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密件保密工作规定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涉密文件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等的安全,制定本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密文件的管理工作。
二、涉密文件的分类和等级1.涉密文件分为三个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和泄密后可能带来的损失来划定文件等级。
3.涉密文件的等级划定和变更须经过涉密文件检查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三、涉密文件的存储和传输1.涉密文件必须保持完整、准确,并妥善存放在专门的涉密文件保管柜中,严禁将其带离工作场所。
2.涉密文件的传输必须采取加密通信手段,确保传输过程的密文安全。
3.涉密文件的传输必须由经过相应保密培训的人员进行,并记录传输情况,以备查阅和追溯。
四、涉密文件的使用和查阅1.涉密文件的使用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并严格按照文件的等级使用。
2.涉密文件的查阅必须经过涉密文件检查委员会的批准,并由专门的查询人员进行操作,记录查阅情况。
3.涉密文件的查阅记录必须保存一定的时期,并及时报告涉密文件检查委员会。
五、涉密文件的销毁1.涉密文件的销毁必须经过涉密文件检查委员会的批准,并由专门的销毁人员负责操作。
2.涉密文件的销毁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方式,如粉碎、火化等,确保信息无法恢复。
3.涉密文件的销毁记录必须保存一定的时期,并报告涉密文件检查委员会。
六、涉密文件的责任追究1.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管理涉密文件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2.对于泄露涉密文件或滥用涉密权限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对于涉密文件的遗失或损毁,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涉密文件的安全保障1.本单位将建立完善的涉密文件保密管理系统,确保涉密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物、网络等安全保障工作,防止非法入侵和信息泄露。
3.加强对涉密文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保密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一、切实加强保密工作(一)全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事项不打听。
(二)单位保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单位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加强对干部保密知识教育和各科室保密工作的检查。
(三)各科室都要指定一位同志负责文件管理工作,一切涉密文件、资料等都必须严加保管,及时存放在保险柜内。
涉密文件、资料的处理锁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四)机要、档案、文印、应急办公室、计算机中心等重点保密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其办公场所,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五)严格遵守《办公自动化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措施,严禁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中传递涉密内容。
(六)工作中如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单位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对造成危害的失密、泄密人员,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文保密制度(一)秘密文件(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下同)应由起草处室根据有关要求初步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经办公室核实后,由签发文件的领导审批。
(二)秘密文件由本单位文印室打印,需用印刷的必须定点印刷,并严格控制印刷份数。
(三)秘密文件印制后,其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以及历次清样,要及时送档案室存档;印制过程中的清样、废页、废件等就地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四)秘密文件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寄送,不准在普通传真机上传送。
(五)复印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复印件要按原件要求管理,严禁复印绝密级和注明不准复印的文件,资料复印过程中的废页、废件,应立即用碎纸机销毁。
(六)秘密文件的收发、分送、传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登记,其中绝密文件要编号、登记、定期回收。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一、保密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机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机密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与保密有关资料文件;不私存机密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格保密纪律。
2.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
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一律由保密员承办。
指定专人承办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
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3.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4.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一般密件要在3-5天内处理完毕。
5.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交保密员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6.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7.翻印、复印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对翻印的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翻印时间、份数和发放范围,并和原文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8.印剧秘密文件、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要到本局内部印刷,不准在社会上的印刷厂和营业场所印刷。
9.保密员和办公室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
凡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必须交回局办公室,由保密人员亲自到指定地点销毁。
10.凡不宜公开的人事工作业务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11.凡局制发的密级文件、资料,需要提前解密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解密。
12.发送新闻信息和宣传报道的稿件中,凡涉密的相关数据资料必须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才可使用。
13.根据《保密法》的规定,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范文(通用9篇)为贯彻落实对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应制定规范的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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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11、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2、涉密文件由各单位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3、发出、收进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机要人员处理;4、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机要人员直接传递,不得逾越机要人员任意横传。
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机要人员办理手续。
5、涉密文件、资料,不经发文单位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6、凡因工作需要复印、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复印后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按原件密级管理。
7、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返回单位后要及时交机要保密人员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8、当工作发生变动时,应将自己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全部移交;9、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和销毁。
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交由市保密局统一集中销毁,个人均不可自行、随意销毁。
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
对违反保密规定,使涉密文件资料发生失泄密的,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10、涉密文件资料须定期收回上交,发现丢失,及时汇报并立即追查处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
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保密工作制度篇二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
其范围: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
纪要。
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
未公布的人事任免。
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
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
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一、文件保密1、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
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
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及时清退文件。
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元必需持单元的介绍信,说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查阅或抄写档案,必需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非凡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办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划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密件保密工作规定_保密制度
《密件保密工作规定_保密制度》摘要: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数据库、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保密制度 1.0 总则 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3 公司各级组织机构和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不得主动获取任何自己责权范围以外的公司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秘密传播到规定的范围之外。
2.0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1 保密范围和内容 2.1.1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内容: 2.1.1.1 公司重大决策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2.1.1.2 公司不宜公开的或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项目及决策。
2.1.1.3 正在进行中的研究项目及其有关的客户或供应商、服务商名称、建议书、方案、进程、培训材料、测试产品报告、问卷、数据、报告、报价等一切资料。
2.1.1.4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1.5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章程、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
2.1.1.6 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物品库存帐册。
2.1.1.7 员工人事档案及其他个人资料、薪金性和劳务性收入以及与之相关的资料。
2.1.1.8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3.0 公司秘密的分级及密级的确定 3.1 公司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3.2 公司密级的确定 3.2.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3.2.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数据库、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2.3 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为秘密级。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制度一、文件保密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
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2篇)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2篇)机关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篇1一、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1、涉密人员管理要坚持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原则。
2、部保密委员会每年将根据各部门涉密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程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涉密人员的等级。
3、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训。
保证涉密人员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制度;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各级领导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要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5、涉密人员在参加军品秘密项目开发、研制、试验、会议,记录秘密事项内容时,须使用部保密室登记、编号、标密的保密本。
6、涉密人员使用保密本应妥善保管,用后退回部保密室统一销毁。
7、实行涉密人员保密补贴、脱密期和签订保密承诺书等制度。
二、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管理规定1、特殊情况携带涉密载体出差须履行保密审批。
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程序和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表(见附录A、B)2、携带涉密载体出差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两人以上同行的要明确主次责任。
3、携带涉密载体出差应用专车到机场、车站、码头接送。
4、携带数量较多的机密级涉密载体,乘火车可软卧席,乘飞机轮船可相当于火车软卧的`同等舱位。
5、禁止将涉密文件携带到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如医院、列车、飞机、轮船等处)阅办;禁止携带涉密文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参加外事活动和双边或多边谈判场所。
三、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1、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的保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包括:(1)有线和无线通讯保密管理规定;(2)密码传真、密码网络通信保密管理规定;(3)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4)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5)绝密级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执行本部《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_保密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_保密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篇1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保密工作的原则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四)对涉密资料的报送,一律采用纸质报送和U盘转送的方式,严禁网上传送。
(五)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电子存储,实行单机专人管理,并作好保密资料的登记。
六、保密责任追究对违反保密规定,发现保密问题要及时整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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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密件保密工作规定
保密制度 1.0 总则 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3 公司各级组织机构和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不得主动获取任何自己责权范围以外的公司秘密;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秘密传播到规定的范围之外。
2.0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1 保密范围和内容 2.1.1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内容:
2.1.1.1 公司重大决策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2.1.1.2 公司不宜公开的或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项目及决策。
2.1.1.3 正在进行中的研究项目及其有关的客户或供应商、服务商名称、建议书、方案、进程、培训材料、测试产品报告、问卷、数据、报告、报价等一切资料。
2.1.1.4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1.5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章程、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
2.1.1.6 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物品库存帐册。
2.1.1.7 员工人事档案及其他个人资料、薪金性和劳务性收入以及与之相关的资料。
2.1.1.8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3.0 公司秘密的分级及密级的确定 3.1 公司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3.2 公司密级的确定 3.2.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3.2.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数据库、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2.3 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为秘密级。
4.0 应采取的保密措施 4.1 员工应对自己所掌握的公司秘密持慎重态度,不得将秘密出示给未得到接触此项秘密授权的人员,并有权制止他人的违规行为,同时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主
管。
4.2 员工在离开自己的办公区域时,应将需要保密的资料锁入办公桌抽屉或文件柜。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查阅他人办公区域内的各类资料,更不能擅自开启他人的抽屉、文件柜、电脑以及盗用他人口令进入保密区域。
4.3 员工拥有的资料和情报不得超出其责权范围,如已拥有,则应主动上交主管或有关部门。
4.4 要定期清理文件,如项目完成后,所有有关的信函、问卷、表格等,除确需保存留底外,均应及时处理。
问卷一般保存一年后由行政部统一销毁。
4.5 对需保密的文件资料,由文件资料的生成者或其上级主管确定密级、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并须严格遵守。
4.6 文件、资料复印的必要性和份数,应由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严格掌握,尽量避免多余的复印。
4.7 对各类不同的文件、资料应分别存放,不可混淆。
4.8 所有寄出的信函、邮件,应根据密级或重要程度分别采用适当的邮寄方式,如快递、专递、挂号、平信等。
4.9 接打电话时应谨慎而礼貌地查明对方身份。
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客户的资料、对方要求的但又难以在电话中做出恰当回答的问题等,尽可能约其面谈而不要在电话里详细答复或承诺。
对自己责权范围之外或不了解的情况,应礼貌地谢绝回答或转有关人员答复。
4.10 不要向公司外或公司内的无关人员透露公司正在进行或曾经做过的研究项目的内容、客户的名称。
在公共场合,要谨言慎行,不可谈及公司保密范围中的内容。
4.11 接待、会客要严格执行《办公守则》。
外来人员(包括已经离开公司的原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如确需进入必须有专人负责接待,直至其离开公司。
4.12 出差在外尤其须妥善保管携带的文件、资料,并时刻检点个人言行,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13 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方面的保密措施和规定须严格按公司的制度执行。
4.14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5.0 责任与处罚 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以上500元以下:
5.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5.1.2 违反本制度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5.1.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者报送政府相关执法部门。
5.2.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2.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5.2.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0 制定和解释权 6.1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修订解释,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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