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3.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黄浦江防汛墙(以下简称防汛墙)保护工作,保障防汛墙的完整和安全,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黄浦江干流浦西吴淞口至西河泾、浦东吴淞口至千步泾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防汛墙的安全鉴定。
第三条(鉴定范围)防汛墙安全鉴定范围包括护坡、桩基、墙身、挡潮闸门、承台、底板和墙后地坪、墙前覆土等。
第四条(鉴定周期)防汛墙安全鉴定周期为15年。
但防汛墙主体结构已发生严重变形、损坏或者可能影响防汛安全的,应当及时进行安全鉴定。
第五条(主管机关)上海市水务局主管本市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
上海市水务局所属的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具体负责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对防汛墙安全鉴定成果进行审查(以下简称鉴定审查单位)。
第二章安全鉴定程序第六条(安全鉴定分工)防汛墙安全鉴定的组织单位(以下简称鉴定组织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分工:(一)专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专用岸段养护责任单位负责;(二)其他公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区防汛墙管理部门负责;(三)外滩地区等重要公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
专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专用岸段养护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防汛墙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鉴定程序)防汛墙安全鉴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工作:(一)鉴定组织单位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编制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大纲;(二)鉴定组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安全复核计算,对防汛墙安全进行分析评价;(三)鉴定审查单位组织专家审查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2008年5月前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沪水务【2007】443号文下达的上海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计划的要求,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组织编制了《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主要包括下列技术内容:——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结构类型;——荷载组合及计算;——结构设计;——构造设计;——配套设施;——附属设施;——环境景观绿化;——临时防汛设施。
“技术规定”由上海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主要起草人:王克秦明郑健吾陈文梦顾相贤王宗仁沈洪邓群胡云主要审核人:陈美发胡欣目次1总则 (1)2编制依据 (3)3基本资料 (6)4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7)4.1工程等级 (7)4.2设计标准 (7)4.3设计水位 (7)4.4防汛墙顶高程 (7)4.5安全系数 (8)5主要结构类型 (10)6荷载组合及计算 (11)6.1荷载 (11)6.2荷载组合及运行工况 (11)6.3荷载计算 (12)6.3.2特殊荷载计算 (12)7结构设计 (14)7.1防渗设计 (14)7.2整体稳定计算 (14)7.3抗滑稳定计算 (15)7.4抗倾稳定计算 (15)7.5基底应力及地基允许承载力 (16)7.6地基沉降计算 (16)7.7结构强度计算 (17)7.8承台水平位移控制 (17)8构造设计 (18)8.1墙体构造 (18)8.2承台构造 (18)8.3伸缩缝 (18)8.4排水孔 (18)8.5相邻两段防汛墙间的连接 (18)8.6其他 (19)9配套设施 (20)9.1防汛闸门 (20)9.2潮闸门 (20)9.3防汛通道 (20)9.4监测设施(包括哪些?光缆、电缆、套管、通信线?) (21)10附属设施 (22)10.1亲水平台 (22)10.2栏杆 (22)10.3照明 (22)10.4其它 (22)11环境景观绿化 (24)11.1景观绿化目标 (24)11.2设计原则 (24)11.3设计理念 (24)11.4景观绿化形态要求 (24)11.5其它 (24)12临时防汛设施 (26)12.1一般规定 (26)12.2施工围堰 (26)12.3临时防汛设施 (26)1总则1.0.1为统一黄浦江两岸防汛墙工程设计原则、标准和方法,保证工程安全,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11.02•【字号】沪水务〔2024〕481号•【施行日期】2024.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沪水务〔2024〕481号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你中心《关于报送〈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沪堤防〔2024〕189号)及相关设计报告已收悉。
经评审,现批复如下:一、工程任务通过实施堤防加高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完善太湖流域防洪体系,保障城市防洪除涝安全。
二、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闵行区、奉贤区、徐汇区和浦东新区境内,西起女儿泾/千步泾,东至徐浦大桥,涉及堤防长度约109千米。
工程主要内容为:实施加高加固堤防59.47千米,堤身填筑19.06万立方米,新建支河桥梁2座,改建水文站1座,新建防汛屋1900平方米,新(改)建口门4座,新(改)建巡查通道和防汛通道10.48万平方米,新建绿化工程22.40万平方米,配套防汛闸门及排口恢复、标志牌、堤防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三、建设标准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河道堤防、支河泵闸(涵)外河及主体结构为1级水工建筑物,内河次要结构为3级水工建筑物。
防洪(潮)标准:女儿泾至西荷泾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西荷泾/千步泾至徐浦大桥防潮标准为1000年一遇。
抗震设防烈度按7度设防。
通航标准:本工程黄浦江干流段为Ⅰ级航道。
其余各支河航道等级分别为:大治河为Ⅲ级航道,金汇港为Ⅳ级航道,南沙港、北沙港、春申塘、周浦塘(黄浦江-三鲁河除外)为Ⅵ级航道,南竹港、六磊塘、俞塘、姚家浜为Ⅶ级航道。
桥梁标准:支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堤顶高程:6.00~6.30米。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管理达标考核暂行办法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管理达标考核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3.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管理达标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考评目的)为加强黄浦江防汛墙(以下简称防汛墙)的养护工作,提高城市防汛工程设施的养护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黄浦江干流浦西吴淞口至西河泾、浦东吴淞口至千步泾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防汛墙的养护达标考评。
第三条(考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达标考评涉及的有关具体要求和技术指标,按照《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维修养护技术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考评内容)本办法规定的达标考评内容包括防汛墙安全状况、养护单位管理状况(见附表)等。
第五条(考评周期)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工作每两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主管与协管部门)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工作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区防汛墙管理部门协助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做好防汛墙养护达标的考评工作。
第七条(考评分级)防汛墙养护达标按百分制考评,具体分类如下:(一)优秀:考评得分为85分以上,其中各类考评得分不低于该类分值的80%;(二)合格:考评得分为60分~84分,其中各类考评得分不低于该类分值的60%;(三)不合格:考评得分为59分以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工程安全达标考评不合格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因养护不善发生防汛墙严重损坏或者溃决的;3、被行政执法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行政警告除外)或者受到三次以上限期责令整改的;4、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第八条(考评程序)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以岸段为单位,分自检、初评、审定三个阶段进行。
第九条(考评分工)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按下列分工实施:(一)自检工作,由养护责任单位按照达标内容自行实施;(二)专用岸段的达标初评工作,由区防汛墙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三)外滩地区等重要公用岸段的达标初评工作,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实施;(四)其他公用岸段的达标初评工作,由区防汛墙管理部门协助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组织实施;(五)防汛墙养护的达标审定工作,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组织实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4.08.09
•【字号】沪水务〔2024〕345号
•【施行日期】202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
沪水务〔2024〕345号
各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本市城市建设发展,确保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设施的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送黄浦江防洪能力提升总体布局方案审查意见的函》(办规计函〔2022〕1017号),结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专题研究成果,兼顾目前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设施在日常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在《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补充完善黄浦江、苏州河非汛期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沪汛部〔2017〕1号)基础上,对黄浦江和苏州河防汛墙分界点、工程等级、设防水位、堤防标高、临时防汛墙设计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本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后续实施的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改造及
构筑临时防汛墙等,请各有关单位按调整后的规定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黄浦江中下游段防汛墙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分界表
2.黄浦江上游段堤防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3.黄浦江上游四支流段堤防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4.苏州河(吴淞江上海段)防汛墙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8月9日。
十六铺地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的“三墙合一”防汛墙设计

码头地下空 间受功能需 求的限制 必须 紧邻黄 浦江建设 , 因此不具备 单独建造 防汛墙 的 条件 。介绍 了在上海市 黄浦江 防汛墙 建设
历史上首 次采用的 “ 三墙合一 ” 防汛墙设计理 念 , 阐述 了设计及施 工过程 中的难点 以及对应 的解决方 案。通过 将防汛 墙结构 与基 坑嗣护墙 、 地下空 间结 构外墙相结 合 , 很好地 解决 了地 下空间开 发和防汛安 全的问题 , 起到 了良好 的实际效果 。 关键词 : 外滩 十六铺地 区 ; 防汛墙 ; 基 坑 护 ; 地 下 空 间 中图分 类号 : F V8 6 文献 标识码 :B 文 章编 号 : 1 0 0 9 — 7 7 1 6 ( 2 0 1 4) o 9 一 o 0 5 4 一 o 4
的 四 个重 点 地 区之 一 ,背靠 人 气 旺盛 的豫 同老 城
厢 ,北 接 巾 山东 二 路 外滩 ,与浦 东 陆 家 嘴 隔 江 相 望 。根据《 十六铺地 区( 中 山 东二 路 以东 ) 详 细 规
图 1 工程位置 图( 建成后 J
划》 , 十六铺地 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功能规划定位 为“ 十 六 铺 水 上 旅 游 中心 ( 包括水 上 巴士 ) 及 游 艇 码头” 。开 发地 块 呈 狭 长形 , 地块长约 6 3 0 m, 幅 宽 较窄 , 宽约 3 0~5 0 m。主要 建 筑 形态 是 一 个 临江 、 狭 长 的大 平 台 ,平 台下地 下 空 间体 包 括 地 下 一 层 至地下二层商场 、 地下三层车库等 , 整个平台( 包括 地下设施) 是集 防汛 、 旅游 、 商业 、 泊 车 等 多 种 功 能 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建筑 。 十六 铺 地 区综 合 改造 一 期 T 程 地块 规 划 红 线 东 侧 即为 现状 防汛 墙 线 , 南 侧 紧 邻 东 门路 轮 渡 站 , 北 侧 连接 外 滩 二期 空 箱 , 两 侧 为 巾 山东 二路 。由于
上海市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加固改造暂行规定

上海市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加固改造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4.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上海市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加固改造暂行规定(2004年)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防汛墙的保护,保障防汛安全,规范利用防汛墙从事装卸作业岸段的加固或者改造,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二十一条第二款和《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防汛墙从事装卸作业岸段的加固或者改造。
前款所称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是指为确保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安全而采取的具体工程措施。
第三条(加固改造要求)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应当保障防汛墙的防汛功能,不得降低防汛墙的防御标准和工程级别,确保防汛安全。
第四条(主管部门)上海市水务局是本市防汛墙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河道管理处、上海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上海市太湖流域工程管理处(以下统称市防汛墙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市管河道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的监督和管理。
区防汛墙管理部门负责区管河道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的监督和管理,并协同市防汛墙管理部门对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加固改造责任)需要利用防汛墙从事装卸作业的装卸作业单位或者防汛墙养护责任单位(以下简称作业单位),除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办理手续外,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装卸作业岸段的防汛墙进行加固或者改造。
作业单位认为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不需要进行加固或者改造的,应当对防汛墙进行安全鉴定。
经鉴定不满足防汛安全要求的,作业单位应当对防汛墙进行加固或者改造。
第六条(加固改造程序)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委托设计;(二)设计方案评审;(三)建设方案审查;(四)工程施工要求;(五)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设计单位要求)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的设计以及防汛墙的安全鉴定工作,应当委托防汛墙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关于黄浦江沿岸E20单元中栈地区公共绿地(E-1-1a地块)及

关于黄浦江沿岸E20单元中栈地区公共绿地(E-1-1a地块)及防汛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上海富浦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单位送审的黄浦江沿岸E20单元中栈地区公共绿地(E-1-1a 地块)及防汛墙工程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和有关资料,以及由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工程范围工程位于浦东新区黄浦江沿岸E20单元E-1-1a地块,中栈地区公共绿地范围为防汛墙以内,东至规划一路、南至微山路、西至黄浦江、北至塘桥新路,沿黄浦江岸线长度约386.5米。
二、工程内容和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地景观工程、配套建筑、防汛墙改造工程等。
公共绿地规划用地面积12578.6平方米(陆域部分),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土方造型、园路铺装、园林小品以及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公共绿地中新建绿地面积为8995.4平方米,道路等硬质铺装面积为2775.6平方米,新建配套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700平方米;防汛墙总长度约386.5米,按照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墙顶高程不低于6.7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的标准进行改造。
三、工程设计(一)总体设计1、公共绿地12578.6平方米(陆域部分)用地中,绿化种植、园路铺装等面积按绿化部门意见落实。
下阶段的防汛墙前沿高桩平台上的绿化种植面积应达到4000平方米。
绿化种植面积缺口应在其他地块中补足。
2、绿地内部的各功能布局应与周边环境、相邻绿地地块相衔接,确保沿江绿地的统一性。
3、涉及码头、地铁等相关事宜,建设单位应征求交通、海事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结合防汛墙改造工程予以落实。
(二)绿化设计1、本工程应以绿为主,以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为核心,建议增加乔木种植量,主要树种的选择应以乡土树种为主。
2、本工程应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使用透水材料用作园路铺装,设置排水植草沟。
(三)道路设计“三道”贯通涉及骑行道、跑步道、漫步道以及跑步道和骑行道合并道四种道路断面类型(包括设置于高桩平台上的道路),按照东岸贯通导引统一标准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2008年5月前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沪水务【2007】443号文下达的上海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计划的要求,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组织编制了《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主要包括下列技术内容:——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结构类型;——荷载组合及计算;——结构设计;——构造设计;——配套设施;——附属设施;——环境景观绿化;——临时防汛设施。
“技术规定”由上海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主要起草人:王克秦明郑健吾陈文梦顾相贤王宗仁沈洪邓群胡云主要审核人:陈美发胡欣目次1总则 (1)2编制依据 (2)3基本资料 (5)4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6)4.1工程等级 (6)4.2设计标准 (6)4.3设计水位 (6)4.4防汛墙顶高程 (6)4.5安全系数 (7)5主要结构类型 (10)6荷载组合及计算 (11)6.1荷载 (11)6.2荷载组合及运行工况 (11)6.3荷载计算 (12)6.3.2特殊荷载计算 (12)7结构设计 (14)7.1防渗设计 (14)7.2整体稳定计算 (14)7.3抗滑稳定计算 (15)7.4抗倾稳定计算 (15)7.5基底应力及地基允许承载力 (16)7.6地基沉降计算 (16)7.7结构强度计算 (17)7.8承台水平位移控制 (17)8构造设计 (18)8.1墙体构造 (18)8.2承台构造 (18)8.3伸缩缝 (18)8.4排水孔 (18)8.5相邻两段防汛墙间的连接 (18)8.6其他 (19)9配套设施 (20)9.1防汛闸门 (20)9.2潮闸门 (20)9.3防汛通道 (21)9.4监测设施(包括哪些?光缆、电缆、套管、通信线?) (21)10附属设施 (22)10.1亲水平台 (22)10.2栏杆 (22)10.3照明 (22)10.4其它 (22)11环境景观绿化 (24)11.1景观绿化目标 (24)11.2设计原则 (24)11.3设计理念 (24)11.4景观绿化形态要求 (24)11.5其它 (24)12临时防汛设施 (26)12.1一般规定 (26)12.2施工围堰 (26)12.3临时防汛设施 (26)1总则1.0.1为统一黄浦江两岸防汛墙工程设计原则、标准和方法,保证工程安全,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加固黄浦江两岸防汛墙工程设计。
黄浦江防汛墙是指在黄浦江沿岸具有挡潮防洪能力的城市堤防设施,主要由桩基、承台、墙身、驳岸、护坡及防汛闸门等主体结构和防汛通道、栏杆、照明等附属设施组成。
本技术规定未做详尽规定或未列之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和上海市标准的有关规定。
1.0.3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范围黄浦江防汛墙包括市区防汛墙和上游干流段防汛墙两部分。
市区防汛墙右岸自千步泾至吴淞口,左岸自西荷泾至吴淞口,上述范围内并含各支流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的防汛墙,复兴岛防汛墙; 上游干流段防汛墙右岸自黄桥港至千步泾,左岸自三角渡至西荷泾,上述范围内并含各支流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的防汛墙,大泖港从张泾河至河口之间的防汛墙。
1.0.4 工程规划年限黄浦江防汛墙规划设计基准年为2000年,规划设计水平年近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
1.0.5 工程设计原则:1、满足防汛标准,结构安全可靠;2、有利于河势及岸滩的稳定;3、做好与相邻防汛墙的连接,形成封闭的防汛体系;4、服务沿江开发,协调环境景观;5、便于监管养护和维修加固。
1.0.6 工程设计基准系统工程设计坐标为上海市城建坐标系统,高程采用上海吴淞高程系统。
2编制依据2.0.1 有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2.0.2 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函(2008)12号关于“上海市区近期防洪水位标准的意见”复函——水利电力部([84]水电水规字第94号)关于《上海市区防汛墙加高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水利电力部([85] 水电水规字第24号)印发《关于审批上海市区防汛墙加高加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请示》的通知——国家计划委员会(计资[1986]1890号)转发国家计委关于上海市区防汛墙加高加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批文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的意见——上海市计划委员会(沪计投[86]第73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水利电力部、长江口及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上海市区防汛墙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1987]第121号)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太湖流域四项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请示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农经[1999]第161号)关于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水利部办公厅(防汛[1998]第35号)关于转发《关于〈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请示——上海市规划委员会(沪规委办[98]第750号)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上海市黄浦江中游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农经[2004]第315号)关于黄浦江上游干流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水总[2000]第76号)关于黄浦江干流段新增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发改投[2005]第0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两岸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2002]第18号)2.0.3相关规划《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报告》《黄浦江两岸地区规划优化方案》《上海港总体规划》(2004年)《黄浦江岸线利用布局规划纲要》《上海北外滩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黄浦江两岸南延伸段地区结构规划》2.0.4 技术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50-9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DL5077-1997《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T191-96《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DJ20-78《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J225-98《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JTJ267-9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DL5061-1996《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191-96《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74-95《防洪标准》 GB50201-94《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海市标准 DBJ08-11-1999《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上海市标准 DBJ08-40-9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 DGJ08-90-2000 《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环境建设标准》 DB31/T317-200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2004年版3基本资料3.1地形资料3.1.1 1/500-1/1000平面图,含规划河道蓝线。
3.1.21/50-1/100断面图,含防汛墙保护范围内的地形和构筑物,间距不大于100米。
3.2地质资料3.2.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可以借用原有地质勘察资料。
3.2.2地勘资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上海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要求。
3.3水文资料采用上海市水文总站整编或认定的水文资料。
3.4防汛墙工程资料3.4.1 原有设计文件及工程竣工资料。
3.4.2维修养护、工程观测、险情等资料。
3.4.3工程安全鉴定资料。
3.5其他相关资料应收集工程所处黄浦江岸段的城市规划、交通、沿跨穿河构筑物、绿化等建设的相关资料4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4.1工程等级4.1.1 市区防汛墙工程定为1级堤防,防汛墙及支河口门控制建筑物为1级水工建筑物。
4.1.2 上游干流段防汛墙工程定为2级堤防,防汛墙及支河口控制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
4.2设计标准4.2.1 防洪标准:市区防汛墙工程设计标准为千年一遇防洪标准(1984年水利电力部复函);上游干流段防汛墙工程近期防洪标准为五十年一遇,并与防御远期流域一百年一遇洪水标准相衔接。
4.2.2抗震标准:工程位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
4.3设计水位4.3.1设计高水位基本组合和特殊组合中考虑漂流物撞击的设计高水位:市区防汛墙采用1984年潮位频率分析成果千年一遇高潮位与历史高潮位的大值。
上游干流段防汛墙采用五十年一遇洪水位;并考虑水情变化趋势按历史最高水位校核。
特殊组合(地震工况)的设计高水位:市区防汛墙采用百年一遇高潮位;上游干流段采用4.25m。
黄浦江沿线防汛墙设计高水位值见表4.3.1。
4.3.2设计低水位1 基本组合的设计低水位采用汛期(6~9月)最低水位平均值;上游干流段设计低水位采用历史最低水位。
2 特殊组合(地震工况)的设计低水位采用汛期(6~9月)平均低水位值。
黄浦江沿线防汛墙设计低水位值见表4.3.1。
4.4防汛墙顶高程市区防汛墙超高值取0.7 m~1.0m;上游干流段和支流河口堤顶高程与上游斜塘大堤衔接,全线防汛墙墙顶高程取5.24m ,北岸堤顶宽7m ,南岸堤顶宽5m ,堤后均设5m 宽青坎。
防汛墙顶高程见表4.3.1。
4.5 安全系数4.5.1 整体稳定、抗滑和抗倾安全系数不小于表4.5.1列数值:表4.5.1防汛墙整体稳定、抗滑和抗倾安全系数4.5.2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级别及按极限状态设计的各分项系数必须符合《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的有关规定。
.荷载组合情况 整体稳定K C 抗滑K S 抗倾K O 基本组合1.375~1.431.31.5特殊组合漂流物撞击1.2 1.4 地 震 1.05~1.11.1 说明:1.整体稳定安全系数K C 的取值:当新建、重建时取大值;当加高加固时取小值。
2.整体稳定计算时地基土的强度指标C K 、ΦK 值取直剪固快峰值强度指标的平均值。
表4.3.1黄浦江沿线防汛墙设计水位及防汛墙墙顶高程水位单位:m项目序号起讫地段设计高水位(防汛墙)(m)设计低水位(m)防汛墙墙顶高程(m)地震情况支河口控制建筑物稳定和强度计算设计高水位(m)浦西浦东高水位(m)低水位(m)1 吴淞口钱家浜吴淞口草镇渡口 6.27 0.38 7.30 5.74 0.76 6.602钱家浜虬江草镇渡口高桥化工厂6.20 0.467.20 5.64 0.77 6.53 虬江定海桥高桥化工厂庆宁寺 6.10 0.52 7.10 5.56 0.83 6.44 定海桥外白渡桥庆宁寺浦东公园6.00 0.587.00 5.48 0.92 6.355 外白渡桥复兴东路浦东公园杨家渡路5.86 0.696.90 5.36 1.08 6.266 复兴东路日晖港杨家渡路上钢三厂 5.70 0.74 6.70 5.28 1.12 6.157 日晖港龙华港上钢三厂严家浜 5.50 0.87 6.50 5.07 1.23 5.98 龙华港张家塘严家浜川杨河 5.40 0.91 6.40 5.02 1.26 5.859 张家塘淀浦河川杨河三林塘 5.30 1.00 6.20 4.89 1.33 5.71 0 淀浦河春申塘三林塘临江水厂5.20 1.046.00 4.84 1.36 5.61 1 春申塘六磊塘临江水厂周浦塘5.10 1.12 5.80 4.72 1.42 5.51 2 六磊塘俞塘周浦塘沈庄塘4.90 1.195.60 4.63 1.48 5.31俞塘闸港沈庄塘金汇港 4.78 1.20 5.50 4.55 1.50 5.2831 4 闸港樱桃河金汇港白庙港4.67 1.205.40 4.36 1.50 5.11 5 樱桃河沪闵路白庙港南横泾4.62 1.205.40 4.30 1.50 51 6 沪闵路北沙港南横泾南沙泾4.56 1.205.30 4.25 1.50 4.951 7 北沙港西荷泾南沙港千步泾4.50 1.205.20 4.25 1.50 4.901 8 西荷泾三角渡千步泾黄桥港4.30(P=2%)0.64 5.24 4.25 1.67 4.33(P=1%)说明:对新建、重建的黄浦江市区段支河口门控制建筑物,其稳定计算和强度计算的设计高水位采用2003年修编的《黄浦江潮位分析》的千年一遇高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