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罚条例及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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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不当行为的纪律处罚规定

医务人员不当行为的纪律处罚规定

医务人员不当行为的纪律处罚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疗卫生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患者及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二、不当行为界定第三条医务人员不当行为是指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违反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2. 隐瞒、谎报病情,导致严重后果的;3. 未取得患者同意,实施诊疗行为的;4.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患者财物或违反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5. 侵犯患者隐私,泄露患者个人信息的;6. 歧视、侮辱、虐待患者,或对患者实施恶性行为的;7. 其他违反医疗卫生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纪律处罚第四条对医务人员不当行为的纪律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五个等级,具体处罚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行为严重程度及影响决定。

第五条警告:对医务人员不当行为给予警告,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签订承诺书,如有再次发生,将加重处罚。

第六条记过:对违反医疗卫生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记过,除警告措施外,还需参加相关培训,并暂停执业活动一段时间。

第七条降级:对严重违反规定,给患者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给予降级处理,降低其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第八条撤职:对严重违反医疗卫生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给予撤职处理,取消其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身份。

第九条开除:对严重违反医疗卫生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涉嫌犯罪的行为,予以开除,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处罚程序第十条对医务人员不当行为的纪律处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发现医务人员不当行为,应当场制止,并详细记录;2. 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核实事实真相;3. 依据调查结果,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4. 将处罚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在医疗卫生机构内进行公示;5. 对受处罚的医务人员,应加强后续跟踪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学生违纪处理程序及管理办法

学生违纪处理程序及管理办法

玉龙县第五中学学生违纪处理程序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塑造学生良好的品格,营造健康的校园环境,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合理、有效地运用处分这一手段,督促学生尽快地克服纠正错误,根据我校学生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玉龙县第五中学学生违纪处理程序及管理办法》。

供广大教职工参照执行,供学生自省、自警。

一、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1、一般性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一般性违纪事件是指学生违反校规校纪,错误轻,危害小,够不上纪律处分的事件。

其处理程序:违纪事件发生后,由班主任或见证老师或行政值班人员填写《学生违纪处理表》,交班主任处理,班主任将处理结果及《学生违纪处理表》报政教处审批.2、严重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严重违纪事件是指学生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的事件.此类事件按其涉及的范围可分为;班内违纪事件、同年级跨班级违纪事件、跨年级违纪事件、涉外事件四种.(1)班内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同一般性违纪事件处理程序。

(2)同年级跨班级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此类事件一般由事发的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的有关方面的管理人员做初步处理,填写《学生违纪处理表》.然后移交年级组,由年级组牵头,有关班主任、事件发生地点的管理人员或教师参加,组成调查处理小组进行处理。

之后将处理结果及《学生违纪处理表》报政教处审批。

(3)跨年级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此类事件一般由事发的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的有关方面的管理人员做初步处理,填写《学生违纪处理表》。

然后移交政教处,由政教处牵头,有关班主任、事件发生地点的管理人员或教师参加,组成调查处理小组进行处理.之后将处理结果及《学生违纪处理表》报校长审批。

(4)涉外事件的处理程序:在程序上分为外部交涉、内部处理(如属犯罪则交有关部门处理)两个阶段。

外部交涉由保卫科和政教处牵头.外部交涉完毕后,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涉及的范围,依照有关程序内部处理.二、学生处分行文程序班主任责令当事人写出说明书,写清事件的起因和详细过程,对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对所犯错误进行深刻反省,深挖思想根源,并认真作出书面保证。

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一、总则根据公司纪律要求和对员工行为的管理,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二、违纪行为分类和处分1.违纪行为分类(1)轻微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短暂离岗、违反公司秩序等行为。

(2)一般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故旷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按工作要求完成任务等行为。

(3)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公司财物、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工伤事故等行为。

2.处分措施(1)轻微违纪行为将给予警告或批评教育,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2)一般违纪行为将给予严重警告、降低绩效评定等处分,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严重违纪行为将给予停职、辞退等处分,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依法处理。

三、违纪处分程序1.收集证据对于涉嫌违纪的员工,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等。

2.调查核实在收集完充分的证据后,应当对员工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的真相,并听取被投诉员工的陈述和解释。

3.程序公正在违纪处分的过程中,应保证程序的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违纪处分决定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和相应的违纪行为分类,相关部门应作出相应的违纪处分决定。

5.通知员工对于违纪处分决定,应书面通知被处分员工,并详细说明其违纪行为、处分依据及相应的处分措施。

6.申诉机制被处分员工如对违纪处分决定有异议,有权向公司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公司将进行再审查。

四、免责声明公司对本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改的权利。

以上即为《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的内容,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守。

如有违反,将按照规定进行处分。

公司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的纪律观念,共同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公司员工违纪处分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违纪处分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违纪处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自律意识和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公司员工违纪处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雇员、临时工、实习生等。

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纪处分。

二、违纪行为的分类和处分1.违纪行为分类(1)轻微违纪行为:如迟到、早退、未经请假擅离岗位、着装不符合规定等。

(2)一般违纪行为:如无故缺勤、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不职业行为等。

(3)严重违纪行为:如弄虚作假、盗窃公司财物、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违反法律法规等。

2.违纪处分(1)轻微违纪行为的处理:轻微违纪行为一般视情况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扣减个人奖金和绩效工资等措施予以处分。

(2)一般违纪行为的处理:一般违纪行为一般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扣减个人奖金绩效工资等措施予以处分。

(3)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理:严重违纪行为一般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口头或书面通知、停职、降职、辞退等相应措施予以处分。

三、违纪处分程序1.违纪行为的发现和调查(1)发现违纪行为:违纪行为可以由直接上级、同事、其他员工或公司管理部门发现。

(2)调查违纪行为:对于涉及重大违纪行为的情况,公司将成立专门的违纪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员工有义务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2.违纪行为的处分决定(1)违纪事实确认:违纪调查小组在调查结束后,将根据调查结果对违纪事实进行确认。

(2)处分决定:根据违纪行为的分类和严重程度,由公司决策层对违纪行为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

3.违纪处分的告知和执行(1)处分告知: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处分员工,并在员工档案中记录相应的处分事项。

(2)处分执行:被处分员工必须对处分事项表示认可,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执行。

四、司法救济如员工对公司的处分决定存在异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定予以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以公司内部通知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告。

职业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职业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为了强化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遵纪守法的观念,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我校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高,保证职业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处分办法: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学习秩序、生活秩序、公共秩序,侵犯他人权益,损害公共财物和私人财产,尚不够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的,都是违反纪律的行为。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除进行思想教育外,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为六个等级:警告(扣1分)、严重警告(扣2分)、记过(扣4分),留校察看(扣6分)、劝退学(扣7分)、开除学籍(扣8分)。

二、违纪行为及处分细则: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1)学生无故旷课达15节以上的(迟到或早退,早操、早读和晚修2次作旷一节课论处);(2)不佩戴胸章强行进入校园或佩戴他人胸章进入校园的;(3)在校园内不佩戴胸卡、仪表仪容不合格的;(4)内宿生不按时作息的;(5)内宿生晚归或夜不归宿者;(6)内宿生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串门(到别的宿舍聊天),有违反此规定的;(7)内宿生不按照宿舍管理条例摆放物品,宿舍值日生不履行职责的;(8)晚睡或其他休息时间,男女生在校园闲逛、谈恋爱的;(9)在宿舍内或走廊上打球的;(10)在宿舍内停放车辆的;(11)上课时间学生穿拖鞋、奇装异服或佩戴首饰的;男生留长发、染发的,女生汤发、染发、涂指甲的;(12)学生因迟到或逃学不接受批评教育的;(13)休息时间(中午12:30—2:00,晚上11:30—零晨6:00)在食堂、小买部和校园内逗留的。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学生无故旷课达25节以上的(2)上课时间(包括早读、电脑课、体育课、自习课、下午班会、劳技课及晚修时间)学生在校园游逛、在小卖部逗留或在宿舍睡觉的;(3)内宿生没有按时作息的,休息时间在宿舍内外大声喧哗、下棋、打牌或打球的(值勤人员可以没收棋、牌和球等);(4)禁止学生骑摩托车,学生骑摩托车到学校的;(5)严禁学生下水利沟游泳或洗澡,有其行为的;(6)严禁学生攀爬树木、门窗、墙、护拦、楼梯扶手,有其行为的;(7)上课和晚修时间没向班主任或学生科请假随意走出校门的;(8)在宿舍内、楼道、楼梯的墙壁上乱写乱画的;(9)超时晚归学校,有其行为的;(10)在女生(男生)宿舍逗留、闲逛、挑衅或戏弄女生(男生),有其行为的男生(女生);(11)在考试期间,故意提前交卷,在校内起哄、喧闹或在考场上作弊的。

公司纪律处分管理制度

公司纪律处分管理制度

公司纪律处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表现,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纪律处分的原则公司纪律处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有据可依、从轻、从快、从严,对违反公司纪律行为予以相应的惩罚,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第二章纪律处分的种类及依据第四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公司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停职、开除等五种处分方式。

第五条纪律处分的依据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依照下列情形酌情予以纪律处分: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严重违反公司职业操守或道德准则 3. 玩忽职守、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4. 偷窃、贪污、受贿、贿赂等犯罪行为第三章纪律处分的程序第六条纪律处分的程序1.接到违纪问题举报或发现违纪行为后,由上级主管部门打开调查。

2.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做出纪律处分决议。

3.纪律处分决议的生效必需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复核。

4.纪律处分决议生效后,应当立刻知会被处分人,并告知其申诉权利和申诉期限。

第七条处分决议的撤销和更改1.对于被处分人,如发现对其纪律处分决议存在严重错误的,可以提出申诉。

2.申诉的处理程序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最终由公司领导班子决策。

第四章纪律处分的适用与执行第八条纪律处分的适用条件对于已考核合格、无职务调整或晋升计划的员工,应考虑纪律处分的适用程度。

第九条纪律处分的执行1.对于细小违纪行为,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方式。

2.对于严重违纪行为,采取降级、停职、开除等纪律处分方式。

3.公司纪委会对全部纪律处分进行备案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保密责任公司纪律处分的有关信息,员工必需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公司违纪惩处与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违纪惩处与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违纪惩罚与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生产效率,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订立本公司违纪惩罚与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违纪行为的定义1.违反公司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2.私自使用公司资源;3.不如实向公司汇报工作;4.玩忽职守,迟到、早退、未定时完成工作任务;5.偷窃、挥霍公司财务或物资资源;6.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公司声誉;7.对同事实施恶意欺凌、人身攻击;8.泄露公司机密信息;9.违反行业道德规范;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三条纪律管理机制1.公司纪律管理采取由上至下的层级管理方式,全体员工均须遵守公司纪律,并接受上级的管理和管束;2.公司设立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纪律管理的订立、实施、监督和评估工作;3.公司纪律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代表员工的委员构成,设立主任一名,并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纪律管理工作进行讨论和决策;4.公司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违纪行为的记录数据库,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5.公司纪律管理委员会可依据实际情况订立特殊岗位纪律,对岗位上的特殊行为进行管束和管理。

第四条违纪惩罚的原则1.违纪行为查实后,公司将依照纪律管理委员会订立的惩罚制度进行相应处理;2.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违纪分轻重,依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4.严重违纪行为将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5.处理违纪行为要确保程序合法,权责相当,充分听取被处理人的叙述和辩护。

第五条违纪行为的处理措施1.轻度违纪行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非正式记过;2.中度违纪行为:–记过;–降级;–调离原岗位;3.严重违纪行为:–除名;–辞退;–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员工权益保障1.员工在被处理违纪行为前,有权利进行叙述和辩护;2.员工在处理违纪行为后,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纪律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3.公司将订立保护员工权益的制度,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4.公司将加强培训,提升员工纪律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避开违纪行为的发生。

高中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

高中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

高中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规范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履行学校的教育职能,依据《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平乡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结合我校高中部的实际,特制定此条例及细则。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各班、各级部在处分学生时,要做到有理、有节、有据,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坚持善教育、轻处分的原则,以处分为手段达到教育之目的。

对受处分的学生,不应歧视,及时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使其尽快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一)处分种类第一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校察看;(5)劝其退学(6)开除学籍。

(二)处分程序及权限第二条:凡学生中出现违纪情况,有处分条例规定中所列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应先由该生所在班的班主任(恶性事件可由政教处或公安部门协助)将学生违纪情况调查清楚,整理出详实的书面材料(附:平乡一中违纪学生调查材料用纸),班主任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级部。

级部在接到班主任的呈报材料后,应对呈报材料中所列的违纪事实进行进一步核实,提出级部处理意见(附:平乡一中学生严重违纪处理决定书)。

第三条:警告和记过处分由级部处理,并报政教处备案;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由级部呈报政教处,再由政教处核实后,呈报主管副校长处理;劝其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由级部呈报政教处,再由政教处核实后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开除学籍处分由学校报请教育局备案。

第四条:学生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并告知家长《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给家长发放一份)有关条款,当面传达学校的处理意见和处分决定,并要求家长、学生在《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上报级部和政教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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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罚条例及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集团违纪处罚,创造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维护公司正常运营。

2适用范围:
搜狐集团(包括搜狐、焦点、搜狗、视频等)正式员工、派遣员工、劳务、实习生。

3责任:
本政策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修改及颁布,集团CFO审批并监督执行。

4纪律处罚条例: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纪”)将按照其过错程度划分为轻度、较重、严重违纪三类。

公司将依据违纪行为的过错程度,按照不同的违纪种类给予不同的处罚措施:
(1)凡做出轻度违纪行为者,将受到书面警告处分;
(2)凡做出较重违纪行为者,将受到最终警告处分;
(3)凡做出严重违纪行为者,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以下简称“辞退”)的处理。

对于违纪者除可给予上述处罚外,公司还可根据其他内部规定并处其他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要求违纪者承担赔偿责任。

4.1 书面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轻度违纪行为,经查实,可给予违纪者书面警告处分:a)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资产使用、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在5,000元(含)
以下的;
b)未经授权或允许,将公司资源提供给他人,涉及的资源价值在5,000元(含)
以下的;
c)违反公司、部门操作程序或其他制度、政策,但尚未对他人及公司经营、管理
造成影响且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以下的;
d)利用公司网络资源,访问非法的和不健康的互联网站点;
e)因工作失误导致5,000元(含)以下经济损失的;
f)迟到、早退当月累计6次及以上的;
g)累计旷工1天(累计8小时)以内的;
h)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的;
i)违反《员工行为规范》、《员工网络行为规范》中涉及公司内部信息管理、虚
假信息或离职、调岗员工信息安全相关规定的;其它管理政策制度(如法律部知识产权政策等)中提到的应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的行为。

4.2 最终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较重违纪行为,经查实,可给予行为人最终警告;给予最终警告处分的同时,还可以并处降职、降薪、取消奖金资格、或者取消下次工资上调资格等经济处罚。

员工受到两次书面警告的,即相当于最终警告处分:
a)威胁、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的;
b)将个人权限内的工作相关密码,泄露给他人的;
c)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资产使用、保管不当造成5,000至20,000元(含)
损失的;
d)未经授权或允许,将公司资源提供给他人,涉及的资源价值在5,000至20,000
元(含)的;
e)上班时间下载非工作相关的软件、视频等,占用公司带宽资源的;
f)违反公司或部门操作程序或其他制度、政策,导致未能按时达成工作目标,或
导致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g)合同期内,累计旷工1天(累计8小时)以上3天(累计24小时)以内的;
h)部门主管(4级以上员工)对所属员工无故旷工,离职、请假等情况故意匿而
不报;
i)因个人言论违反国家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传唤或审查;或
致使公司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调查的;
j)未经允许将公司的内部邮件以公开方式向外泄露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邮件方式转发到公司外、发布到公开论坛上、或发布在博客、微博、QQ空间等网络虚拟空间上的;
k)未经允许在博客、微博、QQ空间、微信、Twitter、Facebook等个人社交网络平台上发布或转发涉及公司的敏感信息和言论的;
l)违反其它管理政策中提到的相关内容的。

4.3 解除劳动合同(简称“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实,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与行为人解除劳动合同(简称“辞退”),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同时公司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a)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包括但不限于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或挑拨打架事件的;
b)发表或者做出任何诋毁公司的言论或行为的;
c)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或对公司资产使用、保管不当,造成20,000元以上损失或
使公司运营受到影响的;
d)故意破坏或侵占公司资产的;
e)未经授权或允许,将公司资源提供给他人,涉及的资源价值在20,000元以上的;
f)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间接的从公司或通过操纵公司业务获取个人利益者,如:
接受竞争对手、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或正在寻求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组织及个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利益,如金钱、股利收益或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股利、实物等)、馈赠、贷款、服务、礼品等利益,或安排亲属、朋友接受上述利益,或收受同事及下属贿赂;
g)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学历、伪造或
提供虚假材料、记录、单据、票据、发票、证明(包括虚假病休证明)等;h)无论出于任何目的,使用任何资源,采取任何手段,破解、破坏公司信息保密
措施或对公司、第三方的信息安全造成破坏的行为;
i)在未得到公司允许的情况下,使他人(包括非本公司的人,或者根据规定不应
该了解该信息的公司其他员工)了解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技术信息(包括各种系统记录、电子文档、经营信息、管理信息、软件授权信息等),或违反公司保密规定(如:《保密协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j)违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员工网络行为规范》或国家法律相关规定,且影响公司或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经营秩序或声誉的;
k)对公司或主管安排的工作进行抵制或者以消极怠工的形式不予执行的;
l)有偷窃、私拿、涂改或伪造、编造下列物品或文件之一的:公司印章、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或重要文件;
m)在为本公司履行劳动合同时,又与其他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n)违反公司或部门操作程序或其他制度、政策,导致20,000元(含)以上损失的;o)因过错或失职,造成人员伤害或公司价值20,000元(含)以上财、物损失的;p)擅离工作岗位,带来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
q)合同期内,累计旷工3天(累计24小时)以上者;
r)经查实有偷盗、性骚扰行为者,或者擅自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拿出工作场所的;
s)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场所内组织或者参与赌博或博彩性游戏的;
t)在工作场所寻衅滋事的,或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场所内在吸食、注射毒品的;u)散播反动、暴力、淫秽、赌博等违法信息的;
v)携带危险物品、刀、棍、棒或行凶器械、或其他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的;
w)知晓他人违纪行为,但知情不报的;
x)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y)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代打卡,或者涂改或伪造考勤记录的;
z)受到最终警告后,再一次实施任何会处予书面警告或最终警告处分的违纪行为的;
aa)违反《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中相关规定的;
bb)违反公司其它管理政策中规定的相关内容的。

4.4 员工行为同时违反多项条款时,可累计一并处罚。

5纪律处分程序
5.1 任何处罚均需在查有实据的情况下实事求是地施行。

在举证、查证过程中,当事人有充分的申辩权利。

5.2 处分流程
5.2.1由违纪人以书面形式就违纪事件进行描述与说明;
5.2.2由违纪人直接主管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处罚建议,与人力资源部讨论确定处
罚方案;
5.2.3违纪人直接主管和HR BP共同与违纪人进行面谈,并填写《纪律处分报告表》,
三方共同签字确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酌情发布违纪通告;
5.2.4当事人如对违纪记录及处罚决定有异议,应在《纪律处分报告表》相应栏目
内签字声明。

人力资源部与内审部应在员工提出异议后的七日内对违纪事件
进行重复核实,对原处罚核实无误的,按原处罚决定执行,违纪当事人拒绝
签字并不能使处分无效,可由旁证人签字证明当事人拒绝签字或拒绝接受处
分。

如复核调查结果与原结果有差异,应按新的调查结果重新组织违纪人直
接主管和违纪人进行面谈,并确认最终处分决定。

5.3 处罚权限
书面警告、最终警告及降职、降薪、辞退等处罚决定均按以下级别批准:
a)4级及以下员工:由7级或以上级别部门Head和HRD共同批准。

b)5-8级员工:由9级或以上级别部门Head和集团HR Head共同批准。

c)9级及以上员工:由集团CEO批准。

5.4 如需要并处赔偿、经济处罚,具体数额由财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核算依据,
由签署处分的管理者决定。

经济处罚可以是根据相关规定,使该员工少享受或取消享受下列款项的资格:奖金、浮动性收入、调薪、股票期权或RSU等收益。

5.5 当部门负责人在处理纪律事宜有不明之处时,应向人力资源部咨询或征求建议。

5.6如有特殊情况,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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