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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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手续和流程?

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手续和流程?

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手续和流程?一、农村自建房需满足哪些条件一、农村自建房需满足哪些条件1、农村居民年龄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4、农村居民建房须“一户一基”。

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村自建房申请宅基地审批手续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村民未经审批在农用地上建住宅,将面临两个后果:一是住宅本身属于违建,遇征收时原则上不予补偿;二是建设行为本身涉嫌非法占地,当地国土部门有权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第83条之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新建的房屋。

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国土部门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房屋较终可能面临被司法强拆的厄运。

二、农村自建房需要哪些条件一、农村自建房需要哪些条件1、农村居民年龄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农村土地建房如何审批

农村土地建房如何审批

农村⼟地建房如何审批随着农民收⼊增加,越来越多的⼈还是喜欢住在农村,现在咱们⽼百姓的⽇⼦过得美了,有很多⽼百姓都要盖新房⼦了。

那么问题来了,农村建房审批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就是如何合法合规的进⾏农民建房?下⾯就由店铺⼩编给⼤家普及⼀下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知识。

⼀、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1)提出申请:建房申请⼈持经本村民⼩组2/3以上农户签字(村民⼩组组长和四邻必须签字同意)的报告,向所在地村民建房理事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组会评:村民建房理事会和村委会应当在7个⼯作⽇内召开联席会议进⾏讨论,经讨论通过后,将申请建房户的现有住房⾯积、户籍关系、⽤地理由、占地类型、⽤地⾯积、规划情况、四⾄界线、权属是否有争议等基本情况在申请⼈所在的村民⼩组张榜公⽰。

公⽰5⽇⽆异议的,申请⼈到所在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全程管理表,不选⽤通⽤标准设计图纸的还须提交房屋建筑设计施⼯图,村委会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所在乡镇⼈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3)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村委会上报的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申请表后,应当在7个⼯作⽇内安排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资源管理所⼯作⼈员现场勘察。

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查实拟建房地址是否符合⼟地利⽤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是否符合公路、⽔利、林业、电⼒等部门的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经办⼈员签署意见后,⼀并将申报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资源管理所向申请⼈和村委会出具书⾯答复。

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申报材料召开会议研究,经会议研究同意建房的,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应签署同意意见,对不同意建房的,由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答复申请⼈和村委会。

(4)发放证书:经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建房的,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资源管理所应当在7个⼯作⽇内通知申请⼈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地批准书》,并领取通⽤标准设计图纸。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一、申请阶段:2.编制申请书:申请人需要书面向当地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递交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宅基地用途、土地面积要求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3.申请递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申请书递交给当地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

二、初审阶段:1.材料初审: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和土地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2.上门调查:对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申请人所申请的宅基地的地理位置和实际状况。

3.征求意见: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将调查结果向社区居委会、教育、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听取周边村民的意见。

4.初审结果: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根据调查结果和征求意见,作出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将进入核准阶段,未通过的申请人将被告知不予备案的原因。

三、核准阶段:1.信息录入:初审通过后,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作为备案信息。

2.审批意见: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提供审批意见。

3.核准结果: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自身审批权限,作出核准结果。

核准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宅基地的批准证明。

四、登记颁证阶段:1.颁证程序:核准通过后,申请人需将核准证明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由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办理宅基地的登记、颁证手续。

2.登记档案: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和核准结果录入宅基地的登记档案,作为备案资料。

3.颁发证书: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根据登记资料,为申请人颁发宅基地的证书和相关受理材料。

五、履行义务阶段:1.申请人履行宅基地的相应权利和义务,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建设等。

2.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对申请人的宅基地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宅基地进行整改或予以处罚。

以上是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的详细解释。

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流程递交申请,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以便顺利获得宅基地的批准证明和最终颁证。

2024年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方案

2024年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方案

2024年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方案____年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方案一、前言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工作成为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制定本方案,旨在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审批流程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书;- 身份证明材料;- 宅基地用途规划;- 宅基地界址和面积;- 相关证明文件,如婚姻证明、继承证明等。

2.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应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 宅基地用途与规划的符合性;- 宅基地界址和面积的合理性;- 相关证明文件的完备性。

3. 现场勘查:审核部门应进行现场勘查,对申请宅基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观察和核实。

4. 审批决策:在审核和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应进行审批决策,决定是否批准该宅基地的划拨。

5. 发放宅基地证:批准后,相关部门应发放宅基地证书给申请人。

三、工作要点1. 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农村宅基地政策的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提高申请人的主动性和申请材料的质量。

2. 提高审批效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确保审批周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 完善申请评审标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合理的申请评审标准,明确审批的基本条件和评审的重点内容,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4. 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审批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5.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透明度。

6. 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推动农村宅基地的规范化管理。

四、工作保障1. 人员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审批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是什么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是每个农村村民都可以依法申请的用于自己居住的住房用地,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属于集体所有,虽然每个村民都有权利享有本村的宅基地,但是对于宅基地的使用也是有相关法律规则的,所以今天我们要谈的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的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

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

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管理(一)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

宅基地修房审批流程

宅基地修房审批流程

宅基地修房审批流程
1、部门联审。

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完成联合审核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是否取得用地计划。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涉及林业、水利、电力、公路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

2、乡镇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对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

经审核认为宅基地申请和用地审批符合条件、报送材料完备的,应当自联审合格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同步将审批情况书面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经联审不符合宅基地和用地审批申请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属报送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和相关要求。

村民申请在符合村庄规划的现有宅基地上改建住宅的,在不突破规定宅基地面积、符合农房规划设计要求、不涉及切坡建房的情况下,确需改建的,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简易审批程序。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流程1. 宅基地使用审批申请•农户填写宅基地使用审批申请表,并附上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土地证明–宅基地规划设计图–宅基地建设方案•农户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村委会或乡(镇)政府。

2. 宅基地使用审批受理•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受理农户的宅基地使用审批申请,并核对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的完整性。

•如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不完整,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将通知农户补充材料。

3. 宅基地使用审批审核•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对农户的宅基地使用审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核实。

•若农户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相关法规,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将进一步处理申请。

4. 宅基地使用审批批准•在核实农户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后,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将农户的宅基地使用审批申请进行批准。

•宅基地使用审批批准后,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将出具《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5. 宅基地使用审批不通过•若农户的宅基地使用审批申请材料不真实或涉嫌违法,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将拒绝批准申请。

•农户可以依法对决定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

6. 宅基地使用审批结果通知•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将审批结果通知农户,包括批准、不通过等,并解释相应的理由。

•如审批通过,农户可以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合法使用宅基地。

7. 宅基地使用审批监管•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将对已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农户进行监管,确保合法、合规使用宅基地。

•监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建设情况、宅基地使用方式、宅基地变更等。

8. 宅基地使用审批的时限•根据相关法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

•在60个工作日内,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应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农户。

9. 宅基地使用审批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审批的农户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费用涵盖审批、证书等环节,具体金额根据地方政策而定。

10. 宅基地使用审批的变更和终止•农户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如需变更用途或终止使用,需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流程一、准备阶段1.确定建房需求(1)家庭人口情况①现有人口数②未来可能增减(2)建房目的①自住②租赁2.收集相关材料(1)身份证明①申请人身份证②户口本复印件(2)土地证明①宅基地使用权证明②土地权属证明(3)建房设计图纸①施工图②结构安全证明二、申请阶段1.填写申请表(1)个人信息①姓名②性别及出生日期③居住地址(2)建房信息①宅基地位置②建筑面积2.提交申请(1)现场提交①提交地点(村委会/乡镇政府)②提交时间(2)网上提交①相关政府网站②上传所需材料三、审核阶段1.材料审核(1)初步审核①核对身份证明②核实土地使用权(2)现场勘查①审查土地位置②检查周边环境2.通知结果(1)审核通过①通知方式(电话/短信)②发放批准文件(2)审核不通过①原因说明②重新申请指导四、建设阶段1.施工准备(1)确定施工队伍①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②签订施工合同(2)购置建筑材料①确定材料清单②选择合格供应商2.开工建设(1)按照设计图施工①进行基础施工②完成主体结构(2)定期检查①施工质量监控②进度跟踪五、验收阶段1.施工完成(1)进行自检①检查建筑质量②确认证明材料齐全(2)提交验收申请①提交验收申请表②附上相关材料2.验收检查(1)现场验收①验收人员到场②进行现场检测(2)验收结果①验收合格②验收不合格说明及整改六、常见问题1.材料不全(1)补充材料说明(2)重新提交流程2.审批延误(1)查询原因(2)加快进度的建议3.建设违规(1)违规处理流程(2)罚款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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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
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
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
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
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
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

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为了修建住宅而申请的土地,宅基地的申请有着一套非常严格的申请流程,需要多部门多步骤的申请审批。

律师365来告诉您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让您顺利申请到宅基地。

一、严格宅基地审批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一户一宅” 的法律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且
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宅基地标准面积县城郊区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乡镇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批准。

二、规范宅基地报批程序农村村民新建、翻建、扩建使用本村组集体土地建住宅(未利用地、村内空闲地、建设用地),按以下程序办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报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方可按该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
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原生产队)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或者全体村民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小组、村委会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二)接件受理
村民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或者全体村民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
过,村、组签署书面意见后,持户口簿,土地权属证明等有关材
料,上报到分局或镇国土资源所,由分局或镇国土资源所接件受
理,符合要求的,办理受理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三)现场勘测
由分局或镇国土资源所组织安排土地利用员、规划员、地籍员进
入现场实地察看是否符合分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
划,权属是否清楚,并进行实地丈量核实面积。

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簿。

(四)填表公示
由分局或镇国土资源所土地利用员填写公示内容,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在所在村组进行张榜公示7 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分别签署意见,同时土地利用员、规划员、地籍员、所长及镇政府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及镇政府公章。

(五)审核、审批
由分局或镇国土资源所派专人将申报宅基地材料统一报县局土地利用股,由规划股、地籍股、土地利用股分别审核签署意见,然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六)下发证件
经县局审批后,由县局土地利用股向建房村民颁发《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由分局或所在镇国土资源所统一领取,然后由分局或镇国土资源所发给建房户,申建户方可用地。

(七)组织验收
新批宅基地竣工后,由分局或镇国土资源所安排土地利用员、规划员、地籍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由县国土分局或镇国土资源所出具验收报告,上报县局地籍股,由地籍股按照地籍管理程序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般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是不占用耕地的,如果有需要占用耕地
的特殊情况,就需要报省政府进行农用地转用。

正常的农村宅基
地审批流程就像上文所说的,只需要提出申请和材料,按照流程走下来,您就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建设房屋了。

律师365 也会继续针对农村宅
基地审批流程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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