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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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动态管理制度

员工安全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对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达标的员工,公司应进行重点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第九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

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隐患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三条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故意隐瞒事故、妨碍事故调查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员工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内容1、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以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

(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仓库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上报综合办公室。

2、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按电气设备、特种设备、安全装置、危险化学品、厂房建筑等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专业开展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防雷、防静电、防洪防汛、防冻保暖、防火防爆等检查)可与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结合进行。

3、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应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保卫、消防等针对性检查,以消除隐患,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4、日常安全检查。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作业过程中的巡回检查,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各级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内容应包括检查的项目、标准、结果等,以便于为检查热源提供依据,规范安全检查,减少检查的随意性。

二隐患整改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2、对所有的隐患问题和不安全因素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或监督使用,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项目应立即安排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书面向安监部门报告。

4、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二)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原则1. 领导重视原则: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紧密结合。

2. 防范预防原则: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经营管理活动,在日常生产中要注重预防,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3. 严格管理原则:对于安全事故隐患必须进行全面排查,对违章作业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于严重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

4. 全员参与原则: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的责任,要求每位员工都要认真履行本岗位管理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五、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程序1. 风险评估: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企业内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分级。

2. 风险分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安全风险进行分级,按照风险等级轻重缓急进行划分。

3. 制定应对措施:对于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 监控和检查:对制定的应对措施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 风险动态调整: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和变化,安全风险也会随之发生变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风险分级进行动态调整。

六、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紧密结合。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级。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本部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4. 监管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七、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的重点1. 对于高风险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办法范本

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办法范本

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工作,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定期监督检查、评估和考核, 促使被考核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工作的对象是全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 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工程建设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单位等。

第四条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工作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客观、科学。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与更新、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等。

第六条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单位, 确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要求考核内容既包括定性指标, 也包括定量指标。

第七条被考核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并明确责任人、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被考核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技术标准等, 明确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和程序。

第九条被考核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力, 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条被考核单位应根据工艺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要求, 及时维护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被考核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二条被考核单位应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考核流程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工作分为年度考核和定期监管两个层次。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具体考核内容由上级主管部门和被考核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组织考核准备: 确定考核范围、考核对象、考核时间等;(二)考核实施: 开展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三)考核评定: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并将评定结果通知被考核单位;(四)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评定结果作为监督管理的依据, 采取措施督促被考核单位及时整改。

安全生产动态变化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动态变化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及时应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动态变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部门、车间、班组及个人。

三、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收集(1)生产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的收集。

(2)安全员应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设备故障、人员违规操作等情况,及时记录并报告。

(3)员工发现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应立即报告安全员或直接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2. 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处理(1)安全员在接到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①分析原因:对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进行初步分析,确定可能的原因。

②制定措施:根据原因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③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④跟踪整改:安全员应跟踪整改过程,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进行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及时性:发现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②有效性:制定的安全措施应具有针对性,能够有效控制安全风险。

③持续性:对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记录(1)安全员应对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原因、处理措施、责任人等。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汇总安全生产动态变化信息,形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四、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动态变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未按照本制度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运输车辆动态检查制度范本

运输车辆动态检查制度范本

运输车辆动态检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运输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能、运行状态、驾驶行为等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控系统建设第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

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应具备以下功能:(一)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驾驶员行为等信息;(二)存储、查询和分析车辆运行数据;(三)远程控制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四)与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接;(五)向相关部门发送报警信息和统计数据。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选购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

第八条车辆制造企业应当在出厂前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第三章监控与管理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明确动态监控的责任岗位和人员,落实值班值守,实施在线精准监控,及时处理违法违规报警信息。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动态监控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监控数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工厂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工厂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

3. 各部门、车间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安全生产目标1. 实现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2. 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3.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2)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其安全储存和使用。

(3)对车间、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 安全生产奖惩(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煤矿外包动态检查制度范本

煤矿外包动态检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外包工程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第三条煤矿外包动态检查制度的核心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严格检查、规范操作,落实责任、持续提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外包动态检查领导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等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外包动态检查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五条设立专门的检查队伍,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队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检查内容与要求第七条动态检查内容包括: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训教育、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动态检查要求:(一)外包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遵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外包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三)外包工程必须保证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正常运行。

(四)外包工程必须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外包工程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六)外包工程必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检查程序与方法第九条动态检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和方法。

(二)组成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人员应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录音等取证。

(三)召开反馈会议,向外包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管理制度(5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普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1、定期检查采取每月底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井下各工作面组织一次全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

2、质量检查以动态检查为主,采取动静结合,随机抽查,不分班次、不定时间和地点。

3、检查时应将所经路线、所查地点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进行认真仔细排查。

4、每次检查结果,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公司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出的问题,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以“四定表”形式跟踪落实。

对现场存在较大隐患,随时可能造成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5、检查过程中工作面不进行作业等待检查的,均视为不达标。

6、检察人员现场安排的处理意见,责任单位不配合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管理制度(2)一、制度目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水平,确保生产作业安全、质量合格,防止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形象的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生产作业单位,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库房等。

三、制度内容1. 动态达标检查内容为了确保企业安全质量的动态达标,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环境是否达标;(2)生产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达标;(3)生产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是否规范;(4)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是否达标。

2. 动态达标检查方式动态达标检查可以通过定期巡查、抽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对企业各个生产作业单位进行检查,确保每个单位的安全质量达标情况。

3. 动态达标检查频率动态达标检查的频率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应定期进行,如每季度、半年、年度等。

4. 动态达标检查记录对于每次检查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做好归档,包括达标情况、不达标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等。

工地动态化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地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提高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地施工项目,动态调整,持续优化。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地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项目经理为工地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生产部负责具体实施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安全教育等工作。

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工地安全管理。

三、动态化管理1.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工程进度、施工环境、人员变化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2. 定期对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3. 对于新项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及时补充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对在岗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对变换工种、换岗及新入场工人,应视同新工人一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事故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报相关单位。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工地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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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管理职责、任务与要求、形式与内容、隐患治理、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态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 职责
2.1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工艺系统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3设备部负责公司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仪表、建构筑物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4安保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5安保部负责公司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6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防洪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7安保部负责公司总体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任务与要求
4.1.1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具体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及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1.2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要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4.1.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作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2形式和内容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和不定期等检查形式。

4.2.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4.2.2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4.2.2.1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内容主要是对防火、防爆、防洪防汛、防雷、防静电、防暑降温、防冻保温等预防性检查。

4.2.2.2节日前检查内容主要是对安全、消防、生产、设备等存在的隐患和设备备机情况进行检查。

4.2.3专业检查分别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进行专业检查。

4.2.4不定期检查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

4.2.5综合检查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领导、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部门、车间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检查。

4.2.6对于各种检查情况,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

公司及安保部组织的检查由安保部填写《隐患治理台帐》;车间组织的由车间安全员填写《隐患治理台帐》;班组组织的由班组安全员填写在《班组安全管理手册》上。

4.3隐患治理
4.3.1在各类检查中,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进行检查。

4.3.2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对事故隐患按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分级,并落实整改措施。

4.3.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一般隐患,应由检查部门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单》,做到“五定、三不推”(即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验收人;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立即组织限期整改。

4.3.4暂时不能整改的一般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做到“五落实”(即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完成期限、整改责任、应急预案)。

4.3.5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措施外,应及时书面向公司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报告内容应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治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4.3.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3.7各部门、车间是事故隐患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4.3.8各部门、车间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安保部和有关部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经本单位行政一把手签字。

4.3.9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报安保部存档。

对公司及安保部组织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按公司安全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3.10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公司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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