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评审细则教学内容
气瓶充装鉴定评审指南

1、总则1.1气瓶充装许可评审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规定而进行的法定性工作。
1.2为帮助有关人员了解气瓶充装许可评审的性质、内容、要求、程序,使评审工作正确实施,特制定本《指南》,并报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备案。
2、依据2.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简称《条例》)2.2《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简称《规定》)2.3《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简称《规程》)2.4《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简称《规则》)3、气瓶充装单位的条件3.1基本条件3.1.1具有法定资格;3.1.2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3.1.3有与气瓶充装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3.1.4有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由产权气瓶;3.1.5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3.1.6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3.1.7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3.2技术力量气瓶充装单位的技术人员应符合《规则》中附件A中的规定3.3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气瓶充装单位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应符合《规则》中附件A中的规定。
3.4、质量管理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规则》附件B编制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文件和质量记录等。
3.5、气瓶充装工作质量气瓶充装工作质量应符合《规则》附件C的要求。
4.鉴定评审工作程序气瓶充装鉴定评审工作程序见流程图。
4.1 约请4.1.1 申请单位在取得许可受理后,持以下资料向鉴定评审机构办理约请手续:①、经签署同意受理意见的《特种设备许可申请书》(正本一份)、②、《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三份)③、《质量保证手册》(一份)、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目录等资料,④、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一、气瓶充装资源条件评审细则二、气瓶充装质量体系评审细则三、气瓶充装工作质量评审细则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一、前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充装过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细则》。
二、适用的类型按照《评审细则》的规定,本细则包括了气瓶充装许可的首次取证鉴定评审、变更鉴定评审、换证鉴定评审。
三、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根据《许可规则》的要求,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法定资格;2.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3.有与气瓶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4.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5.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5.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
6.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提供指导和服务四、评审依据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②《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④《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⑥《气瓶充装许可规则》⑦《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五、有关人员的能力验证1.管理人员能力验证主要考核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对本单位充装工作的掌握情况,对本质控系统的主要质控要点、自己的职责,对有关法规、标准的掌握情况,特别是有关法规、标准的掌握情况中对本质控系统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验证形式可采用调查问卷、口头交流的形式。
气瓶充装评审指南参考资料

气瓶充装评审指南气瓶充装评审细则烟台市特种设备协会2009年8月5日目录气瓶充装评审指南 (3)气瓶充装评审细则 (10)附件1:应制订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充装工作记录 (13)附件2:气瓶充装单位应配备的法规标准及技术资料 (15)气瓶充装评审指南一、总则:(一)、为了指导申请单位做好气瓶充装许可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特制定《气瓶充装许可评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本《指南》主要目的是帮助申请单位了解气瓶充装许可评审的要求,程序及各项规定,使其能顺利地完成评审工作。
(三)、气瓶充装许可评审的主要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4、《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5、《气瓶充装许可规则》6、《气瓶安全监察规程》7、《气瓶使用登记规则》(四)、本《指南》适用于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已受理充装许可证(换证)申请的气瓶充装单位。
三、气瓶充装评审工作程序1、申请单位被受理后,应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1)、应向烟台市特种设备协会约请评审。
(2)、按约请评审机构的《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准备。
需准备的资料:①已签署同意受理意见的《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原件一份;②办公、场地及设备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③设备的技术档案、台帐和特种设备、安全附件、仪表的资料及检验合格报告;④气瓶产权证明及注册台帐、检验报告;⑤人员档案、合同书、聘任书。
所有证件查验原件;⑥质量手册、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⑦相关标准、法规、文件;⑧各种记录等见证资料;⑨本单位综合自查报告;⑩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消防验收报告原件,防雷检测报告。
人员:评审期间以下人员应到场参加评审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检查人员、气体检测人员、安全员、档案管理员等有关人员。
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资格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资格许可鉴定评审细则1 总则1.1 为了规范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评审工作,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评审细则。
1.2 本评审细则规定了气瓶充装资格许可评审的依据、性质、内容、职责、方法和要求。
1.3 本评审细则适用于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资格许可鉴定评审。
2 评审依据2.1国质检特[2005]220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2.2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2.5气瓶充装的有关标准和规定3 评审性质与内容3.1 评审工作应受安装单位的自愿委托,并按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及本评审细则的要求开展。
3.2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评审。
4 职责与要求4.1 充装单位4.1.1 必须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4.1.2 向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相应类别气瓶充装资格申请,并得到受理。
4.1.3 约请我中心(评审机构)承担气瓶充装资格评审工作,协商签订评审协议。
4.1.4 在评审实施前,向我评审机构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1.5 为评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评审配合工作。
4.1.6 按协议规定支付评审费用。
4.2 评审机构4.2.1 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本所评审质量手册和评审细则规定开展评审工作,主动接受上级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
4.2.2 加强对评审员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做到“廉洁、高效、公正、公开”。
4.2.3 在充装单位约请我所评审并签订评审协议后,向充装单位提供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介绍评审工作要求,同时按要求委派有相应资格评审员实施评审。
宁夏气瓶充装鉴定评审细则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目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基本程序和要求 (1)4 鉴定评审前准备 (2)5 现场鉴定评审 (3)6 整改及整改结果确认 (5)7 鉴定评审结论 (5)8 鉴定评审报告 (7)9 换证、增项和变更鉴定评审 (7)10 附则 (8)附件1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预约函附件2 鉴定评审补正材料通知书附件3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附件4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附录A 申请单位应准备的文件和材料附录B 申请单位应配备的法规和标准附录C 资源条件评审要求附录D 质量保证体系评审要求附录E 充装工作质量评审要求1 目的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指导气瓶充装许可申请单位做好鉴定评审前的准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申请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和混合气体等气瓶充装许可(含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换证申请)的鉴定评审。
3 基本程序和要求3.1 气瓶充装许可的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附录D中D2)规定的许可条件。
3.2 气瓶充装许可的申请、受理和发证,由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实施。
申请单位在申请许可期间,未经许可从事气瓶充装,或者伪造许可证书的,不予受理,并且在1年内不再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依法撤销或吊销许可的,自撤销或吊销许可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予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
3.3 气瓶充装许可的鉴定评审,由发证机关委托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4 首次申请(或增项)单位取得受理决定书后,可以进行气瓶试充装,但在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之前不得对外营业。
3.5 申请气瓶充装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以前(并且不超过12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天然气气瓶充装规程

一、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规程1、充装前①检查气瓶是否为无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否则不予充装。
②检查是否超过检验期,超过检验期的气瓶不予充装。
③检查气瓶是否有严重的裂纹、损伤或腐蚀。
④检查是否有气瓶使用登记证,如无则不予充装。
⑥原始标志是否符合规定,钢印是否清晰。
⑦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⑧颜色、字样、字色、色环等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⑨瓶阀的材质、结构形式和出气连接方式是否符合欲装气体性质的规定,其锥形尾部连接螺纹的剩余牙数是否符合技术规定。
⑩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剩余气体与欲装气体是否相符合。
⑾新投入使用,经定期检验或因故放尽气体后首次充气的气瓶,均应按规定进行置换或真空处理。
⑿音响检查气瓶是否存在隐蔽缺陷。
⑿非标准钢瓶或有火烤,烧伤现象的气瓶一律作废。
⒀进口气瓶必须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否则不予充装。
⒁检查气瓶是否经过改装,改装气瓶不予充装。
2、充装后①充装后压力气体纯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②瓶阀与瓶口连接是否良好。
③充装后,是否出现鼓包变形等严重缺陷。
④温度是否发生异常。
⑤气瓶附件是否齐全。
⑥合格证是否填写准确。
⑦是否粘贴警示标签。
⑧是否填写充装记录,记录是否准确3、气瓶充装①充装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②在充装前确认已检查气瓶的规格。
③司机必须提前出示由特种设备检验单位颁发的气瓶使用登记证。
④司机及驾乘人员必须下车、车辆必须熄火后进站。
⑤充装工作完毕后,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二、设备操作规程1、压缩机操作规程(1)启动前的准备①检查油面,达到视窗中位以上至2/3位置;②检查仪表风压力为0.8-1Mpa。
③检查水位在中位线以上,压力0.08-0.15 Mpa,水路排气。
④进气管原料气压在0.1-0.2 Mpa之间。
⑤检查机组控制项显示有无报警显示。
(2)启动①将机组控制柜总电源可开关旋至ON位置。
②确认机器正常后,现场按下启动绿色按钮,机器运转③正常启动需10秒,超过10秒应停机检查原因后,再重新启动。
气瓶充装鉴定评审指南

编号: AHTJ-PJK/OD-QP01-2013状态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指南批准:审定:编写人员:发布日期:二○一四年三月一日实施日期:二○一四年三月十五日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区大连路45号邮政编码:230051电话:3、62656706电子邮件:传真:7网址:http:// 目录1.目的 (3)2.适用范围 (3)3. 行政许可申请 (3)4. 鉴定评审的约请、签订评审协议 (3)5. 鉴定评审前准备 (4)6.鉴定评审 (5)7.整改及整改确认 (8)8. 鉴定评审报告及鉴定评审结论 (9)9. 换证、增项和场地变更鉴定评审 (10)10.申诉处理 (10)11.资料归档 (10)12、附则 (11)13附件 (11)1目的1.1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使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鉴定评审的内容和要求,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指南》。
1.2本指南明确了气瓶充装许可、换证及增项评审的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是实施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的指导性文件。
主要提供给申请单位使用,同时指导本机构评审员实施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1.3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是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是承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的专门机构。
2、适用范围本《指南》仅适用于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3、行政许可申请3.1气瓶充装行政许可受理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鉴定评审的约请、签订评审协议4.1申请单位取得许可受理后,即可与本机构预约评审事宜。
4.2申请单位取得许可受理后,应按要求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经自查认为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产品安全性能等方面具备评审条件后,以书面形式约请本机构进行鉴定评审。
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3篇)

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为了确保气瓶的安全和质量,以及保证相关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制定了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
以下是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瓶充装检查工作,保证充装气瓶的安全和质量,促进气瓶行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充装气瓶的分类和充装检查的要求第二条按照用途和充装介质,充装气瓶分为工业气瓶、医用气瓶、消防气瓶等。
各类气瓶充装检查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第三章充装单位的责任第三条充装单位应具备充足的充装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充装单位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充装员,他们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充装检查的程序第五条充装前应对气瓶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是否有破损、变形等问题。
第六条充装前应对气瓶进行压力检查,确保气瓶内的压力符合充装要求。
第七条充装前应对气瓶进行净化处理,清洁内壁及附属设备。
第五章充装检查记录和报告第八条充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充装检查记录和报告系统,记录每台气瓶的充装时间、压力、充装量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充装单位应将每次充装的检查记录和报告定期报送给相关主管部门。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第十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对充装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充装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一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对充装气瓶进行定期抽样检查,确保充装的气瓶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七章处罚和责任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充装检查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十三条对于因充装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充装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四条充装气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的内容,旨在确保气瓶的安全和质量。
充装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充装作业,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充装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违反规定和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2)一、充装前检查:(1)气瓶是否为站内登记过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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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XX-1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
资源条件
1.法律地位
1.1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能够独立、规范和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1.2具有一定的规模
A1人员
A1.1管理人员
A1.1.1负责人(站长)
应当熟悉充装介质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取得具有充装作业(站长)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1.1.2技术负责人
设1名技术负责人,熟悉介质充装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专业技术知识,具有本资源条件A5.3条所列标准规定的相应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
A1.1.3安全员
设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当熟悉安全技术和要求,并切实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A1.2技术人员
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且每班不少于1人,应当经过技术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1.3作业人员
A1.3.1充装人员
每班不少于2人,取得具有充装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1.3.2化验、检查人员
配备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化验员、气瓶附件检修人员,并且经过技术和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
A1.3.3辅助人员
配备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气瓶装卸、搬运和收发等人员,并且经过技术和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
A2充装、工艺设备
A2.2充装设备
有满足以下要求的充装设备:
(1)保证液化气体(包括液化石油气)充装必须做到称重充装,并且有专用的复秤衡哭;
(2)对流水线作业在大型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当安装自动切断气源的灌装秤;
(3)对小型液化气体充装站必须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4)永久气体充装必须配备防错装接头;
(5)氢、氧、氯气体充装必须配备抽空装置;
(6)溶解乙炔充装必须有测量瓶内余压、剩余丙酮量和宰加丙酮的装置,有冷却喷淋和紧急喷淋装置,并且有可靠水源。
A2.2工艺设备
应当与设计一致,并且与充装数量相适应,充装速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A2.3充装能力产权气瓶数量
具有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能力和一定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注:充装介质的储存能力和自有产权气瓶的数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予以规定。
A2.4气瓶管理
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建立气瓶登记台账和档案,办理了气瓶使用登记,对气瓶实行计算机管理;
(2)气瓶颜色标志符合规定,安全附件齐全;
(3)气瓶瓶体上有充装单位标志和钢印(永久)标记,张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瓶体整洁;
(4)改装气瓶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不得充装使用;
A2.5残液、残气处理能力
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有判明瓶内残液、残气性质的仪器装置;
(2)有处理易燃、有毒介质残液、残气的设施,且记录齐全。
A3检测手段
配备符合以下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器具:
(1)有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介质分析检测、压力计量、温度计量、称重衡器和浓度报警仪器,计量器具应当灵敏可靠,布局合理,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2)以电解法制取氢、氧的充装站,有氧、氢纯度化学分析仪器。
A4场地厂房
应当符合本资源条件A5.3条所列标准的相应要求。
A5消防及安全设施
A5.1消防设施和消防措施
消防设施和消防措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且经消防检查合格;
(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有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待检区、不合格瓶区、待充装区和充装合格区、并且有明显隔离措施;
(4)易燃易爆气体充装场地、设施、电器设备必须防爆、防静电;
(5)在易燃易爆气体充装间、压缩房、重瓶库等地点设置气体浓序报警器。
A5.2安全设施
配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应急工器具,并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
练。
A5.3安全设施
充装安全设施应当符合以下标准有关安全设施的要求:
(1)GB 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2)GB 17265-1998《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3)GB 17266-1998《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4)GB 17267-1998《液公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A5.4检修间
有气瓶维护保养场所,并配备相应工器具。
附录XX-2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及基本构成
B1编制的基本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的编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质量管理手册正式颁布实施,并且能够根据有关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的变动、充装工艺的改进而及时修改;
(2)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绘制了体系图,有充装工艺流程图,能够正确有效地控制充装质量和安全。
B2管理职责
B2.1组织机构
设置合理,关系明确,有组织机构图。
B2.2管理人员
正式任命责任人员,熟悉机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B3管理制度
建立了以下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且能够有效执行:
(1)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2)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等内容);(4)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5)压力容器(含液化气体罐车)、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
(6)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7)气瓶检查登记制度;
(8)气瓶储存、发送制度(例如配带瓶帽、防震圈等);
(9)资料保管制度(例如充装资料、设备档案等);
(10)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
(11)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2)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13)事故上报制度;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15)接受安全监察的管理制度。
B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立了以下各项操作规程,并且能够有效实施;
(1)瓶内残液(残气)处理操作规程;
(2)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3)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4)气体分析操作规程;
(5)设备操作规程;
(6)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B5工作记录和风证材料
制定了以下工作记录和购买证材料,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并且得到正确的使用和保管;
(1)收发瓶记录;
(2)新瓶和检验后首次投入使用气瓶的抽真空置换记录;
(3)残液(残气)处理记录;
(4)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记录
(5)不合格气瓶隔离处理记录;
(6)气体分析记录;
(7)质量信息反馈记录;
(8)设备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记录;
(9)液化气体罐车装卸记录;
(10)安全培训记录;
(11)溶解乙炔气瓶丙酮补加记录。
附录XX -3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现场鉴定
评审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 通用部分
1 质量保证手册每组1本(换证许可要提供有效期内的不同版本);
2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每组1本(换证许可要提供有效期内的不同版本);
3 部门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每组1本
4 工艺文件每组1本
5记录表格及填写说明每组1本
6 设备操作规程每组1本
二. 资源条件评审相关资料
1 成立单位批文
2 环保及消防证明
3 营业执照(原件)
4 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5 申请单位的许可、认证等各类资格证件(原件)
6 申请单位职工名单、聘用人员合同及工资单
7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技术档案:学历、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检验检测资格、所在部门、职务
8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责任师任命书
9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责任师、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证(原件)
10各充装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及证书(原件)
11场地、设施条件统计表
12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或国有资产使用证明资料等(原件)
13 固定资产账目
14 设备清单、自有产权证明
15 检测仪器台账
16 仪器设备租赁合同
17 工装、模具、样板清单
三质量管理评审相关资料
1 现行有效文件清单(包括相关法规、标准目录)及发放记录
2 质量保证手册、相关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各项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
3 各种报告格式、记录表格及填写说明
4 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回收、销毁记录
5 质量改进执行文件及记录
6人员培训和管理资料(培训计划、考核及学习记录、证书)
7历次换证情况见证
8 仪器设备台帐、仪器设备鉴定(校准)计划、鉴定证书、校准报告和核准记录、仪器设备自校准和比对记录
9 材料采购批准文件、质量证明书
10意见书及回执、处理结果见证资料
12有关变更备案见证
四检验安全质量评审相关资料
1 充装明细表
2 充装工艺传递过程见证资料
3 与抽查充装品有关的检测工艺、检测记录、检测报告
4 各工序质量检查记录
5 与抽查充装品有关的不合格处理见证材料
附录XX-4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现场鉴定
评审记录表
表一气瓶充装单位资源条件审核记录
续表1
续表1
表二气瓶充装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记录
续表二
表三气瓶充装工作质量评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