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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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结论论文-浅析罗马法为何如此发达

外国法制史结论论文-浅析罗马法为何如此发达

浅析罗马法为何如此发达学生姓名:胡斌班级:学号:版权声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论文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本论文转借他人,亦不得进行原则性抄袭或以任何方式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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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形成这种较为先进完备的法律除了经济原因,还与古代罗马社会的政治模式,罗马的扩张需要对殖民地区的管理,古罗马社会结构、古罗马法律教育的兴起,充分吸收自然法的思想成果,罗马法律人的不懈努力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分不开。

接下来我将从上述六个方面论述古罗马法律文明高度发达原故。

关键词:罗马法; 商品经济; 关键词3一、罗马法(一)概念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

2021-2022学年历史岳麓版必修1教学案:第二单元 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Word版含解析

2021-2022学年历史岳麓版必修1教学案:第二单元 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Word版含解析

第7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一、从共和国到帝国1.君主制:古罗马建城之初,实行君主制。

2.共和制(1)建立时间:公元前6世纪末。

(2)主要机构:①由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层机构组成。

②平民保民官的职责是维护平民利益、监督政府行为。

3.元首制(1)背景:古罗马经过几百年的对外扩张,最终成为地中海霸主。

到共和国末期,共和政体的基本原则已被废弃。

(2)建立:公元前27年,屋大维正式确立个人独裁统治,接受“元首”称号。

(3)实质: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

(4)影响:确立了较完整的统治秩序,罗马帝国进入近200年的相对稳定时期,史称“罗马和平”。

4.帝制(1)背景:自3世纪始,罗马帝国陷入严峻危机之中。

(2)建立:戴克里先实行公开的君主统治。

二、罗马法1.历程(1)开端:《十二铜表法》。

①内容: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

②评价:明确维护私有财产权和贵族的既得利益;没有给平民带来多少好处,但仍是平民的成功;贵族不能任凭解释习惯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始终是罗马的基本法。

(2)进展:阿奎里亚法。

①时间:公元前286年。

②内容:关于公民财产受到侵害等状况制定的具体赔偿条款。

③影响:是现代民事侵权法的开端。

(3)完备:查士丁尼法典。

①时间:3世纪以后,罗马帝国统治者汇编各种法律,形成罗马法体系。

②组成:《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及《查士丁尼新敕》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

③影响:标志着罗马法进展到完备阶段。

2.影响(1)罗马法对维系罗马帝国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

(2)内容丰富,应用性强,为罗马及西欧大多数封建国家所接受,始终持续到18世纪。

(3)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进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行分。

[轻松识记]古罗马法律特征[易错提示]1.公民大会不是最高权力机关罗马共和国的权力中心是元老院,元老院是决策机构,执政官要遵从元老院的决策,公民大会对元老院有肯定的牵制作用,但不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高中历史(1)最困难考点系列考点4 罗马法 含解析

高中历史(1)最困难考点系列考点4 罗马法 含解析

罗马法★★★★★○○○○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共和国(前509~前27年)、罗马帝国(前27~395年)直至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皇帝(526~565年在位)编纂法典为止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所有法律和法理的总称.(罗马法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

广义的罗马法是指通行于罗马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制度,狭义的则仅指罗马公民法)一、其形成条件:政治条件罗马帝国政治统治的需要与法治传统的确立,罗马对外扩张中强有力推行罗马法社会条件平民、自由民的不断斗争,迫使统治者不断调整法律经济条件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思想条件古罗马人崇尚“自然法则”思想(如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文化因素继承和发展了希腊等法律成果二、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一)罗马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罗马法时代,是奴隶制社会,不会存在人人平等.但是对于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地位,主张平等原则。

该原则发展成后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法人制度:罗马法没有法人名词,但是设立了法人制度,对法人分为社团和财团,并对法人的权利义务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3.一夫一妻制度:与现在内涵不一样,但是至少给我们创造了一个名词,成为后人战斗的武器。

4.物权法定制度:罗马法强调物权的范围和种类都由法律规定。

所有权为自然权,为核心权利.后来该原则发展成“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5.继承制度:实行遗嘱至上原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三、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一)作用(对罗马的影响):维系古罗马国家的政治经济统治.(二)影响(对后世的影响):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既表现在具体的法律制度上,也表现在抽象的法律精神上。

1.罗马法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具体的法律制度和原则对后世产生很大影响.(1)在私法领域,如契约、债务、继承和物权制度等。

拿破仑时期颁布的《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为蓝本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的民法、中国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民法,也不同程度地受其影响。

罗马法与自然法

罗马法与自然法

罗马法与自然法罗马法之所以能跨越时空的限制,具有经久不衰的生命力。

是与其中所蕴涵的自然法思想密不可分的。

正是在自然法思想的指引下,罗马法才得以克服其自身的种种限制,步入良好而快速的发展轨道,并逐渐臻于完善。

罗马法以其法理精深、体系完备著称于世,其对后世法律的影响是古代其他任何法律所不及的。

德国法学家耶林曾说过:“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

而这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美国学者莫里斯也确切地评述到:“罗马人用武力征服全世界,并没有像他们那种伟大的法学之不朽的力量那样来得大。

”罗马法之所以能跨越时空的限制,具有如此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是与罗马法中所蕴涵的自然法思想分不开的。

英国法史学者梅因说:“我找不出任何理由,为什么罗马法律会优于印度法律,假使不是…自然法‟理论给了它一种与众不同的优秀典型。

”本文试图从自然法思想的角度来探讨其对罗马法发展的影响,以求教于方家学者。

一、自然法赋予罗马法以理论指导罗马自然法思想的最早渊源可追溯及古希腊哲学,在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前540~480年)、苏格拉底(前469~399年)、柏拉图(前427~347年)以及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84~322年)等人的著述中可略见其端倪。

及至公元前4~3世纪,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又大大发展了自然法思想,并使之与法律发生密切的联系。

公元前2世纪,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传入罗马,到罗马共和末年、帝制前期,自然法思想在罗马的影响逐渐增大,特别是罗马的法学家更是深受其影响,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年)、塞涅卡(公元前65~14年)、盖尤斯(公元117~180年)、保罗(公元121~180年)、乌尔比安(公元170~228年)及帕比尼安(公元146~212年)等著名罗马法学家不但是自然法思想的忠实信奉者,而且他们把自然法思想加以通俗化、系统化、理论化,使之成为具有影响深远的罗马法的理论基础。

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材料一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万民法成长和法学家活跃时期是罗马法律和法学空前繁荣昌盛时期。

这一时期,①内战停止,国土继续扩张,各地交通发展起来,人口流动加剧,民族人民之间联系加强,罗马的商业和手工业极其兴盛,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大城市。

商品经济的高度民主发展,使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表现。

所有这些不仅在客观上提供了建立统一法律的体系的要求,而且也为法律的发展和法学的繁荣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

同时②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也在罗马境内流行起来,它提出的理性、正义、诚实等理念为法律找到了一个更加高尚和神圣的目标。

——摘编自郭守兰、曹全来《西方法文化史纲》材料二罗马人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

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及科学的发展而淡漠,③唯有作为“活的法系”的罗马法对世界的征服是最持久的征服。

——摘编自耶林《罗马法的精神》
材料一主要叙述了罗马法的发展,其中①反映了罗马法从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的背景;②指出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深化了罗马法的内涵。

材料二主要阐述了罗马法的影响,③阐明了罗马法对后世的深远影响。

两则材料对罗马法的相关叙述,凸显了唯物史观
....、.时.
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
.............等学科核心素养。

【问题设置】
(1)根据材料一,概括罗马法发展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罗马法的地位及它对后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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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化概论 第六讲 罗马法:古罗马文化的最大影响

西方文化概论 第六讲  罗马法:古罗马文化的最大影响

一、罗马法的产生与发展
罗马法是奴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也经历了它的演变 过程。 奴隶制国家建国到共和初期,罗马法律处在由习惯法向成文法发展的阶段。这一 时期,罗马实行习惯法,其规范是很含糊的,法律和古老的民族习惯没有明显区分。 贵族是罗马政治的决定因素,掌握立法和司法权利的贵族任意解释和运用习惯法为其 谋利益,或者说法律只是贵族阶级根据自己的需要用国家权力强制执行的习惯。随着 平民在城邦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工商业的迅速发展,法律再不能按照古老的习惯 由贵族垄断,靠记忆来维持,制定成文法的呼声日趋高涨。公元前449年颁布的《十二 铜表法》是罗马走向成文法时代的标志。 据说,古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前,曾专门派人到古希腊两年,考察梭伦立法 、雅典政制及其它城邦的立法情况,由此可见古希腊文化之影响,但古罗马跳出了古 希腊小城邦的狭隘范围,创造性地发展了它,并使之提高到成文法典的高度。铜表法 的形成,是平民同寡头贵族斗争的产物。虽然铜表法是对罗马习惯法的总结,但它为 以后的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对外征服到共和国末期,罗马法律处在由市民法到万民法的发展阶段。市民法是 罗马国家早期的法律,市民法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所通过的、带有规范性的决议以 及其它一些习惯法规范。市民法的内容一般较原始,范围狭窄,重形式,公法的内容 居多,没有完整的体系。市民法采用属人主义,罗马公民不论其居住地区何在,均受 到法律保护,而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和被征服地区的广大居民却得不到司法保护,即 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尽管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逐渐暴露出市民法与 社会生活需要的不适应性,但罗马统治者却不愿意改变市民法,因为奴隶主统治阶级 认为一国一民族的法应该是永恒的。这样,市民法作为罗马法中最古老的部分,在经 历了漫长的岁月和演变之后,仍然被列入帝国时期的立法中。

一轮复习:罗马法

一轮复习:罗马法

B.男女同权的原则 D.重视私法的倾向
C
【易错点拨】 罗马法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罗马法在实践过程中,随着罗马社会
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罗马法维护了妇女、奴隶的利益。但是罗马
法也存在程序烦琐、形式主义特征明显、注重维护奴隶主利益等缺陷。
易错角度 万民法和公民法并不是对立的, 它们是罗马法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表现
阶级色彩浓厚 保留原始习俗
第十表:出丧时,妇女不得抓 破面容,不得无节制嚎哭。
妇女地位低下 宗教色彩浓厚
第六表:依“要式买卖”“方 过于注重形式 式转让物品的,具有法律效力。 追求司法公正
第十一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 婚。
鲜明阶级色彩 保护贵族利益
三、形成过程 (二)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演变背景 分析公民法演变为万民法的原因?
拓展:《十二铜表法》体现哪些特点?
第十二表:前后制定的法律 相冲突时,后法取消前法。
第九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 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三表:如仍无人代替清偿, 债权人得……或杀死之。
与时俱进 法律时效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保护私财 刑法残酷
拓展:《十二铜表法》体现哪些特点?
第八表:如被打断骨头的是奴 隶,罚金可以减半。
统治者认同的行为准则与社会条例。 以书面形式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社会规范。
罗马共和国的罗马公民 罗马帝国时期调整
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本邦人之间的关系
权利的 主体客体
人法 物法 诉讼法
规定人格与身份的法律 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法律
规定私权保护的方法
二、形成条件 2018年•全国Ⅱ卷•32 P195
(1)政治条件:罗马政治统治的需要与法制传统的确立,以及罗马在对

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法的影响

思考罗马法对本国的影响:1、在王政时代和共和初年罗马人主要靠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解释习惯法的权力在贵族手中他们借助这一权力来欺压平民,引起平民的不满与抗争,平民与贵族的矛盾越来越严重,并发起了暴动,《十二铜表法》以文字的形式将法律确定下来,是平民有了维护自身权力的依据,缓解了当时的矛盾,维护了当时的稳定。

而且在以后的很多年中罗马也通过修改法律中的部分内容来缓解了阶级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的时期内维护了国家的稳定。

2、在公元前3世纪中叶至公元前1世纪这一时期罗马奴隶制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商品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土地不断集中,小农日益走向破产,随着罗马实力的与日俱增以及交通和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罗马的商品货币经济已经突破了古代社会所能容纳的限度,其内容之丰富,形式之多样远非以前的法律所能概括的,以前法律的形式主义和排他原则,都已成为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而万民法注重调整商品贸易、经济契约,因而适合日益变化的着得奴隶制经济的要求,有利于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随着罗马领土的扩大,没有罗马公民权的异邦人口得大量增加,而外邦与罗马,外邦与外邦的行为准则以及思想观念不一样。

而且外邦和罗马,以及异邦与异邦之间的法律体系有很多不同,因此外邦人与罗马人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经常发生纠纷,他们之间的诉讼案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进行评判,罗马公民与异邦人以及被征服地区广大居民之间关于适用法律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社会秩序混乱。

而万民法在参照罗马法的规范外还吸取了其他地区的法律规范,并注意贯彻“公平合理”的原则,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与异邦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有利于维护在被征服区的统治秩序。

思考: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1、罗马法中的自然法思想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自然法思想中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人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应有一份应得的权利,这是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

国家不可压迫人民更不可剥夺人民应享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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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的影响
【摘要】自然法学派,拥有悠久历史和渊源的法学学派。

罗马法,一部对后世影响无与伦比的精巧法律。

历史,将他们戏剧性的放在了一起。

在自然法思想的影响和感染下,正义、平等的理念开始在罗马法中生根发芽。

与此同时,罗马法也借助着自然理性的原则朝着一部普世的“自然法”方向前进。

在自然法思想的哺育下,罗马法及其相关制度最终成为人类智慧工程中的一个伟大杰作。

【关键词】
罗马法;自然法;影响
罗马法的诞生和发展在民法发展的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罗马法的诞生及其构建的相关制度绝对算得上人类智慧工程的杰作。

法律体系的建立往往与法哲学和法思想的演变密切相关。

那么,自然法思想演进过程中的思潮对罗马法建立及其实践的影响自然
而然成为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一、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学理论的影响
(一)斯多葛学派——罗马法学理论中自然法学派思想的领路人斯多葛学派学者认为,理性作为一种普世的力量,是法律和正义的基础。

在希腊被征服以后,斯多葛主义对当时受过教育的罗马人有非常强的吸引力。

罗马法学家虽然没有直接引用自然法,但也在罗马法律论文集和著述中提到这种思想,使这种古老的法学思想能够传播到后世。

而在这个过程中,罗马伟大的法学家西塞罗对自然
法学思想植入到罗马法学理论中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

通过西塞罗让罗马人认识到,正义是人类集体幸福的一个必要条件,正义绝不能与公共事业相分离。

最后,正义理念在罗马人的法律观念中深入人心。

(二)自然法对罗马法评判规则的影响
罗马法学家通过受其影响的裁判官及皇帝,进一步确立了自然法指导的权威。

许多自然法的理论被实在化,法官和行政官通过引进公正、衡平、自然等概念促进了实在法的发展。

自然法理论,为罗马法学家找寻新法用以代替陈旧过时的法律找到了依据和理由。

在法学家心理,衡平是自然法的内在要求,是对公正正义法律追求的必然结果。

裁判案件以及适用法律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自动、简单的普遍性规范逻辑推导的过程,而是一个参考衡平阐述自然理性的一个过程。

二、自然理性在罗马法中的实践
(一)“自然理性”在罗马法中被实体化
罗马从事实务的法律家也受希腊哲学的影响,在市民法及万民法之外承认自然法的存在,并认为自然法是一种较市民法和万民法优越的普通法则。

自然理性的信念是罗马法中自然法思想的集中体现。

罗马法学家通过自然法和自然理性来定义有关占有和义务等一类的法律概念。

罗马法学家认为婚姻家庭制度、诚信原则、利益的调整和平衡、意思表示真实规则以及人最初始的自由平等的权利毫无疑问应该是
自然律法的实体性内容。

此外,他们也认为,“自然”意味着内在和谐的生活秩序。

受到自然法思想的影响,“自然理性”的原则不断地在罗马法中有所体现。

(二)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中物法的决定影响
自然法强调权利的天然获得与不受剥夺的属性。

它对罗马法中的物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这种影响以所有权的先占取得、孳息的归属以及继受取得最为代表性。

根据自然法中的自然理性原则,罗马法规定的关于先占的规则主要为:野生生物由最先占有者所有,在野生生物脱离其占有或控制之后则最先占有者丧失所有权;被驯服的生物如果还具有回归性,则无论在何处都归主人所有;无主物同样也由最先占有者所有。

对于孳息,孳息的产生物的主人对孳息享有天然的、毋庸置疑的所有权。

基于自然法的理论,罗马法承认转让是所有权的另一种取得方式(继受取得)。

三、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法律理念进步的影响及促进
(一)自然法思想让罗马法的权利观日益普遍化、平等化
奴隶制占统治的时代,是一个奴隶普遍不被当做人的时代。

罗马时代的斯多葛学派,基于自然理性的原则,认为“个人权利”是不可转让和剥夺的,人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

在自然法学派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罗马法学家开始认识到:自由是人的道德和精神的特征,并不由人的社会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决定罗马的皇帝们基于自然法理论,开始思索对奴隶制制度的改革。

尽管这一人生而平等的自然理性原则并没有得到实践,但是法律制度的改革使得奴隶的地
位不断得到改善。

一些皇帝甚至通过积极的实际措施,一定程度地提高了奴隶的法律地位及她,他们的社会地位。

(二)自然法思想推动了罗马家庭法律理念的人性化进程
源于斯多葛派关于自然法和和平等观念的人道主义思想,也同样体现在罗马家庭法律制度的发展中。

1.自然法思想影响和改变了罗马社会专制的婚姻关系
在早期的罗马法中,婚姻关系分为夫权婚姻与自由婚姻。

只有夫权婚姻的效力为法律所承认,是罗马社会正式和占统治地位形式的婚姻。

在夫权婚姻制度下,妻子受到丈夫绝对的控制和支配;妻子没有独立的人身和财产,也无权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离婚权利专属于丈夫。

与夫权婚姻相比,在自由婚姻关系中,妻子保留有独立的人身和财产,妻子和丈夫一样拥有解除婚姻的权利。

随着自然理性在罗马社会中越来越高的认可度,夫权婚姻逐渐被自由婚姻所取代。

到了查士丁尼时期,夫权婚姻已完全被自由婚姻所取代,并且丧失了法律上的合法性基础。

2.受到自然法影响的亲缘关系(父与子女)
在罗马社会中,父亲对于子女的专制控制从没有在根本上得以改变,只是通过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使这种现象得以缓和。

基于自然法学派学说权利的天然性和不可剥夺性,罗马法中的父权得以限制。

诸多法律规范开始对父亲处置子女以及其财产的行为进行规制或限制。

到罗马帝国后期,父亲对子女抚养义务这种充满自然理性的法律理念萌芽般地出现在罗马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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