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院“三位一体”招生方案

一、选拔对象
选拔美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艺术天赋,忠诚于艺术事业,具有扎实“童子功”的优秀考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1.招生总计划60名。
2.招生专业:
实践类:中国画 10名,书法学 3名,造型艺术类35名,共48名;
美术理论类(含艺术设计学、美术史论、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共12名。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3.艺术专业基础扎实,热爱艺术事业,专业成绩特别优秀;
4.(1)报考实践类考生还需具备:
①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报名时,省会考成绩至少有3门(含)课程为B等,其余课程省会考均合格;
②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报名时,至少有我院指定9门课程中的3门(含)以上课程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75分(含)以上,其余课程均及格。
③其中报考造型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2)报考美术理论类考生还需具备:
①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报名时,省会考至少有3门(含)课程为A等,其余课程省会考均合格;
②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报名时,至少有我院指定9门课程中的3门(含)以上课程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含)以上,其余课程均及格。
(3)指定课程及对照办法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速写)、专业三(色彩)(如果没开设以上三门美术专业课程的,由考生所在学校书面提交相对应的其他美术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报我院招生办审核并公示)。所有课程的成绩均以近2学年考生该课程的平均分为依据,满分为100分。课程平均分高于85分(含)的对照为A等会考成绩,课程平均分低于85分高于75分(含)的对照为B等会考成绩,课程平均分低于60分的视为该课程不及格。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及相关材料递交
(1)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51484821.html,)
(2)网报时间:2011年11月21日—11月27日(9:00-22:00)
(3)材料递交:报考实践类专业的考生材料及作品一律先交到考生所在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安排专人于11月28日前统一递交到我院招办;报考理论类专业的考生材料及作品可用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或面呈)到我院招办。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

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③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或期末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⑥个人艺术简历,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院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800-1000字。
⑦个人代表作品。作品上需要有所在教研组长签名和学校盖章,所有作品及资料一律不退还。
我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对作品等材料进行评审、筛选,12月上旬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准考考生名单,请关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
2、网上交费
准考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交纳报考费(180元/人),并打印《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
3、现场确认
12月9日,准考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到我院南山校区(杭州市南山路218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由于要当场拍照并发放准考证,所以须考生本人办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特别提醒:考生还须办理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和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另外,报考造型艺术类的考生,须办理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及科目
1、测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笔试)、12月11日(综合面试)
2、测试科目:专业水平考核(笔试)、综合面试
3、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专业水平考核(笔试)科目见(附表2);

注:报考中国画专业考生,在中国画基础和书法、素描和线描两种考试方式中二选一。

六、选拔程序
1.材料综合评审: 我院对考生递交作品等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筛选,确定准考考生名单,并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准考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若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5倍,学院有权调整该专业(类)招生计划数。对提供材料和作品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2.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专业水平考核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各环节比重如下:实践类按照专业考试占80%、面试占20%计算;美术理论类按专业考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
按照招生计划1:1.5比例划定综合素质

测试合格线,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
2.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之前。考生在填报艺术类第一批高考志愿时须将中国美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3.具体录取办法
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三个部分折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实践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60%,高考成绩占30%。美术理论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高考成绩占50%(每分数都折合成满分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实践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成绩×30%。
美术理论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 + 1×成绩为A的科目总数 + 0.5×成绩为B的科目总数)×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八、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我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学院纪委全程参与整个考试组织、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邮编:310002)
联系电话(传真):0571-********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551484821.html,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51484821.html,
中国美术学院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网上报名网址:http://122.224.174.92/zz/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