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化及会计处理

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化及会计处理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24年发布的一项主要财务报告准则,旨在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提供更为准确和一致的要求。
新准则主要变化及会计处理如下:1.分类和测量方法:新准则将金融工具的分类方法从IAS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的四级分类改为两级分类。
具体而言,根据合同中所包含的特征和企业的经营模式,金融工具将被分为两类:按摊余成本计量(Amortized Cost)和以公允价值计量(Fair Value)。
-按摊余成本计量:适用于持有到到期的债务工具和分类为“公允价值减少,以损益计量”且满足特定条件的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适用于以交易为目的的金融工具,部分有条件的权益工具和不符合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
2.摊销折旧方法:对于分类为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新准则要求使用摊销方法计算债券溢价或贴现,并根据资产负债表上的账面价值确定摊余成本和利息收益。
3.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新准则明确要求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如果市场价格不可获取,则可以使用定价模型或自己开发的估值技术来确定公允价值。
4.资产减值准则:新准则重点强调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提前识别,并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与以往相比具有重大不利变化的金融工具;-发生持有工具的行业、经济状况和特定公司的不利变化;-当工具的清偿诉求变得非常不确定、非常不可预测或篇不可控制时。
5.新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根据新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变动将计入损益表,同时考虑债务工具的未实现损益。
而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仅考虑利息和减值损失的摊销。
总而言之,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方法、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减值准则进行了重大变化。
这些变化将更好地提供对金融工具的准确确认和计量,使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能够更好地理解企业的金融风险和潜在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摘要: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新金融工具的应用逐渐增多。
然而,这些新工具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使得其准则和规范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意义、目的以及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同时也会介绍一些国际上已经实施的相关准则。
第一部分: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新金融工具的出现为投资者和公司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这些新工具包括股票期权、债券衍生品、外汇衍生品等,它们的特点是高风险、高回报。
然而,由于这些工具的复杂性和不同于传统金融工具的性质,需要制定新的准则来规范其使用和交易。
第二部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意义和目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意义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准则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和评估新金融工具的风险和收益。
其次,准则可以规范金融机构和交易行为,降低市场操纵和违规操作的风险。
最后,准则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第三部分:国际上已经实施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国际上已经实施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金融会计准则理事会(FASB)的国际金融报告准则(IFRS)。
这些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和公司按照特定的规则和标准来计量和报告新金融工具的价值和风险。
同时,这些准则还对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提出了详细的规定,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第四部分: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是深远的。
首先,准则的实施将提高金融机构和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减少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
其次,准则的实施将改善投资者对金融工具的认识和评估,提高市场效率。
最后,准则的实施将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进入市场。
结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准则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政府、金融机构、投资者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以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准则的更新和完善也需要与时俱进,以应对金融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和挑战。
新准则-金融工具(详细版)

第22号金融工具第一部分金融资产(1)金融资产的分类;(2)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的核算;(3)采用实际利率确定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方法;(4)各类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核算;(5)不同类金融资产转换的核算;(6)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核算。
金融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金融资产的概念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企业应当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将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或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也不得随意重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转换是有条件的不得转换不得转换不得转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概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
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就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也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而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化及会计处理

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化及会计处理(原创实用版)目录一、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主要变化1.确认和计量方式的改变2.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分类和计量3.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式更新4.衍生金融工具的处理方式二、新准则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1.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2.增强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3.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三、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1.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2.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3.对企业税收管理的影响正文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化及会计处理一、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主要变化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在以下几个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1.确认和计量方式的改变新准则放弃了原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方式,采用了新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新方法强调以企业持有金融工具的意图进行分类和计量,不再按照原有的流动性分类方法。
2.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分类和计量新准则将金融资产和负债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
3.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式更新新准则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式进行了更新,要求企业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更加细致的分析和评估,以更准确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衍生金融工具的处理方式新准则将衍生金融工具从表外纳入表内,要求企业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
二、新准则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1.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新准则的确认和计量方法更加科学合理,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为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可信赖的会计信息。
2.增强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新准则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进行更加细致的分类和计量,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有助于增强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可读性。
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

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1.金融工具的确认2.新准则规定,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的确认应当基于金融资产转移的结果,金融负债的确认应当基于企业转移金融资产以终止负债履行的义务。
3.金融工具的计量4.新准则规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资产转移新准则规定,金融资产转移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并将该项金融资产转移中与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受让方,同时确认与该项金融资产转移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三、套期会计新准则规定,套期会计方法是指企业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一种方法。
其中,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而签订的衍生性金融合约;被套期项目是指企业面临上述风险敞口的项目。
四、金融工具列报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列报。
同时,企业还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以公允价值变动和利息净收入列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金融负债的利息净收入。
五、新金融工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新准则的实施将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具体来说,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将以公允价值计量,这将会导致企业资产和负债的波动;利润表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这将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现金流也将受到新准则实施的影响。
六、金融资产减值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并且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同时,新准则还引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来更准确地反映金融资产的实际风险状况。
新金融工具准则完整版

新金融工具准则完整版新金融工具准则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发布的一个重要准则,用于指导金融机构和公司如何对各类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
该准则旨在提高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的质量和一致性,增强投资者对于金融工具的理解和比较能力,促进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摊销、减值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准则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分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和其他金融工具。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利润表,因此,公司需要对其进行及时的评估和披露。
而其他金融工具则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
其次,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了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需要对其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和披露,而其他金融工具则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计量。
这些准则细化了不同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另外,新金融工具准则还对金融工具的摊销和减值进行了规定。
公司需要根据工具的实际情况制定摊销政策,并依据工具的摊余成本和减值情况确定摊销和减值金额。
准则提醒公司要加强对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及时评估和披露工具的减值风险。
最后,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公司需要对其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必要的披露,包括工具的种类、计量方法、公允价值、减值风险等内容。
准则强调了透明度和完整性的重要性,鼓励公司主动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信息,以提高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理解和判断能力。
综上所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是一个重要的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摊销、减值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提高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的质量和一致性,并增强投资者对于金融工具的理解和比较能力。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工具的种类越来越多,而金融工具的计量和分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计量和分类,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了《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IFRS 9)准则,即新金融工具准则。
该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财务报告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将对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解读,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准则。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背景和意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出台是为了解决现有准则存在的问题,如分类和计量标准不统一、缺乏前瞻性等。
此外,新准则还考虑到了金融危机后的市场需求,强化了对金融工具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意义在于,它能够更准确地反映金融工具的真实价值和风险,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增强市场信心。
同时,该准则还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好地识别和管理金融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内容1.分类和计量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三类:按摩尔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摩尔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和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其中,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又分为两类: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前瞻性减值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和企业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前瞻性减值。
前瞻性减值是指在金融工具出现违约风险前,根据历史经验、当前情况和未来预期,预计会出现的信用损失。
这种做法可以更好地反映金融工具的风险,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3.对冲会计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冲会计与风险管理相结合,对冲工具必须与被对冲的风险相关,对冲效果必须能够量化和验证。
同时,对冲会计要求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必须与被对冲的风险相关。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于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财务报告产生了重大影响。
首先,新准则要求前瞻性减值,这将导致金融机构和企业在计提减值时需要更加谨慎,从而增加了财务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_概述及解释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一项对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处理和披露金融工具的指导。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传统的会计准则已经无法满足对金融工具相关信息的需求。
因此,新准则于XXXX年正式发布,并在XXX年起开始实施。
1.2 文章结构本文通过对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概述与解释说明,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应用这一重要的会计规范。
文章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包括引言、新金融工具准则介绍、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要点解释、对企业会计实务的影响与挑战以及结论与展望。
1.3 目的本文旨在向读者介绍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背景、内容和目标,并通过详细讲解其中的主要要点来帮助读者理解和应用该准则。
此外,文章还将探讨新准则对企业会计实务带来的影响与挑战,并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和经验总结。
最后,文章将总结核心观点和贡献,并展望未来该准则的发展趋势与前景。
2. 新金融工具准则介绍:2.1 背景和发展历程:新金融工具准则是指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对于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一套规定。
由于金融工具市场日趋复杂,传统的金融工具准则已经无法满足会计师和投资者对于相关信息的需求。
因此,新金融工具准则应运而生。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07年。
当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IFRS 7 金融仪表披露》(IFRS 7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s),以强化对于金融仪表公允价值和风险披露的要求。
随后,在2009年,IASB又正式发布了包括《IFRS 9 金融仪表》(IFRS 9 Financial Instruments)在内的一系列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取代旧有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FRS 39)。
新金融工具准则受到了全球范围内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广泛认可与采纳,并逐渐成为全球企业账务处理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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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
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点解读表1 新CAS 22 与原CAS 22 的比较新CAS22 原CAS22分类原则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分类结果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凡是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工具分两种情况,对于即满足商业模式为收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类别以公允价基础取合同现金流又满足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不同时满足两条件的以公允价值计量值计量,但是有一个例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无标价权益工具以成本计量重分类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三类金融资产之间可以进行重分类原CAS22中不允许主体在初始分类后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三类,而在一定条件下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两类之间进行重新分类减值预期损失法已发生损失法(一)主要变化: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个原有分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旧准则新准则第七条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三)贷款和应收款项;(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
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新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2、强化金融工具减值要求1)金融工具减值确认方法的改变新CAS22就减值而言,考虑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内的各种可获得信息,不再采用“已发生损失法”,而是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使得损失更早得被确认。
新CAS22第四十七条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在估计现金流量时,企业应当考虑金融工具在整个预计存续期的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
企业所考虑的现金流量应当包括出售所持担保品获得的现金流量,以及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的其他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2)“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推出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判断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是否显着增加:第一,如果已显着增加,企业应当采用概率加权法计算确定该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以此确认和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如果未显着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形请见下图:修订CAS22 “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模型3)两大难题的思考从上述三阶段信用风险的确认及预期信用损失的集体来看,无疑对企业带来两大难题:第一、判断难题:即某项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是否呈现显着恶化应当采取何种标准进行判断,目前国际上对金融资产期末的信用风险与期初信用风险的变化实行五级分类,属于绝对比较法,是站在期末看该时点应归属于哪个类别里,因此现行分类不够精细,有待与新准则要求更匹配的分类标准出台。
第二、计量难题:即某项金融资产预期损失应当如何准确计算,惯用的内评法也只要求计提未来12个月的预期损失,但要求的对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的计提的确没有成熟的模型加以参考,这将对企业预期损失建模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对于技术人员的培养、引进显得尤为重要。
(二)其他变化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按照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如无法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应将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此规定涉及的专业判断较多,企业对其理解和把握口径存在差异。
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简化:混合合同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应将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会计处理,不再分拆;混合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基本继续沿用现行准则关于分拆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基于单项资产,而业务模式可能更多地在组合层面确定,因此基于客观事实和情况,同一种金融工具可能被分类为不同类别。
根据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如果企业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一组金融资产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则这些金融资产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分类条件,但是不强制采用此分类。
在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下,这些金融资产必须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在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下,许多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可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而在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下,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重点解读套期会计方法:是指企业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专门性的会计方法。
问题的提出:现行的套期会计准则对套期会计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导致实务中企业开展的大量套期业务无法通过套期会计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
新CAS24特征:新修订的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在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允许通过调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等方面实现诸多突破,从而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1.明确套期关系有效性的要求:满足三条件+再平衡新CAS24 原CAS24第十六条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一)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该第七条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二)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三)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应当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第十八条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企业应当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本准则所称套期关系再平衡,是指对已经存在的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套期比率重新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基于其他目的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所指定的数量进行变动,不构成本准则所称的套期关系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