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知识点详细版
(完整版)高中政治哲学必背详细知识点

(完整版)高中政治哲学必背详细知识点高中政治哲学知识点总结《哲学常识》一、唯物论(辩证唯物论)1、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原理】物质是别依靠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整个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
【办法论】要求我们看咨询题办情况要一切从实际动身,反对从主观动身,反对“上帝创世讲”。
2、物质决定意识【原理】辩证唯物主义以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进展的产物,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
【办法论】坚持一切从实际动身,使主观符合客观,反对从主观动身。
3、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原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能动反作用。
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进展,错误的意识阻碍客观事物的进展。
【办法论】重视意识的作用,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4、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具有能动性。
意识别仅能正确反映客观事物且对物质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进展,错误的意识则阻碍客观事物的进展。
【办法论】正确处理主客观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动身,使主观符合客观,充分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
5、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原理】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世界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
又是能够认识和利用的。
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离别开辟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
【办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尊重规律,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做到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二、辩证法(唯物辩证法)1、事物是普遍联系【原理】唯物辩证法以为:事物内部诸要素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妨碍、相互制约的关系,叫做联系。
整个世界是一具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世界上全然没有别依靠于身边其他事物而孤立存在的事物,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多样的。
【办法论】坚持用联系的、全面的观点看咨询题,对事物的联系举行具体分析,反对形而上学孤立地、片面地看咨询题。
2024《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详细知识点总结(详细版)

会计学第一章总论(一)会计基本理论1.会计的概念概念: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方法和程序,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核算和监督,以提供经济信息和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管理活动。
基本特征:①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其他计量尺度作为辅助性补充。
②准确完整性、连续系统性。
(本质特征)2.会计的职能和目标会计职能基本职能核算职能: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初始确认和再确认)、计量(计量属性选择和计量单位确定)、记录(填制会计凭证、账簿)和报告(财务报表)。
确认: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交易事项实质、会计要素、是否列入财务报告计量:计量属性选择和计量单位确定记录:填制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形成财务报表监督职能: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其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使之达到预期经济活动和会计核算目标的功能。
国家监督: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各有关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实施的监督检查。
社会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中介机构等实施的监督活动。
关系:核算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拓展职能: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会计目标会计的基本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资料和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达到不断提高企业事业单位乃至经济社会整体的经济效益和效率的目的和要求。
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财务报告使用者:外部使用者:投资人——关注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债权人——关注企业偿债能力政府管理部门——关注企业纳税情况潜在投资人/债权人——关注投资方向内部使用者:经营管理者——关注经验管理所需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二)会计基本假设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要领知识点(详细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要领知识点(详细版)辩证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 强调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反映的结果- 世界的发展是矛盾斗争的结果,矛盾是事物运动的动力历史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 认为历史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推动的- 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历史上的变革是阶级斗争的结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的学科- 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规律- 强调剩余价值理论和劳动力价值论- 提出了社会主义产权制度和计划经济的理论和实践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是指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建立的社会制度- 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 共产主义是社会主义最高阶段的社会制度-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将共同拥有生产资料,按需分配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的指导思想-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 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等重要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领导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马克思主义的国际影响- 马克思主义对世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许多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受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 马克思主义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思想和方法- 保持马克思主义的创新性和发展性是重要的课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要领(简略版)-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社会制度- 共产主义是最高阶段的社会制度-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并结合了中国实践- 马克思主义对世界具有广泛影响参考资料:(此处省略参考资料列表)。
(完整版)马原主要知识点归纳

(完整版)马原主要知识点归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大学生必修的一门很重要的理论课程,但其理论内容极为丰富,所以也是不少同学门对其有不少的困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于是,本文就来一篇较为详细的马原主要知识点归纳,希望能够给同学们提供一些有用的帮助。
1. 辩证法的基本内容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其基本内容包括四个基本范畴:矛盾、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
矛盾即存在于事物中的对立面和斗争。
对立统一强调对立方面不仅是矛盾的两个方面,而且是两个方面的内在统一。
质量互变指随着内因外因的变化,一事物的质缘会发生变化。
否定之否定强调矛盾的发展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在否定中又包含着肯定,新的事物在旧的事物的基础上而发展出来。
(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四选一。
2. 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本原的,是世界的本原。
人们的思想反映着物质世界,但思想不能脱离物质而存在,人的思想是物质的反映。
否定了心灵,肯定物质,肯定物质世界的发展是合乎规律的,并强调了历史唯物主义思想。
3. 唯物史观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物质生产方式的发展所决定的,社会与经济基础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
经济基础的发展会促使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改变。
历史的本质是阶级斗争,这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要动力。
4. 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在阶级的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下产生的。
历史上从来不存在过毫无阶级斗争的社会。
阶级斗争不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也是抵制社会退步和反动的力量。
5.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特点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
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
6. 共产主义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已经完全社会化,按需分配已经成为分配的原则。
共产主义是一个理想的人类社会形态,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最终目标。
以上就是马原主要知识点的归纳摘要,期望对大家学习该门课程时有所帮助。
当然,这些知识点并不是马原的全部内容,掌握这些知识点只是学习这门理论课程的一个开始,我们仍应钻研、探究并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
设计专业知识点

设计专业知识点设计是一门涵盖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学科,旨在通过创造性的思维和艺术性的表达,解决现实世界中的问题并实现美好的设计。
设计专业知识点包括设计理论、设计原则、设计过程、设计工具和技术等方面。
一、设计理论设计理论是设计专业的基础,它涵盖了设计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
设计师需要了解以下几个重要的设计理论知识点:1.1 色彩理论:包括色彩的基本属性、色彩的搭配和运用,以及色彩在设计中的表达和传达作用。
1.2 图形学原理:图形学原理包括线条、形状、平面和空间等方面的理论,设计师需要掌握这些理论以创造出平衡、和谐和有吸引力的图形作品。
1.3 比例与尺度:比例和尺度的运用对于设计的美感起着关键作用,设计师需要学习比例和尺度的原理以实现视觉上的平衡和协调。
1.4 平面设计原则:平面设计原则包括对称、平衡、重复、对比等方面的原则,这些原则用于指导设计师在平面设计中的创作。
二、设计原则设计原则是指导设计工作的基本规范和准则,它们为设计师提供了一种有序和系统的方法来解决设计问题。
以下是设计中常用的几个原则:2.1 一致性:设计中的元素应该保持一致,以创建一个整体统一的效果。
这包括字体、颜色、排版、图像和图标等方面的一致性。
2.2 简洁性:设计应该避免冗余和复杂性,采用简单明了的形式来传达信息。
简洁的设计更容易被理解和记忆。
2.3 可读性:设计中的文字应该清晰可辨,排版应该符合阅读习惯,以保证人们能够轻松地阅读和理解设计中的信息。
2.4 引导性:设计应该引导用户的注意力,让用户能够顺利地完成预期的操作。
通过合理的布局和引导元素,设计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
三、设计过程设计过程是指设计师解决设计问题的方法和步骤。
设计过程通常包括需求分析、概念设计、详细设计和实施等阶段。
3.1 需求分析:设计师需要与客户或用户进行沟通,了解到设计的具体需求和目标。
这个阶段的关键是明确设计的目标及使用者的需求。
3.2 概念设计:设计师通过创造性思维和表达来生成设计的初步想法。
法学专业知识点范文

法学专业知识点范文法学是研究法律原理、法律制度以及法律实践的学科,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学科之一、下面将介绍法学专业的一些基本知识点。
1.法学原理:法学原理是法学研究的基础,包括法律的目的与任务、法律的属性和特点、法律的体系与分支等。
通过研究法学原理,可以帮助人们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点。
2.法学理论:法学理论是对法律现象进行系统解释和分析的理论体系,包括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伦理等。
通过研究法学理论,可以深入理解法律制度的形成、运行和发展规律,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3.法律史:法律史是研究法律发展过程的学科,包括古代法律史、近现代法律史等。
通过研究法律史,可以了解法律的渊源和演进,从而更好地理解现代法律制度的基础和发展。
4.宪法学:宪法学研究宪法及其基本原则、制度和运行机制。
宪法是国家权力机关设置和行使的基本规范,宪法学研究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原理和基本组织方式,为政府治理和国家法治提供法律基础。
5.行政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政府和行政机关的权力、义务以及与公民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行为合法性、行政权力滥用和行政责任等问题的学科,为政府决策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规范。
6.刑法学:刑法学研究犯罪行为的违法性、犯罪与刑罚的关系等。
刑法是国家通过刑罚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一种手段,刑法学研究刑法的价值理念、刑法条款的解释和适用等问题。
7.民商法学:民商法学研究民事和商事法律制度。
民商法是调整个人和法人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民商法学研究民商法的法律原则、民事责任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则等。
8.国际法学:国际法学研究国家间关系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国际法是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题材范畴法律,国际法学研究国家主权、领土、海洋环境和国际人权等问题。
9.环境法学:环境法学研究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责任。
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问题的突出,环境法学的研究逐渐得到重视,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10.法律伦理学:法律伦理学研究法律职业的道德规范和法律伦理问题。
(完整版)大学毛概总结知识点

第一章: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内涵?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来源理同中国详细本质相联合。
(1)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本质问题。
(2)就是把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历史经验提高为理论。
(3)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植根于中国的优异文化之中。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意义:(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就引导着党和人民伟大事业不停取获成功。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就供给了凝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强盛精神支柱。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倡议和表现了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优异作风。
3、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脚踏实地、独立自主、民众路线4、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腾(2)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3)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可贵的精神财产5、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1)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科学认识( 2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指南(3)党和国家一定长久坚持的指导思想6、“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1)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2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3)增强和改良党的建设、推动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美和发展的强盛理论武器7、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科学发展,第一要义是发展,中心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连续,根本方法是兼备兼备。
8、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意义:( 1)同XXX 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2)是马克思主义对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表现。
(3)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目标和发展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一定坚持和贯彻的重要战略思想第二章1、脚踏实地是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 P48党的十二大经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指出:党的思想路线是全部从本质出发,理论联系本质,脚踏实地,在实践中查验真谛和发展真谛。
( 1)根本前提:全部从本质出发( 2 )根本门路:理论联系本质(3)本质和中心:脚踏实地(4)根本目的和考证条件:在实践中查验真谛和发展真谛。
司法考试经验精华帖

机构与老师篇一、是否要报班这个看个人。
我没有报班,原因如下:1.我从3月开始在成都仲裁委实习,一直到7月结束。
等实习结束时各机构的辅导班已经开课,再报的话选不到好位置,坐在后排不如自己在自习室复习;2.比起挑培训机构而言,选择老师对我更重要;3.我比较喜欢一个人学习,让我过集体生活会非常不适应。
但是报班也有报班的好处。
比如有专门的辅导老师答疑解惑,不用自己找资源,能够保证学习时间等等。
建议:有自制力的可以不用报班;需要有人约束的可以报班。
至于选择哪一个辅导班,综合看师资等条件,现在有些机构宣传时会说名师来上课,实际开班后是找其他人来上课的。
备考期间本来压力就大,不要因为其他事情影响心态。
二、老师的选择(一)如何选择合适的老师1.试听。
备考之前可以先用一到两天的时间试听,选择适合自己的老师。
2.口碑。
司考培训老师基本都能搜出来,可以看看口碑之类,再做选择。
(二)我备考选择的老师以及其他老师以下所有对老师的描述或评价,仅代表我个人的意见。
绝不涉及对任何老师的偏见或者诋毁。
1.刑法:(1)我听的刘凤科的课。
讲课挺有意思的,说话音调也不容易犯困,但也有人抨击刘老师也说他的音调让人难以接受;(2)也听过柏浪涛老师的课,之前听@于勺儿说听了柏老师的课正确率会提高,而且就我我听过的几节课而言,讲的确实很清楚。
但是对我来说,柏老师说话音调太平了,容易睡;(3)百度云里下载了徐光华老师的资源,所以也听了两个音频,我没有选择徐老师的原因在于我喜欢比较直接的老师,徐老师上课喜欢做一些比喻,经常说“他认为”,大家说徐老师押题比较准,把他奉为把他奉为男神,对他的评价也比较好。
2.民法:(1)我选择的是众合孟献贵老师(微博@众合民法萌主)。
我民法基础很差,孟老师每次上课之前会让背框架,真的挺有用的。
讲课风趣幽默,重点也很突出。
而且课时比较少,应该是24个音频,每个在一小时到两小时之间。
应该说如果没有听孟老师的课,我的民法就废了;(2)厚大张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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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学知识点总结(详细版)第一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第二章、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立法)(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二)完善立法体制(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执法)(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三)推进严格司法(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第三章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三)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二、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一)坚持依法执政(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第二编: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静态分析)专题一、法的定义一、法的概念的争议(一)法实证主义者:法与道德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1、分析主义法学: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
2、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
(二)非实证主义者:法与道德存在概念的必然联系。
1、自然法学派:以内容正确性为唯一定义要素。
2、第三条道路:以内容的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或社会实效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
二、法的特征1、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3、普遍性: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4、权利义务性: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5、国家强制性与程序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6、可诉性:救济。
三、法的本质1、法的正式性: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
2、法的阶级性: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也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愿望要求)3、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最终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四、国法及其外延国法: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1、成文法2、判例法3、不成文法4、教会法五、法的作用(一)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本人行为。
2、评价作用:其他人行为。
3、预测作用:人们相互间行为。
4、强制作用:违法者行为。
5、教育作用:一般人行为。
(二)社会作用1、政治只能2、社会职能(三)法的局限性:反对法律万能论1、法律以社会为基础。
2、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
3、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
4、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
六、法的价值(一)种类1、秩序:○1基础价值○2确保统治秩序建立2、自由:○1最高价值○2法保障自由○3自由不是为所欲为3、正义:○1关系范畴○2正义体现为平等、公正等。
○3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二)法的价值冲突及解决1、价值位阶原则:不同位阶,在先价值优先于在后价值。
2、个案平衡原则:同一位阶,特定情形个案兼顾双方利益。
3、比例原则:损害最小。
(三)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专题二、法的微观结构一、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的定义及其逻辑结构1、定义:规定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2、逻辑结构:(1)假定条件①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时间、地点、人物方面的条件。
②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
(2)行为模式①可为模式②应为模式③勿为模式(3)法律后果:○1合法后果○2违法后果(二)法律规则与语言1、规范语句:使用道义助动词(1)命令句:“必须”、“应该”、“禁止”。
(2)允许句:“可以”。
2、陈述句:无道义助动词。
(三)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1、规范性条文:包括法律规则与原则。
2、非规范性条文:规定某些法律技术性规定。
3、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并非一一对应。
(四)法律规则的分类1、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1)授权性规则: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可为模式)。
(2)义务性规则:○1命令性规则○2禁止性规则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1)确定性规则:内容明确肯定,无需再援引。
(2)委任性规则:内容尚未确定,由相应国家机关加以确定。
(3)准用性规则:内容本身没有规定具体的行为模式,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3、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1)强行性规则: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
(2)任意性规则:允许自行选择或协商。
二、法律原则(一)法律原则的种类1、公理性原则与政策性原则2、基本法律原则与具体法律原则3、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二)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2、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在既有规则又有原则的情形下,可以优先适用原则。
3、在此种情形下适用法律原则,必须要给出强有力的理由。
(三)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1、在内容上(1)法律规则规定明确具体;而法律原则没有明确的三要素,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
(2)法律规则着眼于共性;而法律原则的着眼于共性和个别性。
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原则要远大于法律规则。
3、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而法律原则则依强度不同,以衡量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
三、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权利的本质由法律规范所决定,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
2、权利具主体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
3、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
4、权利总是与义务人的义务相关联的。
离开了义务,权利就不能得以保障。
(二)义务1、义务是人们的“应然”行为或未来行为。
2、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
专题三、法的渊源与效力一、法的渊源(一)法的渊源的概念及其分类1、概念:能作为法律决定大前提的来源2、分类(1)正式的法的渊源: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2)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二)当代中国法的渊源1、当代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此处为狭义。
(3)行政法规:我国行政法规的名称为“条例”、“规定”、“办法”。
(4)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5)特别行政区的法律(6)国际条约、国际惯例2、当代中国的非正式的法渊源及其适用:(1)政策(2)判例(3)习惯二、法的效力1、法对人的效力(1)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
(2)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
(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2、法的时间效力(1)法的生效时间:①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②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③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2)法终止生效的时间:①明示的废止②默示的废止(3)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专题四、法的宏观结构一、法律部门1、法律部门的概念: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3、公法、私法与社会法:○1大陆法系国家的基本分类○2最早乌尔比安提出二、法律体系(一)概念特点1、概念:一国现行有效国内法2、特点:(1)一国国内法(2)正在有效的法律(3)统一性和系统性(二)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包括七部门、三层级。
专题五、法的微观运行一、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特征:(1)合法性: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2)意志性:必定体现国家意志,可能体现个人意志。
(3)特定性:特定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1、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1)调整性法律关系:基于合法行为而产生。
(2)保护性法律关系: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
2、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与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1)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不平等主体、不能随意转让。
(2)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任意性。
3、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关系(1)单向法律关系: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
(2)双向法律关系:一方主体的权利对应另一方的义务。
(3)多向法律关系: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关法律关系的复合体。
4、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1)第一性法律关系: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
(2)第二性法律关系:依据第一性法律关系而产生。
(三)法律关系主体1、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2、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权利能力:法律资格○1一般权利能力○2特殊权利能力(2)行为能力: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四)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五)法律关系的客体1、概念: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2、种类:(1)物(2)人身(3)精神产品(4)行为结果(六)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1、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法律关系2、法律事实的种类(1)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2)法律行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均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二、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产生1、违法行为2、违约行为3、法律规定(二)法律责任的竞合:1、构成要件:一主体、一行为、多个法律责任、互不吸收、互不并存。
2、法律责任竞合的处理方式:不同法律部门间的责任竞合,一般从重;民法部门内的责任竞合,如侵权和违约的竞合,由当事人选择其一。
(三)归责与免责免责条件:(1)时效免责(2)不诉及协议免责(3)自首、立功免责(4)因履行不能而免责第二章、法的运行(横向动态分析)专题一、立法一、立法体制(一)立法的概念1、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活动2、广义立法:国家立法、地方立法、行政立法、授权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