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关于张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58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清单,严格抓好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3日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一、市长责任清单蔡丽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1.全面负责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市政府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主持1次市政府党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为领导干部讲授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履行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负责落实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和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
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听取市政府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召开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突出问题。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创建江苏省文明城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淮委[2006]40号
【发布部门】淮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2.09
【实施日期】2006.0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的通报
(淮委[2006]40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2002年以来,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活动扎实开展,圆满实现了既定目标,于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文明城市”称号。
在2005年度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突出贡献奖,同时对市文明办等28个先进单位,清河区淮海街道朝阳社区等7个先进社区,王振彦等20名记二
等功个人和王志勇等61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创建“四城”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06年2月9日附件:。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数字城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数字城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30•【字号】淮政办发[2014]106号•【施行日期】2014.10.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数字城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淮政办发〔2014〕10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建设具有淮安特色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成立淮安市数字城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戚寿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蒋继贵市政府副秘书长袁开锋市城管局局长成员:李永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张有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王志强市公安局副局长薛乐飞市财政局副局长韩文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爱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新华市规划局副局长周伟芬市城管局副局长张家浩市编委办副主任蒋必海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尤劲松淮安工商局副局长徐国林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铁路办副主任潘光杰市水利局党委委员、水利工程建设处主任许志豪市商务局副局长于革市文广局党委委员、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贾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赵永在市民防局机关党委书记王余江市保密局局长汪冲清河区副区长朱从越清浦区副区长殷俊淮阴区副区长颜复淮安区副区长刘晓录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主任顾登生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延国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副主任戴志刚市国联集团总经理漆炜之淮安供电公司总工程师朱高飞江苏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副总经理左明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淮安分公司副总经理蒋武军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淮安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志强中国联通江苏公司淮安分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周伟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30日。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6•【字号】淮委[2008]82号•【施行日期】200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淮委〔2008〕82号2008年4月16日)2005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的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1型,激励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清河区教育局等37个先进单位、赵南方等66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37个)清河区:清河区教育局清河区长西街道上海路社区居委会淮安市第六中学清浦区:清浦区黄码乡淮安市第二中学淮阴区: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淮阴区王营镇司法所淮安市淮海高级中学楚州区:楚州区季桥镇楚州区教育局德育科淮安外国语学校淮安市新安小学涟水县:涟水县综治委涟水县人民法院涟水县教育局涟水县南集镇关工委涟水县郑梁梅中学洪泽县:洪泽县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洪泽县委洪泽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金湖县:金湖县人民检察院金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盱眙县:盱眙县公安局盱眙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盱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盱眙县明祖陵镇沿淮村党支部市经济开发区: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淮安市委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市委政法委综治处市公安局法制处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二、先进个人(66名)清河区:赵南方吴光明王骏吴雪玲清浦区:刘宝华马晓阳史亚林刘惠珍仲跻秀淮阴区:刘家德翁学刚孙大顺杨舒静方仁军浦新章楚州区:王峰薛强王乃华韩善荣解兆坤杨凤楼李长龙杨枫涟水县:翟长颖赵艳孙锦忠陈军林钱承军李立友赵子华薛林军洪泽县:张必荣接滨刘正林秦春宏金湖县:王连喜盛国平陈丰献王国瑞王益林盱眙县:杨兵王凤田汤步云毛仕林蒋林海费克明市经济开发区:陈勇李春阳市直:段绪林王安晋秦燕陈进才温鸿强纪以根叶如清沈正义陈刚冯渠张秀玲张贵生陈晓平王军张林刘纯达王占龙徐川。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务信息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务信息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8•【字号】淮政办发[2013]74号•【施行日期】2013.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务信息的通报(淮政办发〔2013〕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及时搜集、报送大量高质量的信息,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推动工作、抓好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年度信息工作情况,决定对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6个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朱立军等39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关于油价上涨对淮安市农业生产影响的调查”等17篇优秀政务信息(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
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政务信息工作者要向先进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不断提升政务信息质量,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8日附件:2012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务信息名单一、先进单位(26个)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洪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淮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清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物价局综合处市统计局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调研处市商务局综合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处市财政局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淮安工商局办公室市地税局办公室市水利局办公室市国税局办公室市农机局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市农委宣传处市科技局办公室淮安质监局办公室市规划局办公室市司法局办公室二、先进个人(39名)朱立军李涛张仲华董守汉邵正满陈泽勇戴向淮张培栋沈雷朱玉石徐小文张建华刘安顺罗时江白凤贺高凯荣冲山程亮马腾郑瑞周珺牛海军王冰研陈玮张朋徐晶晶田彤王晓婧唐小青葛锐朱小柱武尧天徐海清沈超汪凯王峰余章德唐广刘国昌三、优秀政务信息(17篇)1.关于油价上涨对淮安市农业生产影响的调查(国办专报采用,国务院领导批示)(市物价局、市农机局、市发改委报送)2.近期淮安市饲料价格情况调查(国办专报采用,国务院领导批示)(市物价局报送)3.淮安市调查反映过半小微企业对2012年发展充满信心(国办专报采用)(市政府办公室、市物价局报送)4.淮安市2012年以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国办专报采用)(市物价局、市统计局报送)5.淮安市调查显示外资企业经营形势总体趋好(国办专报采用)(市统计局报送)6.淮安市调查反映部分农民工返乡但未现返乡潮(国办专报采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报送)7.淮安市反映因担心明年生猪价格走低养殖场和养殖户提前淘汰能繁母猪(国办专报采用)(市物价局报送)8.各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及用工总体良好(国办采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统计局报送)9.劳动节假期淮安市区商品房销售情况(国办采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10.淮安市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国办采用)(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报送)11.淮安市关于国家节能家电补贴政策拉动家电消费情况的调查(国办采用)(市物价局、市商务局报送)12.淮安市日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国办采用)(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淮安工商局报送)13.淮安市光伏企业生产情况调查(国办采用)(市发改委报送)14.金湖县戴楼镇楼庄村积极落实李省长驻村住户调研时指示情况(省办专报采用,省政府领导批示)(市政府办公室、金湖县政府报送)15.淮安市积极做好第十八届省运会筹备工作(省办专报采用,省政府领导批示)(市政府办公室报送)16.淮安市新材料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调查(省办专报采用,省政府领导批示)(市统计局、市地税局、盱眙县政府报送)17.淮安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99.4%(省办采用,省政府领导批示)(市地税局、市科技局报送)。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3•【字号】淮政办发[2009]105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淮政办发〔2009〕1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近两年来,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涟水县政府办公室等17个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和董伟红等42名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1-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水平,在建设和谐小康淮安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七月十三日附件: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集体(17个)涟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清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淮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洪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安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巡警支队市地税局市长公开电话室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个人(42名)董伟红孙茂勤XXX剑芮明生雷海峰蒋峰张怡施萍张军明周昊盛万海张玉权许晴贾华丽张庄晗秦娟张顺治何路青陈扬卢宏李晓涟叶素芹房彬唐爱国童云亮秦连彬吴文胜田海清徐素琳孙丽华周翔谢鹤云赵桐卜云万福庆魏刚张佐贵顾翠萍李春雷凌华陈辉XXX。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忠等同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忠等同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14•【字号】淮政发[2011]224号•【施行日期】201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忠等同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通报(淮政发〔2011〕2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8年全市第六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以来,全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和不法侵害的危急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各种违法犯罪和灾害事故作斗争,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刘忠等9位同志“淮安市十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追授居卫华同志“淮安市十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授予周礼宁等30位同志“淮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事迹,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平安和谐淮安建设,为打造受人尊敬、令人向往的富庶美丽幸福新淮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附件淮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一、授予“淮安市十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人员刘忠涟水县时码办事处时码村村民嵇洪强清河区工农路居委会居民孙士雨市经济开发区南马厂乡废黄河范庄渡口摆渡工陈廷良楚州区泾口镇桥头村村民居永尚淮阴区老张集乡孙圩村村长孙日芹洪泽县朱坝镇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协管员孙玉华金湖县塔集镇双桥村村民谢怀超盱眙县新马中学教师赵海武警淮安市支队司令部警务参谋二、追授“淮安市十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人员居卫华生前系金湖县黎城镇城中居委会居民三、授予“淮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人员周礼宁清河区上海路居委会居民唐国海涟水县保滩镇洪荡村村民陈守华清河区淮海街道办综治办副主任刘绪明清河区健康东村居民姜静淮阴区王营镇左庄村村民罗晓梦淮安市淮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利琴(女)市博德五金建材家居广场个体经营户舒明锋楚州区淮城镇城南村村民李成春楚州区车桥镇车桥村村民张连珠楚州区博里镇退休干部李炳祥楚州区车桥镇中心小学教师赵志永楚州区河下镇匠心坊装饰店员工王斌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王营派出所辅警史艳(女)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助理工程师宋宝林淮安市供电公司职工姚士学淮阴区吴集镇三和村村民冯成龙涟水县海涟出租车有限公司司机盛耀宗涟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休干部徐卫东涟水县电信公司保卫科科长王忠广洪泽县朱坝镇大刘村村民王林松洪泽县高良涧镇临河居委会居民王如凤(女)金湖县涂沟镇新淮村村民李松金湖县涂沟镇唐港村村民陈伏义金湖县前锋镇富香缘服装厂工人付启芹(女)金湖县前锋镇富香缘服装厂工人王金海盱眙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辅警袁学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交通协管员丁保玲清河区东方丽景小区居民丁峰市公安局110报警台辅警倪成学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逸奇村村民。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孤儿保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淮政办发[2011]112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孤儿保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淮政办发[2011]1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92515422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b8.png)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孤儿保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正文:
----------------------------------------------------------------------------------------------------------------------------------------------------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孤儿保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孤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孤儿保障协调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陆长苏副市长
副主任:单国富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金山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叶强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继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薛祝其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承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
刘爱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艺萍市卫生局副局长
初晓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升业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湘池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漆宾团市委副书记
谢谢市妇联副主席
朱仲彦市残联副理事长
王保和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叶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