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方案1. 简介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集团公司内部员工的薪酬福利体系公平合理、符合市场标准、激励员工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流程。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集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方案,包括薪酬结构、绩效评估、福利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2. 薪酬结构2.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在集团公司工作期间的固定薪酬,根据员工的职级和工作年限确定。
基本工资应当公平公正,与市场工资水平相匹配。
2.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金激励。
绩效奖金的发放应当透明公开,评估标准应当明确。
2.3 职位津贴职位津贴是针对特定职位或特殊工作条件而设立的额外津贴,旨在鼓励员工担任重要职务、承担更多责任。
职位津贴的发放应当有明确的条件和标准。
2.4 加班费加班费是对于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进行加班工资的补偿。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要求加班工时应当经过工作主管审批。
3. 绩效评估3.1 目标设定绩效评估的首要任务是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
目标设定应当与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相对应,既能够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又能够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3.2 绩效评估指标绩效评估指标应当全面客观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指标可以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3.3 绩效评估周期绩效评估应当定期进行,一般可以按照年度进行评估。
评估周期应当与员工的工作周期相匹配,以便更好地反映员工的全年工作表现。
3.4 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评估结果应当以客观数据为依据,不偏不倚地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
评估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别,以便根据评估结果奖惩员工。
4. 福利政策4.1 医疗保险集团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员工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4.2 住房公积金集团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员工工资和个人住房情况缴纳相应的公积金,并在员工离职时给予相应清退。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报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报告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薪酬总额 (3)第三章基本工资 (3)第四章绩效工资 (5)第五章奖金 (5)第六章附加工资 (7)第七章薪酬体系 (8)第八章薪酬调节 (11)第九章薪酬发放 (13)第一章总则1. 合用范畴本管理措施合用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其他下属子、分公司参照执行。
2. 目旳和根据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立公平合理旳薪酬体系、通过合理旳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 保证公司旳长期可持续发展, 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旳有关规定, 制定本管理措施。
3. 薪酬分派旳根据和基本原则薪酬分派旳根据是: 岗位、能力和业绩奉献。
薪酬作为价值分派旳形式之一, 应遵循守法性、战略一致性、公平性、竞争性和绩效性旳基本原则:(一)守法及现实旳原则: 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旳基础上,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二)战略一致性原则: 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 通过弹性设计, 充足发挥薪酬旳鼓励和导向作用, 以保证公司旳可持续性发展。
(三)公平性原则: 关注内部公平性, 通过岗位评估拟定岗位在公司内部旳相对重要性, 进而拟定相应薪酬水平。
(四)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 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
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 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五)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旳薪酬分派机制, 体现公司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 加大变动收入旳鼓励力度, 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 充足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4. 薪酬构造薪酬构造重要涉及四个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附加工资, 并根据不同旳工资制度以不同方式发放。
5、各子、分公司根据本措施可制定具体实行细则和配套管理措施, 经上一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后实行, 并在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公司员工的薪酬制度范本(精选6篇)

公司员工的薪酬制度范本公司员工的薪酬制度范本公司员工的薪酬制度范本(精选6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的薪酬制度范本(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员工的薪酬制度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企业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企业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职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第六条适用范围。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企业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企业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职工工资制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
采用结构工资制。
职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订的原则:1) 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2) 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3) 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4) 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
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5) 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薪酬总额第六条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21) 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
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 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3) 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集团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员工的薪酬管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集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的原则,确保员工薪酬与个人贡献、岗位价值、集团效益相匹配。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集团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员工贡献。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第七条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加班费、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实际需要和公司政策执行。
第八条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员工体检、节日慰问等,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第三章薪酬等级第九条集团员工薪酬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四个等级,每个等级设定相应的薪酬范围。
第十条员工薪酬等级的评定依据为岗位价值、工作绩效、工作经验、学历等综合因素。
第十一条员工薪酬等级的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和员工表现进行。
第四章薪酬发放与调整第十二条员工薪酬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薪酬调整包括晋升、调岗、年度绩效考核等因素。
第十四条员工晋升、调岗、年度绩效考核等薪酬调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章奖惩与考核第十五条集团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现金奖励、晋升、荣誉称号等。
第十六条集团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七条员工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制度背景和目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管理程序和分配原则,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和人才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
2. 薪酬构成和支付方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股权激励和其他福利待遇等。
薪酬支付方式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支付。
2.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一种稳定的薪酬待遇,主要根据其职位级别和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2.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个人在公司运营和发展中的贡献程度进行评估和分配的。
评估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作表现、团队业绩、客户满意度和组织发展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2.3 股权激励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股权激励方式获得公司股份的权益,并以此激发其对公司长期发展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股权激励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4 其他福利待遇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其他合理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津贴、医疗保险等,以提高其薪酬待遇的吸引力和福利保障。
3. 薪酬管理程序薪酬管理程序包括薪酬设计、绩效考核、薪酬测算、薪酬审核和薪酬发放等环节。
3.1 薪酬设计公司应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层级和市场薪酬水平,制定相应的薪酬设计方案。
薪酬设计方案应明确薪酬构成、权重分配和激励机制,并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3.2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薪酬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设定考核指标、确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周期等。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之一。
3.3 薪酬测算公司应根据薪酬设计方案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酬测算并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水平。
集团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公正、科学的薪酬架构,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增强组织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集团内部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薪酬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充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第四条薪酬管理原则与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发展规划、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形成全面、系统的薪酬管理机制。
第五条集团薪酬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经集团董事会审定。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薪酬管理基本框架第七条集团薪酬管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多个方面。
第八条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固定收入部分,按照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等确定。
第九条绩效奖金是员工的绩效考核奖励,由公司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评定结果确定。
第十条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日福利等多个方面。
第十一条集团薪酬管理将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融合在一起,形成员工的综合薪酬待遇。
第十二条集团将员工的薪酬水平分为五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员工绩效水平和工作年限。
第十三条集团将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市场薪酬水平进行比较,确保员工薪酬水平具有市场竞争力。
第十四条集团根据员工的薪酬水平设计个性化的薪酬方案,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调整薪酬待遇。
第三章薪酬管理流程第十五条员工入职后,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等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
第十六条员工每年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评定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奖金水平。
第十七条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时,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确定福利待遇水平。
第十八条员工的薪酬水平将定期进行调整,根据员工的绩效、工作年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员工辞职或者离职时,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离职原因等确定最终薪酬待遇。
第二十条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公司提出薪酬调整申请,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进行审定。
东方日升集团-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11.薪资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间:
11.1.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资核算、汇总的职能部门,公司所有人员薪酬的调整、发放均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1.2.公司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日工资按22天计算(特殊部门12小时/天,工作26天/月计算)。
11.3.日工资算法:最低保障工资÷22天,超出部分平时按1.5倍计算。
6.考核规定:
6.1.各部门根据各自部门的性质制定对本部门员工的月或季度及年度考核细则,经人力资源部初审,绩效委员会复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6.2.考核周:除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外全部实行月度考核。
6.3.月考核工资比例(B1):参见《东方日升年薪制薪酬结构表》.
6.4.月考核工资计算:实得考核工资 = 考核工资(B1)× 绩效考核等级系数;年效益浮动工资(十三月)计算:实得考核工资 = 年效益浮动工资(B2)或十三月工资(B2)× 年终效益系数;
11.4.每月月底为月薪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提前。
12.缺勤计薪方法:
12.1.员工事假期间不计工资;员工请假必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旷工按旷工时间的三倍时间扣罚薪资。
12.2.员工工伤住院期间或在医院规定的医疗期内,按最低保障工资/22天计发工资,公司不另外承担医疗期内的伙食和其他费用。如工伤医疗期间需护理,可由公司指派护理人员;在征得公司同意后也可由工伤人员自行安排一名护理人员,公司支付护理费三十元/天.
1.目的:
1.1.建立规范的薪酬绩效管理办法,使薪酬调整、激励有可遵循的依据,根据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政策及实际特点,制定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1.2.本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强调以职能、职责、才干、素质等为依据制订薪酬绩效标准,以职务承担者所担当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结果,作为绩效的主要因素和核发薪资的依据.公司提倡:强化贡献、强化能力、强化职责、市场化的分配原则,体现绩效和结果的统一,同时在设计及管理薪酬绩效体系的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和激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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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 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
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
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 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
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 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
达到通
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 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
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
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
酬。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
本制度
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薪酬总额
第六条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2
1) 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
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 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
节庆费等;
3) 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
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
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
福利等,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
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
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
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
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
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
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
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四章职级标准核定
第十四条员工标准工资根据每个岗位价值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
每一岗位的标准工资均有多个等级。
第十五条员工职级的确定:由人力资源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评估,根3
据评估结果形成以职位价值为基础的职级序列,并确定每个职级对应的工资标准第十六条公司职级分三个系列:管理系列(高层、中层、普通)、专业系列(具体技术性工作岗位)、勤务系列(后勤及辅助性岗位)。
各层级员工可在自己层级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级或降级。
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
1) 管理系列:
高层员工年薪标准分为5 级(元/年):1 级:150000-200000;2 级:
200000-300000;3 级:300000-450000;4 级:450000-600000;5 级:
600000-800000;
中层员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标准工资分为8 级(元/月):1 级:
5000-5500;2 级:5500-6000;3 级:6000-6500;4 级:6500-7000;5 级:
7000-7500;6 级:7500-8000;7 级:8000-9000;8 级:9000-10000;
普通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12 级(元/月):1 级:1200-1500;2 级:1500-1800;
3 级:1800-2200;
4 级:2200-2600;
5 级:2600-3000;
6 级:3000-3500;7
级:3500-4000;8 级:4000-4500;9 级:4500-5000;10 级:5000-5500;11 级:5500-6000;12 级:6000-7000;
2) 专业系列标准工资分为15 个级别(元/月):1 级:1500-2000;2 级:
2000-2500;3 级:2500-3000;4 级:3000-3500;5 级:3500-4000;6 级: 4000-4500;7 级:4500-5000;8 级:5000-5500;9 级:5500-6000;10 级: 6500-7000;11 级:7000-7500;12 级:7500-8000;13 级:8000-9000;14 级:9000-10000;15 级:10000-12000;
3) 勤务系列标准工资分为10 个级别(元/月):1 级:800-1000;2 级:
1000-1200;3 级:1200-1500;4 级:1500-1800;5 级:1800-2100;6 级:
2100-2400;7 级:2400-2700;8 级:2700-3000;9 级:3000-3500;10 级:
3500-4000。
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
第十七条薪酬等级采用宽带处理方法:除调岗调薪的渠道外,在等级不变
情况下,引导员工通过提高业绩、胜任能力(学历、职称)来提高等级,提高工资,增加员工职业发展机会。
具体定级标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九条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4
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处负责提出薪酬调整方案,公
司高管人员的调整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他员工的调整方案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第二十一条薪酬调整方案主要包括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发放、
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
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
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裁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其岗位的级别范围内调整岗位标准工资,达到本岗位标
准工资级别上限的,则不再调整。
第二十四条调整后的工资级别,自调整生效日所在月月初计算。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五条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处根据
总裁办公会相关决定和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
每月十日支付上月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调整至休假日前一天发放
第二十七条下列各款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 员工个人所得税;
2) 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3) 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4)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等。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处提出书面申请,
经批准后15 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1)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5
2) 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