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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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
作为保护区。
三、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本次保护区分级划定原则
三分法 1、一级保护区
100天的流程线
2、二级保护区
1000天的流程线
3、准保护区 潜 水:
补给区+径流区 承压水:补给区
地下水水位 100天的迁移距离
水源开采影响区
开采井 包气带 包气带
含水层
地下水流向
不同开采规模水源地划分要求
内容
一、地下水环境基本概念 二、国内外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现状 三、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一、地下水环境基本概念
➢ 基本概念
地下水的广义概念: 赋存于地面以下岩石 空隙中的水
地下水的狭义概念: 赋存于饱水带岩石空 隙中的水
地质、水文地质在保护区划分工作 中的重要性
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的不同,其地下水污染途径和程度也 不一样。
漂浮污染物
水源地分类 1、按埋藏条件划分 2、按介质类型分 3、按开采规模分
中小型:<5万m3/d 大 型:≥5万m3/d
二、国内外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现状
美国 在80年代开展了这项工作。1986年通过
了对1974年的清洁水法修正案以后,美国开 展了全国性的井源保护计划(WHP )。该计 划要求各州绘制或圈定现有井和新井的补 给区,以保证区内或附近的土地利用活动 不致污染水井。
二级保护区:一般不设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必要时将水源的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
需要注意的问题
具体到某个具体水源地时,必须根据水源地的 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要加强地对水源地的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发 现划分半径不合理时,及时进行范围校正。
演讲结束,谢谢大家支持
附PPT常用图标,方便大家提高工作效 率

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

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大庆市卫生局大庆市建设局大庆市水务局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庆环联发[2007]号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大庆市卫生局、大庆市建设局、大庆市水务局、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政府,有关企业:现将《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依据本办法做好相应工作,保护好我们的饮用水源。

附: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大庆市卫生局大庆市建设局大庆市水务局大庆市国土资源局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主题词: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通知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印共印50份大庆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管理办法为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 89 )环管第 201 号文件《关于颁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和黑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的实施办法,做好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防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第一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划分:主要根据含水层的埋藏条件(覆盖层的岩性和厚度)来确定,凡覆盖层厚度在6米以上岩性具有隔水意义的城市重要水源地,其周边30—50米范围内可划定为一级保护区。

覆盖层不足6米或一般水源地,其一级保护区范围由环保部门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划定。

直接影响开采水井水质的补给区地段(含水层的地表露头),必要时也可划为一级保护区。

第二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划分: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位于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外,其重点是保护无覆盖层的地下潜水,以及覆盖层较薄或覆盖层有尖灭现象的承压水。

划分时主要根据含水层分布的边界条件和埋藏条件、开采降落漏斗影响范围及地下水补给区的卫生状况等因素确定。

具体范围可由环保部门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划定。

也可以依据地下水源影响半径估算,其经验数值见下表:地下水源影响半径估算表第三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准保护区的划分:饮用水地下水源准保护区是位于二级保护区外的集水区,其作用是保证潜水不受各种污染及有害物质的影响。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引言: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地下水资源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各国纷纷采取了划定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旨在促进地下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一、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目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是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安全,维护人类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不仅可以预防地下水受污染,减少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威胁,还可以规范土地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避免环境污染的发生。

(一)水文地质条件法水文地质条件法是划分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最基本的方法。

该方法以地下水的富集区、补给区、出水口的位置、流向和渗透性等水文地质条件为依据,划分不同的保护区域。

通常会将发生地下水污染的概率较高的区域划分为严格保护区,确保该区域的水源纯净和安全。

其他地区则划分为一般保护区和限制保护区,对这些区域的土地利用和环境污染需要加以严格控制。

(二)水质地质条件法水质地质条件法是基于地下水的水质情况进行划分的方法。

该方法依据地下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浓度以及基准水质要求,将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分为不同的保护区域。

一般来说,水质优良的地区将划分为重点保护区,该区域需要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测。

水质一般的区域可以划分为一般保护区,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和排放污染物需要进行适当控制。

(三)环境敏感度法环境敏感度法是以地下水的敏感程度为依据进行划分的方法。

该方法根据地下水的渗透性、流速、补给和水质等特点,将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分为不同的保护区域。

一般来说,渗透性较好、补给充足、水质较好的地区将划分为严格保护区,对此区域的土地利用和环境管理需要严格控制。

其他地区则划分为一般保护区和限制保护区,对这些区域的土地利用和环境污染需要加以严格控制。

(四)综合法综合法是将以上所述的水文地质条件法、水质地质条件法和环境敏感度法相结合,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进行划分的方法。

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

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

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3.2 潮汐河段指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3.3 潜水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 承压水指充满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3.5 孔隙水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沉积物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 裂隙水指赋存并运移于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

HJ/T338—20073.7 岩溶水指赋存并运移于岩溶化岩层中的地下水。

4 总则4.1 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4.1.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地表区域。

濮阳市城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研究

濮阳市城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研究

作者简介 : 李申(9 6 , 山 东东明人 , 15 一) 男, 濮阳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高级工程师; 常香玲 (9 9 , , 南濮 阳人 , 阳职业 16 ~)女 河 濮
技 术 学院 石 油化 工 与 环 境 工程 系 副教授 。

l6 5—
李 子 园井群 水 源 地属 于 地 下水 井 群 开采 类 型 , 为备用 水 源 , 于濮 阳县 五星 乡和濮 阳县子 岸 乡 , 位 共 有水 井 2 3眼 , 水规模 约 为 4 0万立方 米 /日。 取 .
第 2 4卷第 3期
2 1 年 6月 01
濮 阳 职业 技 术 学 院 学 报
J u n l f u a g V c t n la d T c n c lC l g o r a y n o a i a n e h ia ol e oP o e
Vo . 4 No 3 12 .

属 于地下 水井 群开 采类 型 ,位 于濮 阳市濮上 路 附近 , 为备用水 源 , 共有 水井 2 5眼 。
3 濮 阳 市地 下水 饮 用水 源地保 护 区划分方 法
京开道 一濮 水河一 供 应南路 一 老马颊 河一 江汉 路
东一 老东 环路一 苏北 路一 老马颊 河 。 皇甫 井群 : 北从濮 鹤高 速公路 至 长安路 , 西 南 东 从一 级保 护 区各外延 4 0米 。 0 准保护 区( 面积 约 2 8 5 i ) 2. K : n 中原 油 田基地水 源地 和沿 西环井 群水 源地 准保 护 区合二 为一 , 围为市 区全 境 ( 范 除一级 、 二级保 护
4—2 0米 , 局部 缺 失形成 “ 天窗 ” 两 ,
含水层 系统之 间水 力联 系密切 , 同 共

吴忠市金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吴忠市金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DENG Yu a n - y u a n ’ , HU Li - t a n g , GAO To n g , W ANG J i n - s h e n g ’
( 1 . C o l l e g e o f Wa t e r S c i e n c e s , B e Oi n g No r ma l Un i v e r s i t y, B e i j i n g 1 0 0 8 7 5 , C h i n a ; 2 . En g i n e e r i n g Re s e a r c h
Ab s t r a c t : De l i n e a t i o n o f d r i n k i n g g r o u n d wa t e r s o u r c e s p r o t e c t i o n a r e a s i n t h e c i t i e s wh e r e g r o u n d wa t e r i s t h e ma i n wa t e r s u p p l y s o u r c e c a n i n c r e a s e t h e d e g r e e o f d r i n k i n g wa t e r s e c u r i t y . On t h e b a s i s o f t h e d e l i n e a t i o n p r i n c i p l e s a n d me t h o d s o f t h e d r i n k i n g g r o u n d wa t e r s o u r c e a r e a , a n u me r i c a l g r o u n d wa t e r f l o w mo d e 1 wa s d e v e l o p e d u s i n g FEF LOW t O s i mu l a t e t h e g r o u n d wa t e r s y s —

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地要求地要求规范

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地要求地要求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

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3.2 潮汐河段指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3.3 潜水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 承压水指充满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3.5 孔隙水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沉积物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 裂隙水指赋存并运移于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

HJ/T338—20073.7 岩溶水指赋存并运移于岩溶化岩层中的地下水。

4 总则4.1 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4.1.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地表区域。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及保护要求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及保护要求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及保护要求以下是 7 条关于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保护要求的内容:1. 你知道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是怎么划分的吗?嘿,就像切蛋糕一样,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分块啊!比如说,在水源地周围要划分出核心保护区,那可是重点保护的地方呢。

就好像我们守护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一样,一点都不能马虎呀!比如有的地方会围上栅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这多重要啊!2.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可不少呢!你想想,如果没有严格要求,那岂不是乱套了?就好比家里要有规矩一样。

不能随便排放污水,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嘛,要是排放了,地下水不就被污染了?那可不得了啊!像不许倾倒垃圾,这也是必须遵守的呀!3. 你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是不是很关键呀?可不就是呢!就像给自己的宝贝找个安全的地方放着。

把不同区域明确划分好,才能更好地实施保护呀。

要不然,怎么知道哪里要重点关照呢,对吧?就像有些地方划分了严禁开采区,这就是在保护地下水的根基呀!4. 保护地下水水源保护区,那得大家一起努力啊!这可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事儿呢。

好比一艘大船要靠大家一起划桨才能前进呀!每个人都要有保护的意识,不能做破坏的事情。

比如别随意打井取水,要考虑到整体的可持续性呀,难道不是吗?5.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有多么精细,你知道吗?那简直是一丝不苟啊!就跟绣花一样精细呢。

按照不同的标准和需要来划分,这样才能全面保护呀。

比如说有些特别敏感的区域,那就要划分得更细致,保护得更到位呀!就像我们对最爱的人会特别细心呵护一样!6. 保护要求是不是越高越好呢?当然啦!这就跟给孩子提供好的环境成长一样重要啊。

严格限制各种可能危害的行为,才能确保地下水的安全呢。

像禁止使用有害农药,这都是为了长远考虑呀,你想想,如果不这样,那以后怎么办呢?7. 总之,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真的太重要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爱护它、保护它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一直有干净、安全的地下水可用,我们的生活才能更美好啊!大家可一定要上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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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安全系数 取150%,污染物水平迁移时间T一级保护区取100 d,二级保护区取1000d。

根据甘肃省天水地质工程勘察院《甘肃省泾川县城区供水水源地(屈潭沟—二十里铺)前期论证报告》、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测院《甘肃省泾川县县城供水水源地水文地质勘测报告》等报告提供的有关资料,确定水源地水文地质参数,结果见表1。

表1 泾川县水源地水文地质参数1.1 水源井保护区半径计算根据经验公式(1)计算得一、二级保护区半径见表2。

表2 泾川县各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半径经验公式计算值1.2 计算成果对比分析及保护区半径确定根据水源保护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对泾川县王村镇、水泉寺、杨柳湾3个水源地采用经验公式进行了计算。

对计算结果与技术规范提供的经验值(表3)表3 孔隙水潜水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验值进行比较,根据规范规定:“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尽可能小”这一原则,结合水源地周围主要工程项目布局现状,最后确定王村镇、水泉寺2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半径为500 m,二级保护区半径均为5000 m,杨柳湾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半径为200 m,二级保护区半径均为2000 m。

泾川县水源地保护区实际采用半径见表4。

表4 泾川县水源保护区实际采用半径1.3水源保护区范围地下水一级保护区的划分,如果水源为单井,将以单井影响半径的外切正方形为保护区,如果水源为群井,则以单井影响半径画圆,各单井圆外切线交点所构成的多边形为保护区。

地下水二级保护区是在一级保护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半径扩大10倍进行划分。

1.3.1一级保护区范围泾川县城区饮用水3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共3个,总控制面积15.259 km2。

其中:王村镇水源地1个,控制面积11.27 km2,控制点W1—2、W1—3在泾河左岸一级阶地上;水泉寺水源地 1 个,控制面积3.07km2;杨柳湾水源地1个,控制面积0.919 km2。

各一级水源地分布和控制范围见表5。

表5 泾川县城区饮水各水源一级保护区控制范围及面积一览表1.3.2二级保护区范围泾川县城区饮用水3个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共2个,总控制面积206.07 km2。

其中:王村镇水源地1个,控制面积115.5 km2,控制点W2—1、W2—4、W2—5在泾河、汭河分水岭处;水泉寺水源地与杨柳湾水源地合并为1个,控制面积90.57 km2。

各二级水源地分布和控制范围见表6。

表6 泾川县城区饮水各水源二级保护区控制范围及面积一览表二、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2.1 建立水源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由县环保局会同县发改委、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局等部门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报请县政府、市政府审定后,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水源保护区地理界线,并责成相关部门在一、二级保护区设置标志牌、警示牌、界碑、界桩等。

2.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如下图1 所示,其具体尺寸比例见下图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的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

图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图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尺寸比例示意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立的标志。

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并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警示车辆、船舶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或航道,需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的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又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根据实际需要,为保护当地饮用水水源而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所设立的标志。

2.1.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内容(1)界标内容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

下方为"监督管理电话:XXXXXXXX"等。

监督管理方面的信息,监督管理电话一般为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3。

图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示意图图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背面示意图界标背面的上方用清晰、易懂的图形或文字说明根据HJ/T 338-2007 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以标明保护区准确地理坐标和范围参数等为宜。

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的管理要求,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条款和内容。

最下方靠右处书写"XX 政府XX 年设立"字样。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背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4。

(2)交通警示牌内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一般公路如图5,高速公路如图6.图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图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高速公路)在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侧,可设立驶离告示牌,一般公路如图7,高速公路如图8。

图7 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告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图8 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告示牌示意图(高速公路)(3)宣传牌内容各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求设计宣传牌上的图形和文字,如介绍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形地貌、划分情况、保护现状、管理要求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宜在明显位置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2.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设立位置(1)界标设立位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位置应以根据HJ/T 338-2007 最终确定的各级保护区界线进行设置,应充分考虑保护区地形、地标、地物的特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一般设立于保护区陆域界线的顶点处。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为矩形或接近矩形时(如某些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宜在陆域外侧两顶点处设置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为弧形或接近弧形时(如某些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宜在陆域两个弧端点及弧顶处设置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为圆形或接近圆形时(如某些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宜在陆域四个方向的端点处设置界标;如果地下取水口为多个水井形成的井群,划定的保护区范围为多边形区域时,宜在多边形的各顶点处设立界标,也可结合水源地护栏围网等隔离防护工程设立界标。

在划定的陆域范围内,可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在人群易见、活动处(如交叉路口,绿地休闲区等)设立界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应综合考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界标设立数量和分布而进行设置。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的设立位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设在保护区的道路或航道的进入点及驶出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设置于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主干道、高速公路等道路旁。

道路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符合GB 5768 的相关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符合GB 5863 的相关要求。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设立位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设立位置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适当的位置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但应符合GB/T 15566 和GB 5768 的相关要求。

2.1.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构造(1)颜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的基本色为蓝色,"两滴水"为绿色,"饮用水杯"为白色,文字为蓝色。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的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边,图案背景和文字为白色;高速公路为绿底、白边,图案背景和文字为白色。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的颜色为黄底、黑边、白色图案背景,黑色文字;立柱为黄色和黑色相间的斜向条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颜色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尺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尺寸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附录B。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

(3) 支持方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宜采用双柱式的支持方式,尺寸可参考GB576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的支持方式形式可多样,但必须符合GB5768 和GB5863 的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支持方式由地方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标志柱的结构设计可参考GB5768 中交通标志柱的结构设计进行。

(4)材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应遵循耐久、经济的原则,宜采用铝合金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材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如有必要,也可采用大理石等材质。

标志表面宜采用反光材料。

道路警示牌的反光性能按照GB5768 执行。

2.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制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标志的加工要求、外观质量及其测试方法可参照JT/T 279 的有关规定执行。

2.1.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管理与维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由各级地方政府或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

2.2 制定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为保证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居民生活对水源地造成污染和破坏,县环保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牵头制定《泾川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报请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1)水源地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禁止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②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的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③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打井开采地下水资源。

(2)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①禁止修建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②禁止从事牧业活动或集中式养殖业。

③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④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

⑤禁止修建油库。

⑥禁止建立墓地。

(3)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①禁止修建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

②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

③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漏措施。

④严禁石油勘探、钻探及开采。

预防由于油井施工造成的原油对水质的污染及由于油井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止水措施不当,造成上下水体互相串通,高矿化度水对可开采淡水资源的污染。

2.3 建立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机制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成立一个由县环保局、建设局、水务局、自来水公司、卫生局、甘肃省平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具有政府行为能力或相关监测资质的部门参加的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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