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 (1)

第三章应急管理制 (2)

第四章工程检查制 (3)

第五章蓄放水管理制 (4)

第六章维修养护制 (5)

第七章附则 (6)

二、学习培训 (6)

三、日常巡查 (7)

四、汛前检查 (13)

五、年度检查 (15)

六、特别检查 (17)

七、蓄放水管理 (18)

八、年度维修养护 (21)

九、日常维修养护 (23)

十、隐患上报 (26)

十一、综合整治 (30)

附录管理平台移动端操作说明 (32)

一、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由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制、工程检查制、蓄放水管理制、维修养护制等。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制、工程检查、蓄放水管理制及维修养护制度应悬挂在大坝管理房合适位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下属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保持工程设施的安全、完整、正常运用,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确保下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等,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小型水库。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下属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全面负责,总负责岗对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负直接责任,各水库运行管理岗为水库运行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工程巡查岗主要负责水库的日常巡查工作,蓄放水管理岗主要负责水库的蓄水管理和放水管理工作,维修养护岗主要负责水库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第四条发现险情或安全隐患时,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等须在第一时间向总负责岗报告,紧急情况下应向小水电公司和武义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第五条水库有垮坝危险时,总负责岗应立即向可能影响下游范围发出警报,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新上岗的总负责岗、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维修养护岗人员必须经过水库运行管理业务及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在岗人员每年应按规定参加必要的水库运行管理业务及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应急管理制

第七条小型水库应急管理工作由小水电公司结合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各管理岗位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演练工作。

第八条当水库发生安全隐患后,各运行管理岗应初步分析是否为险情或发展为险情的可能。险情指下列可能危及工程及下游安全的情况:

1.大坝出现异常渗漏、裂缝、滑坡。

2.蓄水区两侧山坡出现裂缝、滑坡。

3.蓄水区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

第九条险情发生后,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应立即向总负责岗汇报,情况特别紧急时,可越级上报。总负责岗接到险情报告或发现险情后,应在立即向小水电公司和武义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并现场察看险情动态,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险情发展。

第十条险情报告内容包括:发现险情的时间、出险部位、险情的现象描述、险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第十一条总负责岗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其他运行管理岗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当水库发生险情时,需24小时有人值守,直至险情状况消除。

第十三条总负责岗应做好应急管理及险情报告的记录工作。

第四章工程检查制

第十四条水库工程检查分为日常巡查、汛前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

1、日常巡查由工程巡查岗负责。

2、总负责岗、工程巡查岗、维修养护岗参与小水电公司组织开展的汛前检查、年度检查、特别检查。

第十五条现场检查范围包括坝体、放水设施、启闭设施、管理设施、水面、其他管理和保护范围及近坝岸坡。

第十六条工程检查频次要求:

1、日常巡查:非汛期每3天1次;汛期每天1次(4月15日-10月15日);当水库水位接近(小于50cm)或超过溢流堰堰顶高程时,每天巡查2次;发生强降雨、台风等其他特殊情况时增加巡查次数。平时蓄水区的检查工作5天一次。

2、汛前检查:每年的4月15日之前开展1次,具体时间以小水电公司下达的汛前检查通知为准。

3、年度检查:每年的10月15日之后开展1次,具体时间以小水电公司下达的年度检查通知为准。

4、特别检查:根据水库运行管理人员的申请,具体时间以小水电公司下达的特别检查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工程检查的内容保证全面、细致、无遗漏,工程检查的记录应保证详实、客观,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上报总负责岗。

第五章蓄放水管理制

第十八条水库蓄放水管理工作应服从小水电公司、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及要求。

第十九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应根据上级要求控制水位运行。库区内不得从事影响水库正常运行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由蓄放水管理岗负责水库的放水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简化操作步骤。蓄放水管理岗需做好放水工作的工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负责岗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展水库的放水工作。

第六章维修养护制

第二十二条水库应坚持“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及时消除各主要建筑物及设施表面的缺陷和局部问题。

第二十三条维修养护包括日常维修养护和年度维修养护。日常维修养护一般由维修养护岗实施,年度维修养护由总负责岗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维修养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各水工建筑物结构的修复标准不得低于原结构设计标准;

2.大坝应达到坝顶、坝端、上下游坝坡等外观结构完好;

3.坝区范围内绿化区完整美观,及时防治白蚁,清除白蚁繁殖条件;

4.各种排水、导渗设施外观结构完好,排水畅通,排水沟无黄泥水渗

出等;

5.溢流堰各部分结构完好,溢流堰堰面平整,排水顺畅;

6.放水设施各部分结构完好,无影响进水的结构及物体。启闭设施设施外观整洁、无锈蚀等现象,并在每年汛前保养一次。

7.防汛道路保持通畅;雨量水位等信息化管理设施完好;管理房无漏水、安全问题;标示标牌与桩界保持完整、字迹清晰。管理范围无护坡、侵占水域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应由维修养护岗做好工作记录,年度维修养护由总负责负责做好工作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水库运行管理工作考核为优秀的,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如发现有未按要求实施的行为,给予责任岗一定的经济处罚;违反规程导致重大事故或人员伤亡的,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八条该制度自 2016 年 10 月 30 日起执行

二、学习培训

为提高水库各岗位的职业能力,改善岗位工作质量,保障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计划每年开展岗位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由武义县水务局安排。学习培训工作流程如图2-1所示。

图2-1 学习培训工作流程

学习培训计划制订培训计划审批

武义县水务局

学习培训审批报告

学习培训执行主管领导

按有关通知要求否

三、日常巡查

1、了解天气情况。巡查前查看天气状况,确定所需携带的巡查工具。如遇极端天气如大暴雨、台风、强对流气象时,巡查人员需加强自我保护,择时开展巡查。

2、准备巡查工具。日常巡查工作开展前,工程巡查岗准备好巡查工具,主要包括:(1)记录工具:运行管理台账(可存放在水库管理房内)、笔或者信息化设备;(已有山塘巡查系统的,带巡查专用手机)。

(2)检查工具:根据上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选择性携带锤、钎、钢卷尺、打捞网等。如有土质松软或石块松动等,可带锤、钎进一步探明;有裂缝等异常点需量尺寸、位置的,可带钢卷尺测量;水面常有垃圾,可带打捞网打捞。

(3)安全工具:通讯工具、救生衣、照明工具、草帽、雨衣、鞋等。

3、现场安全检查。到达水库所在地后,开始现场安全检查,现场检查采取边检查边记录的方式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包括:坝脚区—输水、启闭设施及启闭机房—下游坝坡—坝顶—溢流堰—上游坝坡—近坝岸坡—蓄水区—管理设施—其他管理和保护范围,具体巡视的顺序可按库区实际位置及巡视内容进行(根据图3-1)。

(1)坝脚区检查

1.1 检查坝脚以外5m范围内有无渗漏、塌坑、凹陷、隆起等现象;

1.2 检查坝脚附近排水设施及导水设施的是否正常;

1.3 检查放水设施涵管出口位置是否堵塞、冲蚀、异常渗漏等情况。

(2)下游坝坡检查

检查下游坡面有无渗漏、裂缝、塌坑、凹陷、隆起、蚁穴兽洞。

(3)坝顶检查

3.1 检查防浪墙有无裂缝、破损、错断等现象;

3.2 检查坝顶路面有无裂缝、塌坑、凹陷及杂物堆积等现象;

3.3 检查坝体与岸坡连接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

3.4 坝顶护栏结构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异常变形。

(4)上游坝坡检查

4.1 检查坡面有无蜂窝、麻面、孔洞、裂缝、隆起、蚁穴兽洞等现象;

4.2 检查上游坝坡有无杂物、垃圾堆积等现象;

(5)泄水、消能设施检查

5.1 检查溢流堰表面是否平顺,有无阻碍物及杂物堆积现象;

5.2 检查溢流堰表面有无破损、裂缝等现象;

5.3 检查溢流堰两侧导墙表面有无破损、裂缝,整体结构是否完好;

5.4 检查下游消能设施是否存在淤积现象,泄洪时是否会发生冲刷坝脚的现象。

(6)输水设施检查

6.1 检查进口附近水面有无冒泡现象;

6.2 检查管身有无破损、裂缝、老化等现象。

(7)启闭设施及启闭机房检查

7.1 检查启闭阀门等金属结构有无锈蚀现象;

7.2 检查启闭设施能够正常操作;

7.3 启闭机房有无裂缝、损坏、漏水现象。

(8)近坝岸坡检查

主要检查有无崩塌及滑坡等迹象。

(9)近坝区水面检查

主要检查有无冒泡、漩涡和方向性流动等情况。

(10)管理设施检查

10.1 检查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有无乱挖乱堆现象,桩界及隔离设施是否完好;

10.2 检查上坝道路(抢险道路)是否通行顺畅;

10.3 检查管理房外观及结构是否完好,无破损、裂缝、漏水等现象;

10.4 检查标示标牌是否清晰,有无倾倒、破坏、丢失等现象;

10.5 检查坝顶是否有车辆违规通行现象等现象;

10.6 检查水库水雨情观测设施是否完好,能够正常运行。

4、现场检查方法主要包括: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杆、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

(1)眼看:察看大坝附近水面有否漩涡;护坡块石有否移动、凹

陷或突鼓;防浪墙、坝顶有否出现新的裂缝或原裂缝有无变化;坝顶有否塌坑;背水坡坝面、坝脚有否渗漏现象,对长有喜水性草类的地方要仔细检查,判断渗漏水的浑浊变化;两侧山体岩石有否错动或出现裂缝;

(2)耳听: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

(3)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出现土质松软或潮湿甚至渗水;

(4)手摸: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用手作临时性检查;对长有杂草

的渗漏外逸区,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或辅以钢卷尺等对工程表面异常现象进行检查测量。

5、结果分析。工程巡查岗将本次巡查结果与近3次(必要时可增加)巡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有异常现象,若有异常情况进行复查。

6、隐患上报。若检查过程中发现并经复核为异常情况的,立即上报,具体按“隐患上报”工作流程开展,并在巡查记录表“异常情况详细记录”栏中进行记录。

7、异常情况处理记录。隐患上报后,根据总负责岗指示做出初步处理,并在“异常情况处理”栏填写处理情况。

8、签字确认。日常巡查完毕后,工程巡查岗在巡查表签字确认。并整理巡查工具,一次日常巡查工作结束。

9、资料归档。日常巡查成果资料由工程巡查岗负责归档。

1.坝脚区:按照坝脚消能设施—排水导水设施—启闭设施及启闭机房—输水管管身的顺序进行检查,对照各部位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

2.下游坝坡:分别在坝脚区、左右岸上坝道路及坝顶对下游坝坡进行检查,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

3.坝顶:从右侧沿坝顶巡查至溢流堰边墙,鉴于泄水设施设于中间坝段,无连接左右坝段交通桥,坝顶左侧段检查需从大坝下游侧左岸上坝道路上坝,并从左侧沿坝顶巡查至溢流堰边墙,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

4.泄水设施:于坝顶对溢流堰面、两侧导墙进行检查,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

5.上游坝坡、输水设施进口:巡查员从右侧至左侧对上游坝面进行检查,同时观察近坝水面和输水设施进口附近水面情况,观测水位。并在记录表对应位置填写检查情况。

6.近坝岸坡:检查有崩塌、滑坡的现象,管理设施有无损坏现象,然后在巡查表“近岸坝坡”栏进行填写。

7.蓄水区: 巡查员对蓄水区有无占用、污染、破坏水域的现象,然后在巡查表“蓄水区”栏进行填写。

8..管理设施:检查标示标牌是否清晰、损坏,然后在巡查表“其他”栏进行填写。

9.其他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检查山塘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有无影响山塘安全的物体或行为。

图 3-1 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线路

表3-2 日常巡查记录表格(样表)

注:填表方式采用选择性填写方式,例如防浪墙巡查时未发现裂缝,则不用勾选;如果发现裂缝,则在“裂缝”后的“?”内打√,并在表格中的“情况记录”栏中记录异常现象的具体情况。山塘如有放水管理工作,则在放水栏中“放水”后打√,并记录放水其他项,若未放水,则“放水管理”栏无需填写。

四、汛前检查

1、开展条件。在接到小水电公司下达的汛前检查通知后,工作开始。

2、工作准备及任务下达。总负责岗接到汛前检查的通知后,准备好待查资料,包括: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人员合同、培训记录、维修养护记录、上一年度检查问题处理总结。同时填写任务下达通知单(见表4),将检查任务下达给工程巡查岗。

3、检查工具准备。工程巡查岗接到汛前检查的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及要求准备现场检查工具及日常巡查记录成果。

4、参与现场检查。汛前检查过程中,总负责岗向其他检查人员介绍上年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水库管理相关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各类应急预案及措施,工程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其它需介绍的运行管理情况等。

5、参加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工程巡查岗向其他检查人员介绍水库日常巡查情况,重点介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的位置及外观。

6、检查记录。检查过程中,由工程巡查岗填写汛前检查记录表。

7、签字确认。检查完毕后,工程巡查岗在汛前检查记录表中签字确认;工程巡查岗签完字后,总负责岗在表中签字确认。

8、汛前检查工作结束。

9、汛前检查工作流程图见图4-1。

图4-1 汛前检查工作流程图

表4 任务下达通知单(样表)

五、年度检查

1、开展条件。在接到小水电公司下达的年度检查通知后,工作开始。

2、工作准备及任务下达。总负责岗接到年度检查的通知后,准备好待查资料,包括:日常巡查记录汇总、水库运行情况(泄洪次数、年最高水位及泄水记录)等。同时将检查任务下达给工程巡查岗(填写任务下达通知单表4)。

3、检查工具准备。工程巡查岗接到参加年度检查的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及要求准备现场检查工具。

4、参与现场检查。年度检查过程中,总负责岗向其他检查人员介绍本年度汛期水库运行情况,水库工程泄洪次数及泄洪现场状况,年度内隐患上报总结,各类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工程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其它需介绍的运行管理情况等。

5、参加现场检查。年度检查过程中,工程巡查岗向其他检查人员介绍水库日常巡查情况,重点介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如渗漏水、裂缝等),高水位运行时的情况,以及泄水时下游情况。

6、检查记录。检查过程中,由工程巡查岗填写年度检查记录表。

7、签字确认。检查完毕后,工程巡查岗在年度检查记录表中签字确认。工程巡查岗签完字后,总负责岗工程巡查岗在表中签字确认。

8、年度检查工作结束。年度检查工作流程图见图5-1。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 ***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运 行 管 理 方 案 ***水利局 二0一一年五月 1 总则 1?1 工程运行管理目的: 确保工程运行安全、设施完整。利用水资源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 工程运行管理对象: 水工建筑物、各类监测设施、标志、防汛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设施,城镇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1?3 工程运行管理方法: 分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种。 2 管理任务与职责 2?1 管理的任务是: 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1)贯彻执行水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 (2)按规定进行检查、观测、养护、维修,消除工程缺陷和安全隐患; (3)掌握水情、雨情和气象信息,根据汛情情况做好相应防汛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工程运行档案,编审大事记,积累资料,分析整编;

(5)编制和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运行计划和汛期汛限水位,确保水库在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发挥最大效 益。 (5)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 3 管理机构及性质: 小(二)型水库属集体所有制工程,未设专管机构,由所在乡(镇)代为管理,管理员一般为2名(村干部、水库管理员或水库承包者各一名)水库调度运行需专人负责,管理经费来源为征收水费和受益灌田面积,由村委会统一征收支付,乡水利站监督。水价据盐政复【2004】33号文确定为0.04,0.08元/m。 4 工程检查与观测 4?1 检查与观测的一般要求 检查观测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项目、部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系统和连续的检查观测。各种相互联系的观测项目要配合进行。 4?2 观测要求 要保证观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准确性。对每次检查与观测的现场记录、测值应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做好记录,对每次检查的数据进行及时整理分析,得出水库大坝的沉陷、位移、渗漏的具体结果,为水库的出险、加固、维护、运行提供科学依据。如有突变现象,问题严重,要及时请示报告。 4?3 水库的三种检查: 3 (1)经常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观测,由技术人员负责检查。 (2)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检查。由乡(镇)、水利部门及防汛成员单位组织的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规范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水利部根据《水法》、《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不断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的制度,以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 “十五”以来,水利部组织实施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措施;年初,中央又提出了在3 年内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笔者通过对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分析、对水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和重要措施 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有:安全管理责任制、注册登记制度、安全鉴定制度、降等报废制度、风险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责任制 对于已建的水库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是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并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注册登记制度 1995 年,原水利部水管司下发了《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290 号)。该办法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适用于库容在10 万立方米以上已建成的水库大坝。规定: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大坝注册登记需履行申报、审核、发证三个程序;注册登记证要注明大坝安全类别,属险坝者,应限期进行安全加固,并规定限制运行的指标;对于已建成的水库大坝,6 个月内需申报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大坝完成扩建、改建的,或经批准升、降级的,或大坝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在此后3 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事项登记;大坝失事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登记机构报告。 2006 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 号)中要求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制度,全国所有的水库要在2006 年12 月31 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 3.安全鉴定制度 2003 年,水利部修订并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 号),本办法适用于

水库运行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水库运行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三岔河水库运行管理制度及 运行人员操作规程 1 总则 1?1 工程运行管理目的: 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利用水资源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1?2 工程运行管理对象: 水工建筑物、各类监测设施、标志、防汛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设施、城镇生活用水、农业用水。 1?3 工程运行管理方法: 分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种。 2 管理单位任务与职责 2?1 管理单位的任务是: 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1)贯彻执行水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 (2)按规定进行检查、观测、养护、维修,消除工程缺陷; (3)做好水文预报,掌握雨情、水情、了解气象情报,做好防汛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工程运行档案,编审大事记,积累资料,分析整编; (5)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 3 管理单位机构与定员:

管养员4名 4 工程检查与观测 4?1 检查与观测的一般要求 检查观测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项目、部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系统和连续的检查观测。各种相互联系的观测项目要配合进行。 4?2 观测要求 要保证观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准确性。对每次检查与观测的现场记录、测值应及时进行整理分析、绘制图表。如有突变现象,问题严重,要及时请示报告。 4?3 水库的三种检查: (1)经常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观测由专职人员负责。检查结果填入表一。 (2)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检查。由管理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检查结果填入表一。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台风、暴雨、库水位骤涨、骤落或发现有重大事故苗头,由管理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其结果填入表二。 4?4 经常检查必须遵循以下操作程序和检查内容: (1)主坝:应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先内坡、后外坡、最后排水棱体。具体内容包括:有无纵横裂缝、塌坑、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白蚁鼠洞,迎水坡有无风浪冲刷,背水坡有无散侵及

水安监[2010]200号 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

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 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的措施。 第十四条挡水建筑物顶高程应满足防洪安全及调度运用要求,大坝结构、渗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近坝库岸稳定。 第十五条泄洪建筑物要满足防洪安全运用要求。对调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库,应设置具有足够泄洪能力的溢洪道或其它泄洪设施,下游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泄洪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控制设施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 第十六条放水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对下游有重要影响的小型水库,放水建筑物应满足紧急情况下降低水库水位的要求。 第十七条小型水库应有到达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条件,配备必要的管理用房。防汛道路应到达坝肩或坝下,道路标准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水库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水库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库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的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确保小型水库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江门市水库水资源保护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一)、小(二)型水库工程及库容量三万立方米以上的山塘的运行、调度、管理、保护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运行、调度权一律由所在镇(街、场,下同)具体负责。各镇水利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工程的蓄水调洪、安全检查、运行管理等技术业务工作。 第四条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实行属地镇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每宗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镇级党政领导为行政责任人,并配备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技术负责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 第五条各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和领导,增强责任感,强化安全意识,明确责、权、利关系,确保小型水库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第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提供技术和业务指导,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 第二章水库管理 第七条小型水库应根据各库实际情况组建管理机构,分别设置管理所、站或组。对捍卫城(墟)镇、交通要道、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旅游区及人口密集的工矿企业或较大村庄的重要小型水库必须设置管理所,2人以上专职管理人员的小型水库应设置管理站,其它管理人员较少的小型水库可联库设站或单独设组。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765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Work area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作业人身安全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了望就穿越线路。 3、不准飞上飞下,扒车代步。 4、不准跨骑翻越动态中的车辆。 5、不准不戴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6、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开始作业。 7、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8、不准钻车或在车辆下乘凉、坐卧、休息。 9、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严禁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坐卧。 10、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1、当班作业时,严禁穿高、中跟鞋,冬季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 12、在列车接近作业地点前,本线及邻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

二、电器使用安全 1、严禁用金属代替保险丝。 2、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器故障。 3、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 5、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他物品。 6、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三、道路交通安全 1、严禁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2、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3、严禁非专职司机驾驶公车。 4、严禁骑摩托车上下班。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水库运行管理制度

水库运行管理制度 一、水库运行管理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利用水资源提高工程经济效益。保障城乡居民的用水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二、工程运行管理对象: 水工建筑物、各类监测设施、标志、防汛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设施、城镇生活、建筑和工业用水。 三、工程检查与观测 检查观测是水库运行管理的两项基本任务,包括安全检查和工程观测。 3.1 检查与观测的一般要求 检查观测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项目、部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系统和连续的检查观测。各种相互联系的观测项目要配合进行。 3.2 观测要求 要保证观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准确性。对每次检查与观测的现场记录、测值应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如有突变现象,问题严重,要及时请示报告。 3.3安全检查分为: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种。 3.3.1经常性检查

巡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视时间、线路、内容、顺序和要求对水库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日常巡视检查。在汛期高水位时,应增加为每星期一次。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观测由专职人员负责。检查结果填入表一。 3.3.2定期检查:每年的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冰冻较严重地区的冰冻期和冰融期,对建筑物各部位应进行全面专门的检查。每年检查两次。检查结果填入表一。 3.3.3特别检查:当遇到特别情况(如暴雨、大洪水、有感地震、强风暴、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者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由管理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其结果填入表二。 3.4经常检查必须遵循以下操作程序和检查内容: 3.4.1主坝:应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先内坡、后外坡、最后排水棱体。具体内容包括:有无纵横裂缝、塌坑、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白蚁鼠洞,迎水坡有无风浪冲刷,背水坡有无散侵及集中渗漏;有无绕坝渗漏,坝址有无管涌迹象,排水棱体有无沉陷崩塌。 3.4.2砼建筑物和圬工建筑物: 注意有无裂缝、渗漏、剥蚀、冲刷、磨损、气蚀等现象,伸缩缝有无损坏,闸门止部是否完整,启闭机运转是否灵活,螺杆有无弯曲、锈蚀。

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经常检查 工程股每星期检查电器线路、机电设备有无短路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和灭火器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办公室每星期负责检查疏散通道、安全门是否符合消防标准以及食堂煤气使用是否安全。经警队每星期负责检查水源林是否存在火患等情况。如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2.定期检查 根据库区的防火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管理处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3.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工程股消防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良好。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4.检查食堂及职工家庭的煤气罐是否合格,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5.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第 2 页共 4 页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部门。 2.受检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4.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5.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领导组有权报管理处作出处理。 6.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 3 页共 4 页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 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由国防科工委以行业技术标准WJ9049─2005的形式颁布实施的《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中关于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我公司民爆器材仓库的安全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更加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以确保库区安全。特制订以下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设仓库负责人及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严格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烟、火源、带电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人员要关闭无限通讯设备。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严禁酒后上班,接触、发放火工品。 (四)、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五)、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另库存放。严禁未

经公司同意代存他人火工品。 (六)、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民爆破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七)、库区应设防火提示牌:仓库明显位置应设有警示牌。(八)、仓库内火工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 1、火工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放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及堆垛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索类民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九)、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放热、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防静电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水沟无阻塞。 (十)、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库区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库区设施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

水库运行管理制度及运行人员操作规程

水库运行管理制度及运行人员操作规程时间: 2007-5-17 文字:〖大中小〗 1 总则 1?1 工程运行管理目的: 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利用水资源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1?2 工程运行管理对象: 水工建筑物、各类监测设施、标志、防汛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设施、城镇生活用水、农业用水。 1?3 工程运行管理方法: 分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种。 2 管理单位任务与职责 2?1 管理单位的任务是: 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1)贯彻执行水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 (2)按规定进行检查、观测、养护、维修,消除工程缺陷; (3)做好水文预报,掌握雨情、水情、了解气象情报,做好防汛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工程运行档案,编审大事记,积累资料,分析整编; (5)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 3 管理单位机构与定员: 管养员2名 4 工程检查与观测 4?1 检查与观测的一般要求 检查观测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项目、部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系统和连续的检查观测。各种相互联系的观测项目要配合进行。

4?2 观测要求 要保证观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准确性。对每次检查与观测的现场记录、测值应及时进行整理分析、绘制图表。如有突变现象,问题严重,要及时请示报告。4?3 水库的三种检查: (1)经常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观测由专职人员负责。检查结果填入表一。 (2)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检查。由管理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检查结果填入表一。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台风、暴雨、库水位骤涨、骤落或发现有重大事故苗头,由管理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其结果填入表二。 4?4 经常检查必须遵循以下操作程序和检查内容: (1)主坝:应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先内坡、后外坡、最后排水棱体。具体内容包括:有无纵横裂缝、塌坑、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白蚁鼠洞,迎水坡有无风浪冲刷,背水坡有无散侵及集中渗漏;有无绕坝渗漏,坝址有无管涌迹象,排水棱体有无沉陷崩塌。 (2)砼建筑物和圬工建筑物: 注意有无裂缝、渗漏、剥蚀、冲刷、磨损、气蚀等现象,伸缩缝有无损坏,闸门止不是否完整,启闭机运转是否灵活,螺杆有无弯曲、锈蚀。 (3)水流形态的观察: 注意进口段水流是否平顺,栏污栅前漂浮物有无壅水或堵塞。 4?5 水库工程的经常性观测项目有: 主坝变形(位移)观测主坝浸润线观测、库水位观测、雨量观测、输水涵、溢洪道泄水量观测,具体要求;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

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的措施。 第十四条挡水建筑物顶高程应满足防洪安全及调度运用要求,大坝结构、渗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近坝库岸稳定。 第十五条泄洪建筑物要满足防洪安全运用要求。对调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库,应设置具有足够泄洪能力的溢洪道或其它泄洪设施,下游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泄洪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控制设施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 第十六条放水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对下游有重要影响的小型水库,放水建筑物应满足紧急情况下降低水库水位的要求。 第十七条小型水库应有到达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条件,配备必要的管理用房。防汛道路应到达坝肩或坝

下,道路标准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第十八条小型水库应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满足汛期报汛或紧急情况下报警的要求。对重要小型水库应具备两种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其它小型水库应具备一种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重要小型水库,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明确水库管理单位;其它小型水库应有专人管理,明确管护人员。小型水库管理(管护)人员应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技术培训。 第二十条小型水库应建立调度运用、巡视检查、维修养护、防汛抢险、闸门操作、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根据水库情况编制调度运用方案,按有关规定报批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水库水位、渗流和主要建筑物工况等,做好工程安全检查记录、分析、报告和存档等工作。重要小型水库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 第二十三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按规定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工程开展维修养护,对枢纽建筑物、启闭设备及备用电源等加强检查维护,对影响大坝安全的白蚁危害等

油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油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993-59 油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加强用油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供油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油罐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具体负责油罐室的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二.油罐的运行操作: 1、油罐进油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填写签收单。进油后,油罐盖要及时上锁。 2、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3、雷电时,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4、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5、定时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6、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7、油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脱水工作。 8、注意掌握用油动态,油库应储备足够油量,保证工程用油。三. 油罐室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1、坚持对油罐室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2、定期对油罐上的防爆装置进行检查和对油罐的防锈保养。 3、对油罐室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注意管道的密封性,油泵等主要部件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 油罐室的消防及安全措施: 1、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的预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对入库人员要严格

水库管理制度

水库管理制度 首问责任自制度 为了进一步整顿机关作风,强化水务形象,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特制本制度: 1、对到本单位办事或办公的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 2、本单位受到来人询问的第一工作人员,在自向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 地做好办理工作;对于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做好向相关职责人员的引荐联系工作,起到导办作用。 3、对特殊事项要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 4、对待基层需要办理的事项,原则上在当日内办理完有关手续。当日不能办 理完成的,应做好解释,说明,并明确办结时间;确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办理的, 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5、对不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职工,将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如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要予以经济处罚。 清洁卫生制度 一、全站职工和家属有责任和义务打扫、爱护本站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并保持 清洁,养成爱卫生公德,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二、对安排、负责的区域要每天打扫,保证本站整体清洁美观。 三、楼上的同志,不得向楼下扔东西。 四、各自住宿业应该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特别是楼梯间,楼上负责上楼梯,楼下负责下楼梯,楼梯间不能放垃圾和废水桶。 五、花草要加强管理和爱护,经常松土、浇水,不准乱甩废物在花园内。 六、会议室要按照安排轮流打扫。 七、对职工、家属、子女不遵守卫生制度,损坏、破坏公共卫生和公共环境 的,视其情节和后果,将给予经济处罚。 考勤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5月1日—10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6:00;10月1日—5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二、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规定的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为迟到;30分钟以后到为矿工;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上离开为早退,迟到一次扣奖金20元,矿工半天扣奖金50元,早退一次扣奖金30元。 三、请假必须持书面假条,并经领导批准。 四、凡无故缺勤,按矿工处理。矿工一天工,扣奖金100元,矿工一周,扣人平工资奖1个月,扣目标奖1个月。 五、病假住院须具有书面证明。并按奖金发放管理规定,记发和扣发奖金。 六、如工作需要加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加班天数予以适当补助或补假。 值班制度 一、全站所有职工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节假日值班、防汛值班、特殊情况值班工作。二、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必须高度负责,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带班领导,并做好电话 或公文登记。 三、值班人员按值班表安排执行,如遇值班人员有事,可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擅自离岗者,扣奖金100元,后果严重追究有关值班人员责任。 四、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必须在值班薄上签名、值班日期和时间,并对值班情况、处理意见做好记录。 五、防汛值班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汛期防汛雨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和情况收集整理。 六、其他值班视具体情况而定。 消防责任制度

液体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液体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版

液体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确保液体库区储存、装卸、使用等环节处于受控状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明确液体库区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内容、职责和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液体库区的综合管理。 3职责 3.1仓库为液体库区主管部门,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3.2使用单位(车间)负责来料后的卸车以及往车间(车间中转罐)打料工作和

泵、管线、阀门的维修及保养。 3.3动力车间负责日常巡检,2小时巡检一次,并填写《罐区巡检记录》。 3.4电仪车间负责现场仪表、电气的检维修及保养。 3.5生产部、安全部、设备部做好监管工作。 4控制程序 4.1 液体库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库区。对于特殊情况下,其它机动车辆(非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进入库内的,必须经安全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仓库、动力车间做好监督,发现有违规行为

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所以制定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篇一:水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 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 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的措施。 第十四条挡水建筑物顶高程应满足防洪安全及调度运用要求,大坝结构、渗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近坝库岸稳定。 第十五条泄洪建筑物要满足防洪安全运用要求。对调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库,

水库管理制度

首问责任自制度 为了进一步整顿机关作风,强化水务形象,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特制本制度: 1、对到本单位办事或办公的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 2、本单位受到来人询问的第一工作人员,在自向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办理工作;对于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做好向相关职责人员的引荐联系工作,起到导办作用。 3、对特殊事项要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 4、对待基层需要办理的事项,原则上在当日内办理完有关手续。当日不能办理完成的,应做好解释,说明,并明确办结时间;确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5、对不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职工,将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如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要予以经济处罚。 清洁卫生制度 一、全站职工和家属有责任和义务打扫、爱护本站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并保持清洁,养成爱卫生公德,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二、对安排、负责的区域要每天打扫,保证本站整体清洁美观。 三、楼上的同志,不得向楼下扔东西。 四、各自住宿业应该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特别是楼梯间,楼上负责上楼梯,楼下负责下楼梯,楼梯间不能放垃圾和废水桶。 五、花草要加强管理和爱护,经常松土、浇水,不准乱甩废物在花园内。 六、会议室要按照安排轮流打扫。 七、对职工、家属、子女不遵守卫生制度,损坏、破坏公共卫生和公共环境的,视其情节和后果,将给予经济处罚。 考勤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5月1日—10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10月1日—5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二、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规定的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为迟到;30分钟以后到为矿工;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上离开为早退,迟到一次扣奖金20元,矿工半天扣奖金50元,早退一次扣奖金30元。 三、请假必须持书面假条,并经领导批准。 四、凡无故缺勤,按矿工处理。矿工一天工,扣奖金100元,矿工一周,扣人平工资奖1个月,扣目标奖1个月。 五、病假住院须具有书面证明。并按奖金发放管理规定,记发和扣发奖金。 六、如工作需要加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加班天数予以适当补助或补假。值班制度 一、全站所有职工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节假日值班、防汛值班、特殊情况值班工作。 二、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必须高度负责,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带班领导,并做好电话

库区安全管理条例示范文本

库区安全管理条例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库区安全管理条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进入库区后,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酒后驾车 和非司机开车。 2、商户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不得在库内存放。 3、严禁在仓储中心内使用电热棒、电热毯、电水壶、 电砂锅等电热器具。 4、严禁在仓储库区内普通插座上使用功率在2000w 以上的用电器具。 5、严禁在库区内抽烟,违者罚款200元。不听劝阻者 将予以清出仓储中心。 6、严禁在仓储中心内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国家安全 质量监督管理局检测标准的器具。 7、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特殊专业性设备。凡特殊工种

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本行业相关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8、严禁在库区内动用明火。如需使用电气焊等设备必须待有仓储中心办公室开局的动火证方可使用,同时在仓储中心备案。试用期间必须两人操作,一人施工,一人负责看守防范,并携带消防沙或灭火器的相关灭火设备做到随时可以消除初期火灾。动火期间动火单位负责人要随时注意见识检查。库区安保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巡视并及时发现问题。 9、禁止一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仓储中心香瓜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表(含制度)

水库安全管理记录表 桃江县克上冲水库汛限水位:156.85 m 记录人: 2014 年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制度 一、大坝安全检查指水库大坝运行后,对其结构和运行安全可靠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大坝的异常现象或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善意见。以作为大坝维护、修复或加固、改善的基础。 二、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定期观测、年度详查和特种检查四种类型。 三、日常巡查由克上冲管理站人员负责。指定有经验的大坝运行维护人员在现场对大坝建筑物、溢洪道、输水洞、启闭闸门、电源、通信设施及水流和库区岸坡等进行巡视、检查;非汛期每三日巡查一次;汛期、水库高水位、暴雨、特大洪水、地震、大风时应每日进行巡查;如发现异常迹象或变化,应详细记录巡查结果并及时报告处理。 四、定期观测由水库管理处工程股、克上冲管理站负责。由工程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对水库大坝、输水洞、溢洪道等建筑物的变形、渗流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观测,汛期每月一次,非汛期每季度一次。正常情况下,变形观测应3月观测一次;特殊情况,水库高水位、强烈地震、水位骤降、特大洪水或暴雨等水库非常运行时变形应立即进行观测。对观测结果应及时进行计算、整理、分析。 五、年度详查由水库枢纽负责人负责。每年汛前、汛后对大坝进行详细检查。其内容包括分析观测资料数据,审阅检查、运行、维护记录等资料档案,对大坝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或专项的现场检查,提出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意见。

六、特种检查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库管理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的一种特殊情况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特大暴雨、强烈地震或重大事故,工程非常运用以及遇有紧急情况而迅速降低水位时,有异常迹象对大坝安全有怀疑时,应安排特种检查,检查范围取决于自然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所担忧的事故后果。检查后,应立即提出大坝安全特种检查报告。 七、巡视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 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八、巡查次数。在正常情况下,水库大坝每三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巡查;非汛期水库水位达到正常蓄水位,汛期水库水位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每天巡查一次。当大坝遇到可能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特大暴雨、地震,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等),应加密巡查次数;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组织专门人员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观测。 九、检查方法:通常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 1、眼看——察看大坝迎水面附近水面有无旋涡、冒泡;坝顶、上下游坝面有无裂缝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害虫及害兽活动;迎水面有无风浪冲刷,护坡块石有无移动;防浪墙有无裂缝、倾斜;背水坡有无散浸及集中渗漏,坝头岸坡有无绕渗,渗水是否清澈,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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