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绪论
苏大刑法课件1:刑法绪论

(一)罪刑相当原则在立法上的适用 1、研究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1、有罪有责当罚,无罪无责不罚。 2、完善刑事政策的指导作用。 (二)罪刑相当原则在司法上的适用 2、重罪重责重罚,轻罪轻责轻罚。 2、刑事责任与刑罚相当。 1、既要全面把握定罪方面的基本内容,又要注意纠正重定罪轻 3、一罪一责一罚,数罪数责并罚。 量刑的错误倾向。 3、刑法各条文间法定刑的设置应平衡统 2、坚持司法公平、公正。重刑主义的思想倾向在我国司法实践 中一直根深蒂固。 5、刑罚的性质应当与犯罪的性质相当。 3、坚持量刑中的平衡与统一,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 象。
1、罪行与刑事责任相当。
4、同罪同责同罚,异罪异责异罚。 一。
第四节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是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思想发展而来的,它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 • 近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是近代资 产阶级为了反对封建特权等级制度而提出来的 一个口号。 •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 想被写进了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
• • • • •
刑法的阶级性质 刑法的政治性质 刑法的经济性质 刑法的文化性质 刑法的法律性质
第二节 刑法的本质与机能
二、刑法的功能
规制功能 惩戒功能
评价功能
保护功能
(1)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也叫引导功能,是指刑法具有引导人们积极学法、 也叫主持正义功能,是指刑法具有公正评价人之 是指刑法本身就有惩罚犯罪、威慑犯罪之功能, (2)保护公民的一切合法利益及社会管理秩序 懂法、守法,维护法律尊严,导引人们应当实施 行为和事件,使有罪之人无可逃脱,无罪之人不 并告诫犯过罪或没有犯过罪的任何人刑法之实际 什么样的行为,不应当实施什么样的行为,以规 (3)保护国家和民族利益 受追究,公正无私、主持正义的功能。 威力,从而起到预防犯罪的最终目的。 制人们的日常行为,使之合法化、规范化。 (4)保护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不受侵犯
刑法学教案-绪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刑法概念、渊源、分类刑法解释一、刑法的概念和特征二、刑法与其它部门法2、刑法与刑事法学(刑事一体化)三、刑法发展史(一)世界刑法发展史1、古代刑法(前资本主义)2、近代刑法(贝卡里亚以来19世纪中叶)3、现代刑法(刑法国际化)(二)我国刑法发展史1、前封建刑法五刑:墨、劓、膑、宫、辟2、封建制刑法(《唐律》为代表)旧五刑:笞、杖、徒、流、死3、近代刑法(清末沈家本《大清新刑律》)新五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4、刑法现代化建国后的刑法动向:苏式刑法——德日、英美刑法元素的吸收1979年刑法、1997年刑法甲骨上绘制的墨刑清末枷刑清末杖刑、新加坡鞭刑四、刑法的渊源(一)刑法典(狭义刑法)1、1997年《刑法》(1997年修订,10月1日施行)2、现行刑法典的基本情况:452条+7个修正案3、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二)单行刑法1、1979-1997年有23个,15个被废止,8个中的刑事责任不再有效。
2、现有1个(1)1998年12月29日《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增设骗购外汇罪)?(2)1999年10月30日《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三)附属刑法(四)国际刑法:须转化为国内法附属刑法的例子《保险法》第131条(1995年6月30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刑法》第198条(1997年10月1日)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刑法的根据、目的、功能(刑法第1、2条)(一)根据:宪法、实践、政策(二)目的:保护法益犯罪的实质:法益侵害说V S规范违反说(三)刑法的任务1、社会保护(防卫社会)2、人权保障:无罪之人、有罪之人(一)刑法的规范•1、规范形式:刑法典(修正案)+立法解释+司法解释•2、刑法规范的特点:•禁止性规范(消极不作为规范)为主•命令性规范(积极作为规范)为辅•授权性规范是义务性规范的例外(二)刑法的体系•1.刑法典体系:总则+分则+附则→编章节条款项•2.分则条文体系:罪状+法定刑•3.学理体系七、刑法解释(一)为何法律需要解释法条文本言辞的模糊性(示例)•1、同性“卖淫”案•2、携带“凶器”抢夺案•3、“持枪”抢劫•4、“非法经营”造成模糊的原因•1、理性有限:不能囊括所有情况,不能预料发展•2、词不达意:语言有限的固定功能•3、故意模糊:列举性规定章国新体育彩票作弊案•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今年45岁的章国新,自2001年3月以来,多次到省体彩中心踩点,意欲通过制造“假球”,人为影响摇奖结果。
刑法总论(绪论)

绪论(4)
• • • • 二、刑法及刑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从古代至近世初期 1、刑法的始源 从原始社会对侵害了部族的习俗性秩序的人所科 处的制裁制度中看出刑法的始源。 • 2、古代 • 古代刑法一般尚处于原始社会刑法的阴影之下, 处于与私法未分化的状态,一方面出现了严格的 刑罚制度,另一方面又承认了广范围的赎财制度。 但是,已经清楚的具有了国家性刑法的性质。
绪论(2)
• 刑事法一词是包含刑法的更广的概念,刑 事法既包括刑法,也包括刑事诉讼法,甚 至还包含监狱法等内容。 • 刑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 • 刑法属于刑事法;刑法属于实体法;刑法 属于强行法;刑法属于公法;我国刑法基 本上属于固有法;刑法属于司法法。
绪论(3)
• (二)刑法学的概念 • 刑法学,在狭义上,是指刑法解释学,即实定刑 法的解释学;在广义上,作为关于刑法的学问, 一般包括刑法理论(刑法哲学)、刑法史学及比 较刑法学。 • 近代各个国家刑法典的规定一般大致分为总则和 分则,与此对应,在讲学上也把刑法解释学分为 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 • 我国刑法学,主要是狭义意义上的刑法学,即以 刑法解释学为主要内容。 但也会包含法律理论等 内容。
绪论(6)
• (二)启蒙时代以降——近代刑法学 • 1、启蒙思潮和刑法 • 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有荷兰的格劳秀斯,英国的霍 布斯、洛克,德国的普芬多夫、莱布尼兹、托马 修斯、沃尔夫,法国的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 等,不胜枚举,他们都表示了应予注目的刑法思 想。 • 强烈地吸收这些启蒙思想,应予注目地论及犯罪 和刑罚的,是意大利的贝卡利亚 。 • 启蒙思想也给刑事立法以不小的影响。
绪论(7)
• 2、古典学派 • 19世纪初期的刑法学,显著地发展了关于犯罪、刑罚的本 质的哲学认识、实定法的概念分析和理论构成。 其代表 有康德、费尔巴哈、黑格尔及宾丁。 • 上述诸家所代表的刑法理论立场被称为古典学派或者旧派。 • 他们都是以启蒙主义的合理主义为背景,大都肯定犯罪人 的自由意思,论及了作为自由意思的发现的客观的犯罪, 关于刑罚,在以报应刑论为基调这一点上,可以发现其相 应的共同性。可以说,古典学派的学问功绩在于,赋予刑 法学以统一的体系,同时明确了犯罪中的各种概念、定义, 形成了近代刑法学的理论框架。
刑法学课程课件教案绪论

刑法学课程课件教案绪论第一章:刑法学的概念与地位1.1 刑法学的基本概念1.1.1 刑法: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1.1.2 刑法学:研究刑法及其适用规则的学科1.2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1.2.1 研究对象:刑法规范、犯罪行为、刑罚及其适用1.2.2 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逻辑分析法1.3 刑法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1.3.1 刑法: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3.2 刑法学:法律学科中的基础性与应用性学科第二章:刑法的任务与适用范围2.1 刑法的任务2.1.1 惩罚犯罪: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2.1.2 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1.3 预防犯罪: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和再犯2.2 刑法的适用范围2.2.1 空间适用范围: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2.2.2 主体适用范围:对本国公民和外国人犯罪的适用原则2.2.3 时间适用范围:新旧刑法对犯罪行为适用原则第三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规则3.1 刑法的基本原则3.1.1 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3.1.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法适用不分性别、民族、身份、地位3.1.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行与刑罚相适应,轻罪轻刑,重罪重刑3.2 刑法的适用规则3.2.1 刑法适用解释规则:依法解释刑法,确保刑法适用的正确性3.2.2 刑法适用程序规则: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3.2.3 刑法适用时效规则:刑法对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期限第四章:犯罪与刑事责任4.1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4.1.1 犯罪:违反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4.1.2 犯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4.2 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4.2.1 刑事责任: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2.2 刑事责任特征:法律性、道德性、惩罚性4.3 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4.3.1 刑事责任年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4.3.2 刑事责任能力: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五章:刑法的种类与刑罚适用5.1 刑法的种类5.1.1 主刑: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或生命的刑罚5.1.2 附加刑:剥夺犯罪分子财产或其他权利的刑罚5.1.3 刑罚的种类与适用原则:刑罚适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区别对待5.2 刑罚适用5.2.1 刑罚的适用原则:依法适用刑罚,公平公正5.2.2 刑罚的适用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5.2.3 刑罚的适用期限:刑罚执行的起始与终止时间第六章:刑法分则与犯罪分类6.1 刑法分则概述6.1.1 刑法分则的作用与地位6.1.2 刑法分则的编制与结构6.2 犯罪分类6.2.1 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犯罪6.2.2 侵犯财产的犯罪6.2.3 侵犯国家利益的犯罪6.2.4 侵犯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6.2.5 侵犯公共安全的犯罪第七章:犯罪形态与犯罪过程7.1 犯罪形态概述7.1.1 犯罪预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7.1.2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的行为7.1.3 犯罪既遂: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7.1.4 犯罪中止: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7.2 犯罪过程7.2.1 犯罪实施阶段:犯罪行为实际实施的过程7.2.2 犯罪结果阶段:犯罪行为对客体造成损害的过程7.2.3 犯罪完成阶段: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的状态第八章:犯罪责任与犯罪竞合8.1 犯罪责任概述8.1.1 犯罪责任的构成要件8.1.2 犯罪责任的形式与内容8.2 犯罪竞合8.2.1 概念与特征8.2.2 犯罪竞合的处理原则与方法8.2.3 犯罪竞合的类型及处理规则第九章:刑罚执行与刑罚变更9.1 刑罚执行概述9.1.1 刑罚执行的原则与程序9.1.2 刑罚执行的方式与方法9.2 刑罚变更9.2.1 减刑:对罪犯减轻刑罚的制度9.2.2 假释:对罪犯提前释放的制度9.2.3 刑罚变更的程序与条件第十章:刑法适用与国际刑法10.1 刑法适用概述10.1.1 国内刑法适用与国际刑法适用的关系10.1.2 刑法适用解释与刑法适用冲突解决10.2 国际刑法概述10.2.1 国际刑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10.2.2 国际刑法的制定与实施10.3 我国参与国际刑法的实践与展望10.3.1 我国参与国际刑法的现状10.3.2 我国参与国际刑法的未来展望重点和难点解析1. 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地位2. 刑法的任务与适用范围3. 刑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规则4. 犯罪与刑事责任5. 刑法的种类与刑罚适用6. 刑法分则与犯罪分类7. 犯罪形态与犯罪过程8. 犯罪责任与犯罪竞合9. 刑罚执行与刑罚变更10. 刑法适用与国际刑法对于每个重点环节,进行详细的补充和说明:1. 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地位: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适用规则的学科。
刑法绪论知识点整理

刑法绪论知识点整理●刑法基础论●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的形式●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的特征●调整范围的广泛性●调整对象的专门性●刑法制裁的严厉性●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性●刑法的体系●刑法典的体系:总则分则●刑法条文的结构:编、章、节、条、款、项●刑法目的论●刑法的目的●“惩罚犯罪,保护法益”●整体目的,章节目的,条文目的●刑法的任务●惩罚任务●保护任务:政治,经济,权利,秩序●刑法的机能●规制机能●保护机能●保障机能●刑法的解释●根据解释的效力分类: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根据解释的方法分类:文理解释;伦理解释●伦理解释●目的解释●扩大解释(对比类推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前提;要求;规则●比较解释●历史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原则●基本内容:法定化、明确化、合理化;反对事后法、反对类推、禁止不确定的刑罚●体现●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基本内容:定罪、量刑、行刑(重点在对比)●罪责性相适应原则●基本内容:刑罚的轻重=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再犯可能性●主要体现:量刑原则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累犯、未成年犯、又聋又哑、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自首、立功、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过失犯等●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国内犯:属地管辖“沾边就管”●国外犯: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对国外形式判决的消极承认●刑法的时间效力●生效时间●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从旧兼从轻;跨法犯●刑法修正案的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有解释;无解释。
《刑法学》张明楷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1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分类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刑法的分类:1.刑法分为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与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2.刑法分为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3.刑法分为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4.刑法分为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第二节刑法的性质与任务一、性质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换言之,刑法禁止的是犯罪行为;而其他法律规定的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特性,使刑法成分为特殊的法律。
⑴虽然刑法保护的范围很广,但同时具有不完整性。
(表现在3方面)⑵刑法具有补充性,即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法益时才有刑法保护;一般部门法不足以抑制某种危害行为时,有刑法抑制。
二、任务1.我国理论:《刑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务………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刑法的任务概括为:保护法益,保护的方法是禁止和惩罚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
2.刑法任务与刑法机能是不能等同的概念,国外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三种机能:①行为规制机能②法益保护机能③自有保障机能第三节刑法的体系与解释一、体系1 刑罚体系主要是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组成有两编,第一编总则,第二遍分则另有一条附则。
编下为章;章下为节;节(章)下是条;条下是款;款(条)下是项。
2 但书但书主要有四种情况:对前段表示了相反、例外、补充、限制关系二、解释1 概念: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真实含义的说明。
2 效力:正式的刑法解释与非正式的刑法解释正式的刑法解释,即由被授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做出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主要指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立法解释:是指在刑法颁布后,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做出的解释。
司法解释:指最高法、最高检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3 方法一般认为刑法解释方法分为两大类: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⑴文理解释:是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法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刑法总论知识点

刑法学总论第一章绪论一、刑法的渊源1、刑法典。
它是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1979年颁布,1980年1月1日施行.1997年对它进行了一次大的修改,习惯上我们把1979年未经改动的刑法称为旧刑法,把1997年经过修订的刑法称为新刑法。
截止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先后通过了九个《刑法修正案》,增设和修订了一系列罪名。
2、单行刑法。
(与附属刑法一道被称为“特别刑法”)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制定,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形式出现,是对刑法典的补充,它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或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97年以后全国人大常委又颁布了新的单行刑法,如《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规定》--目前为唯一一个单行刑法.3、附属刑法.即附带规定在行政法、经济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即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轻则处以行政处罚,重则规定刑事罚则,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我国的附属刑法称不上真正的刑法。
一、刑法的性质:1、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性。
2、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3、干预社会的谦抑性(补充性).4、其他法律的保障性。
二、刑法的根据、任务和目的1、根据和目的:刑法:第一条根据:宪法。
目的:保护人民。
2、刑法的任务:《刑法》:第二条四、刑法的体系: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
每一部分又分为章、节、条、款、项、段等层次。
全文用统一的序号。
五、刑法的解释(一)以解释的主体或者解释的效力为标准,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1、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所作的解释.刑法实施中,司法机关发生分歧,立法机关出面解释。
如对第93条第2款的解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否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成员。
(二)以解释的方法不同,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1、文理解释。
对条文的字、词、句的概念、术语,从字面含义上加以解释。
既不广于字面含义,又不窄于字面含义,不偏不依的解释。
刑法学课程课件教案绪论

刑法学课程课件教案绪论第一章:刑法学导论1.1 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刑法:国家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学:研究刑法规范的学科。
1.2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研究对象:刑法规范的制定、适用和遵守。
研究方法:比较分析、历史分析、逻辑分析等。
1.3 刑法学的历史发展刑法的产生与发展:古代刑法、近现代刑法。
刑法学的形成与发展:刑法学派、刑法典的制定。
第二章:刑法基本原则2.1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刑法基本原则:刑法规范制定和适用的指导思想。
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保障人权、限制国家刑罚权、维护社会秩序。
2.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刑法条文的明确性、法官的自由心证。
2.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不分身份、地位、财富,依法平等适用刑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刑法适用的公平性、法官的独立审判。
第三章:刑法学的基本概念与术语3.1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犯罪概念: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构成: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
3.2 犯罪种类犯罪种类: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分为不同的犯罪类型。
3.3 刑罚概念与刑罚种类刑罚概念:国家对犯罪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
刑罚种类:主刑(如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与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第四章:犯罪论4.1 犯罪论体系犯罪论体系:犯罪成立要件、犯罪构成、犯罪排除事由。
4.2 犯罪成立要件犯罪成立要件: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因果关系、犯罪故意或犯罪过失。
4.3 犯罪构成犯罪构成要素:犯罪行为、犯罪对象、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第五章:刑罚论5.1 刑罚适用原则刑罚适用原则:罪与罚相适应原则、教育改造原则、人道主义原则。
5.2 刑罚的裁量与执行刑罚裁量:法官根据犯罪情节、犯罪人情况等因素决定刑罚。
刑罚执行:对犯罪人实施刑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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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绪论
第一节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
概括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要求罪和刑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对任何人犯罪在使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1、定罪上一律平等;
2、量刑上一律平等;
3、行刑上一律平等。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份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即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行相当、罚当其罪。
第二节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的地和对人的效力。
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对此各国刑法和刑法学者提出过各种原则,即属地原则、属人原
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
现今各国的刑法,大都采用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其他原则。
我国刑法也不例外。
(一)属地管辖权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于本法。
”
1、领域的范围:不仅包括我国的领陆、领水和领空三部分,还包括我国的驻外使、领馆,以及航行在国外或者公海上的我国船舶和航空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含义: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3、“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为的情形”: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经解决。
(2)香港和澳门两个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即全国性刑法对两个特别行政区无适用效力。
(二)属人管辖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
3、第10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
(三)保护管辖权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
条件限制:1、犯罪行为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2、按国外犯罪地的法律规定也应受刑罚处罚。
(四)普遍管辖
条件限制:1、我国参加或者是缔结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
2、在我国境内被抓获。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问题。
1、刑法的溯及力的概念: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新刑法的问题。
如果适用新刑法,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新刑法就是没有溯及力。
2、刑法的溯及力原则:我过刑法关于溯及力的问题上采用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即:对新刑法生效以前未经处理的犯罪行为,原
则上适用于旧法(从旧),但是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处刑较轻的,则按新刑法处理(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