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选举办法
工会组织与员工代表选举制度

工会组织与员工代表选举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与员工代表选举制度,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会组织是由企业职工自己乐意构成的群众组织,代表职工利益,为职工供应服务和保障权益的机构。
第三条员工代表是由职工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提出诉求和维护权益的代表。
第二章工会组织与员工代表选举的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公司工会组织依据员工人数和业务需要设立,必需由公司劳动者构成。
第五条全体在编、在岗员工均有权参加工会组织与员工代表选举。
第六条以下员工不能参加工会组织与员工代表选举: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临时工、实习生和外包员工第七条工会组织与员工代表选举实行代表人数至少占全体在编、在岗员工总数的三分之一原则。
第八条工会组织与员工代表选举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原则,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第三章工会组织的建立和运作第九条工会组织的建立和运作应依照以下步骤进行: 1. 职工发起申请,写明工会组织名称、宗旨和规模。
2. 申请经过审批后,成立临时工会组织。
3. 临时工会组织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订立工会章程,并报企业管理层备案。
4. 临时工会组织依据工会章程选举正式工会组织的重要负责人。
第十条正式工会组织负责人的职责包含: 1. 组织和协调工会组织各项工作。
2. 代表工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进行协商和谈判。
3.维护员工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第十一条工会组织应当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并决议重点事项。
第十二条工会组织应当接受监督,对外向全体员工公开工作报告。
第四章员工代表的选举程序和职责第十三条员工代表的选举程序如下: 1. 工会组织依据企业规模,订立选举方案,并公告于全体员工。
2. 员工代表候选人自己乐意报名,并经过工会组织初步筛选。
3. 候选人进行竞选宣言和讲解,在全体员工中进行宣传。
4. 全体员工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员工代表。
1.广东省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

广东省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粤工总〔2014〕177号(广东省总工会2014年12月19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尊重和落实职工民主权利,增强企业工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企业工会是指单个企业单独建立的工会委员会或多个25人以下小企业联合建立的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企业工会应当实施民主选举,通过选举产生充分体现会员意志的工会委员会。
企业工会民主选举,是指通过举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经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可以直接选举,也可以间接选举,鼓励实行直接选举。
第五条企业工会直接选举是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直接选举可采取提名候选人和不提名候选人两种方式进行。
提名候选人方式是指有提名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的选举,即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在选票上直接选取候选人,在获得应到会人数超过半数同意票的候选人中,按得票由多到少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不提名候选人方式是指没有提名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的选举,即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在选票上直接填写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姓名,在获得应到会人数超过半数同意票的被选举人中,按得票由多到少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第六条间接选举是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先选举产生工会委员,再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第七条企业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企业工会民主选举时,应当充分发动和组织会员参加,尊重和保障会员行使民主权利,体现会员意志。
第八条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对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筹备与会员代表第九条新建立企业工会组织,应当成立由会员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筹备组),负责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工作。
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由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选举产生。
三、选举组织工作在工会筹备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四、本届工会委员会设委员7名,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3名,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本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可以由下而上逐级提名,也可由上而下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六、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10%,差额数为1名。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七、本次大会选票分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三种选票同时分发,分别填写,一次投票,女职工委员会在女会员(女代表)中选举。
八、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票书写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书写全部无法辨认的为废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前,工会筹备领导小组应将候选人姓名、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十、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候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才能当选。
如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人数时,按得票多数取足应选名额。
十二、代表对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选票中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符号;可以投反对票,即在其空格内画“╳”;可以投弃权票,即在其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中候选人姓名后边空白栏内填写被选人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画“○”符号。
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工会的作用不断得到提升。
公司的工会委员会是管理工会事务的组织,旨在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公司每个任期结束后,都需要进行一次换届选举,以确保工会委员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本文将介绍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一、选举组织与人员1、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本公司选举管理委员会包括5人,其中主席一名、秘书一名、委员三名。
此外,还需要由企业党委派一名党外干部担任选举监督员。
2、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1)主席:主持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协调选举工作。
(2)秘书:负责选举事务的日常工作,保障选举的顺利进行。
(3)委员:协助主席和秘书完成选举工作。
(4)选举监督员:监督选举工作的公正性和严格性,保障选举的合法性。
二、选举程序1、选举时间按照《工会章程》规定,本公司的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为3年。
本次选举时间定于每年11月。
2、选民名单的制定(1)选民资格:凡是本公司在职员工,已经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选民名单的制定:公司将建立选民名单,并在公司内部网站公布,由各部门代表进行审核,确保名单的准确无误。
3、提名程序(1)自荐:凡是符合选民资格的员工,可以自荐参选。
(2)提名:团支部、工会委员会委员、员工代表等均有权提名候选人,每位候选人至少需要得到3份提名书。
4、投票程序(1)开始时间:选举当日9点。
(2)投票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
(3)投票方式:采用选票投票方式,每人1票,所有在职员工均有权投票。
(4)计票程序:由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计票,确保计票的公正性。
三、换届选举的结果公布1、在选举结果确定之后,由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宣布选举结果,并填写选举报告,送交公司劳动管理部门备查。
2、本公司将在1个工作日内公布选举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限内向选举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选举管理委员会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工会管理办法之职工代表选举规定

工会管理办法之职工代表选举规定
1. 引言
职工代表是工会组织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其选举规定直接关系到工会组织的民主化建设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性。
为了确保职工代表选举的公平、公正和民主性,制定本职工代表选举规定。
2. 选举主体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机构单位的所有在职员工均可作为选举主体参与职工代表选举。
3. 选举程序
3.1 提名阶段
在选举开始前,工会组织应当通过公告、通知等途径通知各参选代表的提名要求和程序。
员工有权自愿参选,并填写提名表格提名自己或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3.2 候选人确认和公示
在提名截止日期后,工会组织需对提名表格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期间员工有权查阅并提出异议。
3.3 投票日程安排
工会组织在公示期结束后,应尽快安排选举日程,确保足够的时间供员工进行投票。
3.4 投票方式
职工代表选举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投票方式,具体方式由工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线上投票需确保安全可靠,线下投票需采用纸质选票,并提供密封的投票箱。
3.5 投票监督
选举期间,工会组织应当组织专人进行投票监督,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3.6 选举结果公示和确认
投票结束后,工会组织应当及时对选举结果进行统计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期间员工有权查阅并提出异议。
经确认后,选举结果正式生效。
4. 结束语
本选举规定是为了保障职工代表选举的公正和透明,有效实现职工利益的代表性。
工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选举规定的有效实施。
企业工会选举制度完整版

企业工会选举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工会选举工作,保障员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工会选举工作。
三、职责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工会选举工作,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
3. 全体员工有权参与工会选举工作,并有权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
四、选举程序
1. 工会委员会的产生
(1)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由员工自愿报名或推荐
产生,并经工会筹备组审核通过。
(2)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3)工会委员会选举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得
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为委员。
2. 工会主席的产生
(1)工会主席候选人应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
请企业党组织批准。
(2)工会主席选举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为工会主席。
3. 选举结果的公示
(1)工会选举结果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工会委员会提出申诉,由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
五、选举纪律
1. 选举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2. 选举工作应尊重员工的民主权利,严禁任何形式的压制和歧视行为。
3. 选举工作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层企业工会换届选举方案(最新)
基层企业工会换届选举方案(最新)一、背景为保障基层企业工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效激发员工参与工会事务的积极性,根据《企业工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换届选举方案。
二、选举程序1. 选举委员会组建a. 由工会主席或工会委员会成员提名,工会成员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b. 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根据需要可设立其他职务,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2. 选举通知a. 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开始前发布选举通知,通知中应包括选举的目的、时间、地点、选举程序和条件等信息,并明确候选人提名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b. 选举通知应于最后一次选举提名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一周发布,并通过工会内部邮件、公告栏、办公区域等途径广泛宣传。
3. 候选人提名a. 工会成员有权提名候选人,提名应自愿,不得强制。
b. 候选人提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选举委员会,提名书中应包括提名人、被提名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c. 候选人提名的截止时间为选举通知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
4. 候选人确认a. 选举委员会在收到候选人提名后,需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候选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要求。
b. 如候选人提名不符合要求,选举委员会应及时通知提名人,并要求提名人改正或重新提名。
5. 候选人宣讲a. 宣讲会应根据候选人数量和时间安排,确保每个候选人都有足够的时间介绍自己的工作经验、理念和计划等。
b. 宣讲会可通过线下会议或线上视频等形式进行。
c. 宣讲会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提醒工会成员参与选举。
6. 选举投票a. 选举日期由选举委员会确定,应确保工会成员能够方便参与,并能保障选举的顺利进行。
b. 选举方式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c. 选举结果应由选举委员会进行公,并记录选举过程和结果。
三、选举结果公示1. 选举结果应于选举当天或次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烟台市企业工会会员选举办法
烟台市企业工会会员选举办法1.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设正式候选人6人,选举5人,差额1人。
2.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工会委员会推荐,主任由工会委员举手表决;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自下而上,反复协商推荐产生,由xx工会筹备组向会员大会建议,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选举。
3.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员数的三分之二。
4.选举大会设选举工作人员5名,负责监票、计票和唱票。
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由工会筹备组推荐,经大会表决通过。
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5.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6.因病、因事缺席的会员不参加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7.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候选人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O”,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x”,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8.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余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
9.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的半数方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数多者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人数可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再行选举,或者由工会筹备组作出减少委员名额的建议,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10.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11.本办法由xx工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后施行。
XXX公司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办法
XXX公司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办法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XXX责任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XXX公司工会会员代表的条件和人数1. XXX公司工会会员代表的基本条件是: 必须是享有政治权利的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必须是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会员;必须是会员民主产生。
2.根据XXX公司安排,本公司代表名额为1名。
二、XXX公司工会会员代表的选举要求1.XXX公司工会会员代表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 本次大会应选工会会员代表1名,进行差额选举。
XXX同志为会员代表候选人,XXX同志为会员代表差额候选人。
3. 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选举的人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始得当选;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4.本次选举为人工计票。
代表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1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选票统计工作。
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经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5.会场设1个投票箱,不设流动票箱。
投票时,监票人首先投票,随后其他投票人按座位依次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6.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进行验票,并由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选举会议主持人,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确定选举有效后,由计票人进行统计。
计票完毕, 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三、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XXX公司工会委员会2020年X月X日。
单位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办法
××单位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办法(一)(草案)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单位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二、根据我单位现有工会会员人数和本届工会委员会的设置,经民主推荐和上级工会批准,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
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实选工会主席名,差额名,副主席名,差额名;实选工会委员名,差额名。
三、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同一张选票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
四、参加选举的会员达到应到会会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如得票均未过半数,按有关规定可在得票较多的被选举人中继续进行选举,也可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不再选举,缺额以后增补,其工会主席职位可由选举工作领导组在工会委员中推荐一名委员临时代理。
工会委员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可按有关规定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继续进行选举,也可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不再选举,缺额以后增补。
本次选举当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是本届工会委员会的当然委员,选票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栏不再安排选举。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画“Δ”。
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另选他人,在姓名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否则选举无效。
七、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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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会议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主持。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届委员会由__名委员组成,委员会候选人为__名,差额__名。
经费审查委员会应选委员3名,实行等额选举。
委员会主席、经审委主任各1名,实行等额选举。
女工委员会及女工委员会主任由女代表协商产生。
四、委员候选人经酝酿、推荐,并经_______总工会同意,确定候选委员名单,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五、大会的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能进行。
投票方式采取无记名进行。
当选委员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应选名额最后一位,有两名以上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相等时,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如不同意票数也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六、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本单位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正式代表对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
划写选票时,如同意,请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小方格内划一个“○”;如不同意,就划一个“×”;如弃权,不要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空白的长方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的小方格内划一个“○”。
七、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3名,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由大会通过,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
八、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举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由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十、本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