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规第6章招投标下
第六章 工程设计与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

采购大宗建筑材料或通用型批量生产的中小型设备属于买卖合同。由于标 的物的规格、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均为通用指标,因此招标一般侧重对投标 人的商业信誉、报价和交货期限等方面的比较,更多考虑价格因素。
三、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设计招标文件的编制
设计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文件,是告知投标人 招标项目内容范围、数量与招标要求、投标资格要求、招标程序规则、投标 文件编制与递交要求、评标标准与方法、合同条款与技术标准等招标投标活 动主体必须掌握的信息和遵守的依据。设计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的依据,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四、工程设计投标评标工作
——工程设计评标
工程设计投标的评比也可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评标委员会严格按 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 市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的前提下,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设计方 案的经济、技术、功能和造型等进行比选、评价,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最优设计方案。通常,如果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技术标方案,投标人即被 淘汰,不再进行商务标的评审。
鉴于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的特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评标方法通常采用 综合评估法。一般由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审,对符合基本条件通过初审的投 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的投标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经济文件的 评价内容、因素和具体评分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本章目录
工程设计招投标 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投标
一、概述
四、工程设计投标评标工作
——工程设计投标
设计投标管理阶段的主要工作环节包括:组织现场踏勘,答疑,投标人编 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中标,订立设计合同等。与施工招标相比,进行设 计投标重点是做好如下工作: 1)组建高水平的设计团队并提出最佳设计方案; 2)通过实施能产生良好的投入产出经济效益; 3)提出满足要求的设计进度计划; 4)有良好的设计业绩和社会信誉; 5)提出有竞争力的报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招标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建设工程招投标》课件

案例三
诚信招投标成功案例 企业形象提升
案例四
合同纠纷处理案例 双方协商解决
总结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 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 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有助于提高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 实施。
● 05
第5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风 险管理
风险程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数字化智能化
推动建设工程数字化发展 智能化施工管理
国际化合作
拓展建设工程国际市场 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
未来建设工程招 投标发展展望
未来,建设工程招投标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建设工程 行业健康发展。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我们有信心在 未来的道路上迈出更加稳健的步伐。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未来, 值得期待!
《建设工程招投标》PPT课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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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背景 第2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流程 第3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注意事项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案例分析 第5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风险管理 第6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未来发展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01
第1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背 景
建设工程招投标简介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政府或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 设单位或服务商的过程。招投标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 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公平竞争。在招投标过程中,各 方通过竞争性报价和资质审核,最终确定合适的承包商或服 务商。
01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通过竞争选拔,推动承包商提升技术水平
中标后履约问题案例
工程质量问题
质量管理不到位
合同纠纷
中标后变更合同要 求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最新版)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最新版)内容导航: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优化建筑工程设计,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适用本办法。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3、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4、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5、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制定的法律规范。
6、(二)招标申请时间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形式(1)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
一般结构不复杂的项目均采用邀请招标。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优化建筑工程设计,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适用本办法。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3、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与房地产》知识点梳理-第六章建设工程招投标

第六章建设工程招投标【考纲原文再现】理解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分析招标投标法规要求;理解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与投标;理解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进行施工招标策划和评标;理解投标要求和程序,运用投标报价策略,进行施工投标。
【知识框架】【知识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1.1999年8月3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最新修订2017年12月27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订版2019年03月02日实施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30号令)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相关概念与分类(一)招标投标的概念1.招标人-发包方(建设单位、业主、开发商)2.投标人-承包方(施工单位)3.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服务。
4.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为完成工程所必须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二)招标投标分类勘察招投标、设计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施工招投标、重要的设备和材料招投标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一)必须招标的项目(4项)1.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2.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①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公共航空、A1级通用机场等④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⑤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4.上述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全文2016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全文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禁止任何形式的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标价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工程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三)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第九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条招标人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资格证书;(三)招标代理机构的章程、业务范围;(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为其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三条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3月8日国家计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1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18 篇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2 篇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3 篇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6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14 篇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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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开标程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开标应当遵守如 下规定: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如招标文件发售后对原招标文件作了变更和补充, 开标前发现有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正当行为、出现 突发事件等情况,可以暂缓或推迟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 2.评标专家的选取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特别 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 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 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 3.评标专家应当符合的条件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1条规定,评标专 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 专业水平;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 的实践经验;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B.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C.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部分投标人参加 D.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标准答案:c
5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专家的选取 评标专家应当符合的条件 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保密义务 二、评标 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按废标处理的情形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二、评标 (一)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 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 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 应当参考标底。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开标程序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 点名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 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 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二、评标 (一)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形式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开标程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开标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开标由①招标人或者②招标代理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投标的其他主要内容。对提交合格“撤回通知” 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撤标单位只宣读其名称。 唱标顺序应按各投标单位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顺序进 行,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 5.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保密义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 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 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 )检查投标 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
A.招标人 B.投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 C.评标委员会 D.地方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E.公证机构 标准答案:b,e
4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不符合开标 程序的是( )。
A.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 5.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保密义务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 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 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 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一、 评标委员会
人数——5人以上、单数 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不可以四舍五入
选取
一般——专家库随机抽取 特殊——招标人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该保密。
7Leabharlann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 2.评标专家的选取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 专家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 代理机构的专家库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 4.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 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 的应当更换。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 4.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2条则进一步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并应主动 提出回避: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 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