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防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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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局防溜实施细则

西安铁路局防溜实施细则

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文件延车技〔2010〕102号关于下发《延安车务段机车车辆防溜实施细则》的通知段管内各车站:现将《延安车务段机车车辆防溜实施细则》(技术规章编号:XAG/CW YCD 5229-201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延安车务段机车车辆防溜实施细则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延安车务段机车车辆防溜实施细则为加强段管内各车站机车车辆防溜工作,规范防溜器具的使用及管理,确保作业安全,根据《西安铁路局防止机车车辆溜逸规则》(西铁总函〔2006〕345号)文件精神,结合车务段实际,特制订本《细则》,请各车站认真执行。

一、机车车辆防溜的基本原则1.谁作业、谁防溜的原则;2.作业中钩钩防溜的原则;3.未采取防溜措施,不得摘开机车;机车未挂好、不得撤除防溜措施的原则;4.非行车人员不得参与机车车辆防溜的原则。

二、车辆防溜的作业办法㈠电气化区段防溜作业办法1.中间站(比照区段站办理调车作业的车站除外)在正线、到发线、货物线、段管线、专用线上停留车辆时,不论线路有无坡度、停留时间长短,均应连挂在一起,对两端车辆实施“双防溜”;因作业需要等情况不能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对线路两端车辆实施“双防溜”。

⑴站内正线、到发线、货物线、段管线、专用线停留棚车、敞车类等高闸台的车辆时,严禁使用车辆人力制动机进行防溜,以防溜铁鞋和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实施“双防溜”。

⑵站内正线、到发线、货物线、段管线、专用线停留平车、罐车等低闸台的车辆时,以防溜铁鞋和人力制动机或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实施“双防溜”(使用人力制动机时,不准踏在高于人力制动机踏板台的车帮上或货物上),作业人员站在闸台上不能保证与接触网保持2000mm安全距离时,禁止使用人力制动机。

2.区段站及比照区段站办理调车作业的车站在正线、到发线停留车辆时,应连挂在一起,对停留车组两端以防溜铁鞋或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实施“单防溜”。

因作业需要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

铁路防溜逸应急处置方案

铁路防溜逸应急处置方案

铁路防溜逸应急处置方案前言为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减少运行事故的发生,铁路部门应加强防范措施。

其中防止车辆溜逸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铁路部门需要制定应对车辆溜逸的紧急处置方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

溜逸的定义铁路运输系统中,溜逸指的是车辆或车厢突然脱离轨道,滑出到铁路旁边,甚至是坠落到地面上。

这种情况往往会引起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防溜逸的措施为了预防车辆和车厢的溜逸事件,铁路部门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对轨道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和除去可能产生车辆溜逸的隐患。

2.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设备状态良好、密封严密,以及所承载的货物稳固。

3.加强铁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4.制定严格的运转规程,严格执行。

溜逸事件的应急处置1.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例如安全监督部门和站务部门。

2.保持联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情况。

3.停止和影响事件发生区域的运输,封锁铁路线路,防止事故扩大。

4.尽快派遣经验丰富的抢险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事件。

溜逸事件的调查处理对发生的溜逸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既要追究责任,又要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应急处置完毕后,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事故的原因和责任逐级调查。

2.对发生事件的场所和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所有的隐患并予以消除。

3.汇总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单独的分析,以预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结论铁路防溜逸措施能有效预防铁路运输事故的发生,遏制铁路安全风险。

在紧急情况下的高效应急处置,能够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并尽量减少车辆溜逸事件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铁路部门应加强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对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铁路防溜管理办法

铁路防溜管理办法

铁路防溜管理办法铁路防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管内自轮运转设备、轨道平车、收轨车作业、停留的防溜工作,规范防溜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轨道车运行途中、停留线停留期间的防溜(包括轨道车库内、段管线、专用线等线路上停留)及轨道车防溜器具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防溜设备符合技术标准防溜铁鞋、防溜枕木等防溜设备、器具必须符合技术标准。

使用新研制的防溜设备及器具,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四条确认铁鞋牢靠固定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防溜,须确认铁鞋牢靠固定。

使用人力制动机防溜时,须拧紧制动机;使用铁鞋防溜时,每(台)组车两端最外方同侧相对方向分别设置1只铁鞋防溜,设置在最外方车轮踏面与钢轨面夹角内,鞋尖要紧贴车轮踏面,牢靠固定,并加锁防盗,有排障器的必须避开排障器;使用防溜枕木防溜时,应在距停留车辆不大于5m处放置并分别在线路两钢轨上使用防盗链进行加锁。

第五条采取防溜措施人力制动机出现故障的车辆或车组不能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时,应与人力制动机作用良好的车辆连挂在一起,禁止单独停留。

遇最外方人力制动机故障时,可顺延使用下一车辆人力制动机,车组两端仍须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第六条轨道车入库停车后的防溜措施轨道车入库停车后,操纵司机必须将制动机单独制动阀置于全制位,自动制动阀减压100kpa以上后置于制动区,助乘司机在每(台)组车两端最外方同侧相对方向分别设置1只铁鞋防溜进行止轮。

止轮后,操纵司机方可熄灭发动机,离开驾驶岗位,操纵司机负责拧紧手制动机,并将轨道车钥匙取下,操纵司机检查轨道车防溜情况。

第七条防溜铁鞋的使用和撤除轨道车司机按照“谁撤除谁负责”的原则,随车防溜铁鞋使用撤除后,必须放置在指定位置,实行“双确认”制度。

动车前由助乘司机撤出防溜铁鞋、松开手制动并由操纵司机确认,使用和撤除铁鞋时,司机(副司机)按规定设置和撤除防溜提示牌。

第八条长时间停留的防溜措施轨道车在中间站长时间停留时,轨道车本务车司机必须将制动机单独制动阀置于全制位,自动制动阀减压100kpa以上置于制动区,轨道车重联车司机将制动机单独制动阀置于全制位,自动制动阀置于取柄位,助乘司机在每(台)组车两端最外方同侧相对方向分别设置1只铁鞋防溜进行止轮,操纵司机方可熄灭发动机。

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

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

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机车车辆溜逸是铁路运输中的一个常见问题,对铁路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加强机车车辆的防溜工作,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工程线等线路上的机车车辆防溜工作。

1.2 机车车辆的防溜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机车车辆的防溜工作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标准。

二、机车车辆防溜管理2.1 机车车辆的防溜管理应由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段、铁路车务段、铁路工务段等部门共同负责。

2.2 机车车辆的防溜管理应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

2.3 机车车辆的防溜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溜逸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三、机车车辆防溜设备与技术3.1 机车车辆的防溜设备应包括人力制动机、机械制动机、电气制动机、防溜铁鞋、防溜枕木等。

3.2 机车车辆的防溜技术应包括机车车辆的制动系统、防溜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机车车辆的停放管理等。

3.3 机车车辆的防溜设备和技术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四、机车车辆防溜作业4.1 机车车辆的防溜作业应严格执行铁路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4.2 机车车辆的防溜作业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

4.3 机车车辆的防溜作业应做好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五、机车车辆防溜监督检查5.1 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段、铁路车务段、铁路工务段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机车车辆防溜工作的监督检查。

5.2 监督检查应包括对机车车辆防溜设备、技术、作业的检查,以及对机车车辆防溜管理工作的检查。

5.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机车车辆防溜工作的安全可靠。

六、机车车辆防溜法律责任6.1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机车车辆溜逸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2 对在机车车辆防溜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7.1 本办法由铁路局负责解释。

车站停留车辆防溜工作管理规定

车站停留车辆防溜工作管理规定

车站停留车辆防溜工作管理规定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车站停留车辆防溜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强化车站停留车辆防溜管理工作,确保车站停留车辆防溜工作管理规范、有序可控,按《技规》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各车站的正线、站线和由车站负责取送作业的段管线、专用线以及工程单位的基地线上停留机车车辆的防溜管理。

第二章车站停留车防溜工作的基本要求第3条各运输段应建立无隔开设备线路台账,对无隔开设备线路改造情况实行动态掌握并报公司运输部备案。

第4条凡由车站负责取送作业的段管线、专用线、工程单位的基地线(临时工程线),其防溜办法,由运输段与有关单位、企业、工程部门根据设备及作业实际情况共同制定防溜办法签订相关协议,有关内容纳入车站《站细》。

协议中必须明确具体的防溜要求和防溜用具的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双方交接及作业责任划分。

协议中除需明确由车站负责取送作业的线路的防溜管理办法外,还需明确车站虽不负责取送作业,但与车站相衔接且与车站无隔开设备的线路的防溜管理办法。

第5条停留车辆防溜措施的采取与撤除要责任明确,落实到岗位。

调车作业中,由调车长监督作业过程中(包括动态、静态)防溜措施的落实。

车站值班员(车站调度员)应全面掌握本站正线、到发线的防溜情况。

第6条遇有大风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站长(副站长)要亲自或指派专人检查站内正线、到发线、调车场及衔接车站正线、到发线的其他线路上停留车防溜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要增设防溜措施,具体办法在《站细》中明确。

第7条防溜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纳入有关岗位人员的交接班内容,实行现场检查对号签认交接。

第8条有关行车干部和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有关线路的作业特点,熟练掌握防溜器具的使用方法,熟悉防溜规定和有关作业要求。

第三章防溜设备器具的管理第9条防溜设备器具的管理及配置要求1.防溜设备、器具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铁路到发线防溜装置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完整版

铁路到发线防溜装置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完整版

铁路到发线防溜装置运行维护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到发线防溜装置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到发线防溜装置的使用、维护单位及职责范围,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到发线防溜装置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到发线防溜装置是防止停留在车站到发线上车列或车辆溜逸的专用安全设备。

它是一种以电机为动力,采用内侧双轨条制动,弹簧加压,机械传动,具有自锁闭功能和计算机控制的动、静态防溜装置。

第三条到发线防溜装置必须完好可用,符合技术标准,实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到发线防溜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到发线防溜装置管理部门所有到发线防溜装置资产由工务段管理,运输段使用。

工务段负责到发线自动防溜装置钢轨连接制动轨、支撑臂、动力箱、传动装置及传动表示装置等机械部分维保工作;电务段负责到发线自动防溜装置控制系统,即室内控制箱、室外控制箱及电缆等电气部分维保工作。

第六条到发线防溜装置资产管理人员职责执行相关规定。

第七条到发线防溜装置使用人员职责1.按照《站细》规定操控到发线防溜装置。

2.掌握到发线防溜装置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通知维护人员处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公司行车调度。

3.定期参加培训。

4.当到发线防溜装置因故不能使用时,按照人工防溜措施办理相关签认手续。

第八条到发线防溜装置维护人员职责1.负责到发线防溜装置控制系统(即室内控制箱、室外控制箱及电缆)、钢轨连接制动轨、支撑臂、动力箱、传动装置及传动表示装置的养护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稳定的运用。

2.根据各项年月表维护作业计划进行到发线防溜装置维护作业。

3.整理、保管有关到发线防溜装置的各种技术资料。

第九条对委外维保单位的管理根据到发线自动防溜装置技术含量、管理方式及人员维保特点,可采用委托维保单位的方式进行维保。

具体管理分工为:1.到发线自动防溜装置钢轨连接制动轨、支撑臂、动力箱、传动装置及传动表示装置等机械部分维保工作由工务段负责管理。

铁路防止机车溜逸管理办法

铁路防止机车溜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防止发生机车车辆溜逸事故,机车所在车站、物流园区、厂区和专用线的防溜工作要遵循“谁停车,谁防溜;谁动车,谁撤除”的原则。

第二章机车防溜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在同一股道的停放机车、车辆必须成组连挂,按规定进行防溜。

第六条长时间停留的机车(包括在机务段备用.停留机车),应将机车单阀置于全制位,自阀置于制动区(位),拧紧人力制动机或实施停放制动。

并按规定放置铁鞋防溜。

第七条机车在机务段内进行各种修程时,机车必须保证人力制动机作用良好。

按规定制动状态下停放车。

第八条使用铁鞋防溜时,铁鞋尖应紧贴车轮踏面,牢靠固定,机车的铁鞋放置位置按规定放置,I(II)端司机侧第1轮与第2轮间背向放置两个铁鞋,成组连挂机车或车列对两端机车按规定放置铁鞋(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采取防溜的操作程序:1.采取防溜步骤:需要连挂时,首先必须进行成组连挂。

(1)机车单阀置于全制位自阀置于制动区(位),机车闸缸压力不低于300KPa,机车总风缸压力不低于700 KPa。

(2)按规定拧紧人力制动机,并按规定悬挂人力制动机牌。

(3)按规定牢靠放置铁鞋。

2.撤除防溜步骤:首先确认机车自动制动机作用良好,机车在制动状态;如机车自动制动机作用不良或挂取停留车辆时,必须确认连挂妥当,连挂机车可靠制动后。

(1)撤除铁鞋,检查各轮下,防止遗漏撤除。

(2)按规定松开人力制动机。

检查人力制动对应轮闸瓦处在缓解状态。

(3)需要缓解机车自动制动时,机车单阀、自阀置于缓解区(位)。

第十条凡停留的机车、车辆在动车前必须对机车、车辆的防溜撤除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防溜未撤除严禁动车。

调动机车、车辆前必须保证被调动机车、车辆已连挂妥当,方可撤除防溜。

摘解机车时,必须停妥,对停留的机车、车辆采取好防溜措施,方可摘开车钩。

第十一条监控装置发生防溜报警时,司机必须检查确认机车或列车状态、制动主管及机车制动缸压力、手柄位置,严禁随意、盲目解除防溜报警。

隧道防溜车管理办法(三篇)

隧道防溜车管理办法一、机车车组防溜措施1、机车运行前必须严格执行机车车辆操作规程行车,认真检查机车机况是否良好,特别是机车刹车系统是否安全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2、机车组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有轨运输管理办法要求中三不超、五不开之要求。

3、机车组运行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机车组接班后严格检查车辆防溜车设备与器具是否齐全(铁楔、撬棍)。

4、机车在进洞需经调度室安排方可进入施工隧道内,机车组进入隧道内进行摘挂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车辆摘挂作业顺序(安设好铁楔阻车器)要求方可摘挂。

严禁在运行中进行摘挂作业和利用惯性进行自然摘挂作业。

严禁溜放所有车辆。

5、机车拖挂平板或砼罐车作业时,因施工需较长时间停车时司机不得下车,必须不间断监视制动风缸风压,当总风缸风压低于500kpa 时要及时补风,在线路坡度超过2.5作业时,且停车时间超过20分钟时,调车员下车放置双止轮器止轮,止轮器应放在车辆一侧的两端,必须紧贴车轮踏面,防止制动失灵时轨道车溜逸。

6、当需要摘挂单独停放的平板车或其他车辆时,必须在车辆前后安设止轮器必须要安好压实一侧双止轮器止轮,防止车辆在重力作用下自行溜逸。

二、工区防溜车安全管理措施1、洞内作业人员如发现有车辆溜车,应该尽快躲避至附近避车洞内并及时提醒周围的工作人员主动避让。

2、洞内作业人员在没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在轨道上坐、卧、停留或休息。

三、防溜车其他要求1、长陡坡应有防止溜车伤人的严密的安全措施,如:反坡隧道在衬砌、捡底、掌子面在等人员相对集中适当处,正坡隧道在洞口附近设置人员警戒或强制翻车颠覆装置等。

2、严禁无轨机动车辆进洞,如确需,则必须制定严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非机动车无牵引车牵引下坡时,严禁溜放。

隧道防溜车管理办法(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严格执行车辆限速规定:隧道内部设置合理的限速标志,并严格执行,确保车辆在隧道内的行驶速度不超过规定限速,以降低溜车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加强交通警示标志的设置:隧道入口和出口处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隧道行驶,并按照标志要求减速慢行。

铁路机车车辆防溜制度

铁路机车车辆防溜制度为防机车车辆在行车区间和基地内发生溜逸,确保机车车辆在工程线运行、停留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吊车作业标准》、机车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机车车辆防溜制度,有关项目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人员资质1. 调车领导人、调车人员须经任职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调车作业岗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2. 车间负责人须按月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对调车员业务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待岗学习,经再次考试后合格方可上岗。

二、防溜器具的设置及管理工程线须配备足够的质量良好的防溜铁鞋。

(一)防溜铁鞋质量标准1.防溜铁鞋规格、质量须符合部颁标准。

2.防溜铁鞋须具备防盗功能。

(二)防溜铁鞋管理1.防溜铁鞋统一编号防溜铁鞋刷白色油漆,涂打红色编号,编号办法:铁鞋左侧涂打“轨”字,铁鞋右侧顺序编号“机-1”、“机-2……2.防溜铁鞋固定地点存放在基地设置加锁的铁鞋箱存放铁鞋,编号1、2,暂时不用的铁鞋入箱存放,当值的调车员进行负责。

三、机车防溜标准(一)防溜作业基本要求1.轨排基地内长轨车车辆的防溜措施,均需止轮牢固可靠。

使用人力制动机防溜时,须拧紧人力制动机;使用铁鞋防溜时鞋尖应紧贴车轮踏面,牢靠固定。

2.对载重车辆采用“双向双防溜”制度.同一线路停留车辆时,停留车辆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如不得己必须分组停留时,最外侧两端车组必须拧紧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中间车组拧紧两端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

(二)在2.5‰----6‰坡度的线路上停留长轨车车辆时,长轨车车辆须连挂在一起,按“重4空8”比例拧紧人力制动机,两端以铁鞋牢靠固定。

(三)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不得无动力停留机车车辆。

(四)在与既有线相衔接且无隔开设备的线路上停留机车(无论是否为有火机车)车辆时,按“重4空8””比例拧紧人力制动机,两端以铁鞋牢靠固定。

(五)工程线与车站线路衔接时,无论工程线内有无坡道均不得无动力停留长轨车,且停留时无论机车是否有火,均按“重4空8””比例拧紧人力制动机,两端以铁鞋牢靠固定。

铁道部 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 铁运〔2006〕145号

关于印发《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06〕145号各铁路局:为加强机车车辆防溜工作,规范防溜安全管理,现将《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一日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防止机车车辆溜逸,加强防溜工作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调车作业标准》、《机车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凡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专用线、工程线等线路上停留的机车车辆,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车站设备与线路第3条车站应设在线路平道、直线的宽阔处。

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应超过1‰;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会让站、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但不应连续设置,并保证列车的起动。

第4条铁路局应按有关规定对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定期组织复测,设备管理单位应及时准确将复测资料提供给车务段(车站)、机务段等使用单位。

第5条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应保持原有状态。

凡施工、维修等情况引起线路平面或纵断面变更时,竣工后设备管理单位应立即复测,并形成完整准确的变更资料,提供车务段(车站)、机务段等使用单位。

第6条衔接车站正线、到发线的岔线、段管线、货物线无安全线等隔开设备时,各铁路局应制定计划,予以改造。

不具备设置隔开设备条件时,应安装防溜脱轨器,有条件的应纳入车站联锁。

第三章防溜设备和器具第7条防溜设备及器具,应制定技术标准。

人力制动机、人力制动机紧固器、防溜铁鞋、防溜枕木、防溜脱轨器、止轮器等防溜设备、器具必须符合技术标准。

第8条积极研究开发新型防溜设备及器具,不断增强防溜设施科技含量。

新研制的防溜设备及器具,应具备防盗、防漏撤等功能,并通过铁道部或铁路局运输、科技、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查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9条防溜设备及器具的研制(生产)部门,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其设备技术资料及使用方法说明书。

第10条车辆部门应保证车辆人力制动机的状态良好,损坏时要及时维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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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防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内自轮运转设备、轨道平车、收轨车作业、停留的防溜工作,规范防溜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轨道车运行途中、停留线停留期间的防溜(包括轨道车库内、段管线、专用线等线路上停留)及轨道车防溜器具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防溜铁鞋、防溜枕木等防溜设备、器具必须符合技术标准。

使用新研制的防溜设备及器具,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四条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防溜,须确认铁鞋牢靠固定。

使用人力制动机防溜时,须拧紧制动机;使用铁鞋防溜时,每(台)组车两端最外方同侧相对方向分别设置1只铁鞋防溜,设置在最外方车轮踏面与钢轨面夹角内,鞋尖要紧贴车轮踏面,牢靠固定,并加锁防盗,有排障器的必须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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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障器;使用防溜枕木防溜时,应在距停留车辆不大于5m 处放置并分别在线路两钢轨上使用防盗链进行加锁。

第五条人力制动机出现故障的车辆或车组不能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时,应与人力制动机作用良好的车辆连挂在一起,禁止单独停留。

遇最外方人力制动机故障时,可顺延使用下一车辆人力制动机,车组两端仍须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第六条轨道车入库停车后,操纵司机必须将制动机单独制动阀置于全制位,自动制动阀减压100kpa以上后置于制动区,助乘司机在每(台)组车两端最外方同侧相对方向分别设置1只铁鞋防溜进行止轮。

止轮后,操纵司机方可熄灭发动机,离开驾驶岗位,操纵司机负责拧紧手制动机,并将轨道车钥匙取下,操纵司机检查轨道车防溜情况。

第七条轨道车司机按照“谁撤除谁负责”的原则,随车防溜铁鞋使用撤除后,必须放置在指定位置,实行“双确认”
制度。

动车前由助乘司机撤出防溜铁鞋、松开手制动并由操纵司机确认,使用和撤除铁鞋时,,司机(副司机)按规定设置和撤除防溜提示牌。

第八条轨道车在中间站长时间停留时,轨道车本务车司机必须将制动机单独制动阀置于全制位,自动制动阀减压100kpa以上置于制动区,轨道车重联车司机将制动机单独制动阀置于全制位,自动制动阀置于取柄位,助乘司机在每—2 —
(台)组车两端最外方同侧相对方向分别设置1只铁鞋防溜进行止轮,操纵司机方可熄灭发动机。

第九条轨道车在编组站及中间站调车时,本务车的自动制动机必须处于制动状态。

摘车时,摘解人员要先将平车两端以防溜铁鞋止轮或拧紧手制动机后,再关闭本务车与平车间的折角塞门,摘开连接制动软管,方可提钩摘开本务车与平车。

第十条轨道车的平车在整备库内如须摘开单独停放时,使用库内备用防溜铁鞋进行止轮,助乘司机用防溜铁鞋分别在平车两端钩提杆侧的在第1轮外侧对角放置两个防溜铁鞋进行止轮,除按规定放置防溜铁鞋外,由助乘司机拧紧手制动机,动车前由助乘司机松开手制动机并撤除防溜铁鞋。

第十一条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车辆人力制动机状态应保证良好,损坏时要及时维修处理。

第三章基础管理
第十二条现场实际使用的防溜设备和器具应与“防溜揭示板”标注对应一致,并按规定的符号进行标注。

揭示使用符号规定:止轮器及铁鞋“”或“⊿”、人力制动机“”、防溜枕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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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因调车作业改变原停留车位置、辆数或防溜措施时,应及时重新填记和标注。

第十四条 司乘人员在交接班时,应将防溜设备和器具作为一项主要交接内容,由交接班司机、副司机共同检查交接,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现场检查停留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附属车辆防溜措施,对防溜所用铁鞋与存放点剩余铁鞋进行清点,对停留车辆所使用的防溜设备和器具与使用登记簿以及固定存放剩余设备和器具进行查点,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及时通知车间负责人,由交班人员负责立即查明原因,并落实责任。

第十五条 防溜器具遵循“谁使用、谁管理”原则。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司机为本车防溜器具使用管理者,日常负责对防溜器具的使用回收管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两端的防溜设备和器具使用或撤除由两端本务机副司机负责,当班值乘司机和副司机必须进行互控签字确认,并将使用情况记录在《防溜设备和器具使用登记簿》(附件2)、《工作日志》。

第四章 防溜设备和器具的配备及管理
第十六条 每台重型轨道车配备4只带铁链和锁的铁鞋(三防铁鞋),1根铁链和锁的防溜枕木(现有6台轨道车配备铁鞋24只、防溜枕木6根),段管线需配备备用铁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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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防溜枕木2根。

备用防溜铁鞋、防溜枕木由综合修配车间轨道车出退勤管理员处统一加锁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签字、谁归还、谁确认”的原则,对使用的铁鞋、防溜枕木必须实行出入库制度,且须加锁管理。

第十七条铁鞋一律涂以红底白字(统一采用字体为黑体130号),双侧喷涂醒目位置。

1.重型轨道车防溜铁鞋。

铁鞋管理编号方式为“轨道车车
号+序号,如:大板综合维修段05151号轨道车,铁鞋编号分别为05151-1、05151-2、05151-3、05151-4。

2.备用防溜铁鞋:备用防溜铁鞋,双侧喷涂大综-1,整
体含义为:大综段备用第1号防溜铁鞋。

3.防溜枕木为贯通式,材质坚固,斜口夹角30°,深
100mm、宽90mm,防溜枕木两端300mm涂红色荧光涂料,并设有加锁装置。

防溜枕木按要求制作,不得劈裂,加固良好;如有丢失要及时通知段有关部门补齐。

4.防溜枕木按段的简称统一进行编号,如:大板综合维修
段第1号防溜枕木,标记为“大综-1”。

第十八条防溜设备和器具管理职责
1.安全科:负责指导综合修配车间、班组对防溜设备、器具按标准统一编号、标记,实时掌握全段防溜设备和器具的配置数量及使用处所,检查防溜措施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纠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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