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香港及美国上市公司条件汇总(精)
美国、英国、香港三个海外市场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

美国、英国、香港三个海外市场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
美国NASDAQ
为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标准:选择权一,财务状况方面要求有形净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元;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的两年)税前盈利不少于70万……
选择权二,有形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价值不少于1500万美元,持股量不少于100万股,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税前利润方面则无统一要求。
英国AIM市场
没有设立最低上市标准,除对会计报表有规定外,无规模、经营年限和公众持股量等要求。
拟上市公司在保荐人同意下即可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整个申请程序大约3个月。
香港创业板
不设最低盈利要求;有不少于24个月的经营活跃纪录,期间,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主营业务突出;最低市值不低于4600万港元;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且达3000万港币;公众股东须持股人数有100名以上;管理层持股量须持有不少于35%;允许同业竞争,但需全面披露。
最新内地、香港、美国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资料

国内外(香港、美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国内创业板和主板、中小板上市要求的主要区别一览表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时间*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财务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超过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股本要求 *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业务经营*完整的业务体系,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成长性与创新能力无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管理*最近3年主营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变动,,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最近两年主营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重大变动,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委员会,*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各委员会至少指定一名独立董事会成员担任委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注释:成长性与创新能力:请参考“两高五新”,即 1. 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 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 3. 新经济:1)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2)移动通讯3)生物医药;4. 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1)金融中介2)物流中介3)地产中介;5.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6. 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资源的材料;7. 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的)针对创业板的其他要求1、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2、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和控股股东责任;3、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作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4、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签署确认意见;5、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出风险提示,内容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香港联交所上市概要

境内企业在香港IPO 上市(一)香港上市条件1,香港证交所主板市场上市基本要求财务状况要满足1-3项标准利润标准●年利润在2,000万港币以上●最近二年合并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港币市值∕收入∕现金流要求●上市市值应不少于20亿港币●最近一年收入至少5亿港币●过去3年总的正现金流至少1亿港币市值∕收入●上市市值至少为40亿港币●过去一年收入不低于5亿港币●上市后至少有1,000位股东经营历史、管理和所有权●在过去3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最低资本和股东数量要求●上市时市值不低于2亿港币(如果通过利润标准要求) ●上市时至少应有5,000万港币的市值由公众持有●上市时至少有300个股东公开发行量●至少有25%的股份一直由公众持有●申请上市的股票不少于总股本的15%,不低于市值5,000万港币●经港交所同意,上市时如果市值超过100亿港币,公开发行量可以降低至15%●最大3个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0%2,创业板市场上市基本要求财务状况没有特殊的要求经营历史、管理和所有者权最低2年(或1年,如果满足一定的市值和公众持股要求的话)最低市值和股东数量要求无特殊要求,但一般不低于4,600万港币公开发行量公众持股不低于25%,最低3,000万港币。
如果上市时市值超过40亿港币,可以减少至20%或10亿港币(两者取孰高者)24个月业务追踪上市前24个月有关业务进展和业绩的详细信息(或至少12个月,如果申请人在过去12个月营业额或总资产达到5亿港币,或市值不低于5亿;还有更严格的公众持股要求,每股价格不低于1港币)经营目标说明从上市起2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的经营目标,达到目标将采取的重要手段、收益的使用都必须详细说明强大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上市后2个会计年度内连续的保荐人辅导(二)香港上市流程指定专业中介如保荐人、律师、会计师,开始上市筹备工作。
时间(T)●公司重组:申请上市的公司必须有适合公众投资的组织结构。
中、美、香港股票上市规则

5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所对上市主体的要求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对上市主体的要求
招股价不低于4元 公众股股票数量不低于100万股 至少300名持股超过100股的股东 至少三个活跃的做市商 如果发行ADRs,则至少发行40万股 业绩指标满足以下之一: 股东权益不低于500万美元;公众股市值不低于1500万美元;至少两年运营记 录 上市证券的市值不低于5000万美元;股东权益不低于400万美元;公众股市值 不低于1500万美元 最近完整财年或最近三个完整财年中的任意两个财年经常性税前利润不低于 750万美元;股东权益至少为400万元;公众股市值不低于500万美元 锁定期:自股票上市交易日起180天
公众股要求
最低持股者数量: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250万股(全球)
公众持股总市值: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4美元 锁定期:自股票上市交易日起180天
纳斯达克精选市场对上市主体的要求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分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 克资本市场(前身为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三个板块。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对上市主体的要求:
招股价格不低于4美元 有至少3名活跃的做市商 发行公众股数量不低于125万股 股权满足以下之一: 至少550名股东,过去12个月中每月平均股数不少于110万股; 至少有2200名股东; 至少450名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亿美元,且股东权益不低于1.1亿美元。
视不同市场而定, 主板三年,创业板 为两年或无 两年 无要求 无要求 主板三年,创业板 两年 一年
主要业绩要求
主板最近三年累计 视不同市场而定, 净利润不低于5000 采取做市商制度, 万港币;创业板最 业绩要求和做市 近两年累计现金流 商数量有关 量不低于2000万港 币 半年 静态PE中值为22 倍 第一个半年锁定, 第二个半年不能丧 失控股股东地位 11
公司注册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要具备什么条件

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要具备什么条件一、在中国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条件是股本5000W 以上,连续3年盈利,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现象,公司对外发放的股数必须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5% 。
二、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主板上市的要求1.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2.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3.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4.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5.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6.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7.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8.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9.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10.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三、创业板上市要求1.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2.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3.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4.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5.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6.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7.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8.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9.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企业在境外上市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企业在境外上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国内企业申请到海外直接上市条件。
我国企业赴境外直接上市,除了要满足上市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有关交易所对企业发行上市的具体规定之外,还要满足我国证监会的如下有关规定:1、符合我国有关海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3、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俗称“456”要求;4、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
香港市场对于国内企业的吸引力,在于它是在同一文化背景下的最成功的国际资本市场,与投资者可以比较容易沟通。
同时由于联交所已经和美国NASDAQ签署了备忘录,一些股票可以同时在两地上市交易,这也为渴望更大规模融资的中国企业打开了又一扇窗。
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定大致条件如下:1、最低公众持股数量和业务记录。
(1)市值少于40亿港元,公众持有股份至少25%。
(2)市值在40亿港元以上,由交易所酌情决定,但一般不会低于10%或10%-25%,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股票,必须由不少于三人持有,且每次发行的股票至少由100人持有。
2、最低市值。
上市时预期市值不得低于1亿港元。
3、盈利要求。
最近一年的收益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且前两年累计的收益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非日常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及亏损)。
4、上市公司类型吸引海内外优质成熟的企业。
5、采用会计准则香港及国际公认的会计原则。
6、公司注册和业务地点不限。
7、公司经营业务信息披露规定。
申报会计师报告的最后一个财政年度的结算日期距上市文件刊发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8、其他因素。
(三)香港创业板的基本上市要求。
公司国内外上市条件及对比

公司国内外上市条件及对比公司国内外上市条件及对比摘要本文将就公司在国内外上市的条件及对比进行详细分析和对比。
首先,将介绍国内上市的条件,包括上市主板与创业板的区别,以及上市所需的财务指标和审计要求。
然后,将对比国内外上市的利弊,分析国内外上市的种种不同,包括市场规模、投资人结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等方面。
最后,结合实际案例,探讨中小企业选择国内上市还是海外上市的策略。
1. 国内上市条件1.1 上市主板与创业板的区别在国内,公司可以选择在上市板块上市,主要包括主板和创业板。
主板是相对较为成熟和稳定的市场,对公司的要求更高;而创业板相对来说更为灵活,适合成长性较强的初创企业。
一般来说,主板要求公司有一定的历史经营成绩和盈利能力,而创业板对于公司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更为重视。
1.2 财务指标和审计要求对于公司来说,上市的财务指标和审计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财务指标,包括:连续三年的盈利能力、净资产达到一定规模、股东人数达到一定要求等。
此外,公司还需要通过独立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国内外上市的利弊对比2.1 市场规模国内市场规模庞大,具有巨大的潜力,可以让公司在中短期内迅速获得可观的融资收益。
而国外市场则相对较为成熟,面对的竞争和压力更大,但是市场的发展潜力相对有限。
2.2 投资人结构国内投资人结构相对较为单一,以散户为主,且投资动力较低。
而国外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投资人结构较为多样化,包括机构投资者、基金经理、个人投资者等。
这使得公司更可能获得更多且更有价值的投资机会。
2.3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国内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发展。
虽然国内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强,但与国际监管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而在国外上市,尤其是在美国等地上市,公司将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增加市场的稳定性。
最新香港上市条件及流程资料

香港上市条件及流程一、香港上市优势在香港上市的优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香港是国际公认的金融中心,已有众多中国内地企业以及跨国公司在香港上市集资。
2、香港没有外汇管制,资金流出入不受限制;香港税率低、基础设施一流、政府廉洁高效。
在香港上市,有助于内地发行人建立国际化运作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
3、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是内地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市场。
一些在香港及其他主要海外交易所双重上市的内地企业,其绝大部分的股份买卖在香港市场进行。
香港证券市场既达到国际标准,又是内地企业上市的本土市场。
4、香港的法律体制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法制健全。
这为筹集资金的公司奠定坚实基础,也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
5、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外,在个别情况下,香港交易所也会接纳新申请人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其他会计准则。
6、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力求符合国际标准,对上市发行人提出高水平的披露规定。
香港交易所对企业管治要求严格,确保投资者能够从发行人处及时获取透明的资料,以便评价公司的状况及前景。
7、在香港上市六个月之后,上市发行人就可以进行新股融资。
8、香港的证券及银行业以健全、稳健著称;交易所拥有先进完善的交易、结算及交收设施。
9、香港与内地往来十分便捷,语言文化基本相同,便于上市发行人与投资者及监管机构沟通。
二、香港上市条件香港资本市场有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之分。
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对规模较小,但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宽松。
主板市场面对规模大、较为成熟的企业,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严格。
(一)主板市场1、财务要求(1)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以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同时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2亿港元;(2)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4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3)上市时市值至少达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5亿港元,且前三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上市公司条件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终上市。
我国《公司法》与《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股票的上市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向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报送有关文件:申请报告书,公司登记文件,所具备上市条件的文件。
(2接受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查。
对申请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所报的文件。
国务院或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要审查。
条件不符合者不予批准。
(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
股票上市必须在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管理部门批准的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向证券交易所委员会提出申请须报送下列文件:申请书,公司登记注册文件,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的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证券交易会会员推荐书;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就成为上市公司。
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交所缴纳上市费。
(5证券交易所批准后的上市公告。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上市的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审批文件供公众阅读。
公司上市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1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3、公司治理结构要求:(1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公司内部管理要求:(1拟上创业板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2拟上创业板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4拟上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拟上创业板公司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②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7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拟上创业板公司及其股东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8拟上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拟上创业板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9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香港上市公司条件一、主板上市的要求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买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全面收购: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重新上市申请: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公司持股量: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
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
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
创业板上市要求: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
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发行红筹股上市:红筹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达或开曼群岛,作为上市个体,申请发行红筹股上市。
优点:A 红筹公司在海外注册,控股股东的股权在上市后6个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后的融资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场运作茧自缚灵活性最高国务院在1996年6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红筹指引》严格限制国有企业以红筹方式上市。
美国上市公司条件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市场,一个叫做全国市场,一个叫做小型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