火灾影响极为重要。

三、消防水源3.1 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消防安全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等,消防设施的完善和安装布局对火灾预防和控制起到重要作用。

3.2 消防车道消防车道是消防安全评估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坡度、道路弯角和车行性能等方面,消防车道的畅通和车辆通行能力极大地影响了消防队伍的灭火速度和灭火效果。

四、防火管理4.1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包括制定消防设施管理计划、制定人员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等,消防安全管理的强弱和实施情况也是评估消防安全的重要指标。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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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DB37/T 2409—201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程序及判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山东省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体系及运行情况的评估及火 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评估内容
4.1 消防安全合法性 4.1.1 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 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4.1.2 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 文书。 4.1.3 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艺项目的公共建筑使用单位,地下建筑面积超过 2000 m2 的商场、市场; c) 床位数超过 200 个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超过 1000 个的寄宿制学校,
座位数超过 30000 个的体育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 d) 单个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超过 2500 m2 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 100 人的从事纺织、鞋帽、玩具、
食品、药品、电子、家具等产品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e) 建筑高度超过 50 m 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等的使用单位;
1
DB37/T 2409—2013
f) 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收藏全国或省重点保护文物的公共博物 馆、档案馆;
g) 设计规模中型以上甲、乙类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生产企业,总容量超过 10000 m3 的甲、乙类易燃 液体或总容量超过 1000 m3 的液化烃储存企业,建筑面积超过 5000 m2 的甲、乙类可燃固体、可 燃纤维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3 级以上重大危险源 企业;
4.1 消防安全合法性 ................................................................ 2 4.2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 3 4.3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 ............................................ 4 4.4 建筑防火、疏散逃生设施 ........................................................ 9 4.5 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器材 .................................................... 9 4.6 标识 ......................................................................... 11 4.7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 ........................................................... 11 4.8 室内装修、建筑外保温材料 ..................................................... 12 4.9 专职、志愿消防队 ............................................................. 12 4.10 其他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 12 4.11 火灾公众责任险 .............................................................. 12 4.1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 ............................................ 12 5 评估程序 ......................................................................... 13 5.1 总则 ......................................................................... 13 5.2 评估项目 ..................................................................... 13 5.3 资料审查 ..................................................................... 13 5.4 现场检查 ..................................................................... 14 5.5 对照判定 ..................................................................... 16 6 判定标准 ......................................................................... 16 6.1 总则 ......................................................................... 16 6.2 判定项目分类 ................................................................. 16 6.3 直接判定 ..................................................................... 17 6.4 综合判定 ..................................................................... 17 7 评估报告 ......................................................................... 1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 1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检查记录 ........................................... 2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火灾高危单位 本标准所称火灾高危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指下列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 失的单位: a) 建筑面积超过 10000 m2 的商场、市场、会堂、展览馆以及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
客房、会议、展览等 3 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 b) 建筑面积超过 2000 m2 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经营地下建筑面积超过 500 m2 歌舞娱乐放映游
ICS 13.220.01 C 80
DB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409—201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2013 - 10 - 22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11 - 20 实施 发布DB37/T 2409 Nhomakorabea2013
目次
前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估内容 .......................................................................... 2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用火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 检查工具、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处置程序等内容,根据实际建立用火、用电审批、实施人员、监护措施、 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工作记录并保存。 4.2.9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火灾与故障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资质要求等内容, 建立值班记录并保存。 4.2.6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建立设施、设备的维护 管理台账、记录并保存。 4.2.7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明确包括火灾隐患认定、处理、报告和整改监控流程、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等内容,建立火灾隐患登 记、整改记录并保存。 4.2.8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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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2409—2013
4.2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4.2.1 总则
单位应根据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打印 或装订成册,并及时修订。 4.2.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要 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等内容。 4.2.3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h)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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