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前言火灾是一种决定性的灾害,其可以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尤其是在那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必要的。
本文档将从火灾高危单位分类、评估指标和评估过程三个方面,为大家介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分类消防安全评估是对建筑物、景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这些公共场所通常会被划分为火灾高危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1.大型商业综合体,如购物中心、超市等;2.大型仓储库,如物流中心、大型仓库等;3.大型居民区,如大型小区、高层住宅等;4.大型交通枢纽,如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5.大型医院,如大型综合医院等;6.大型娱乐场所,如酒吧、KTV等;7.大型体育场馆,如体育馆、游泳馆等。
以上几个行业的场所属于消防安全评估重点对象,需要及时评估其消防安全状况。
评估指标消防安全评估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需要给出具体的评估指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估指标:1.防火门、防火涂料、防火墙等防火设备的配置情况;2.灭火器、灭火器具、喷淋系统等灭火设备的配备情况;3.消防疏散通道及标志、疏散指示灯、疏散指示牌等疏散设备的完善程度;4.火灾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等火灾报警设备的配置情况;5.应急灯具、应急通讯设备、应急用电设备等应急设备的配备情况;6.建筑火灾隐患情况,如电器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7.建筑结构、建筑布局、逃生通道等安全条件;8.消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评估过程消防安全评估的过程需要专业的评估人员,通过对建筑物和设施的勘察、检查、测试、访谈等方式,来评估消防安全状况。
以下是一些评估的步骤:1.计划编制: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形式、评估时间等;2.材料搜集:收集相关建筑物和设施的资料,如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3.实地勘察:对建筑物和设施进行详细勘察、检查、测试;4.评估记录:在实地勘察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5.评估分析:将实地勘察记录进行整理,并通过分析形成综合评价报告;6.反馈回馈:向被评估方反馈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最新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一、火灾高危单位判定标准本标准所称火灾高危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指下列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一)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二)建筑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住宿、会议、展览等三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三)床位数超过200个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超过1000个的寄宿制学校,座位数超过3万个的体育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四)单个厂房或者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而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五)总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总储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且具有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六)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邮政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等的使用单位;(七)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二、评估内容(一)消防安全合法性1、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2、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3、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1、单位应根据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打印或装订成册,并及时修订。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公消〔2013〕60号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公安部消防局2013年3月7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致灾因素明显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1 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或者单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2 建筑总面积1万5千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3 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4 建筑总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图书馆、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宗教活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学校的教学楼和宿舍;5 建筑总面积2千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6 建筑总面积1千5百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录像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休闲场所;7 总储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易燃气体或者总储量3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丙类液体生产、储存、经营单位;8 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的单位; 9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1百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10 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公共建筑和人防工程;11 储存可燃物资的大型储备仓库、基地。
12 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者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厂。
13 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 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注: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照火灾高危单位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
1.2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1.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合法合理、科学准确、安全适用。
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1. 引言天津市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交通枢纽,拥有大量的高危单位。
然而,过去几年中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表明,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严峻。
为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将深入探讨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2. 深入探讨火灾高危单位2.1 火灾高危单位的定义火灾高危单位是指那些由于自然环境、人为因素、建筑结构以及使用性质等原因,容易引发火灾的场所。
在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主要包括大型商场、工厂、医院、学校、宾馆、公寓楼等。
2.2 火灾高危单位的风险点2.2.1 建筑结构安全性火灾高危单位的建筑结构安全性是消防安全的基础。
评估时需要考虑建筑材料的可燃程度、结构的承载能力以及逃生通道的设置情况。
2.2.2 火灾预防措施火灾预防措施是减少火灾发生的关键。
评估时需要考虑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备、电气线路的安全性以及低温烟雾探测装置等方面。
2.2.3 人员疏散能力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能力将直接影响伤亡情况。
评估时需要考虑疏散通道的宽度、标识的设置以及应急疏散预案等方面。
3. 消防安全评估导则为了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天津市制定了一套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这些导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火灾高危单位分类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对火灾高危单位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要求和评估标准。
3.2 消防安全评估指标考虑到火灾高危单位在不同方面的消防安全问题,评估导则制定了一系列的评估指标,包括建筑结构、火灾预防措施、人员疏散能力等。
3.3 评估方法和流程根据评估导则,确定评估方法和流程,包括收集资料、实地调查、编制评估报告等。
评估过程中,需要与相关单位合作,进行数据交流和信息共享。
4. 观点和理解通过对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的深入探讨,我认为这些导则在促进消防安全水平提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3258-67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前言近年来,火灾事故频发,为了减少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各级政府和部门对火灾安全进行了重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定了本文档,旨在为单位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一、概述1.1 定义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容易发生火灾和其火灾后果严重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地下商场、办公楼等高人流、高密度、复杂性较大的场所。
1.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火灾高危单位提供一份科学、规范、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细则,以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档主要包括消防基本情况、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防火管理四个方面。
1.3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火灾高危单位。
对于不适用于本文档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二、消防基本情况2.1 建筑概况建筑概况是消防安全评估的基础,包括建筑类型、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和材料等。
建筑概况对消防安全评估的结果有重要影响。
2.2 灭火水源灭火水源是消防安全评估中不可缺少的一条,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等,灭火水源的配置和数量对于及时有效地灭火和控制火灾影响极为重要。
三、消防水源3.1 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消防安全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等,消防设施的完善和安装布局对火灾预防和控制起到重要作用。
3.2 消防车道消防车道是消防安全评估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坡度、道路弯角和车行性能等方面,消防车道的畅通和车辆通行能力极大地影响了消防队伍的灭火速度和灭火效果。
四、防火管理4.1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包括制定消防设施管理计划、制定人员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等,消防安全管理的强弱和实施情况也是评估消防安全的重要指标。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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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火灾公众责任险投保情况
■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加1分
第三项:
建筑防火设施方面
(15分)
9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5分)
18
消防控制室设置及正常运行情况。(2分)
消防控制室设置不符合标准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扣2分;消防控制室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扣2分,消防控制室设备被关闭的扣2分,故障的直接判定为C。
第五项:
落实消防管理方面
(12分)
19
.单位组织开展定期防火检查、日常防火巡查情况,消除火灾隐患情况。(5分)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未每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扣1分;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未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的扣0.5分;单位防火巡查频次不够、内容不全、工作应付的扣0.5分;防火检查、防火巡查记录不全的扣0.2分。对能够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的扣0.5分;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未逐级报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采取防范措施的扣1分,未及时完成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的扣1分;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扣1分,整改后未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的扣0.5分。
第四项: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15分)
14
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情况。(5分)
★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未按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直接判定为C,并扣5分;其它单位未按标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每项扣3分,未按规定设置其他消防设备设施的每项扣1分。
15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情况。(2分)
★未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直接判定为C,并扣5分;未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的扣2分;未开展训练的扣3分;队员能力不达标的扣2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总分100分)
单位:评估时间:分数:
项目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以下均为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得分
第一项:消防安全合法性方面(15分)
1
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5分)
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选型及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未能保持完好有效的扣0.5分。
16
自动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情况。(3分)
自动消防设施不进行检测、维保的扣3分;未定期检测、维保的扣2分。
17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情况。(3分)
单位消防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每项扣1分,自动消防设施关闭或故障的每项扣3分;单位消防用电设备未按规定采用专用供电回路的扣1分,不能正常工作的扣0.5分。
22
明火作业审批、现场看护情况。(2分)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动火作业的,直接判定为C,并扣3分;单位未建立并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的扣1分;动火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动火作业未落实现场看护的扣1分;明火作业区域消防管理不到位的扣2分。
第六项: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方面
(9分)
23
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情况,开展训练和队员能力情况。(3分)
★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未合格的,直接判定为C,并扣5分。
2
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5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的,直接判定为C,并扣5分
3
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5分)
★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未与行政许可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的,扣5分
第二项: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
(10分)
4
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情况,持证上岗情况。(3分)
★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直接判定为C,并扣5分,有1项未落实扣1分;人员已落实,但未依法持证上岗的,每人扣1分。
11
建筑安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畅通情况。(4分)
★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直接判定为C,并扣4分;建筑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未保持畅通的每处扣1分;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损坏的每处扣0.5分;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扣4分。
5
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2分)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的,每缺1项制度或规程扣1分,内容不符合单位实际的各扣0.5分。
6
单位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情况。(2分)
★不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的,直接判定为C,并扣5分;职责未完全落实的,每个岗位扣1分。
7
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建立情况(3分)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直接判定为C,并扣5分,有1项不符合的扣1分;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作业区域的,每处扣2分。
10
建筑室内防火分区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4分)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的扣2分,改变防火分区产生火灾隐患的,每处扣2分;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扣1分。
20
单位职工上班前、下班后检查消除本岗位火灾隐患情况。(2分)
未组织员工开展每日岗位防火检查和营业结束防火检查的,每岗位扣0.5分。
21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3分)
电工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发电机房、变压器室、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扣1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私拉乱接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扣1分;未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维护保养、安全性能检查、检测的扣1分。
12
建筑防烟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完好有效情况。(2分)
擅自改变防烟分区产生火灾隐患的每处扣1分;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损坏的每处扣0.5分。
13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行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情况。(加分项)
单位联网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加1分;采取其他加强火灾防控能力的技防措施,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