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结构调整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17•【字号】皖政〔2017〕49号•【施行日期】2017.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3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和创新创业的活力,现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项目核准机关包括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管理部门。
本目录所称的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省发展改革委。
企业投资本目录以外的项目,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以及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保部印发水泥平板玻璃等14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提高装 配 式建 筑设 计 的质量 和 效率 ,促 进 装配 式 建
碳 足 迹 是 指 依 据 生 命 周 期 评 价 (LCA)的 方 筑 的发 展 和应 用 ,总体上 达 到 了国 际先 进 水平 ,软
法 ,定量化计算 产品全寿命周期 过程 中相关 的温 件成 果具 有广泛 的推广应 用 价值 。
地点 重 新选 址 、生 产工 艺变 化导致 新 增 污染物 或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增 加 、环 保 措 施 变 动 导 致不 利 环 境 影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201 8年本 )》
响加 重等 情况 。
发布实施
环 保 部 要 求 ,钢 铁 、水 泥 、电解 铝 、平板 玻 璃
为推 动光伏 产业 结 构 调整 和转 型 升级 ,工信 部 等 产 能 严 重 过 剩 行 业 的建 设 项 目还 应 按 照 《国务
项 目主 要 研 究 装 配 式 建 筑设 计 的应 用 流程 以
点 项 目计 划 》的通知 ”(建 标协 字 [2017]032号 )要 及设 计 方 法 ,以PBIMS平台为基 础 ,开发了符 合 国内
求 ,由中国建材 检 验 认 证 集 团股份有 限公 司会 同有 设 计习惯 和流程 的装配 式 设 计系统 ,为装 配 式 建筑
近 E l公 告 新 修 订 的 《光 伏 制造 行业 规 范 条件 (2018 院关于 化 解产 能 严重 过 剩 矛盾 的指 导 意见 》(国发
年 本 )》,在 生 产 布局与 项 目设 立 、生 产 规 模 和工 艺 f201 3141号 )要 求 ,落实 产 能等 量或 减 量置 换 ,各 级
碳 足 迹 声 明及 认 证 作 为 一 种 有 效 的 市 场 促 进 机 嘉兴 学 院 、浙江省 方 圆检 测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等 单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重要工业产品目录》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重要工业产品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2.03•【字号】皖经运行[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重要工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皖经运行〔2009〕17号)各市经委(工经委):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皖政〔2008〕89号)和全省保企业保增长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委制定了《安徽省重要工业产品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力量积极帮助和促进企业扩大销售。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安徽省重要工业产品目录一、工业设备(一)叉车1、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内燃叉车、蓄电池叉车。
2、安徽梯佑叉车股份有限公司:内燃叉车、电瓶叉车。
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公司:内燃叉车、电瓶叉车、三支点电动叉车、电动牵引叉车。
(二)挖掘机1、日立建机(中国)有限公司。
履带式挖掘机。
2、合肥振宇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履带式挖掘机、轮胎式挖掘机、履带式液压起重机、湿地挖掘机。
(三)工业锅炉1、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工业锅炉、电站锅炉、余热锅炉、垃圾焚烧炉。
2、巢湖通达锅炉有限公司:蒸气及电锅炉D级。
3、巢湖东升锅炉有限公司:蒸气及电锅炉C级。
(四)数控机床、金属切削机床1、芜湖恒升重型机床有限公司:落地式铣镗床、双柱立式车床、重型回转工作台、立式精镗床、卧式铣镗床、珩磨机床、数控铣镗床、加工中心。
2、日升精密机床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大型双头卧式镗床、键槽铣、数控立车、大范围规格落地铣床、镗床。
3、芜湖红旗重型机床有限公司:立式精镗床、落地镗铣床、回转工作台、重型卧式车床、双柱立式车床、单柱立式车床。
4、合肥锻压集团公司:精密校直液压机,精密数控压药液压机,快速液压机。
5、安徽省鸿庆精机有限公司:数控机床。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9.07.08•【字号】皖国土资[2009]195号•【施行日期】2009.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皖国土资〔2009〕195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根据《通知》要求制订的我省实施细则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原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07年本)的通知》(皖经产业〔2007〕240号)中鼓励类工业项目(见附表一)和国家、省新发布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为我省优先发展产业,其用地集约程度达到《通知》第二条要求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以下简称《标准》)的70%执行。
二、符合《农林牧渔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目录》(见附表二)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三、对部分县(市、区)的工业用地最低标准,根据当地平均土地取得、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经综合测算调整为:长丰县120元/平方米繁昌县96元/平方米宁国市120元/平方米亳州市谯城区120元/平方米四、不属于第一、二条的工业项目和除第三条之外的县(市、区)工业用地最低标准,须严格按照《标准》和《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表一: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07年本)(鼓励类)附表二:农牧渔业产品初加工目录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略)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附表一附表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部署,严禁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继续做好产能置换工作,根据产业发展情况,经商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我部对《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12月31日附件1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推进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所有制钢铁企业建设炼铁、炼钢冶炼设备的项目。
建设项目备案前,须公告产能置换方案。
已经核准或备案但未公告产能置换方案的拟建、在建项目,须尽快补充公告产能置换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等量置换是指建设产能等于退出产能;减量置换是指建设产能小于退出产能;置换比例是指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之比。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等9市,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09.08•【文号】•【施行日期】1998.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1998年9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建材行业主管部门:为促进建材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建材工业局制定了《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若干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控制总量是为了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是在优胜劣汰中实现总量控制,目的是使结构更加合理。
建材工业企业量多面广,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难度较大。
本通知下发后,国家建材工业局将根据我国建材工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指导和推动这项工作。
各地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要切实加强领导与协调,力争在2000年前,使这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指导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材工业发展很快,水泥、玻璃、陶瓷等主要产品产量已跃居世界首位,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建材工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四大五低”,即产品产量大,企业数量大,职工队伍大,能源消耗大,劳动生产率低,集约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低,市场应变能力低,经济效益低。
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我国建材工业结构处于不合理状态,造成了目前部分建材产品总量过剩,产品价格大幅下滑,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等诸多问题,总量失控、结构失衡已成为制约我国建材工业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
针对上述突出矛盾,国家建材局在1998年行业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工作目标。
这不仅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速实现国民经济合理化布局、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指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行业脱困增效、确保建材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实际需要。
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
![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https://img.taocdn.com/s3/m/d44a6f68f78a6529657d5311.png)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 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 泥平 板玻璃行业新增 产能 的通知
工信厅 联 原 [2018]57号
各 省 、自治 息化 主管 部 门 、发展 改革 委 :
三 、认真 细 致 。从严 审核 产 能置 换方 案 各 地 省 级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主 管 部 门要 按 年 度更 新 并公 告 本 地 区水 泥 熟 料 、平 板玻 璃 生 产 线 清单 ,据 此 严 肃认 真审 核 产 能 置 换 方 案 。对 项 目业 主报 送 的拟 建项 目的产 能置换 方案 ,坚 持采 信 企业 承诺 与现 场核 实查 验 相结 合 ,细致 甄 别置换 方 案 特别 是所 用 产能 指 标 的真 实性 和合 规性 ,溯清 产能 指标 源 头 。对 不符 合 规 定 的 ,坚 决 不 予 公 示 ;对 存 有 疑 问 的 ,核 清 前 不 予 公示 。对跨 省 开展 产能 置换 的 ,公 示前 应 由项 目建 设 地 省 级 主管 部 门委 托 全 国性 的 行业 组 织 或 中介 机 构 召开 听 证会 。坚 决 依 法 依 规 从严 审核 项 目产 能 置 换 方 案 ,防止 弄 虚作 假 ,消 除新 增产 能 隐患 。 四 、强化 监管 。确 保产 能 置换 方 案执 行 到位 产 能 置换 方 案公 告 后 ,各 地 省级 T业 和信 息化 主 管 部 门要 全 面跟踪 拟 建 项 目动 态 ,认 真 落实 事 前 、事 中和事 后 监管 责任 。在新项 目建成 试 生产 前 ,督 促有 关 企业 按 承诺 及 时关 停 、拆 除和退 出用 于置换 的产能 并 向社 会 公 告 ,已 经 提 前 关 停 退 出 的 也 要 向社 会公 告 ;督 促公 布 并组 织 查 验 新 生 产 装 置 的实 际生 产 能 力 ,一 旦 发 现存 在 “批 小 建 大 ”的 失 信行 为 ,要 会 同 有关 部 门责令 整 改 ,整改 到位 前 不得 擅 自点 火投 产 。 各地 主 管部 门要进 一 步 畅通 举报 渠 道 ,及 时 在 门 户网站上向社 会公 开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网络等 多 种举 报 形 式 ,接 受社 会 监 督 。 对弄 虚 作 假 、不 落 实 已公 告 产能 置换 方案 、违 规新 增 产能 的企 业 ,依 照《企 业 投 资项 目核 准 和备 案 管理 条例 》从 严 处 罚 ,并 提 请 有关方面联合惩戒。对审核把关不严 、监督落实不到 位 等 问题 严 重 的地 区 ,将 作 为 负 面典 型 向全 国通报 。 对 产能 置换 方案 审核 把 关 、监督 落 实等 _T作 中存 在 失 职 、渎职 等 行 为 的个 人 ,将 提 请 相关 部 门依 法依 纪 追 究 相关 责任 。
安徽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

2#Φ4.8×74m回转窑 安徽省芜湖市白马山 1#Φ4.8×74m回转窑 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 2#Φ4.8×74m回转窑 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
Φ4.0×60m回转窑 宣城市郎溪县伍牙山林场 1#Φ4.7×75m回转窑 宁国市港口镇
2#Φ4.0×60m回转窑 宁国市港口镇
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 公司
13 淮北市 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4 淮北市 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5
淮北市
淮北市松山水泥有限责任公 司
3#Φ4.8×74m回转窑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银屏镇 1#Φ5.0×80m回转窑 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6号
2#Φ3.2×52m回转窑 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6号
27
滁州市
安徽珍珠水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8 滁州市 全椒海螺水泥责任有限公司
29 滁州市 全椒海螺水泥责任有限公司
30 滁州市 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31 滁州市 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32 滁州市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线名称
建设地址
1#Φ4.8×74m回转窑 2#Φ4.8×74m回转窑
Φ4.8×74m回转窑 Φ4.8m×72m回转窑 1#Φ4.0×60m回转窑
设计产能规模 (吨/日)
实际产能 (吨/日)
建设投产日期
2500
2500
2005年8月
4500
3667
2012年7月
4500
5000
2008年9月
4500
5000
2009年4月
4500
5000
2012年6月
6 合肥市 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Φ4.8×74m回转窑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银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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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结构调整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9.16•【字号】皖经信原材料〔2014〕207号•【施行日期】2014.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结构调整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2014〕207号各市人民政府,广德、宿松县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84号)精神,化解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结构调整方案(2013—2017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9月16日安徽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结构调整方案(2013-201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84号)精神,化解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安徽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结构调整方案。
一、发展现状(一)水泥行业。
截至2014年4月,我省现有水泥熟料产能约1.44亿吨,窑外分解水泥熟料生产线99条、产能1.38亿吨,占全部熟料产能的96%,其中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6条;水泥粉磨产能约1.7亿吨。
2013年,全年生产水泥1.21亿吨,同比增长12.3%,商品水泥熟料1.23亿吨,同比增长10%,水泥散装率达64.4%,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水泥熟料和水泥产量分别占全国的9%和5%,当年水泥粉磨产能利用率约70%,熟料产能利用率达到85.1%的正常水平。
当前,我省水泥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产能过剩较为严重。
自2013年以来,又先后投产了4条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新增熟料产能约600万吨,产能增长仍然较快,水泥粉磨产能利用率近五年来一直在65-70%的较低区间。
二是产业布局不合理。
全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水泥企业有230余家,其中单纯的水泥粉磨企业有170余家,部分地区产能和企业过分集中,恶性竞争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任务艰巨。
相当一部分企业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脱硝除尘装置没有正常运行。
(二)平板玻璃行业。
截至2014年4月,我省现有平板玻璃生产企业5户(不含特种玻璃企业),已建成10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年产能约4250万重量箱,单条生产线日熔量在350-1200吨之间;在建产能约350万重量箱。
2013年,全年生产平板玻璃3346.8万重量箱,同比增长40.1%,产能利用率基本达到100%。
当前,我省平板玻璃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受全国产能过剩影响,企业效益一直在较低水平徘徊;产品结构不合理,产能主要集中在中、低档产品,高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不足;玻璃深加工率不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偏低。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尊重市场规律与改善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开拓市场需求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坚持严格控制增量与调整优化存量相结合、坚持完善政策措施与深化改革创新相结合,遏制产能盲目扩张,消化、转移、整合和淘汰一批过剩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5年努力,产能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产业布局得到优化,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
新建(置换)项目准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力,市场秩序公平公正。
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经济效益明显好转,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目标。
1. 总量指标。
水泥行业:到2017年,全省不再审批新增产能项目,通过置换日产15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JT窑生产线和部分粉磨设备,将全省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44亿吨左右,水泥粉磨总产能减量1000万吨左右。
平板玻璃行业:到2017年,不再审批新增产能项目,全省平板玻璃产能控制在4600万重量箱左右。
2. 产品结构调整指标。
水泥行业:到2017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占全省水泥熟料总量98%以上,其中日产4000吨以上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占全部水泥熟料产量的80%以上。
重点发展42.5级及以上水泥、C40及以上预拌混凝土、高性能专用混凝土、预拌砂浆、工程预制件等。
平板玻璃行业:浮法玻璃继续保持占平板玻璃总量比率的100%,优质浮法玻璃比重不低于60%,平板玻璃深加工比率不低于50%。
重点发展光伏玻璃、超薄基板玻璃、特种石英玻璃、风挡玻璃、耐热玻璃等材料和绿色照明配套材料;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和夹层玻璃、镀膜玻璃等新型安全节能玻璃制品。
3. 技术结构调整指标。
水泥行业:推广协同处置技术、综合节能技术、脱硫脱硝技术、二氧化碳减排技术、电改袋颗粒物治理技术、特种水泥基材料及制品制备技术。
协同处置生产线至2017年数量力争达到10条左右,新置换熟料生产线一律配套建设协同处置装置。
与2012年底相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保持国内先进。
平板玻璃行业:推广在线表面改性、全氧燃烧、分段式窑炉、低温余热发电、脱硫脱硝一体化与综合节能减排技术,光伏玻璃、超薄屏显基板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智能化复合玻璃等产品制备技术,功能膜系材料和覆膜技术。
与2012年底相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保持国内先进。
4. 企业结构调整指标。
水泥行业: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平均规模由2013年底的240万吨提高到300万吨,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培育2-3户拥有矿山、骨料、水泥生产、商品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完整产业链的大型企业。
水泥粉磨生产企业数量比2013年底减少40户,平均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
平板玻璃行业:不再新增企业和浮法玻璃生产线数量。
引导企业向下游汽车玻璃、节能玻璃、屏显基板玻璃等精深加工方向延伸发展。
三、主要任务(一)坚决遏制新增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水泥、平板玻璃项目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水泥、平板玻璃新增产能项目。
(二)分类妥善处理违规项目。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在建和已建成的违规水泥、平板玻璃项目全面清理工作。
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在建项目,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进行清理;对已建成的违规项目,由各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和准入条件、节能减排要求等进行清理,提出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报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审定后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三)淘汰落后产能。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装备等方面设立高于国家规定的淘汰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督促整改。
严格落实《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水泥化验室审核验收,强化企业质量意识。
质监、工商部门对无证生产企业和假冒伪劣水泥、平板玻璃产品严加查处、予以关闭。
到2016年底,全省水泥、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未通过国家准入公告管理的生产线将列入年度淘汰统筹范围。
(四)引导企业有序退出。
合肥、滁州、宣城、淮北以及芜湖、铜陵、安庆、池州等沿江地区,水泥企业较为密集,环境容量、资源能源压力较大,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环境承载力、资源能源禀赋等情况,在金融、土地、环保、能源以及人员安置等方面,制定、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引导水泥企业停止建设计划中的项目或主动退出水泥行业,进一步压解水泥产能。
支持各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敏感区域、非工业规划建设区或其它需要特别保护区域的已投产水泥项目,实施不以扩大生产规模为目的的搬迁改造。
对主动淘汰和关闭的企业,积极为其争取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并在转产、职工安置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五)实施产能置换试点。
以沿江、环巢湖、滁州、淮北、淮南、宣城等水泥企业密集、大中小型企业并存、先进产能与落后产能并存的地区为重点,积极推动产能置换工作。
置换工作要严格落实国发〔2013〕4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主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试点,形成先进产能总体上减量置换落后产能的良性互动机制。
及时启动芜湖市繁昌县水泥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在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前提下,结合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采取高于国家标准的淘汰政策,支持其关停能耗高、单位经济效益低的水泥生产线,置换水泥熟料产能300万吨,熟料和粉磨总产能分别减量130万吨左右,树立用先进产能减量置换落后产能示范。
(六)优化产品结构。
支持优势企业以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优化技术、品牌、管理、资源、市场等要素配置。
鼓励水泥熟料龙头企业以水泥熟料为主业,加快拓展骨料市场,重点发展水泥基材料及制品;继续推进矿渣、粉煤灰、钢渣、电石渣、煤矸石、脱硫石膏、磷石膏、建筑垃圾、废石等固体废弃物在水泥行业中的综合利用。
鼓励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玻璃深加工率。
支持平板玻璃生产和玻璃深加工企业加大研发,生产满足光伏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建筑节能、装饰装修等需求且技术含量、附加值高的太阳能玻璃、显示玻璃和节能玻璃等产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七)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通过兼并重组,优化全省水泥产业布局,力争5年内各市水泥产能不增加,企业数量逐步减少,至2017 年末,力争水泥企业户数比2013 年减少15%左右,水泥粉磨站年产能100万吨以上企业占全部企业的70%以上。
支持海螺等大企业(集团)充分发挥技术、管理和资金等优势,实施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同时,鼓励大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跨区域联合以及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联合重组,延伸水泥产业链;严格限制新建没有自产熟料、以32.5等级水泥为主产品的水泥粉磨项目,原则上不新增从业主体;重点支持熟料生产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等多种手段整合粉磨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提升竞争能力。
(八)提高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鼓励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推广应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理固体废弃物技术;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按国家要求调整水泥产品标准,逐步降低32.5复合水泥使用比重。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积极支持企业使用脱硝、处理固体废弃物装置。
四、重点工程(一)淘汰落后工程。
工程目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指标;至2017年底,淘汰部分小型水泥熟料生产线,减量粉磨能力1000万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