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业船舶
第三篇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业船舶

第三篇玻璃钢渔业船舶第1章一般规定第1节通则1.1.1 本篇适用于船长小于35 m并具有连续甲板结构的渔业船舶。
1.1.2 本篇适用于用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和不饱和聚酯树脂以手工成型(含喷射成型)的渔业船舶,但油船除外。
1.1.3 如若能有充足的理论或实践依据说明其等效性,船舶的结构形式及构件尺寸即使不符合本篇规定,验船部门也应给予考虑。
1.1.4 船长小于12 m的无甲板的渔业船舶,本篇规定可适当放宽,但应经验船部门同意。
1.1.5 本篇未涉及的其它方面的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及《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1998)》的规定。
第2节定义1.2.1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篇中所引用的下述名词术语,均应按本节规定的定义。
1.2.2 树脂:一种具有不同的、高的相对分子量的固态、半固态或假固态、有时也可以是液态的有机物质。
通常有一个软化或熔融范围,当受力作用时有流动倾向,断裂时呈贝壳状。
广义地说,此术语惯指作为玻璃钢基本材料的任何聚合物。
1.2.3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系指由玻璃纤维或其制品制造的增强材料,包括玻璃毡、玻璃布和粗纱。
1.2.4 胶衣:用以改善复合材料表面性能的表面树脂层(有时含有着色剂)。
1.2.5 积层:系指由浸透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尚未固化的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之间相继叠合的铺敷作业。
1.2.6 胶接:系指在已固化的玻璃钢表面用浸透树脂的玻璃纤维增强材料(或其他胶粘剂)将其他部件胶结其上的工艺。
1.2.7 无碱玻璃纤维(E玻璃纤维):碱金属氧化物含量很少,具有良好电绝缘性的玻璃纤维(其碱金属氧化物含量一般小于1%)。
1.2.8 中碱玻璃纤维:系指碱金属氧化物含量为11.6%~12.4%的玻璃纤维。
1.2.9 浸润剂:在纤维制造过程中,主要为改善工艺性而施加于纤维上的物质。
1.2.10 引发剂:促使树脂单体分子活化成游离基从而固化的物质。
1.2.11 促进剂:在复合材料固化过程中,用量很少即能加快反应速度的物质。
《纤维增强塑料船建造规范》(2015)-修订版

第3节
材
料
1.3.1 一般规定 1.3.1.1 建造纤维增强塑料船所采用的原材料以及塑料制品的试样制作应符合中 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第 2 篇第 2 章的规定。 1.3.1.2 纤维增强塑料的制作、试验和检验应符合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 第 2 篇第 3 章的规定。
1
1.3.1.3 推荐使用以纤维短切毡和无捻粗纱正交布交替铺糊成型的层板。 1.3.1.4 生产船用树脂、纤维等非金属材料或其制品的工厂应按规定向中国船级社 申请型式认可或工厂认可。 1.3.2 防护 1.3.2.1 船体外板、甲板的外表面应涂敷胶衣树脂进行防护。胶衣应具有良好的耐 候性、耐水性及韧性,涂层要致密均匀。 1.3.2.2 潮湿舱室层板的内表面应采用敷设富树脂层或涂敷油漆进行防护。 1.3.2.3 高海拔地区的纤维增强塑料船,建议在基体材料中适当添加紫外线吸收 剂。
第2节
定 义
1.2.1 定 义 1.2.1.1 船长 L(m) :沿夏季载重水线(或满载水线)自首柱前缘量至舵柱后缘的 长度;对无舵柱船舶由首柱前缘量至舵杆中心线;但均应不小于夏季载重水线(或满载 水线)长度的 96%,且不大于 97%。 对于无舵杆船舶的船长取夏季载重水线(或满载水线)长度的 97%。 1.2.1.2 船宽 B(m) :在船舶的最宽处,由一舷的外板外缘量至另一舷外板外缘之 间的水平距离。 1.2.1.3 型深 D(m) :在船长中点处,沿船舷由船底板外表面或船底板外表面的延 长线与船中心线相交点(以下简称基点)量至干舷甲板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2.1.4 吃水 d(m) :在船长中点处,由基点到夏季载重线(或满载水线)的垂直 距离。 1.2.1.5 干舷甲板:按《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或《内河船舶法定检验 技术规则》有关规定量计干舷高度的甲板。 1.2.1.6 强力甲板:在中部纵通的,构成等值梁上翼板的最上层连续甲板。 1.2.1.7 上层建筑和甲板室:上层连续甲板上,由一舷延伸至另一舷的或其侧壁板 离船壳板向内不大于船宽(B)4%的围蔽建筑为上层建筑,即首楼、桥楼和尾楼。其他 的围蔽建筑为甲板室。
2024年高端船舶用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购销合同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高端船舶用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购销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合同双方1.2 高端船舶1.3 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第二条商品规格与质量2.1 商品名称2.2 商品规格2.3 质量标准第三条数量与计量3.1 数量3.2 计量单位3.3 交货数量允许偏差第四条价格与支付4.1 价格条款4.2 支付方式4.3 支付时间第五条交货与运输5.1 交货地点5.2 交货时间5.3 运输方式5.4 运输保险第六条检验与验收6.1 检验标准6.2 验收程序6.3 异议通知期限第七条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7.1 售后服务内容7.2 技术支持范围7.3 服务响应时间第八条违约责任8.1 卖方违约8.2 买方违约8.3 违约赔偿方式第九条不可抗力9.1 不可抗力事件9.2 不可抗力后果9.3 不可抗力处理方式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地点10.3 适用法律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程序11.3 合同终止情形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信息范围12.2 保密义务12.3 保密期限第十三条合同附件13.1 附件清单13.2 附件效力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完整性14.2 合同的优先权14.3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合同双方1.2 高端船舶1.3 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第二条商品规格与质量2.1 商品名称: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塑料2.2 商品规格2.2.1 商品型号:xxx2.2.2 商品尺寸:长度×宽度×厚度=xxxx×xxxx×xxxx(单位:毫米)2.2.3 商品颜色:黑色2.2.4 商品质量标准: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的船舶建造和修理要求。
保障玻璃钢渔船建造质量探讨

保障玻璃钢渔船建造质量探讨发布时间:2022-08-30T01:29:27.268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2年第2期1月作者:尹洪东[导读] 玻璃钢渔船的建造,存在的问题尹洪东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 264003摘要:玻璃钢渔船的建造,存在的问题,本文对于目前保障玻璃钢渔船建造质量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于如何解决玻璃钢渔船的建造,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玻璃钢渔船建造存在的问题玻璃钢渔船制造质量建议玻璃钢渔船的建造涉及到选材、结构设计、施工工艺、检测检验等环节。
玻璃钢渔船建造有不同于钢制和木制渔船建造的特殊性,玻璃钢渔船积层施工伴随化学反应,对施工环境的温度、湿度和施工工序的时间间隔等都有要求,对这些因素如何把控,决定着积层板质量的优劣,积层施工操作人员对每一个问题的处理,都影响到船体的总体质量,玻璃钢积层的特殊性,决定着难以在事后对船体的某些质量缺陷进行检验和返工。
因此,玻璃钢渔船的建造,就必须按照《2008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渔业船舶建造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从每一个环节上严格把关,确保玻璃钢渔船的建造质量,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1、玻璃钢渔船建造和检验中存在的问题1、1玻璃钢糊制车间不符合规范要求。
有相当一部分的玻璃钢船厂特别是12米以下的玻璃钢船厂的糊制车间不符合要求,如规范规定船体糊制成型车间的温度在15到32度,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5%,并保持稳定,但大部分工厂在冬夏两季都不能达到这一标准。
规范还规定自然风不能直接吹在玻璃钢糊制品上,太阳不能直接射到模具和玻璃钢糊制品上,不应有灰尘等,但这些要求多数厂家都不能完全实现,甚至有些厂家在敞棚中糊制船体。
1、2玻璃钢选材用材不符合要求。
为了降低玻璃钢渔船的建造价格,提高所谓的市场竞争力,有相当一部分工厂选用的树脂不是船检部门认可的船用树脂,而是选用质量指标不清的劣质树脂,还有一些厂家使用的玻璃纤维布不符合规范要求,质量低劣。
T14205——9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养殖船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养殖船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以下称玻璃钢)养殖船的产品型号、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制品和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要原料,手糊成型,主要用于近海,也可用于江、河、湖等水域的养殖船。
2 引用标准GB 1446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 1449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 257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中树脂不可溶分含量试验方法GB 257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GB[*]3067 玻璃钢划桨工作艇3 术语符号计算船长L船体纵中剖面上,满载水线与船壳板外表面的交点,在基线平面上投影之距离。
型宽B船体舯剖面上,两舷侧壳板外表面之间的最大距离(不包括护舷材)。
型深D船体舯剖面上龙骨与船壳板外表面的交点到舷顶上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自重G除去摇橹、系索以外养殖船的质量。
4 产品型号4.1 型式和主要参数4.1.1 玻璃钢养殖船的型式见图1。
4.1.2 玻璃钢养殖船的主要参数见表1。
表1 玻璃钢养殖船的主要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计算船长型宽型深船自重载重量或乘员数L B D G 载重量乘员数BYC4 4000 1400 550 250 1000 6BYC5 5000 1600 600 300 1500 8BYC6 6000 1800 650 350 2000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型线和型值4.2.1 玻璃钢养殖船的型线见图2。
4.2.2 玻璃钢养殖船的型值见表2。
表2 玻璃钢养殖船型值表mm注:型线图按型值放样时,可作必要的修改。
4.2.3 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时也可以保证主要参数的前提下选择其他型线和型值。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在船舶甲板的应用考核试卷

A.耐腐蚀性
B.轻质高强
C.良好的电气绝缘性
D.耐高温性
2.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力学性能?()
A.玻璃纤维的分布
B.树脂的类型
C.成型工艺的温度
D.环境湿度
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在船舶甲板上的应用可以带来哪些优势?()
A.减轻船舶重量
B.提高甲板的使用寿命
五、主观题(本题共4小题,每题5分,共20分)
1.请简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在船舶甲板上的主要应用优势,并说明这些优势如何有助于提高船舶的整体性能和经济效益。
2.描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成型工艺中,喷射成型与手糊成型的区别,并分析它们各自适用于哪种类型的船舶甲板构件生产。
3.论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在船舶甲板上应用时,如何选择合适的树脂类型和填料,以确保其耐腐蚀性能和力学性能满足实际需求。
8.评价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耐候性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其在__________下的稳定性。()
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__________性能对其在船舶甲板上的使用寿命有重要影响。()
10.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制造过程中,__________是控制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
四、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题1分,共10分,正确的请在答题括号中画√,错误的画×)
C.降低维护成本
D.增强甲板的抗冲击性
4.以下哪些材料可以用作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填料?()
A.滑石粉
B.硅藻土
C.碳黑
D.玻璃微珠
5.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耐化学性主要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A.树脂的选择
B.玻璃纤维的含量
C.填料的选择
D.成型工艺
6.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导致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出现分层现象?()
《吉林省小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办法》

吉林省小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办法吉林渔船检验局目录第1章总则 (1)第1节一般规定 (1)第2节航区 (1)第3节定义 (2)第2章检验和发证 (4)第1节一般规定 (4)第2节检验范围 (4)第3节证书签发 (6)第3章船舶构造 (8)第1节一般规定 (8)第2节船体 (8)第3节轮机及电气...........................................................................................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4章吨位丈量.. (10)第1节丈量与计算取值 (11)第2节吨位计算 (11)第5章载重线、完整稳性及乘员核定 (12)第1节载重线 (12)第2节完整稳性 (12)第3节乘员定额...............................................................................................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6章船舶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节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1 检验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节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在船舶和海洋工程中的运用贾玉秋赵昕_1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在船舶和海洋工程中的运用贾玉秋赵昕发布时间:2022-03-02T12:48:32.852Z 来源:《探索科学》2021年10月下20期作者:贾玉秋赵昕[导读] 我国不断提高海洋经济发展力度,为了促进海洋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海洋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利用钢筋混凝土。
贾玉秋 230221198301****** 山东省烟台市 265607赵昕 371327198303****** 山东省烟台市 265607摘要:我国不断提高海洋经济发展力度,为了促进海洋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海洋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利用钢筋混凝土。
因为海洋环境中存在较多的有害介质,可能会侵蚀钢筋,导致钢筋发生锈蚀问题,钢筋体积不断膨胀,最终剥落混凝土,影响到钢筋混凝土的耐久性。
因此,在船舶和海洋工程中需要利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通过充分发挥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优势,促进海洋工程快速发展。
关键词: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船舶;海洋工程 1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组成及特性 1.1纤维材料1.1.1玻璃纤维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
玻璃纤维作为增强材料,具有绝缘性好、机械强度高、耐化学腐蚀、拉伸强度高、弹性好以及优良的电性能,相比于其他纤维材料价格相对较低,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纤维材料。
但是由于玻璃纤维是致癌物,在国外一些地方被禁用。
1.1.2碳纤维由聚丙烯腈纤维、黏胶或沥青原丝经炭化制成的。
碳纤维是一种力学性能十分优异的新材料,具有很高的拉伸强度、弯曲强度和模量。
碳纤维的比重不到钢的1/4,而抗拉强度是钢的7~9倍;碳纤维的热膨胀系数低,同时无磁性、不吸收波,是制作隐身军舰的绝佳材料,是目前最受重视的高性能材料之一,被誉为新材料之王。
1.1.3芳纶纤维一种高强度、高模量且质轻的新型合成纤维。
芳纶纤维的密度小,只有铝的一半,具有强度高、模量高、韧性好、减震性优异的特点,还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
1.2基体材料基体材料是复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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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玻璃钢渔业船舶第1章一般规定第1节通则1.1.1 本篇适用于船长小于35 m并具有连续甲板结构的渔业船舶。
1.1.2 本篇适用于用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和不饱和聚酯树脂以手工成型(含喷射成型)的渔业船舶,但油船除外。
1.1.3 如若能有充足的理论或实践依据说明其等效性,船舶的结构形式及构件尺寸即使不符合本篇规定,验船部门也应给予考虑。
1.1.4 船长小于12 m的无甲板的渔业船舶,本篇规定可适当放宽,但应经验船部门同意。
1.1.5 本篇未涉及的其它方面的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及《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1998)》的规定。
第2节定义1.2.1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篇中所引用的下述名词术语,均应按本节规定的定义。
1.2.2 树脂:一种具有不同的、高的相对分子量的固态、半固态或假固态、有时也可以是液态的有机物质。
通常有一个软化或熔融范围,当受力作用时有流动倾向,断裂时呈贝壳状。
广义地说,此术语惯指作为玻璃钢基本材料的任何聚合物。
1.2.3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系指由玻璃纤维或其制品制造的增强材料,包括玻璃毡、玻璃布和粗纱。
1.2.4 胶衣:用以改善复合材料表面性能的表面树脂层(有时含有着色剂)。
1.2.5 积层:系指由浸透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尚未固化的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之间相继叠合的铺敷作业。
1.2.6 胶接:系指在已固化的玻璃钢表面用浸透树脂的玻璃纤维增强材料(或其他胶粘剂)将其他部件胶结其上的工艺。
1.2.7 无碱玻璃纤维(E玻璃纤维):碱金属氧化物含量很少,具有良好电绝缘性的玻璃纤维(其碱金属氧化物含量一般小于1%)。
1.2.8 中碱玻璃纤维:系指碱金属氧化物含量为11.6%~12.4%的玻璃纤维。
1.2.9 浸润剂:在纤维制造过程中,主要为改善工艺性而施加于纤维上的物质。
1.2.10 引发剂:促使树脂单体分子活化成游离基从而固化的物质。
1.2.11 促进剂:在复合材料固化过程中,用量很少即能加快反应速度的物质。
1.2.12 单板结构:系指仅由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和树脂通过模具制成的纯积层板结构。
1.2.13 夹层结构:以面板(蒙皮)与轻质芯材组成的一种层状复合结构。
按其芯材形式或材料的不同,通常有蜂窝、波纹和泡沫夹层结构。
1.2.14 积层板:系指由浸透树脂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相继铺设固化而成的复合材料板材。
1.2.15 手糊成型:在涂好脱模剂的模具上,用手工铺放增强材料并涂刷树脂胶液,直到所需厚度为止,然后进行固化的一种成型方法。
1.2.16 喷射成型:将欲聚物、催化剂及短切纤维同时喷到模具或芯模上成型制品的方法。
1.2.17 玻璃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以玻璃纤维或其制品为增强材料的复合材料。
第2章生产厂的条件第1节通则2.1.1 生产厂必须取得验船部门的资格认可。
2.1.2 申请认可的厂家至少应提供下述资料:a)工厂条件说明书,包括:车间环境、施工设备、材料、贮存、人员素质及管理制度等; b)质量控制制度及检验程序。
第2节工厂设施2.2.1 生产厂应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
2.2.2 生产车间要坚固,要有防风雨侵袭的遮蔽,要有适当的辅助施工装置。
若考虑船只大小、使用材料的种类及施工方式等因素而不妨碍产品质量者,可不受此限。
2.2.3 封闭式生产车间要有适当的换气装置。
生产车间应采光良好并具有避免阳光直射到产品上的设施。
2.2.4 应具有合适的库房以贮存相应的原材料。
贮存玻璃纤维材料的库房应干燥、清洁,贮存其他材料的库房应干净、阴凉。
2.2.5 要有合适的烘干设备及相应的生产工具。
2.2.6 正规生产车间的消防设施应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要求,简易车间应至少配备4只便于取用的灭火器。
第3节施工人员2.3.1 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玻璃钢基本知识,并能胜任对玻璃钢产品修造的技术监督。
2.3.2 操作人员应受过玻璃钢成型工艺的培训,且技术骨干不少于20%。
2.3.3 应有专门的质检人员,对每道工序的原材料指标、用量、树脂配方、成型环境及工艺实施监督并详尽记录。
第3章船体材料第1节通则3.1.1 建造玻璃钢渔业船舶所采用的原材料,应满足本章的规定。
3.1.2 船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SC/T8063玻璃钢渔船用不饱和聚脂树脂和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的技术要求并经主管机关认可。
认可时应提交胶衣树脂、基体树脂、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的性能、规格和本章要求的各项试验报告。
3.1.3 使用未列入本章的树脂、增强材料和辅助材料,建造厂应提供用料的技术性能指标,经验船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2节树脂3.2.1 胶衣树脂3.2.1.1 胶衣树脂应为船用耐水型聚酯树脂。
胶衣树脂生产厂家应提供下述技术指标:a)外观;b)酸值(mg KoH/g);c)粘度25℃(Pa);d)固体含量(%);e)凝胶时间25℃(min);f)树脂浇铸体的硬度(巴氏);g)树脂浇铸体断裂延伸率(%);h)树脂浇铸体的吸水率(%)。
3.2.1.2 胶衣树脂与玻璃钢之间应有良好的附着性能,胶衣树脂断裂延伸率应大于2%。
3.2.1.3 胶衣树脂中的触变剂等填料,在施工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和沉淀现象。
3.2.1.4 胶衣树脂应贮存在隔绝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阴凉通风的环境。
贮存温度应不超过25℃或按生产厂推荐的温度。
超过生产厂规定贮存期的胶衣树脂,需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2 基体树脂3.2.2.1 基体树脂为船用通用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并应符合GB/T823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中的技术要求。
树脂生产厂家应提供下述技术指标:a)液态指标:1)外观;2)酸值(mg KoH/g);3)粘度25℃(Pa);4)固体含量(%);5)凝胶时间25℃(min);6)热稳定性25℃(d);7)含水率(%)。
b)固化后树脂浇铸体的指标:1)硬度(巴氏);2)断裂延伸率(%);3)热变形温度(℃);4)吸水率(%)。
3.2.2.2 水线以下船壳板所用的树脂,除气相二氧化硅触变剂外,不得加入其他无机填料,触变剂的加入量应为克服流胶所需的最小量。
3.2.2.3 基体树脂的贮存条件同本篇3.2.1.4。
第3节增强材料3.3.1 船用的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一般采用无碱纤维。
若采用经增强型浸润剂处理的中碱玻璃纤维,其玻璃钢的耐水性必须达到无碱玻璃纤维玻璃钢性能要求。
其制品为表面毡、短切纤维毡、无捻粗纱和无捻方格布等。
3.3.2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应符合JC/T-277、JC/T-281、JC/T-578及GB/T17470等相关玻璃纤维和布的有关标准。
3.3.3 无碱玻璃纤维应采用铝硼硅酸盐玻璃为主要成分,中碱玻璃纤维应采用钠钙硅酸盐玻璃为主要成分。
3.3.4 玻璃纤维制品应采用硅烷增强型浸润剂,其含量为0.5%~2.0%。
3.3.5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的生产厂家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a)无捻粗纱:1)玻璃纤维成分;2)浸润剂类型和含量(%);3)原丝号数和股数;4)单纤维公称直径(μm);5)断裂强度(MPa)。
b)玻璃纤维布:1)玻璃纤维成分;2)浸润剂类型和含量;3)经纬向的原丝号数和股数;4)经纬向的单纤维公称直径(μm);5)厚度(mm);6)宽度(cm);7)单位面积质量(g/m2);8)经纬向密度(根/cm);9)经纬向断裂强度(MPa/布条25mm×1O0mm)。
c)玻璃纤维毡:1)玻璃纤维成分;2)单纤维公称直径(μm);3)原丝类型(短切或连续);4)宽度(cm);5)单位面积质量(g/m2);6)可燃物含量;7)粘结剂类型及在苯乙烯中的溶解度。
3.3.6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贮存室应干燥通风,严防受潮。
第4节辅助材料3.4.1 添加剂3.4.1.1 添加剂系指加入树脂中的固化剂(引发剂、促进剂)、颜料糊、触变剂、阻燃剂等。
3.4.1.2 添加剂应与树脂相溶且不影响树脂及玻璃钢成品的性能。
3.4.1.3 颜料与色料的含量通常不超过树脂质量的10%。
3.4.1.4 触变剂最大含量为2%,阻燃剂最大含量为5%。
3.4.1.5 船用树脂的引发剂推荐使用过氧化甲乙酮,其活性氧含量应不小于9%,开杯闪点不小于90℃,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
3.4.1.6 船用树脂促进剂推荐使用环烷酸钴或异辛酸钴,其钴含量不小于0.6%,外观应为紫色澄清液体。
3.4.2 芯材及预埋材3.4.2.1 采用泡沫塑料作芯材时,水线以下应采用硬质闭孔泡沫塑料,芯材应与所用的树脂不相溶。
3.4.2.2 采用木材作为芯材或预埋材时,木材应充分干燥(含水率不大于18%)、清洁,不允许明显有损于强度的任何缺陷存在。
3.4.2.3 作芯材的胶合板应为耐水型。
第4章成型工艺第1节通则4.1.1 成型应在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指导及质检人员监督下进行,且应按经批准的工艺说明书操作。
4.1.2 除使用低温树脂外,成型时环境温度应在15℃~32℃之间,大气湿度应不大于85%。
4.1.3 引发剂和促进剂配比要考虑作业的环境条件及积层作业的有效时间,在作业前应做凝胶试验。
4.1.4 积层板的切割面及螺栓孔应涂树脂密封,不允许纤维裸露。
4.1.5 积层板表面在打磨时,不应使玻璃纤维有明显的损伤。
4.1.6 积层作业应在符合本篇第2章第2节要求的车间中进行。
第2节胶衣喷涂4.2.1 胶衣喷涂前,应确保模具的清洁与干燥,且脱模剂已涂刷均匀。
4.2.2 胶衣的涂刷或喷涂应薄厚均匀,厚度应在0.4mm~0.6mm范围之内,其涂刷或喷涂宜一次性完成。
第3节手工成型4.3.1 铺敷作业应在胶衣树脂凝固到“指干”的状态下立即进行。
4.3.2 玻璃纤维铺层排列尽可能采用对接接缝。
若采用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50mm。
相邻铺层间的同向接缝应错开100mm以上,且5层之内接缝不得重位。
4.3.3 树脂应均匀浸渍并保有一定重量含有率,对于短切毡,树脂的重量含量应为(70±5)%,对于粗纱布,树脂的重量含量应为(50±5)%。
4.3.4 需要二次(或多次)成型的部位,如使用有蜡树脂,则应在下次成型前打毛界面。
4.3.5 两次成型的间隔期应在24小时以内,成型的界面应保持清洁。
4.3.6 成型过程中,应控制流胶、白斑、分层、皱褶及明显气泡的现象发生。
第4节喷射成型4.4.1 喷射成型的操作人员应经验船部门的认可。
4.4.2 喷射成型前应经过试喷,在确认喷射树脂与玻璃纤维的比例合适的情况下才能正式进行。
第5节脱模4.5.1 船体的脱模应在船体成型一周或巴氏硬度达到不小于40以后进行。
4.5.2 直接和模具以及制品表面相接触的脱模工具的材料,应采用木材、铝、铜、塑料等,以避免将模具和产品划伤。
4.5.3 模具和产品均应放在支架上,避免产生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