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检验操作规程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检验操作规程根据你的要求,我为你提供了一个适用于“化妆品行业化妆品检验操作规程”的格式。
请注意阅读并提前了解相关的化妆品检验操作规程内容,以便更好地理解文章。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检验操作规程--------------------------引言:在化妆品行业,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化妆品检验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化妆品检验的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化妆品的合规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
一、检验实验室的要求为保证化妆品的检验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具备以下实验室要求:1. 实验室必须拥有合适的面积和设施,以容纳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化学品储存。
2. 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于化妆品检验的检测设备,如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质谱仪(MS)等。
3. 实验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以保持专业素养。
4. 实验室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标准操作程序(SOP)和实验室质量控制(QC)。
二、化妆品检验的操作规程化妆品检验包含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操作规程示例:1. 成分检验化妆品必须标明其成分,以确保消费者可以知道所使用的物质。
成分检验的操作规程包括以下步骤:a. 取样:从待检样品中取得适量的样品,并妥善保存以防止污染。
b. 提取成分:使用合适的提取方法,将样品中的成分提取出来。
c. 分析成分:使用适当的仪器进行成分分析,确保成分与标签上所声明一致。
2. 安全性评估化妆品必须经过安全性评估,以确保产品对消费者的安全。
安全性评估的操作规程包括以下步骤:a. 取样:从待检样品中取得适量的样品,并确保样品无污染。
b. 细菌和真菌检测:使用适当的培养基和方法,进行微生物检测,以确保产品的无菌性。
c. 致敏性测试:使用适当的方法,评估产品对皮肤的致敏性和刺激性。
d. 限量检测:使用合适的仪器进行重金属、铅、汞、镉等有害成分的限量检测。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质和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认可,如获得国家或行业的认证、许可或授权。
这确保了机构在进行检验检测时具备合法的身份和资格。
2. 技术能力: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知识,包括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等。
技术能力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
3. 质量管理体系: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以确保检测过程的规范化和质量的稳定性。
4. 设备和设施:机构应配备适当的检测设备和设施,这些设备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校准,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检测方法和标准:机构应遵循适用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检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6. 数据管理和报告:机构应建立科学的数据管理体系,确保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检测报告应清晰、准确地反映检测结果,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7. 公正性和保密性:机构应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确保检测结果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的影响。
同时,机构应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8. 持续改进:机构应不断改进和提高其能力,通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人员培训等方式,持续提升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
这些通用要求旨在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具备足够的能力和信誉,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服务。
具体的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行业、地区或法规而有所差异。
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本文档旨在为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现场检查提供指导原则,以确保化妆品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和质量标准。
以下是一些原则和指导,供现场检查人员参考。
1. 法规遵从现场检查人员应确保化妆品经营者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
这些法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2. 产品标识和包装现场检查人员应检查化妆品经营者的产品标识和包装,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
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的准确性和清晰可辨识性。
3. 生产环境和设备现场检查人员应对化妆品经营者的生产环境和设备进行检查。
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工艺流程的合理性、设备的良好运行等方面的评估。
4. 原材料采购和质量控制现场检查人员应检查化妆品经营者的原材料采购和质量控制制度。
这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认证、原材料的检验和检测、原材料存储和使用的规范等方面的考察。
5. 不良事件和召回现场检查人员应查看化妆品经营者的不良事件和召回记录,并评估其在不良事件发生后的应对措施和召回程序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6. 人员培训和管理现场检查人员应对化妆品经营者的人员培训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这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岗前培训、质量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培训记录的保存等方面的考核。
7. 记录和文件管理现场检查人员应检查化妆品经营者的记录和文件管理制度。
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生产过程的记录和追溯、合规文件的备案等方面的审核。
以上是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的一些指导原则,旨在保障化妆品经营者的合规性和产品质量。
现场检查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估化妆品经营者的质量管理情况。
> 注意:本文档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现场检查内容和要求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定,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要求指南

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要求指南引言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如何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成为制定相关标准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指南,旨在确保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一、成分检验1.1 成分合规性化妆品的成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文件对成分含量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生产厂商应严格把关原料采购,并确保其不含禁用成分或超过规定的含量。
1.2 成分标签识别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能准确了解产品的成分信息。
成分标签的可读性和准确性是标准的重要要求,生产厂商需确保成分标签清晰易读,遵循国家的命名规范,并提供准确的成分含量。
二、安全性检验2.1 致敏物质检测某些化妆品成分可能引发过敏反应,标准对于常见的致敏物质进行了限制。
生产厂商应进行致敏物质检测,确保其含量在安全范围内。
2.2 微生物污染检测化妆品可能存在微生物污染的风险,标准规定了合理的微生物检测标准。
生产厂商需要执行相应的检测方法,确保产品在销售前达到安全的微生物水平。
2.3 防腐剂使用化妆品中的防腐剂是保证产品使用寿命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然而,过量使用防腐剂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标准对防腐剂的种类和使用量进行了明确规定,生产厂商应遵循相关要求。
三、物理性能检验3.1 外观质量检测化妆品的外观直接关系到产品的美观度和市场竞争力。
标准明确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如颜色、透明度、臭气等方面,生产厂商需要通过可靠的检测方法进行外观质量的判断。
3.2 化学性质检测化妆品的化学性质指涉及酸碱度、pH值等指标。
标准规定了化学性质的合理范围,生产厂商应确保产品在标准要求范围内,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效能性检验4.1 功能性评价化妆品常常宣称具备特定的功效,如保湿、美白、抗皱等。
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化妆品提出了相关的功能性评价要求,生产厂商应根据标准进行相应的实验和测试。
4.2 长效性评价化妆品应具备一定的长效性,保证产品质量和有效期。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江西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江西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3.31•【字号】赣药监综〔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江西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药监综〔2020〕17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促进江西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药监局2020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31日促进江西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助推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一、优化审评审批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服通”3.0版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3号)部署,依托全省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整合审批系统、药械认证管理系统和OA系统,统一数字签章,推广使用电子证书管理,推动实现行政许可全流程“一网通办”,推动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更多领域“无证办理”。
“两品一械”关联审批事项实行“合并申请、联合检查、限时完成”。
二、实行承诺审批制度。
推行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不断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对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非许可变更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先批后查,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登记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先批后查。
涉及疫苗、特殊药品、婴幼儿化妆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企业行政审批事项除外;需要开展现场检查的应在批准后30天内实施监督检查。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检验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品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化妆品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勤奋细致的原则。
第四条化妆品检验工作应当加强标准化管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五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妆品检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化妆品检验机构第六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检验资质和能力,人员应符合相关要求。
第七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化妆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九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保持人员素质和技能的持续提升。
第十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评审和外部审核,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化妆品检验标准第十一条化妆品检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化妆品检验标准应当包括产品成分、质量指标、安全性等内容。
第十三条化妆品检验标准应当定期修订和更新,与国际标准接轨,保持与行业发展的同步性。
第四章化妆品检验流程第十四条化妆品检验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或省略检验环节。
第十五条化妆品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化妆品检验样品应当来自合法渠道,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化妆品检验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包括检验结果、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第五章化妆品检验记录和维护第十八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验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检验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九条化妆品检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五年,便于追溯和审核。
第二十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检验质量。
第六章化妆品检验质量评价第二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对化妆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建立评价标准和体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0.20•【文号】国药监综〔2021〕64号•【施行日期】2021.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八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国药监综〔202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管、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主管部门:为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国家药监局等8部门研究制定了《“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贯彻执行。
药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中医药局2021年10月20日“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为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一)取得的成绩“十三五”时期,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药品质量和品种数量稳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公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现有药品1.8万个品种、15.5万个批准文号;医疗器械一类备案凭证12.4万张,二、三类注册证12.1万张;基本满足临床使用需求。
强化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
国产疫苗约占全国实际接种量的95%以上,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解决全部免疫规划疫苗。
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的管理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的管理指南简介本文档旨在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服务质量的管理指南,以保证其提供的检验检测服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以及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服务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检验检测机构是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客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因此,建立和实施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对于检验检测机构来说至关重要。
服务质量管理指南以下是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管理的一些建议和指导原则:1. 法规和标准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客户要求。
确保检验检测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及时更新和适应新的法规和标准。
2. 人员素质和培训检验检测机构应拥有合格的检验检测人员,并持续进行培训和提升。
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客观和准确地完成检验检测任务。
3. 设备和设施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所使用的设备和设施符合质量要求,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校准。
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以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检验检测程序和方法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检验检测程序和方法,确保检验检测过程的可控性和可重复性。
程序和方法应经过验证,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改进。
5. 客户沟通和反馈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对于客户的投诉和反馈,应积极回应并及时处理,以提升客户满意度。
6. 内部审核和改进检验检测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评估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发现问题和不足后,应采取纠正和改进措施,确保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结论通过遵循本文档提供的指南和建议,检验检测机构可以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并保持合规性。
这将有助于增强机构的竞争力和声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
一、编制目的
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是化妆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检验检测机构实际,制定本指导原则。
二、适用范围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可作为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通用性指南,亦可作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体系建设和能力评价的参考性文件。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其它客户也可使用本《指导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进行承认和评价。
三、能力建设层级和功能定位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层级采用A级“全面能力”、B 级“较高能力”和C级“常规能力”三个层级,原则上A级至C级能力逐级向下覆盖。
A级、B级和C级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功能定位如表1所示。
—1 —
表1 功能定位
—2 —
四、能力建设要求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指标要求设置见表2,设置基础指标、技术指标、服务指标和创新指标四个一级指标。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和常规检验项目/参数分别见附表1和附表2。
常规检验项目/参数等能力建设指标由于化妆品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变更或监管需要变化而发生变化时,应用部门应及时将指标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
—3 —
表2 能力建设指标要求
—4 —
—5 —
—6 —
—7 —
—8 —
五、应用说明
本《指导原则》是通用性、一般性指南,不同的应用部门可按照不同的需求选择以下不同的应用方式。
(一)应用主体
本《指导原则》的应用主体包括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和政府监管部门,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其它客户也可使用本《指导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进行承认和评价。
1. 检验检测机构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可使用本《指导原则》开展以下活动:主动对标: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可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客户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主动对照《指导原则》,对本机构的能力水平和所处层级进行自我定位,全要素对比来进行规划建设。
能力建设:根据对标情况,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可对照相应层级要求开展能力建设,提高自身检验检测能力,满足监管部门和客户的需求。
2.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可使用本《指导原则》开展以下活动:
规划设计:结合其监管需求和辖区范围内化妆品产业等实际情况,系统规划和设计辖区范围内不同层级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
体系建设:结合监管实际需求,对规划建立的不同层级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采用本《指导原则》或在本《指导原则》的基
—9 —
础上调整设定能力建设指标要求,并指导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建设。
考核评价:对纳入体系建设的检验检测机构,可按照能力建设指标要求设定合理的评价权重,开展考核或评价。
(二)应用方法
根据各自需求,《指导原则》应用部门可对能力建设指标要求进行重组、组合,以及设置不同的权重进行评价考核。
1. 指标重组应用
除已列出的4个一级指标和16个二级指标外,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还有很多其它可以参考和应用的指标,如管理体系、客户满意度和社会贡献等。
《指导原则》应用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能力建设指标进行重新组合,并设定各指标要求。
由于各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所在地的化妆品产业和化妆品使用需求等不尽相同,所对应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需求也不完全相同,应用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附表2)和所对应的仪器设备(附表1)进行调整和设定。
2. 指标组合应用
在不同的应用场景,《指导原则》的各指标要求可以单独或组合应用,例如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在评估自身的基础条件时,可只使用本《指导原则》一级指标中的基础指标要求;在监管部门评价和考核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总体情况时,可以组合使用各指标要求。
—10 —
3. 权重设置应用
《指导原则》应用部门可根据各自需求选择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不同应用场景,按照抓重点、补短板的原则,通过合理设置《指导原则》中各能力建设指标的权重来进行建设、评价考核等。
(三)应用场景
1. 阶段应用场景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包括起步、完善、层级提升等不同的阶段,不同阶段的场景下应用本《指导原则》,其侧重的指标要求不相同,可分别设置《指导原则》中各能力建设指标的权重,如表3。
表3 阶段应用场景参考权重
2. 合设机构场景
部分检验检测机构除开展化妆品产品检验检测外,同时还开展包括药品等其它多类产品的检验检测,对于这种多类产品合设的检验检测机构,考虑到人员、设备和场地等因素的协同性,其
—11 —
能力建设指标和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调整比例、整合资源和调整权重等进行合理设置,通常技术指标、服务指标和创新指标按相应类别、层级要求不变,基础指标可进行合理调整。
如:合设机构中可设定基础指标中单一类别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大的为基数,数量小的乘以系数0.6,其总和为相应的指标值,以合设B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和B级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例,人员分别为75人和24人以上,可折算为75(人)+24(人)×0.6≈89(人),以89人为其合设机构的人员指标。
3. 采购服务场景
采购服务对常规检验项目/参数和服务要求等通常有其特定的需求,在应用本《指导原则》时,采购服务方可通过要求投标方采用《指导原则》中指标要求、明确常规检验项目/参数、强化服务和调整权重等方式进行采购,如表4。
表4 采购服务应用场景参考权重
4. 能力评估场景
《指导原则》应用部门可以对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不同建设—12 —
阶段开展纵向评估,又可以对其在同层级机构中开展横向评估,并设定能力水平指数。
5. 信息管理场景
为加强信息化应用,《指导原则》应用部门可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中通过建立数据标准、构建管理模型来实现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跟踪评价等。
六、术语和定义
风险监测,是指通过系统地、持续地对化妆品中风险因素进行信息收集、样品采集、检验、结果分析,及早发现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为化妆品监督抽检、风险研判和处置提供依据的活动。
报告书差错,是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出现不影响检验检测结论的一般性不符合工作。
报告书差错率的计算方式为:报告书差错数量/报告书总量×100%。
报告书事故,是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出现检验检测结论错误的严重不符合工作。
报告书事故率的计算方式为:报告书事故数量/报告书总量×100%。
履约,是指按有关法律法规或与委托方合同约定时限完成相应的检验检测任务。
履约率的计算方式为:履约任务数量/任务总量×100%。
附表:1.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
2.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
—13 —
附表1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
附表1是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的指标要求,其中表1.1是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的统计表,表1.2是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指标。
表1.1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统计表
注:统计数量为表1.2中标识“√”、“*”的仪器设备之和。
表1.2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
—14 —
—15 —
—16 —
—17 —
注:1.表中标识“√”的仪器设备为《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02号)中机构仪器设备基本标准的要求,A/B级和C级分别对应省级和地市级;标识“*”为依据附表2中表2.2常规检验项目/参数所需的主要仪器设备;
2. 本表为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未纳入本表范围之内的仪器设备可根据实验室检验检测业务范围、科研方向以及所在区域监管需求、产品分布等情况另行配置。
—18 —
附表2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
附表2是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的指标要求,其中表2.1是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的统计表,表2.2是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指标。
表2.1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统计表
表2.2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注:1.打“√”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为必选项,其它为可选项。
2.由于不同区域资质认定项目/参数表达方式的差异,机构应依据对应的标准(方法)来确定项目/参数。
当标准(方法)涉及多个子方法时,机构可根据实验室检验检测业务范围和区域监管需求选择需要的子方法,但至少应具备标准(方法)中的一种子方法。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