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年度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评价(认定)工作政策解读资料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0年广州市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0年广州市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10.10.26•【字号】穗科信字[2010]169号•【施行日期】2010.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0年广州市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穗科信字〔2010〕169号)各区、县级市科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和《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新修订的《广州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穗科兴字〔2010〕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广州市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
现将《2010年广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推荐企业申报。
附件: 1.2010年广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工作方案2.广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略)3.广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方案编写提纲(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六日(联系人:罗宇宽何婉虹联系电话:83124622 83124620)附件12010年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建设。
树立企业创新标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政府引导、企业示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二、创新型企业认定的目标和重点(一)创新型试点企业由区、县级市科信局组织推荐,不限名额,符合认定条件的即认定为创新型试点企业。
(二)创新型企业原则上从试点企业中择优认定,2010年创新型企业认定20家(认定使用试点申报材料数据)。
认定重点为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企业。
广东省创新创业有什么政策

广东省创新创业有什么政策广东创新创业政策现如今是有什么要关注的?广东创新创业政策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广东创新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广东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一、降低创业门槛,营造创业氛围《意见》明确,全面落实商事登记改革的有关规定,并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服务收费。
要继承和发扬广东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文化,积极培育创业典型,营造鼓励自主创业的氛围。
要全面推进创业教育,继续优化创业教育师资结构和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鼓励有条件学校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创业学院并由省给予适当奖补。
二、加大扶持补贴力度《意见》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或提高了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项目的对象范围或补贴标准,并提出放宽创业者入户条件及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措施。
此外,《意见》还提出:——组织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省按每人10000元标准,每年资助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扩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范围。
将优秀项目评选范围扩大至“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现代农业、家庭服务业等领域的创业项目”,并对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包括其他省市省级比赛)前三名且在广东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
三、加快创业孵化基地等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意见》从四个方面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引导各界力量共建创业孵化基地。
鼓励各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取政府入股的方式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对达到市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由所在市给予每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省给予每个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广东省各市创新型企业名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7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第一批认定省级第一批认定
8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第一批认定省级第一批认定
9
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
国家第一批认定省级第一批认定
10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第二批认定省级第一批认定
11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第二批认定省级第一批认定
1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
省级第一批认定
11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第二批认定
118
东莞泽龙线缆有限公司
省级第二批认定
119
广东五星太阳能有限公司
省级第二批认定
120
东华机械有限公司
省级第二批试点
12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122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123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省级第三批试点
26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27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28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29
广州市合诚化学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3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31
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32
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59
深圳市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60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第三批试点
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申报条件、时间、流程

附件清单:
1、营业执照
2、验资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有关财务报表
(2)过去3年内必须有发明专利授权或申请。
(3)过去3年内必须推出过新产品(工艺、服务)。
评价指标
创新型企业评价采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5个评价指标包括:
1、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2、千名研究开发人员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量;
3、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4、全员劳动生产率;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5、资信等级评定证书
6、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证书
7、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
8、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9、相关认证评级(评比)证书
10、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及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材料
11、技术标准批准文件
12、企业(科技)发展规划
1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4、薪酬激励制度和奖励表彰制度等
受理时间
10月9日至10月25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在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经十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发布2018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名单。
申报材料要求
1.参加本次评价的企业下载并认真填写《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
2.打印《申报书》并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形成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要求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并按材料顺序制作相关目录。证明材料是《申报书》所填内容真实性的重要佐证,请按照《申报书》中附件清单,依据填写内容和企业实际情况附上。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模板可在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下载。
广东省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⑨ 具 有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 有 良 好 的 产 学 研 合 作 关 系 。 在 同 类 企 业 中 , 研 发 费 用 占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较高。在同行 业处于 技术领 先地位 ,具有较强 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 员和高技能人 才的培
养 、 吸 引和 使 用 。 具 有 行业 带 动性 和 自主 品牌 。 主 导 产 品市 场 占有率 在 全省 同行 业 ( 细分 ) 位 居 前 列 , 有较 大 的
主营业务 收入规模 ,发展潜力 大。拥 有省部 级以上名牌产 品或知名商标。新产 品 ( 新服务 )或
采用新工 艺带来的销售收入 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 0 %以上。
具 有较 强 的盈利 能力和较 高的管理水平。主 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 亿元和近三 年连续盈利 ,资产
负债 率 合理 ,治 理 结构 健 全 ,具 有 良 好 的社 会诚 信 形 象。 通 过 质 量 管理 等相 关 认 证 ,制 药企 业 通 过 国 家GMP 认 证 。知 识 产权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有 专 门 的知 识 产 权 管 理 机 构 或 专人 负 责知 识 产 权
图 f
广东省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申报条件
( 参照省级 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
在广 东境 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的企业。
企业 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 ( 2 0 0 8 年以来 ) 。 具 有企业发展 的关键技术和 自主知识 产权。拥有发 明专利 ,软件、集成 电路、农业企业近三年 获 得过著作权 、集成 电路布 图设计权 或植物 新品种权等。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 、国家或国际 技 术标准 。
管理 工作 。
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附件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一、公告条件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分)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E.无(0分)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A.5%以上(20分)B.3%-5%(15分)C.2%-3%(10分)D.1%-2%(5分)E.1%以下(0分)(二)成长性指标(满分分)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A.15%以上(20分)B.10%-15%(15分)C.5%-10%(10分)D.0%-5%(5分)E.0%以下(0分)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A.55%以下(10分)B.55%-75%(5分)C.75%以上(0分)(三)专业化指标(满分分)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B.属于其他领域(5分)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A.70%以上(20分)B.60%-70%(15分)C.55%-60%(10分)D.50%-55%(5分)E.50%以下(0分)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一、认定条件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的公告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的公告【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粤科公告[2014]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14.02.25【实施日期】2014.0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的公告(粤科公告〔2014〕2号)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竞争择优选取承接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的社会组织。
请有意承接此项职能的社会组织于2014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我厅将对申报承接主体进行审核和竞争评审。
附件: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2014年2月25日附件: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第169号令)的精神,规范和推进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审核职能向社会转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2〕24号)、省编委《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积极稳妥。
根据市场发育程度和社会发展现状,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程度等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相关职能“转得出、接的稳”。
(二)竞争择优。
坚持竞争择优、自愿承接的原则,建立健全转移工作机制,多中选好、好中选优,选择符合职能转移要求的承接主体。
(三)公开公正。
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利用网上办事大厅、省科技厅网站等公共媒体全面、准确、真实得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并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承接转移的职能。
二、转移内容和分类(一)转移内容。
向社会转移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审核职能。
具体内容:对申报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进行审核。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9.02.16•【字号】穗科函字[2009]70号•【施行日期】2009.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穗科函字〔2009〕70号)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的精神,按照《广州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穗科兴字〔2008〕2号)的要求,现决定开展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并将《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推荐。
附件: 1.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方案2.广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表(略)3.广州市创新型企业建设方案编写提纲(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二○○九年二月十六日(联系人:罗宇宽何婉虹联系电话:83124622 83124620)附件1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建设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为内容,为树立创新标杆、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通过政府引导、企业示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广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和评估认定的原则(一)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二)推荐申报,择优遴选;(三)兼顾行业和区域的分布。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一)评估认定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成立评估工作组,组长由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市科技局、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委、外经贸局、知识产权局等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
(二)市直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市属直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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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2018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4.关于2018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创新型业试点
(一)试点范围
省属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注重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高成长性企业开展试点。
(二)基本条件
(1)在广东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方向。
(3)企业守法经营,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及相关负面信息。
(4)企业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以来)。
2018
Does the Huan Juan 嶅 hook Chen?
The 鍔 hurtles the 姩鍔涘啀鐢熶 HaiThe Liang 炴満鎵 Kua sprinkles Ma 愯緭发文机构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通知链接
1.关于2018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及申报日期
(3)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有较大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发展潜力大。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0%以上。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和近三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5个评价指标包括:
1.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2.千名研究开发人员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量;
3.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4.全员劳动生产率;
5.创新组织与管理。
(三)门槛条件(根据上述指标体系,申请评价创新型企业必须符合3个基本条件):
(1)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一定标准(按企业类别设置,如: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成长型企业、国家或省重点战略产业需要培育的企业可适当降低主营业务收入等有关要求)。
(4)东莞市: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税收奖励、贷款贴息补助和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奖励的通知》(东科函[2016]51号)(2016年2月)对东莞市2015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奖励;
(5)惠州市: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惠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认定专项经费资助的通知》(2016年6月)对2015年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
立项情况
2017年认定:试点企业128家、创新型企业95家;
2016年认定:试点企业92家、创新型企业80家;
2015年认定:试点企业50家、创新型企业69家;
2014认定:试点企业43家、创新型企业81家;
至2017年,认定省创新型试点企业779家,省创新型企业611家。
政策趋势分析
2015年和2016年申报要求广州、深圳市各推荐不超过20家,其他地级以上市各推荐不超过10家;2017年申报要求广州、深圳市各推荐不超过25家,其他地级以上市各推荐不超过15家;2018年对推荐数量不做要求,同时,从近几年立项数量不断增多的情况来看,表明政府正在不断加大省创新型试点及省级创新型企业评价建设力度,促进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综上所述,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发文日期:2018/8/23
申报日期:
1.企业报送材料至地市科技部门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
2.广州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由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直接受理,受理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5日下午5点前。
2.关于2018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依据
1.《广东省2018年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过去3年内必须有发明专利授权或申请。
(3)过去3年内必须推出过新产品(工艺、服务)。
扶持政策
部分地市对创新型企业制定了相应的奖励及扶持政策:
(1)广东省:2018年8月10日广东省科技厅在《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与金融结合项目的通知》提到获得“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认定资格(或入库)的企业拥有申报普惠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申报的资格。
(6)佛山市:《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16年7月)将已获得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列为优先支持对象;
(7)肇庆市:《肇庆高新区技术创新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2013年9月对通过国家、省创新型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三)优选条件
(1)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农业企业近三年获得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植物新品种权等。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发费用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在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5)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有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创新型企业认定(评价)
(一)评价的范围
包括两类企业:一是广东省2006年至2017年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中尚未被命名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的企业;二是已通过认定,但证书于2018年到期的广东省创新型企业。
(2)广州市海珠区: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企业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2016年05月,5年有效)获得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
(3)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府〔2015〕13号)(2015)对认定为区创新型企业后被国家、省、市认定为创新型企业的,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