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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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设备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奖励办法

对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公司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1、凡能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现象及重大事故隐患,避免

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发生者,奖励50-500 元。

2、对严格按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操作,认真对设备进

行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全年无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奖励100-200元。

3、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者能如实提供事故

原因,并积极参加抢修,可按其表现,适当减轻处罚。

4、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凡参加事故抢修的单位和个

人,能做到迅速排除故障,恢复生产者,报公司经理给予

奖励100-200 元。

5、对违规操作,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事故,影响生产,能积极举报者,报公司经理给予奖励100-300 元。

6、对设备安全检查评比连续3 个月无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单位,奖励100-300 元。

7、对设备安全检查评比全年无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单位,奖励200-300元。

二、处罚条件

厂内车辆管理

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违者罚款5-10 元。

2、厂内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

15Km/h,在转弯、进出公司大门、生产车间、行人稠密地区以及载运危险物品时不应超过5 Km/h,违者罚款5-10 元。

3、厂内机动车辆要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制度,未

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驾驶,违者罚款5-10 元。

4、严禁在机动车辆车轮防护罩和挡板上乘人,违者罚款5-10 元。

5、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违者罚款30-100 元。

6、厂内机动车辆作业时货物装卸要平稳、牢靠,分布均匀,铲运高大、易损货物时要捆牢,违者罚款5-20 元。

7、叉车的载物铲上严禁乘人,违者罚款10-20 元。

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维修保养车辆,做到车体整洁,四不漏(油、水、电、气),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否则罚款5-20 元。

9、厂内机动车辆夜间行驶必须亮灯,在转弯、倒车、调头、进出车间、超车时,必须开转向灯、鸣喇叭,违者罚款5-10 元。

起重机械管理

10、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职责)制度,非专职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违者罚款5-10 元。

11、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责任到人,必须每天检查设备的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螺丝是否完好,安装得是否妥当和磨损程度等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凡漏检一次罚款5-10元。

12、起重机轨道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维修,螺丝、螺帽、轨道压板不应松动,凡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维修、保养者,罚款5-20 元。

13、从事起重吊装前,负责施工部门必须对工作物的重量及起重工具的负荷量有正确估计,防止超负荷而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有专人负责起重吊装的安全,违者罚款10-

30 元。

14、电动起重机必须有卷扬限制器和行程限位器,卷扬限位器应该使滑轮提升到自离卷扬机限30 公分以前时,能自动停止,行程限制器应在起重机驶近轨道末端能自动停车,违者罚款10-30 元。

15、电动的起重机上金属框架轨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它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都必须有保护性接地,违者罚款5-20 元。

16、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十不吊”,违者罚款5-20元。

17、各公司如需安装、更换起重机械,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总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并将设备资料进行登记,严禁私自安装和无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对不按程序办理者,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 元。

压力容器管理

18、各单位购买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到设备管理部门备案,办理手续。不按程序办理者,对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分别罚款20-50 元。

19、锅炉、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等附件要按规定安装,并保证灵敏可靠,压力表、安全阀要按规定进行校验,违者罚款5-20 元。

20、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清洁卫生制度等,违者罚款5-10 元。

21、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明确责任,使用单位主管领导至少每周检查一次,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检查,操作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凡漏检一次和未做好记录者,一次罚责任人5-10元。

22、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实行定期检查

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按要求整改。大修的设备必须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安排专业单位进行大修,设备安全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小修由单位完成整改。若违反操作,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50 元。

23、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杜绝设备运行时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20 元。

24、任何压力容器操作必须在压力降到0Mpa 时,方可打开阀门和盖板,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其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坚固工作,违者罚款5-20 元。

25、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教育和考核后方准上岗,锅炉操作人员需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凡不按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20 元。

26、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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