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完善我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有关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研报告三篇

有关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研报告三篇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三篇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农村社会结构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显露。
xxxx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 1 在当下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传统的观念和秩序受到冲击,而法治的权威和秩序尚未确立。
这种情形影响了纠纷的解决和社会的稳定,在基层主要表现为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权威性的丧失与基层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失范。
因此,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一、纠纷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表现形式从纠纷表现形式看,基层传统的民事纠纷,一般表现为有关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债务、房屋、宅基地、承包、经营、合同等纠纷,它们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和邻里之间,换言之,发生在没有陌生人的社区共同体中。
这种共同体受制于同一种生活观念及生活方式。
对他们来说,国家法律所代表的不但是另一种知识话语,而且,在许多场合,是一种难以理解或难以接受的知识。
因此,基层民事纠纷有着其特定的表现形式。
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对民事纠纷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一些原来不常见的民事纠纷大幅增长。
这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离婚诉讼。
由于生活观念及生产方式的影响,基层离婚本来是很少见的,在很多人的传统心态中,离婚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但是,近年来基层的离婚率上升迅速。
一些外出打工的年轻夫妇随着视野的开阔和观念的改变,开始走进法院,用离婚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
在一些基层法庭,离婚诉讼占到了全部收案数的半数以上。
借贷引起的债务纠纷。
以往,基层人之间的借贷绝大部分发生在熟人之间,凭借双方的信赖关系借款和还款,写借条或者有钱不还,都会觉得难堪,或者不近人情。
随着基层的发展,经济交往频繁,各种借贷也不断发生。
现在有人,或说是少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无力或者不愿偿还债务,纠纷也就不可避免。
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引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实践探索,枫桥经验近年来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枫桥经验的创新亮点和发展模式,以及如何在新时代推动其更好地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一、枫桥经验的概述枫桥经验源于浙江省浦江县枫桥镇的一种基层调解模式。
它通过“课堂调解”、“议事”、“扫街调解”等方式,有效地将社会矛盾纠纷在初级阶段得到预防和解决,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肯定。
二、枫桥经验的亮点1. 善用比例论调:枫桥经验强调通过合理的分配公共资源来预防社会矛盾的产生。
例如,通过农民合作社等方式让农民分享农田收益,避免了土地纠纷的发生。
2. 推行租金地名制度:将土地租金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回归农民、一部分用于社保、一部分用于乡村建设,有效解决了土地征用引发的社会矛盾。
3. 注重借助技术手段:枫桥经验积极结合互联网技术,推行电子调解和在线预约等方式。
这不仅提高了调解效率,还增加了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枫桥经验的发展模式1. 强化组织领导:在县级行政领导的指导下,枫桥经验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架构,明确了相关部门与各村(居)之间的分工和协作关系。
2.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宣传讲座、展览等形式,向社会全面传播枫桥经验,提高广大群众的调解意识和水平。
3. 拓宽调解渠道:枫桥经验注重构建以调解工作站为中心的多层级调解网络,将调解机构延伸到农村、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便利群众及时寻求调处。
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的建议1. 加大投入力度:在新时代背景下,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的重要性,加大财政支持,并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和多元化投资等方式,吸引更多资源投入。
2. 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在保障市场经济运行的同时,也应注重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XX市社会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XX市社会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__市社会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社会矛盾纠纷也相应呈现多发易发、诉求多元等特点。
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处理及时得当,就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反之,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有的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深化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及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对提升社会风险管控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显得尤其重要。
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以__市__区为例,__年共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_件,涉及邻里关系、婚姻家庭、房屋拆迁、财产、劳动争议和消费维权等20余类,其中交通事故、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和合同等为现阶段主要矛盾纠纷。
不难发现,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一是矛盾纠纷类型趋向多样化。
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向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劳资纠纷、环境保护、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扩展,且比例明显扩大。
二是矛盾纠纷表现形式趋向聚众化。
由过去的多为个人行为转变为现在的聚集行为,各类利益“抱团”群体不断增多,极易由一般性纠纷演变为群体性矛盾。
三是矛盾纠纷的诱发原因趋向复杂化。
既有因执行政策不一致、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如有些征地拆迁中前后政策调整、不同项目使用不同政策等;也有因经济利益所引发,如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拖欠职工工资、民间借贷,或者因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经济损失而将矛头指向政府监管不力等;更有大量因突发性事件而引发,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医疗事故纠纷和意外人身伤害等。
四是矛盾纠纷的发展过程趋向对抗化。
一些群众心理失衡,遇到矛盾纠纷时情绪容易失控,采取极端手段,使矛盾趋向激化。
二、当前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p(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排查不够深入中央、省委、市委反复强调要借鉴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但从当前现状来看,个别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对相关重要指示精神认识不够,对开展好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重视程度还不到位,主观上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抓排查化解,导致了社会治理出现松懈、疏漏。
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的实践与思考

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的实践与思考汉滨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惠华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是关注民生问题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也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职责和使命。
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我们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笔者结合实际,浅谈一下几点初浅认识。
一、我区社会矛盾的主要特点综合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特点:(一)各种诱因多,具有复杂性。
随着汉滨区的开发和建设,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因素越来越多,涉及人员成分越来越复杂,矛盾纠纷触及的层次越来越深,不平等主体间的矛盾纠纷越来越集中,由此引发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
(二)激烈方式多,具有尖锐性。
有些矛盾纠纷当事人为达到个人目的,抱着“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往往采取过激行为。
在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的就是医患纠纷,他们往往采取“停尸闹丧”的方式,将尸体抬到医院大门或交通要道,企图用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阻断扰乱道路交通的方式,引起社会关注,给当事单位或政府施压。
二、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产生的原因一是群众维权意识增强,而法制观念相对滞后。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群众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法制观念相对滞后,认为矛盾一经产生,上访有利于解决自己的问题,无论是有理还是无理,都组织一帮人上访闹事,如果没达目的,就闹访、缠访、越级访。
于是许多问题信访化,许多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
二是应对机制不完善,政策制定与立法工作相对滞后。
群众要求参政议政、落实“四权”(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选举权)的呼声越来越高,依法维权的欲望和能力越来越强,但政府部门还没有建立完善的透明决策机制,一些政策出台缺乏长远考虑,对政策的远期效果分析不透、考虑不全,有的宏观政策与局部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有的新政策基层拖延不执行,有的老政策与新情况不配套,缺乏连续性,引起群众误解,产生不满情绪。
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
作为一个成熟的社会
成员,我们需要学会处理和化解这些矛盾,以确保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以下是我对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总结和体会。
首先,了解矛盾的根源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我们需要深入
了解矛盾的起因和背景,明确各方的诉求和期望,这样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客观和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这样才能制定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其次,沟通和协商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
在处理矛盾时,我们需要积极
主动地与各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理解他们的立场和情绪,这样才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沟通和协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言行,这样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最后,需要及时跟进和监督解决方案的执行情况。
一旦找到了解决矛盾的方案,我们需要及时跟进和监督其执行情况,确保各方都能按照方案执行,避免问题再次出现。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耐心和细心,不放过任何细节,这样才能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总的来说,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协商能力和
执行能力。
只有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处理矛盾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处理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的环境。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不断成长和进步。
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增多,造成的种种问题也越来越多。
如何有效地预防和调处化解社会矛盾,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
在这方面,“枫桥经验”成为了一个值得借鉴的成功案例。
作为新时代的发展方向,我们应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进行以下调研和实践:首先,我们需要扩大“枫桥经验”的宣传和推广。
只有当社会广泛了解该经验的实践意义和成效,才能更好地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借鉴和参考。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制度。
目前,虽然我国法律制度已经相对健全,但在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方面还存在不足。
我们需要针对现有法律制度的不足,进行制度改革,完善各项法律条款,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第三,我们需要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组织和参与。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矛盾的纠纷不断出现,新形势下的“枫桥经验”需要得到时代的认同和支持。
同时,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不断地探索各种可以避免甚至减少矛盾和冲突的方法,包括文化,教育,福利工作等方面。
最后,我们需要总结“枫桥经验”实践的成效,并根据实践经验持续优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也会不断出现,必须不断的从实践中寻找到更为科学的解决方案。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总结“枫桥经验”实践的成效,并在实践中不断向前推进。
总之,“枫桥经验”是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它对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具有实际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新时代大背景下,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探索,建立更为有效和可行的机制和方法,为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要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需要建立完整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解解机制。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加强宣传和推广。
类似“枫桥经验”这样的成功案例,需要被更多的人看到,了解和学习。
关于矛盾纠纷化解的调研报告

关于矛盾纠纷化解的调研报告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安排,我认真对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规定的调研主题开展调查研究,于10月下旬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信访局、司法局和卑家店镇等3家单位,与9名同志进行面对面座谈,听取相关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建设的推进,上级有关扶贫政策的深入实施,我区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矛盾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企业改制、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矛盾纠纷问题总量较大。
今年以来,我区利用“9+X”社会综治信息化平台”共统计已办结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问题2767件,数量较大。
二是矛盾纠纷处理难度大。
群众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缺乏政策、法律依据,处理起来比较棘手。
有些社会矛盾纠纷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
三是矛盾纠纷的主体呈多样化。
过去,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一般都是个人对个人,家庭对家庭,大多局限于居民、村民之间。
现在则出现了不少居民对企业、村民对村委会、居民对公共事业单位,甚至居民对政府机关等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化意味着复杂程度的提高和解决难度的加大。
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一)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现在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学法、不懂法,站在自己的角度想问题,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待办案,对于已经解决,且相关部门已经按照程序给予答复的矛盾纠纷问题不满意、不认可,固执已见,缠访闹访,试图达到个人的目的。
甚至逢会必访,逢会必闹,出现反复越级访的情况,试图迫使党委、政府介入涉法案件,越权办案或干预司法。
(二)化解矛盾纠纷本领不强。
基层负责矛盾纠纷工作的干部在工作方式方法和业务素质能力上还有欠缺,对政策、法律了解有限,遇到复杂情况就束手无策,缺乏应对突发事件处理的应变控制力。
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的实践与思考矛盾和纷争是社会关系中的必然存在,特别是在群体之间交往的过程中,由于不同人的利益、观念、背景等方面的不同,可能会产生许多矛盾和纷争。
预防、调处、化解矛盾和纷争,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
本文将探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的实践及思考。
一、构建矛盾纠纷预防机制矛盾与纷争往往源于不同人的观念、目标、利益、文化、信仰等多方面因素,常常在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会爆发成冲突。
预防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是在冲突产生前就加以预防。
预防矛盾纠纷的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法律是社会规范的基础,可以有效地规范和规制人们的行为。
在预防矛盾纠纷方面,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执行机制是必要的。
政府要制定公正、合理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从根本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2、加强社会心理辅导和教育社会心理辅导和教育是预防矛盾纠纷的另一种有效方式。
社会心理辅导机构可以向人们提供心理支持和陪伴,并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避免产生矛盾和纷争。
通过教育,可以提高人们的社会认知和道德水平,对社会问题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进而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
3、加强组织和社区管理组织和社区管理是预防矛盾纠纷的另一种重要方式。
通过建立组织和社区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地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矛盾和纷争,也能够引领人们正确处理矛盾和纷争。
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组织和社区管理机制,加强居民自治,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
二、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构是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重要机构,是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和纷争的重要途径。
政府可以通过成立各种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尤其是基层调处机构,来协助当事人解决争议和纠纷。
1、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应该是多元化的,包括多种调解方式和调解人员,比如包括政府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民间调解组织等。
通过多元化调解机制,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方面的需求,提供更多元化、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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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深化“平安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题中之义。
当前,我省正处在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重叠交织的历史阶段,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较以往任何时候更为突出。
特别是我省处在改革开放前沿,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也往往早发先发,矛盾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综合分析这些矛盾纠纷,大多是因利益诉求而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的方法来实现。
一、我省现阶段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趋势
(一)高发常态化
近年来,我省各类矛盾纠纷总量一直居高不下,矛盾纠纷高发成为常态。
以人民法院一审受理的诉讼案件数量为例,2000年,XX省人民法院系统受理案件总量289295件,2010年为400528件,2011年为419612件,2012年为48899件,
2013年为526580件,2014年为604371件。
分析可见,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从一个侧面说明XX省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期,且呈上升趋势。
(二)类型多样化
以民商事纠纷为例,改革开放之初,社会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婚姻、家庭、邻里、借贷等传统类型纠纷。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种新型纠纷大量涌现,比如商事纠纷、土地和房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环境污染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等。
(三)主体多元化
矛盾纠纷类型的多样化必然伴随着纠纷主体的多元化。
从纠纷各方主体来看,原来纠纷大多集中发生在公民之间,而现阶段的纠纷发生在公民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企业与行政机关之间等等。
XX省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的另一个典型特点是,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工等大量的流动人口成为纠纷的重要主体。
(四)争议复杂化
我省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化指的是越来越多的纠纷呈现出多方面的复杂性。
主要体现在:1.各种关系纠缠交叉。
即一个矛盾纠纷可能涉及多重主体之间关系,或可能涉及多重法律关系。
2.卷入纠纷的主体多样。
卷入纠纷的主体既有直接利害关系人,也有间接利害关系人,还可能有无利害关系人。
3.纠纷涉及的领域多元。
有些纠纷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而且涉及政策问题,有的还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相当困难。
4.纠纷性质复杂化。
有些纠纷既是利益冲突和法律争议,同时也是社会不满情绪的宣泄。
这一点在群体性事件中表现得由为突出。
(五)规模群体化
近年来我省群体性纠纷较多,总体呈上升趋势。
群体性纠纷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旧城改造、大型公用设施建设、商品房建筑质量、环境污染、劳资关系、企业内部集资和社会非法集资、企业改制、退伍军人安置等诸多领域。
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以利益诉求相同或相近而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