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须知

二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须知
二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须知

二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须知

第二类疫苗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上饶市第二类疫苗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第二类疫苗购销和使用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市所有使用的第二类疫苗品种全部纳入全市统一管理。 第三条全市第二类疫苗供应实行以招标采购的形式确定的疫苗品种目录、规格、厂家、价格的准入制(以下简称招标目录)和逐级供应制。 第四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质量优先、择优竞价”原则;坚持逐级供应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成立上饶市第二类疫苗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县级卫生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第二类疫苗招标采购、监管协调、配送供应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疾控科,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1)制定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统一招标采购工作; 3)审定招标采购目录; 4)审定需要发布的招标文件、通告及招标采购活动相关信息; 5)负责监督招标采购活动中各自职能履行情况; 6)受理招标活动的投诉举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7)对第二类疫苗购销使用、配送供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职 能部门对疫苗使用、配送供应等环节中存在的违规情况进行查处。 第三章招标采购 第六条全市第二类疫苗集中招标采购,由市第二类疫苗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包括招标公告发布、受理企业申报、申报资格审核、挂网竞价、价格谈判、组织专家评审和招标结果公示等。 第七条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辖区内传染病流行情况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确定所需第二类疫苗的采购品种、数量和剂型,经核准后书面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八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地上报的第二类疫苗需求品种,会同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辑全市第二类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并征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意见,报市第二类疫苗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集中招标采购。 第九条市第二类疫苗评审专家组就全市第二类疫苗所需的品种、规格,在应标的第二类疫苗生产(批发)企业中选择证照齐全、质优价廉、冷链条件、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好的第二类疫苗生产(批发)企业作为疫苗供应单位,对每一品种、规格的第二类疫苗确定1至3个生产(批发)企业和每一种疫苗的供应价格,并在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中标的招标目录,并依法与中标的疫苗生产(批发)企业签订供应合同,约定疫苗的品种、规格、价格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目录根据市场需求及往年的供应情况等因素进行及时招标后调整。 第四章疫苗流通 第十一条全市第二类疫苗实行按招标目录逐级供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各预防接种单位之间分别签订第二类疫苗供应协议。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公共卫生服务以人为本,健康呵护以爱为魂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从婴儿期以至成人,每个人都要接受数次的预防接种,尤其在婴儿期施打预防针的次数更多,已经成了幼儿预防保健项目中最重要的部份。然而,预防接种注射后,常有不少的反应与副作用,常让初为人父母者不知所措。 打预防针时应注意: 1.打防疫针前,应给孩子洗一次澡换件干净衣裳。 2.向医生说清孩子的健康状况,对发热,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及恢复期、器质性疾病的儿童应暂缓接种,等以后补种。经医生检查认为没有接种“禁忌症”方可接种。 3.有明确过敏史和免疫功能缺陷的儿童不予接种。 4.孩子打过预防针后,要在接种场所休息15-30分钟,接种后如出现高热或其他接种反应,要请医生及时诊治。 5.回家后要避免剧烈活动,对孩子细心照料,注意观察,多喂些开水,如孩子有轻微发热,精神不振,不想吃东西,哭闹等,一般在1--2天就会好的。如反应加重,应立即请医生诊治。6.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有效,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日期进行预防接种,不要半途而废。 各种预防接种必须在身体好的时候进行,如果正在患病可暂时不要接种,有接种的禁忌证者(见下述)不能接种。 1.如孩子腹泻时,不要服脊髓灰质炎糖丸活疫苗;空腹饥饿时,不宜注射预防针,以防止血糖过低而引起严重反应。 2.打针前要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消除紧张害怕心理,鼓励孩子勇敢地接受注射。打针后要注意接种部位的清洁卫生,暂时不要洗澡,以防局部感染。 预防针接种后,有的孩子会有不良反应,如何去处理这些反应,提供一些方法供家长们参考:1.卡介苗:注射部位可以照常沐浴,如果有脓泡或溃烂时,不必擦药或包扎,但是注意不要弄破,如果不小心弄破了,只须擦干并且保持干燥。腋下淋巴结肿大如果直径超过一公分,应到医院检查。 2.乙型肝炎:轻微发烧通常照一般发烧处理即可。 3.三合一疫苗:这是反应最激烈而且频率最高的疫苗,幼儿接种后,可以轻揉二下,如果有些许红肿可先用热毛巾热敷,多喝开水,如果发烧肛温超过38.5度以上,可先服用医师开予之小儿普拿疼,但如果发烧超过39.5度以上则要送医。 4.口服小儿麻痹疫苗:服用小儿麻痹疫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要进食,以增加疫苗在体内繁殖效果,如果有神经方面的症状,如四肢麻痹无力、痉挛等应速送医。 5.麻疹、腮腺炎、德国麻疹混合疫苗:注射后应多喝开水,少出入公共场所,避免感冒,如果在注射后一、二天就有发烧,应立刻就医诊治。日本脑炎:多喝开水,避免感冒即可。另外如果小宝宝出现神智不清、四肢麻痹、哭闹不安、痉挛、休克时,应即速送医治疗。 宝宝一出生,就开始和疫苗“亲密接触”了。 1岁以内的宝宝,几乎每个月都要接种疫苗。预防接种可以使人体产生有益的免疫反应,使宝宝免受疾病的侵袭或减轻疾病的严重程度。但是,它毕竟是通过人工的方法使宝宝接触某种病原体,像麻疹疫苗、腮腺炎疫苗、风疹疫苗等常用的减毒活疫苗,实际上就是人为地制造一次轻度感染,所以接种后或多或少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应。 反应一:局部红、肿、热、痛 代表疫苗:注射类疫苗 宝宝接种疫苗后,注射处出现短暂的红、肿、热、痛的局部炎性反应是很常见的,几乎每种经注射接种的疫苗都可能引起这种局部反应。其中比较明显的如破伤风疫苗,还可能同时伴有局部淋巴结肿大、注射部位有瘙痒感等反应。这些局部反应一般都比较轻微,大多在两三天后自

儿童需要接种疫苗及注意事项

儿童需要接种疫苗及注意事项 疫苗接种是幼儿园尤其是公立幼儿园的入学要求,如果没有接种规定的疫苗,是没办法上学的,那按照卫生部规定的免疫接种程序,出生至6岁必须打的疫苗有:(这些疫苗都是免费的!)出生:卡介苗(初种),皮内注射或皮上划痕;乙肝疫苗(第一次),肌肉注射; 1月龄:乙肝疫苗(第二次),肌肉注射; 2月龄: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即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第一次),口服; 3月龄: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即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第二次),口服;百、白、破类毒素混合制剂(第一次,基础初种),肌肉注射; 4月龄: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第三次),口服;百、白、破类毒素混合制剂(第二次),肌肉注射; 5月龄:百、白、破类毒素混合制剂(第三次),肌肉注射; 6月龄:乙肝疫苗(第三次),肌肉注射;A群流脑疫苗(第一次),皮下注射; 8月龄: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初种),皮下注射;乙脑减毒活疫苗(初种),皮下注射; 9月龄:A群流脑疫苗(第二次),皮下注射; 18-24月龄:甲肝疫苗,皮下注射;百、白、破类毒素混合制剂(第四次),肌肉注射;麻腮风联合疫苗,皮下注射; 2周岁:乙脑减毒活疫苗(第二次) 3周岁:A+C 流脑疫苗;

4周岁: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第四次),口服; 6周岁:白破疫苗;A+C 流脑疫苗。 现在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在外地工作,所以说到给宝宝接种疫苗这件事,有不少家长会担心,疫苗是不是能在外地接种呢?可以,是否需要什么证件? 一、疫苗可以在外地打吗疫苗可以在外地打吗。疫苗是可以在异地接种的,现在国家在全国已经实行国家免疫规划统一管理,只要带上儿童接种证都全国任何地区都可以进行接种。 小贴士:随迁儿童父母可持居住相关证明和孩子预防接种证到其居住地所属辖区接种点进行办理,接种点会按照接种程序免费给孩子进行接下来的接种。 二、在外地接种疫苗的注意事项 1、家长一定要带上孩子出生时就已经领在手里的《预防接种证》。如果发生遗失,可向儿童出生地疾控部门申请证明以及此前接种注射的记录,以便迁入地防治站工作人员好根据接种记录制定后续的接种计划。 2、如果孩子已经在当地接种了疫苗,应该要让医生在卡或者其它格式的证明上注明已经接种了什么疫苗、接种时间等内容,便于返回后我们家乡的医生按规程操作。 注意: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可能会要求家长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以及孩子出生地医院核发的医学证明,所以家长如果是第一次带孩子在异地接种的话,最好带齐证件,以免影响疫苗接种进程。 三、宝宝在接种前后需要注意的事项 1、接种时间(初次、复种)、接种方法、接种剂量等要严格掌握;

二类疫苗管理制度

二类疫苗相关管理制度 单位成立疫苗管理机构,制定相应制度。业务由业务主任、疫苗专干具体负责。 一:采购 接种单位应从有疫苗销售资质单位采购,每年应索要疫苗销售单位相关资质、销售人员身份证明、销售人员委托书,二类疫苗备案表等资质并保存。 采购每月一次,采购计划由各分站列出,上报至总站,总站进行汇总,报业务主任和单位负责人签字。采购的二类疫苗效期应大于现在时间三个月以上。 所采购疫苗由疫苗销售单位全程冷链配送到总站,总站专人核对疫苗数量、批号、效期及盖有销售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包括发票、销售清单、冷链记录、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疫苗需要),并对相关证明保存,保存应超过疫苗效期三年。对于通过验收的购入疫苗及时、准确登记。 二:存放 疫苗存放按照品种、批次不同进行存放,疫苗存放不得与冷链设备内壁接触,疫苗间留有1-2厘米的空隙,疫苗存放环境温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温度记录要求每天两次,冷链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做好记录。三:分发

总站向各分站调拨疫苗时要保证疫苗处于合理温度环境中,调拨人填写发放记录、冷链运输记录并保存,全程配送是由疫苗专业冷链车配送。调拨人应主动向各分站发放同批次疫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冷链运输记录、进口药品通关单,各分站接收人员现场核实温度、疫苗数量、批号等相关信息是否与相应资料相符,相符后签字接收,同时必须将相关资料按调拨日期保管。发放疫苗原则为:先近效期,后远效期;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四:统计 每月各分站除提交下月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外,还有将本月使用完二类疫苗数量以及现有二类疫苗库存数进行现场核查,上报到总站,由专人进行统计。年底,各分站与总站进行二类疫苗核对,做到“帐、物、簿”相符。 五:损害赔偿 由于接种二类疫苗出现的异常接种反应所造成的损害赔偿事宜,总站协调二类疫苗销售企业负责赔偿。

预防接种禁忌症

预防接种禁忌症 接种疫苗以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这对于正常机体来说都是有益的。但是,由于某些机体的反应性不正常或处于某种病理生理状态,接种疫苗后,可能对机体带来某些损害,甚至引起严重的异常反应。为了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在疫苗说明书中,比较具体地规定了有某种疾患或处于某种特殊生理状态的人不能接种,这就是疫苗的禁忌症。 有以下情况的儿童一般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 ①患有皮炎、牛皮癣、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小儿不宜接种,须待皮肤病痊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②体温超过37.5 C,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进行 预防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发热可能是流感、麻疹等急性传染病的早期症状,此时接种可能会加重病情,并可影响免疫力的产生) ③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接种。(体质较差,患病器官不堪负重) ④神经系统包括脑,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小儿不宜接种。(可能引起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发生) ⑤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小儿不宜接种。(制造免疫力的原料或形成免疫力的器官功能欠佳) ⑥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小儿不宜接种。(疫苗中含微量过敏原)

⑦如果小儿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须待恢复后两周,才可服用脊灰疫苗。(腹泻会使疫苗很快排泄,失去作用;腹泻若是病毒感染所致还会干扰疫苗发挥作用) ⑧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如丫球蛋白)的小儿,1月内不应接种麻疹疫苗。 ⑨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 疫苗 种类禁忌症注意事项(疫苗接种后须至少留观20分钟) 乙肝疫苗 1.发热、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 2.对酵母成分过敏者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 )阳性者接种 本疫苗无效。 卡介苗 1.患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者 2.患湿疹或其他皮肤病 3.患免疫缺陷症①.接种2?4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 润,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属正常现象,一般6?8周结痂;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是指利用人工制备的抗原或抗体,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使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便捷的手段,也是保护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儿童的监护人应当配合接种单位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为保护您孩子健康,请协助我们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1、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首次办理预防接种证免交工本费。 2、《儿童预防接种证》是您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幼儿园、学校在办理儿童入园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希望妥善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补办。 3、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凭证接种,每次接种应由医务人员作好记录并签名,避免发生错种、漏种和重种。 4、请自觉遵守接种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儿童家长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疫苗前应主动、如实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史、过敏史和家庭成员中有无癫痫病、脑病、惊厥、过敏等。疫苗接种后有无反应?如有,请告诉是何种疫苗、主要症状、发生时间等。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具有免疫接种资格的接种单位(接种门诊、接种点)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接种单位在接种疫苗时应当使用合格的一次性自毁型或一次性注射器,否则,可以拒绝接种,并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 6、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无论是常住儿童(含计划外生育儿童)或流动儿童、暂住儿童都应按时进行预防接种,对未按时接种的儿童应当补种。 7、第二类疫苗为有价疫苗,您可以根据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疫苗接种指导意见或接种实施方案,本着“自费、自愿”的原则接种,并按物价部门的规定交费。 8、有些疫苗需连续多次接种才有效,请你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不要半途而废。如果没有按时接种,请及时补种。 9、疫苗接种是安全的,但个别人在接种后可能出现局部反应、全身不适、低热等症状,一般1~3天即消失,请不必担心。偶发其它异常反应者,请及时诊治并与接种单位联系。 10、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15-30分钟。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资料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年版) 2016年11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

五联疫苗使用指导意见学习

五联疫苗使用指导意见学习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一、接种要求 (一)接种原则 严格按照二类疫苗“知情同意,自费自愿”原则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接种前需告知清楚国家免疫规划一类疫苗中百白破、脊灰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五联苗作为二类疫苗可替代接种及全程接种剂次数、接种单剂次和全程接种所需费用。 (二)接种对象 ≥3月龄儿童。 (三)接种程序 1. 3、4、5月龄进行3剂次基础免疫,各剂次间隔不少于28天(间隔1月或2月),在12月龄内完成; 2. 18~24月龄进行1剂加强免疫,与基础免疫第3剂之间间隔≥6个月。 (四)接种途径 肌肉注射。基础免疫3剂次建议采用大腿前外侧(中间三分之一处;加强免疫可选择上臂外侧三角肌。 (五)接种方法

接种前应将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及灭活脊髓灰质炎联合疫苗混悬液注入装有Hib结合疫苗干粉的西林瓶内复溶(对于无附带针头的预填充注射器,独立的针头必须旋转1/4圈后牢固地固定在注射器上),振摇直至干粉完全溶解(复溶后的混悬液呈混浊白色属正常现象),复溶后必须立即使用。不应使用其他Hib结合疫苗替代原包装内产品。 疫苗接种的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其他事项请参见疫苗说明书。 二、AEFI 报告 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发现AEFI病例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处置措施,以儿童身体健康为首要原则,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 三、疫苗替代和总剂次数 (一)已接种过百白破、脊灰或Hib结合疫苗者原则上不再推荐接种五联疫苗。 (二)在接种五联疫苗后,如家长因经济等原因不愿继续使用五联疫苗,在充分告知前提下可用百白破、脊灰、Hib结合疫苗单苗完成程序接种。 (三)百白破、脊灰、Hib结合疫苗三种疫苗在接种程序中的总剂次均为4剂,无论使用五联疫苗,或五联疫苗与三种疫苗交替使用,折算为百白破、脊灰、Hib结合疫苗的总剂次均不得超过4剂。 四、接种登记和评估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卡介苗接种要点 一、注意事项: 1严禁皮下及肌肉注射。 2.疫苗开启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废弃。 3.只允许左上臂皮内注射。 4.只允许持证操作。 二、接种流程 核对医嘱、新生儿信息无误查看左上臂皮肤完整性 充分稀释药液抽吸8-10次静置药液60秒酒精消毒皮肤左侧三角肌中下处皮内0.1ml 旋转针头再拔出漏出液体用干棉签吸掉观察20分钟 三、登记 1.《卡介苗接种登记本》 2.《浙江省杭州市扩大疫苗进出登记本》 3.产时系统 四、宣教 接种后2~3天内接种处皮肤略有红肿,但很快就会消退,四周左右时,局部逐渐发红出现白色小脓疱内有脓液,之后自行破溃后逐渐结痂,痂脱后留有轻微疤痕,前后时间约为2~3个月。(接种部位不需消毒及特殊处理,保持清洁即可),如破溃严重去疾控中心看诊。补种同样去疾控中心。

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要点 一、注意事项 1.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新生儿先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100IU,30分钟后 接种乙肝疫苗10ug,正常产妇新生儿只注射乙肝疫苗10ug。 2.乙肝疫苗只在右上臂肌肉注射。 3.乙肝免疫球蛋白在大腿外侧肌肌肉注射。 4.疫苗开启后立即注射。 5.乙肝疫苗遵医嘱注射(分进口和国产)。 二、接种流程 核对医嘱、新生儿信息无误查看右上臂皮肤完整性 酒精消毒皮肤右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乙肝疫苗)大腿外侧肌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三、登记 1.《乙肝疫苗接种登记》 2.《浙江省杭州市扩大免疫疫苗进出登记本》 3.《杭州市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免费使用登记表》 4.产时系统 四、宣教 出生时未接种的请到社区医院补种。

听力筛查要点 一. 注意事项 1.新生儿出生满48小时后筛查。 2.听力筛查时保持房间安静。 3.在新生儿安静睡眠,或者吃奶的情况下操作,必要时清理双耳。二.听力筛查流程 核对医嘱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新生儿信息无误查 看新生儿双耳道是否清洁酒精棉片消毒探头分别放置新生儿的左右耳朵如果未通过避免反复测试。 三.登记 1《杭州市听力筛查登记本》 2.产时系统。 3.未通过者请儿科医生填写《杭州市婴幼儿听力筛查转诊联系单》 四,宣教 初次听力筛查和复筛的结果将用“通过”和“未通过”来表达,“通过”者说明听功能基本正常,但不能排除因筛查方法的局限性及筛查后出现迟发性或突发性耳力损失;而“未通过”的新生儿说明可能存在听力障碍,需要进一步检查,确定诊断,转诊到杭州市妇产医院复诊(满月后)。

(完整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XX6年版)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二类疫苗规章制度

二类疫苗规章制度 1。二类疫苗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养护等方面知识,并经过有关培训方可上岗。 二、疫苗采购计划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提前1个月上报。 三、疫苗采购 必须从市疾控中心采购疫苗; 接收或购进的疫苗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批签发检验报告书、生产批号、有效期和生产日期;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的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进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四、疫苗贮藏与运输 应设有独立的疫苗贮藏室,与生活等区域分开;环境应卫生、整洁、明亮; 设有相应的冷藏、防潮、防辐射、防鼠、防盗等设施设备,并达到疫苗贮藏规定 的温度; 拆零疫苗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不得同其它拆零疫苗混放; 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按照失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地分发,分发时应按规定填写出库记录; 报废疫苗需分开存放,并立设明显标志; 五、发现假劣疫苗或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及时报当地药监部门,不得继续销售、使用或作退、换货和销毁处理。 2。卫生院二类疫苗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储存等方面知识,并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二、疫苗采购计划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度第二类疫苗购进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一个月上报。

二类疫苗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二类疫苗管理制度 篇一: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类疫苗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卫发20xx31号 ********卫生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类疫苗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杜绝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不规范行为,减少和避免群众误解及投诉,保证疫苗使用的安全有效,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20xx34号文件、******20xx123号文件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采购管理,确保疫苗质量 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除一类疫苗外的其他疫苗,是预防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本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 种工作的需要,制定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向县卫生局

和县疾控中 心报告并获得批准后,再自行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采购。 本单位二类疫苗的进购必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二类 疫苗进货合同,并索取相关文件备案,不得在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进购疫苗。同时将二类疫苗纳入单位药库管理,严禁以个人名义采购、接种二类疫苗,购买疫苗往来必须用单位转账支付,杜绝现金支付。 二类疫苗的运输和储存,必须严格在冷链要求下运行,以确保疫苗效价不受影响。 二、规范接种程序,确保安全有效 本单位要严格落实二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自费自愿”的原则。在二类疫苗与一类疫苗接种安排上,遵照一类疫苗免费接种、优先接种的原则,不允许用二类疫苗代替一类疫苗。要在严格掌握适应症、履行告知义务和知情同意、手续完善的情况下接种二类疫苗。 防疫专干不得诱导或强迫接种二类疫苗,严禁在受种对象或其监护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其接种二类疫苗。防疫专干在接种二类疫苗时,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相关费用,不得违规收费。防疫专干从即日起立即清点库存二类疫苗,登记造册后将剩余二类疫苗退回原购买单位,并确保与购买单位无经济纠纷。清点工作必须在本月10日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及操 作流程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卡介苗接种要点一、注意事项: 1严禁皮下及肌肉注射。 2.疫苗开启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废弃。 3.只允许左上臂皮内注射。 4.只允许持证操作。 二、接种流程 充分稀释药液抽吸8-10次静置药液60秒酒精消毒皮肤左侧三角肌中下处皮内0.1ml旋转针头再拔出漏出液体用干棉签吸掉观察20分钟 三、登记 1.《卡介苗接种登记本》 2.《浙江省杭州市扩大疫苗进出登记本》 3.产时系统 四、宣教 接种后2~3天内接种处皮肤略有红肿,但很快就会消退,四周左右时,局部逐渐发红出现白色小脓疱内有脓液,之后自行破溃后逐渐结痂,痂脱后留有轻微疤痕,前后时间约为2~3个月。(接种部位不需消毒及特殊处理,保持清洁即可),如破溃严重去疾控中心看诊。补种同样去疾控中心。 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要点

一、注意事项 1.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新生儿先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100IU,30分钟 后接种乙肝疫苗10ug,正常产妇新生儿只注射乙肝疫苗10ug。 2.乙肝疫苗只在右上臂肌肉注射。 3.乙肝免疫球蛋白在大腿外侧肌肌肉注射。 4.疫苗开启后立即注射。 5.乙肝疫苗遵医嘱注射(分进口和国产)。 二、接种流程 酒精消毒皮肤右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乙肝疫苗)大腿外侧肌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三、登记 1.《乙肝疫苗接种登记》 2.《浙江省杭州市扩大免疫疫苗进出登记本》 3.《杭州市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免费使用登记表》 4.产时系统 四、宣教 出生时未接种的请到社区医院补种。 听力筛查要点 一. 注意事项 1.新生儿出生满48小时后筛查。 2.听力筛查时保持房间安静。

一苗一训(各疫苗说明、禁忌、要求)资料

一、皮内注射用卡介苗说明书 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 1、《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皮内注射用卡介苗 2、《成份与性状》 本品系用卡介苗菌经培养后收集菌体,加入稳定剂冻干制成。为白色疏松或粉末,复溶后为均匀悬液。本品主要成份为卡介菌,辅料包括明胶、蔗糖、氯化钾、味精。 接种对象:出生3个月以内的婴儿或用5IUPPD试验阴性的儿童(PPD 试验后48-72小时局部硬结在5mm以下者为阴性)。 3、《作用与用途》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细胞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结核病。 4、《规格》每支5次人用剂量含卡介菌0.25mg.每1mg卡介菌数应不低于1.0*106cfuSSSS 5、《免疫程序和剂量》 (1)5次人用剂量卡介菌加入0.5ml所附稀释剂,放置约1分钟,摇动使之溶解后必须在半小时内用完。 (2用灭菌的1ml蓝心注射器(25-26号针头)吸取摇匀的疫苗,在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0.1ml。 6、《不良反应》 接种后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若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可用1%龙胆紫涂抹,以防感染。一般8-12周后结痂,如遇局部淋巴结软化形成脓疱,应及时诊治。

7、《禁忌》 (1)患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者。 (2)患湿疹或其他皮肤病者。 (3)患免疫缺陷症者 8、〈注意事项〉 (1)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 (2)使用前请检查包装容器、标签、外观、效期是否符合要求。疫苗瓶有裂纹者不得使用。 (3)本品重溶时间应不超过3分钟。 (4)接种对象改须详细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疫苗批号及亚批号、制造单位和接种日期。 (5)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应专用、不得用作其他注射,以及产生化脓反应。 (6)使用时应注意避光。 9、〈贮藏〉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10、〈包装〉棕色安瓿,10支/盒〈有效期〉24个月 二、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人二倍体细胞) 1、〈药品名称〉通用名称:脊髓灰质炎减毒少疫苗糖丸(人二倍体细胞) 2、〈成份和性状〉本品系用脊髓灰质炎病毒一、二三型减毒株分别接种于人二倍体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后制成。为白色固体糖丸。主要辅料有白砂糖、葡萄糖、奶粉、奶油。

最新婴幼儿接种疫苗的种类及注意事项

婴幼儿接种疫苗的种类及注意事项

婴幼儿接种疫苗的种类及注意事项: 1)通常吃脊髓灰质炎糖丸后40分钟内不能吃热东西。 2)注射百白破疫苗后当天严禁洗澡,24小时后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硬痂必须热敷,一天3-5次,坚持到消肿为止。 3)注射乙肝疫苗当天不能洗澡,要注意所有疫苗患急性疾病时暂缓注射。 4)经过某种疫苗接种后,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虚脱、休克、痉挛、脑炎或脑病,重度的过敏反应,则不应给予以后针次的接种或者加强免疫。 5)有神经系统疾病的儿童,例如癫痫或者脑病,不应该给予含有全细胞的百日咳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 6)有免疫缺陷病或使用免疫抑制剂者,不应接种活的疫苗。 7)儿童在患传染病期间甚至传染病恢复期暂缓接种。 8)有严重器质性疾病,如活动性结核及严重的肝脏、肺脏、肾脏等疾病暂缓接种。 9)发热期间暂缓接种。 目前在我国应用的疫苗有几十种到上百种。最常用的有以下十种。

(一)基础免疫用疫苗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全球儿童基础免疫用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和麻疹疫苗。 卡介苗:采用无毒牛型结核杆菌制成,安全有效。婴儿出生后按计划接种,是预防结核病的一项可靠措施。 脊髓灰质炎疫苗(简称脊灰糖丸):脊灰糖丸是一种口服疫苗制剂,白色颗粒状糖丸,接种安全。婴儿出生后按计划服用糖丸,可有效地预防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 百白破制剂:是将百日咳菌苗,精制白喉类毒素及精制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成,可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 麻疹疫苗:麻疹疫苗是一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反应较轻微,免疫持久性良好,婴儿出生后按期接种,可以预防麻疹。 (二)乙脑疫苗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将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感染地鼠肾细胞,培育后收获病毒液冻干制成减毒活疫苗,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其中灭活乙脑疫苗的接种对象为乙脑流行地区6个月以上到10岁以下儿童,以及由非疫区进入疫区者,而减毒活疫苗则用于1岁以上儿童。由于流行性乙型脑炎在我国流行较广,因此目前我国已将此疫苗纳入了计划免疫程序之中,对所有健康儿童均予以接种。 (三)乙肝疫苗用以预防乙型肝炎。目前我国使用的主要有乙型肝炎血源疫苗和乙肝基因工程疫苗两种,适用于所有可能感染乙肝者。 乙型肝炎血源疫苗系由无症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血浆提取的HBsAg经纯化灭活及加佐剂吸附后制成。

二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腮腺炎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受种者留存) 流行性腮腺炎(以下称流腮)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以腮腺肿大、疼痛、发热为主要症状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好发于儿童和青少年。由于其临床症状较轻常被人们忽视,但实际上,流腮的危害远非局限于腮腺,其病毒可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和多种腺体,临床上可引起脑膜炎、脑炎等严重并发症,严重者还可导致男性不育和耳聋,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严重负担。 我国流腮发病逐年上升,尤其常在幼儿园、学校出现爆发,患儿不能上幼儿园或上学,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公共卫生安全和学习进度。,接种疫苗是预防流腮的唯一有效手段。 【接种对象】1岁~15周岁儿童。 【接种程序】18月龄儿童:接种一剂次。4?7岁儿童:加强注射一次。 【常见不良反应】个别人接种疫苗后48小时内出现注射部位轻微红肿和疼痛,有一过性发热、不适等轻微反应,不需特殊处理,一般1?2天内可自行消失。 【禁忌】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者。对鸡蛋有过敏史者。妊娠期妇女。 【注意事项】开启疫苗安瓿和注射剂,切勿使用消毒剂接触疫苗。疫苗加入灭菌注射用 水后,轻轻振摇应能立即溶解。疫苗复溶后出现异常浑浊、疫苗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或过期失效者,均不得使用。 腮腺炎疫苗接种服务单(接种单位留存)以下内容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 儿童姓名:______ ; 性别:男 出生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详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阅读该疫苗接种告知书,该儿童(有□、无"□)接种禁忌症;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接种该疫苗。 以下内容由接种人员填写: 疫苗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 ; 疫苗批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种日期:______ 年月日;接种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

注射疫苗时应注意事项详解

注射疫苗时应注意事项详解 在注射疫苗时应注意:要在孩子身体状况好的时候进行 接种前要先测体温,若有发烧要推迟接种、未完全恢复健康前暂缓注射,但应在病好后及时补接种。 接种后,当天不要洗澡,也不能让孩子太疲劳。 属过敏体质者,应向医生反应 极个别孩子可能会高烧,可请医生看看,给予对证治疗 以下情况是不能在期间注射疫苗:如孩子正在发烧,患有急性传染病、哮喘、风疹、湿疹等疾病或有心脏病、肾炎及肝炎等疾病时,暂时不要打预防针。 孩子腹泻时不要吃小儿麻痹糖丸,等病好后两周才能补吃。 有“羊癫疯”病史及药物过敏史的儿童不要进行预防接种。 疫苗注射表 一类疫苗 出生24小时内可注射乙型肝疫苗 出生24小时后可注射卡介苗 出生满一个月可以注射乙型肝炎疫苗 出生后满二个月可注射脊髓灰质炎糖丸活疫苗,出生后满三个月可注射脊髓灰质炎糖丸活疫苗,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混合疫苗,卡介苗【试验后决定是否复种】 出生四个月可注射脊髓灰质炎糖丸活疫苗,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混合疫苗, 出生后五个月可注射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混合疫苗, 出生后满六个月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 出生后满八个月可注射麻疹疫苗 生后1.5-2岁可注射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混合疫苗 3岁:A群流脑苗(加强) 4岁:脊灰疫苗(加强) 6岁:百白破疫苗(加强<白破二联>)、乙脑疫苗、A群流脑苗(加强) 二类疫苗 A+C群流脑疫苗:3周岁注射1针次,6、9周岁各加强一针。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可替代全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程序同全细胞百白破疫苗。 麻腮风疫苗:1.5-2周岁注射一针,基础免疫后4年加强1针。

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间是2岁时注射1针,4年后加强1针。灭活疫苗1-16岁接种2针,间隔6个月,16岁以上接种1针。 水痘疫苗:1-12岁接种1针次。 B型流感嗜血杆菌苗:2、4、6月龄各注射一次,12月龄以上接种一针即可。 流行性感冒疫苗:1-3周岁每年注射2针,间隔1个月。3周岁以上每年接种1次即可。 疫苗接种禁忌 预防接种的原理,就是通过接种抗原刺激机体,使宝宝体内产生特异性抗体来对付细菌、病毒。但是,有些时候,宝宝身体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况,就不适合接种,我们称这种情况为" 禁忌证" 。每种疫苗所含抗原不同,禁忌证也会不同。 禁忌证一般分两大类,一类是暂时禁忌证;另一类是绝对禁忌证。早产儿、难产儿,正在发热或患一般疾病的急性期儿童就属于" 暂时禁忌证" 。这些宝宝可以在疾病康复后补种。但是,如果你的宝宝具有免疫功能缺陷、或是严重过敏体质,就属于" 绝对禁忌证",接种疫苗可能发生异常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所以绝对不可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的禁忌 (1)卡介苗禁忌:早产的宝宝、低出生体重的宝宝(出生体重小于2500 克)、难产的宝宝应该慎种。正在发热、腹泻、严重皮肤病的宝宝应缓种。结核病,急性传染病,心、肾疾患,免疫功能不全的宝宝禁种。 (2)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禁忌:服苗前一周有腹泻的宝宝,或一天腹泻超过4 次者,发热、急性病的宝宝,应该暂缓接种。有免疫缺陷症的宝宝,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如激素)的宝宝禁用。对牛奶过敏的宝宝可服液体疫苗。 (3)百白破疫苗禁忌: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宝宝应缓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有抽风史的宝宝,严重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用。 (4)麻疹疫苗禁忌:患过麻疹的宝宝不必接种。正在发热或有活动性结核的宝宝,有过敏史(特别是对鸡蛋过敏)的宝宝禁用。注射丙种球蛋白的宝宝,间隔一个月后才可接种。 (5)乙型脑炎疫苗禁忌: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宝宝应缓种。有脑或神经系统疾患,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种。 (6)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禁忌:脑及神经系统疾患(癫痫、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等),过敏体质,严重心、肾疾病,活动性结核病的宝宝禁用。发热、急性疾病的宝宝可缓种。 (7)乙肝疫苗禁忌:肝炎,发热,急性感染,慢性严重疾病,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用。 (8)甲肝疫苗禁忌: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发作期的宝宝应缓种。免疫缺陷,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宝宝,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用。 有些家长明知宝宝有接种禁忌证,但仍心存侥幸,接种前不向医务人员说明情况,这样接种疫苗是十分危险的。比如之前康Q网里的一个用户就因为在宝宝发热的时候,给宝宝接种了乙型肝炎疫苗,最后导致宝宝出现了严重的器官畸形,所以希望家长们在宝宝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禁忌及注意事项

疫苗接种禁忌及注意事项 一、免疫球蛋白 免疫球蛋白一般不能和减毒活疫苗同时接种,使用免疫球蛋白后至少需间隔4周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减毒活疫苗2周后才能使用免疫球蛋白 二、免疫损害者的接种 接种灭活疫苗并无危险性,但免疫应答不如无免疫损害者,常需接种较大剂量或多次进行加强接种,免疫损害者一般不得接种活疫苗,白血病人停止化疗3个月后可以接种活疫苗。 三、早产儿的接种 我国目前暂定体重<2500g的早产儿暂缓接种BCG,其他可按常规进行。(《预防接种实践与管理》) 四、接受免疫球蛋白(Ig )预防或治疗者和近期接受输血者 在接受Ig后至少4周才能接种活疫苗,使用免疫抑制剂者不能接种活疫苗;接种灭活疫苗的免疫反应也可能降低,家庭有免疫缺陷和使用免疫抑制药物的人,不能口服脊灰疫苗,某些药物可引起免疫抑制,如烷基化合物、抗代谢药物,接受放射治疗都不能接种活疫苗,在治疗停止后至少3个月才能接种活疫苗。 五、妊娠妇女的接种

妊娠期间妇女的危险性主要是接触传染病的危险性增高,以及接种疫苗和感染传染病后对母亲和胎儿的特殊危险性。如果需要对孕妇进行疫苗接种,必须评估在这特殊时间段接种疫苗的医学、法律和社会危险性,着眼点在于保护孕妇和新生儿。接种灭活疫苗对孕妇和新生儿都是安全的,个别减毒活疫苗也可以给孕妇接种。 六、HIV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 1.HIV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在出生后暂缓接种卡介苗、口服脊灰疫苗;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予以补种;当儿童确认HIV抗体阳性,不予接种卡介苗、口服脊灰疫苗。 2.HIV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出现了艾滋病相关症状或免疫抑制症状,不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如无艾滋病相关症状,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3.HIV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百白破、A群流脑、A+C群流脑和白破等灭活疫苗。 4.对HIV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不予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 5.其它疫苗的接种可参考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七、禁忌证有些书籍也称为特殊禁忌证,它是专指对某种疫苗所特有的禁忌,并不是对所有的疫苗都不能接种。不同疫苗的特殊禁忌证也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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