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气体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井下工作场所的安全,保护员工免受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涉及井下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2. 安全管理标准2.1 有毒有害气体的定义有毒有害气体是指在井下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气体,包括但不限于硫化氢、甲烷、氨气等。
2.2 气体监测设备要求2.2.1 全部井下作业场所必需配备适用的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确保可以即时精准地检测和测量有毒有害气体的存在。
2.2.2 气体监测设备必需定期检测和标定,以确保其精准性和牢靠性。
2.3 气体监测原则2.3.1 在进行井下作业之前和作业期间,必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确保作业区域没有超过安全标准限值的有毒有害气体存在。
2.3.2 监测区域应覆盖井下作业的全部风险区域,包括井筒、工作面和运输通道等。
2.3.3 监测结果应记录并妥当保存,以备查验。
2.4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2.4.1 在监测结果超过安全标准限值时,必需立刻实行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作业,疏散人员等。
2.4.2 针对不同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确保员工妥当把握和遵守该预案。
3. 考核标准3.1 管理标准考核3.1.1 气体监测设备:依据检测设备购置记录和定期检测标定记录,核实气体监测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3.1.2 监测原则:依据监测记录,核实监测是否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是否覆盖全部风险区域。
3.1.3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依据应急预案和相关记录,核实员工是否熟知应急措施,是否能够正确应对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情况。
3.2 员工遵守考核3.2.1 员工个人防护意识:检查员工是否依照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设备。
3.2.2 员工遵守操作规程:检查员工是否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如监测设备使用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3.2.3 员工培训情况:核实员工是否接受过相关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培训,并谙习监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2023最新版)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⑴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避免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造成的事故和风险。
⑵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场所和单位。
二、定义和缩写⑴定义(此处列出本文涉及的相关专业术语及其定义,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⑵缩写(此处列出本文涉及的相关缩写及其全称,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三、管理原则⑴安全性原则使用和维护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必须以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⑵预防性原则通过定期维护、检查和培训,预防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发生,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⑶及时性原则一旦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发生或报警系统出现故障,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和纠正措施,确保及时处理。
四、责任与义务⑴管理责任(此处列出有关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责任分工、协调等内容)⑵操作责任(此处列出有关操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操作规范、培训等内容)⑶维护责任(此处列出有关维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维护计划、保养记录等内容)五、设备管理⑴设备选型与采购根据使用场所的特点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性质,选择合适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⑵安装与调试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和规范,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⑶日常检查与维护定期进行系统的日常检查,包括探测器的清洁和校准等,确保系统灵敏度和准确性。
六、应急预案⑴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应急预案制定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措施等应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⑵模拟演练定期进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七、培训和教育⑴操作人员培训对使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系统的正常操作和故障处理等。
矿井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矿井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井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范,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维护矿业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有害气体监测工作,旨在规范有害气体检查工作程序,保障矿工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矿井有害气体包括但不限于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甲烷等对人体有害的气体。
第四条矿企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有害气体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有害气体超标情况。
第五条各级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遵守本制度的矿企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有害气体监测管理第六条矿企应当配备专业有害气体检测仪器,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矿企应当规定有害气体监测的时间和频率,一般应当每日进行检测,遇有特殊情况时应当增加频率。
第八条有害气体监测工作应当有专门负责人指挥,负责监测仪器的操作和数据记录。
第九条在有害气体超标或异常情况下,应当立即停止作业,疏散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
第十条矿企应当加强对矿工的有害气体防护培训,提高矿工对有害气体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三章有害气体应急处理第十一条矿企应当建立健全有害气体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有害气体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十二条有害气体事故发生时,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对于因有害气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矿企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相关规定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矿井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涉及的有害气体监测事项,参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
以上为矿井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的内容,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执行,确保矿工的安全生产。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一、背景
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因此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成为工厂管理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为避免环境和生命财产的损失,需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在气体泄漏超标时及时响应和处理。
二、管理制度
1. 泄漏检测设备
•工厂必须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有毒气体检测器、甲烷探测仪等合法设备,能够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结果传输到监测控制中心。
2. 泄漏检测方案
•工厂应编制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方案,并报请安全监管部门审批。
•对于高危工艺,工厂应定期进行泄漏试验,并根据情况调整泄漏检测方案。
3. 泄漏报警管理
•在检测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泄漏情况时,检测设备应发出报警信号,同时在监测控制中心和现场进行时间及相关参数的记录。
•工厂应明确泄漏报警的响应程序,及时调动相应的人员进行处理,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派遣车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意外事故的风险。
4. 泄漏处理
•工厂应在发现泄漏后立刻采取措施控制干扰源和泄漏源,防止泄漏扩散。
•工厂应进行泄漏源的应急处置,如搬离、稀释等。
•工厂应做好现场的清洗和污染物的安全处置。
5. 泄漏事故分析及改进
•工厂应定期组织泄漏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系统。
•工厂应制定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保障生产的同时更好地保护人员及环境的安全。
三、结论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本要求,工厂方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范本(三篇)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范本**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一、引言现如今,井下作业所涉及的有毒有害气体已成为最主要的安全隐患之一。
为了保障矿井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一个有效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并提出相应措施来预防和应对可能的危险。
二、目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工作环境中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监测范围1. 井下空气中的主要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二氧化硫、甲烷和一氧化碳等。
2. 监测范围包括矿井的主运输通道、作业区域以及其他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积聚的区域。
四、监测基准根据国家标准和矿井安全规程,制定以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基准:1. 二氧化硫:不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浓度。
2. 甲烷:不高于1.25%。
3. 一氧化碳:不高于30ppm。
五、监测方法1. 安装固定式传感器:在矿井的关键位置安装固定式传感器,通过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气体浓度,并发送警报信号。
2. 定期采样分析:定期对矿井空气进行采样,并送至专业实验室进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安全监测员巡查: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测员进行定期巡查,通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矿井中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六、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1. 风险评估: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评估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概率和可能带来的危险程度。
2. 控制措施:a. 气体排除: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
b. 防护设备:要求矿井工人必须佩戴合格的防护设备,如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
c. 培训和教育:对工人进行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七、事故应急预案1. 事故预警: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安全基准时,即刻发出警报信号。
2. 疏散措施:矿井内应设立疏散通道,并制定详细的疏散方案,确保工人能够安全撤离。
3. 救援和医疗: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救援和医疗机制,为受伤的工人提供紧急救助并送往医院治疗。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范本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井下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对工作人员的伤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并负责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计划,按照计划进行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章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要求第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针对井下作业场所所涉及的具体有毒有害气体,制定相应的监测要求。
第六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并定期进行校准。
第八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确保监测设备的灵敏度符合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测。
第九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监测设备保管制度,定期检查并保持监测设备的完好。
第三章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操作规程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操作规程,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人员在进行监测操作前,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呼吸器、防护面具等。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监测要求,选择合适的监测设备进行监测。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人员在进行监测操作时,应当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人员如果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处理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第十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并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处理培训。
第十六条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应按照应急处理方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撤离、通风和救援等。
第十七条井下作业人员在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处理时,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处理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井下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的有效执行。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化学、石油、化工等不安全品的广泛使用,工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中存在着很多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如甲烷、丙烯、氨气、硫化氢等,它们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构成很大威逼。
特别是在化工、石油、煤炭等行业中,这些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情况时有发生,甚至造成了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
因此,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显得特别必要。
二、目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企业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防备和掌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同时削减祸害损失,确保企业的可持续进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石油、煤炭等行业,同时也适用于其他企业中存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场景。
四、内容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测量设备的选择和采购企业应选用合格的、具有牢靠性和稳定性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器和设备。
检测仪器和设备应充足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具有以下特点:(1)灵敏度高、响应快速;(2)操作简便、操作指令明确;(3)仪器性能稳定、误差小;(4)保养维护便利。
企业应在设备采购前进行评估,选购适合的仪器和设备。
2.检测仪器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企业应对检测仪器和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确保其精度和牢靠性,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1)对于制造商或技术服务单位供给的维护和保养方案,应妥当地实施;(2)确保仪器和设备的密封性以及易损件的完好;(3)对于检测仪器的定期校准和检测,应依照标准适时进行,并记录维护日志。
3.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监测预警处理企业应加强现场环境监测,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进行实时监控,并实行防备和处理措施,如设置检测预警措施、设定预警值、模拟运行等。
(1)对于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生产流程,应设置相应的监测预警措施,适时发觉和处理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情况;(2)设定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预警值,对检测到的数据进行判定分析,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3)进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模拟运行,评估可能的风险和后果,订立应对措施。
某公司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5篇)

某公司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
3、具体内容(1)井下安装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各矿井通防科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各矿监控中心站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监测、整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汇报矿通防科,通防科立即安排查明原因,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处理、预防。
(3)每天由监控中心站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公司调度室、公司分管领导和总工签字后,建档备案。
(4)各矿通防科瓦斯员每班按规定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温度进行监测检查,将相关数据填写在现场管理牌板上,并汇报通防科做好相关记录。
(5)每____天由通防科测尘人员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____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6)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7)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
某公司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2)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和原则:- 目标:确保职业危害的日常监测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危害问题。
- 原则:科学、综合、规范、全面。
2. 职责和权限:- 公司:负责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监督落实。
- 部门:负责本部门职业危害的日常监测工作;整理、报告监测数据;落实控制措施。
- 员工:积极参与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日常监测计划:- 制定日常监测计划,明确监测内容、时间、频次等。
- 根据工作场所、岗位和职业危害因素的特点,确定监测项目和方法。
4. 监测方法和工具:- 使用适当的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监测,包括空气采样仪、噪声测量仪、尘埃测量仪等。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监测方法,如定点监测、人员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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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矿业有限公司
有毒有害气体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必须建立对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的规定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氮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
”的要求,为了及时了解、掌握有毒有害气体的变化情况和矿井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妥善处理,防患于未然,确保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的有毒有害气体项目共有11项,具体测定地点、测定周期,测量单位规定如下:
(一)一氧化碳(CO):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采空区密闭内
测定周期:采空区密闭内每周/次,上隅角每班/次,其他地点每季度/次
仪器型号:CYT25/1000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二)二氧化氮(NO2):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
测定周期:每季度/次
仪器型号:CD4(B)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三)二氧化硫(SO2):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测定周期:每季度/次
仪器型号:CD4(B)型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四)硫化氢(H2S):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测定周期:每月/次
仪器型号:CD4(B)型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五)氨气(NH3):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测定周期:每周/次
仪器型号:
测量单位:通风队
(六)氧气(O2):
测定地点:采空区密闭内、采面上隅角
测定周期:密闭内每周/次、其他地点每班/次仪器型号:CYT25/1000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测量单位:通风队
(七)二氧化碳(CO2):
测定地点: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测定周期:
1、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
2、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3、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
4、可能涌出或积聚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仪器型号:CJG-10型
鉴定周期:二年
测量单位:通风队
(八)瓦斯(CH4):
测定地点: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测定周期: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每班检查至少2次;
2、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
3、密闭(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4、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
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仪器型号:CJG-10型
鉴定周期:二年
测量单位:通风队
(九)乙烯(C2H4)
测定地点:12304采面上隅角
测定周期:每旬
仪器型号:
测量单位:通风队
(十)丙烯(C3H6)
测定地点:12304采面上隅角
测定周期:每旬
仪器型号:
测量单位:通风队
(十一)温度:
测定地点:井下各采掘作业地点、机电硐室
测定周期:每班/次
测量单位:通风队
二、通风队负责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测量,并做好原始记录和报表。
三、各种有害气体的检测报表在测定结束的2日内报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