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领用合约(商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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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信用卡(商务卡)领用合约

国际信用卡(商务卡)领用合约

国际信用卡(商务卡)领用合约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信用卡(商务卡)申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领用_________国际信用卡(商务卡)(以下简称国际商务卡)达成如下合约:一、为保证甲、乙双方合法经济权益,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法的用卡环境,乙方自觉遵守并催促其持卡人遵守《_________国际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国际卡章程),履行本合约。

二、乙方接受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事情,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国际商务卡的各种费用。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国际商务卡时,应马上在国际商务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该姓名须与申请表上的签名相符,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持卡人因使用国际商务卡而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均由甲方记入乙方国际商务卡账户,乙方对该账户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一)甲方所存一切有关国际商务卡的交易记录,均为该卡使用的真实凭据,对乙方具有绝对的约束力。

甲方每月向乙方寄发月结单。

如乙方自月结单寄出日起20天内,对月结单所列交易未提出异议,即视同乙方认可全部交易。

(二)乙方持卡人非现金交易(购物、消费、利息和费用等)日至还款到期日为免息还款期,乙方若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透支款,则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贷款利息,否则,须从银行记账日起按月息24‰支付从透支之日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

(三)乙方持卡人支取现金(每卡每天最高取现额为_________元或_________元)发生透支别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国际商务卡在中国境内别得取现),并应按上述利率支付透支部分从取现交易日起至还款日的贷款利息(取现交易日和还款日均以银行记账日为准)。

六、未经甲方接受,乙方别得超过甲方核定的信用额度和还款期限。

如经多次催收乙方仍未还款,甲方将视同乙方涉嫌恶意透支,甲方有权止付和收回乙方的国际商务卡,并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025年银行信托合同国际信用卡商务卡领用合约

2025年银行信托合同国际信用卡商务卡领用合约

银行信托合同国际信用卡商务卡领用合约第一条合同的背景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合同是由甲方(银行)和乙方(信托公司)共同签订的商务卡领用合约。

本合同的背景是乙方需要申请并获得国际信用卡商务卡,而甲方可以提供该类型的信用卡服务。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规范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国际信用卡商务卡服务,并根据乙方提出的专项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卡片定制服务。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填写开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有效证件及资质证明材料。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为乙方发放国际信用卡商务卡。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际信用卡商务卡的使用规定,不得将其用于非法用途或超出授权使用范围。

5.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日期,按时足额还款,不得逾期。

6.在合作期限内,如乙方产生违规行为或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合同的期限和更新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3年,自合同到期之日自动终止。

2.本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以确保合作关系的持续性。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均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2)经过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争议无法解决的;(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解除合同的。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等。

第五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协议,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如下:1.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2.本合同被银行业监管机构、法院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确认为合法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 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同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 年_____ 月 ____ 日甲方:乙方: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声明事项1、VISA 奥运卡、VISA Mini 卡、三星信用卡为套卡形式,套卡每套共两张卡片。

乙方申请套卡,经本行核发后,乙方将收到一套两张卡片;一张为标准尺寸的卡片(以下简称“大卡” ),一张为较大卡尺寸约小43%的卡片(以下简称“小卡” ),三星信用卡两张卡片均为大卡。

两张卡卡号不同,但系同一账户进行结算,使用同一信用额度且持卡人姓名均相同。

乙方申请套卡即视为同时申请两张卡,不得单独申请一张卡。

2、小卡由于尺寸较小及无卡片号凸字的特性,不能在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CDS)及插卡式终端机使用,也不能在需要以手工压单方式完成信用卡交易的商户处使用。

持卡人如遇上述情形,请使用大卡或其持有的其他招商银行信用卡进行交易。

因持卡人使用小卡不当造成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CDS及插卡式终端机故障或损坏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财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如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合作方以及相关资信机构。

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

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

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编号:_________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基于知悉并懂得《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誉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牡丹国际信誉卡(以下简称国际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约。

一、甲方包管向乙方供给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并批准配合乙标的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懂得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形。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资信状态给予甲方国际卡的国民币账户____________元的信誉额度和外币账户____________的信誉额度,并有权按照甲方资信状态的变更调高或调低甲方账户的信誉额度,信誉额度的透支期限为自银行记账日起60日。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国际卡而产生的全体债务(包罗信誉额度内及超信誉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甲方还款挨次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挨次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花费等贷款。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透支期限内偿还全体债务,不然,乙方有权按商定采用依法处罚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力、向包管人追索等办法。

五、甲方应遵照《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誉卡章程》,实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国际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雷同的姓名(应易于识别),熟记并妥当保管密码,不然由此而发生的成果由甲方承担。

六、除应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在国内应用国际卡花费、转账或支取现金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在境外用卡时可以不出示身份证件(除受理点有特别请求外,持卡人在用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件)。

凡应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七、如遇国际卡单据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交易确切存在,乙方不得谢绝支付该交易款项。

甲方不得以与受理点产生纠纷为由谢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

八、乙方应承担以下任务(一)供给国际卡章程、应用阐明及收费尺度等有关材料。

银行信用卡(公务卡)领用合约

银行信用卡(公务卡)领用合约

合同模版合同编号:合同模版甲方:乙方:Xxxx年xx月注意事项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安全,请在使用本合同范本前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1、本合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通用性示范文本;2、如有必要,请根据具体的交易背景、交易目的等适当修改、调整本合同范本的相关条款;银行信用卡(公务卡)领用合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银行信用卡(公务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主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承诺完全遵守《银行信用卡章程》,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财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且甲方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合法的征信机构提供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的有关信息材料。

无论是否核批及信用卡是否终止,有关资料均不予退回。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有权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服务的目的视情况向其他任何甲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披露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

甲方承诺将要求相关合作机构对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2.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为其指定人员发放附属卡或注销附属卡,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乙方对主卡及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完全清偿责任;附属卡持卡人对主卡及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乙方可随时申请注销附属卡,附属卡持卡人对附属卡注销前主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定或调整其授信额度,乙方的授信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

乙方可在授信额度内设定其附属卡的使用限额。

4.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一致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

银行企业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企业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企业信用卡领用合约甲方(银行):名称:[银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银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企业):名称:[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企业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乙方申请领用甲方发行的企业信用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约:一、信用卡的申领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如实填写信用卡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资料、信用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申请,并确定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功能等。

二、信用卡的使用1. 乙方领取信用卡后,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信用卡,不得将信用卡出租、转借或转让给他人。

2. 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商户和场所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交易。

消费交易可享受一定的免息还款期,具体期限以甲方公布的为准。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信用卡还款,可选择全额还款或最低还款额还款等方式。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甲方将按照约定计收利息、滞纳金等费用。

三、信用额度调整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用卡情况等因素调整乙方的信用卡信用额度。

2. 乙方如需要调整信用额度,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调整。

四、费用及收费标准1. 乙方使用信用卡应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年费、手续费、利息、滞纳金等费用。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并在官方网站、营业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

乙方如不同意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可在公告期内申请注销信用卡。

五、信息披露与通知1. 甲方应向乙方披露信用卡的使用规则、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2. 甲方可通过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乙方发送信用卡账户信息、交易通知、对账单等信息。

乙方应确保其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六、保密义务1. 双方应对在信用卡申领和使用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信用卡领用合约

信用卡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与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声明事项1、VISA奥运卡、VISA Mini卡、三星信用卡为套卡形式,套卡每套共两张卡片。

乙方申请套卡,经本行核发后,乙方将收到一套两张卡片;一张为标准尺寸的卡片(以下简称“大卡”),一张为较大卡尺寸约小43%的卡片(以下简称“小卡”),三星信用卡两张卡片均为大卡。

两张卡卡号不同,但系同一账户进行结算,使用同一信用额度且持卡人姓名均相同。

乙方申请套卡即视为同时申请两张卡,不得单独申请一张卡。

2、小卡由于尺寸较小及无卡片号凸字的特性,不能在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CDS)及插卡式终端机使用,也不能在需要以手工压单方式完成信用卡交易的商户处使用。

持卡人如遇上述情形,请使用大卡或其持有的其他招商银行信用卡进行交易。

因持卡人使用小卡不当造成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CDS)及插卡式终端机故障或损坏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财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如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合作方以及相关资信机构。

2、甲方将根据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申请为其发放附属卡。

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

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

(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YJ-NCBC-CC-3)二〇一二年十一月目录1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信用卡章程 (3)2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信用卡领用合约 (10)2.1个人卡领用合约 (10)2.2 商务卡领用合约 (15)2.3 公司卡领用合约 (22)1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信用卡章程标题: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信用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求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银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卡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并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具有消费、取现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三条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商务卡按清偿责任分为商务卡(个人承债)和公司卡(单位承债);按账户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按加入的国际信用卡组织不同分为中国银联信用卡、万事达信用卡。

第四条发卡银行、持卡人/单位、担保人及其它当事人办理信用卡业务时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持卡人”指向发卡银行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申请者本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或指由单位或其它组织向发卡银行申请并获得核发卡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它组织负责人授权持有该卡片的人员。

“信用额度”指发卡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等为其核定、持卡人在卡片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包括:固定额度、临时额度和专用额度。

“银行记账日”指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发生的交易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账单日”指发卡银行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算利息,并计算出持卡人应还款额的日期。

“还款日”指持卡人向发卡银行偿还其欠款的银行记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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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领用合约(商务卡)
中国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长城国际信用卡(商务卡)申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领用长城国际信用卡(商务卡)(以下简称国际商务卡)达成如下合约:
一、为保证甲、乙双方合法经济权益,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法的用卡环境,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国际卡章程),履行本合约。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国际商务卡的各种费用。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国际商务卡时,应立即在国际商务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该姓名须与申请表上的签名相符,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持卡人因使用国际商务卡而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均由甲方记入乙方国际商务卡账户,乙方对该账户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一)甲方所存一切有关国际商务卡的交易记录,均为该卡使用的真实凭据,对乙方具有绝对的约束力。

甲方每月向乙方寄发月结单。

如乙方自月结单寄出日起20天内,对月结单所列交易未提出异议,即视同乙方认可全部交易。

(二)乙方持卡人非现金交易(购物、消费、利息和费用等)日至还款到期日为免息还款期,乙方若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透支款,则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贷款利息,否则,须从银行记账日起按月息24‰支付从透支之日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

(三)乙方持卡人支取现金(每卡每天最高取现额为2,00港元或250美元)发生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国际商务卡在中国境内不得取现),并应按上述利率支付透支部分从取现交易日起至还款日的贷款利息(取现交易日和还款日均以银行记账日为准)。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核定的信用额度和还款期限。

如经多次催收乙方仍未还款,甲方将视同乙方涉嫌恶意透支,甲方有权止付和收回乙方的国际商务卡,并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及其持卡人应承担因违反本合约而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其他一切费用。

八、乙方持卡人因转借、转让国际商务卡或违反国际卡章程及使用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及其持卡人与特约商户或受理银行发生交易纠纷时,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理由拒绝偿还使用国际商务卡而发生的债务。

十、乙方持卡人使用的国际商务卡有效期满,如乙方不再更换新卡,应在国际商务卡有效期满前4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继续用卡,并为乙方重新制卡及收取相应的费用。

十一、乙方持卡人使用的国际商务卡遗失或被窃,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书面或电话挂失,电话挂失应在30天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持卡人的国际商务卡遗失或被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持卡人未办妥挂失手续当日和次日所发生的交易;
(二)乙方持卡人与他人合谋共同欺诈或有其他不诚实行为;
(三)甲方调查情况,遭乙方或其持卡人拒绝的。

十三、如遇乙方的国际商务卡单据有误和内容不全,但经确认交易确实存在,乙方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

若乙方持卡人对其发生的交易有疑问,要求银行协助查询并索取有关单据证明,须承担国际信用卡组织规定的有关查询费用。

十四、乙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五、甲方受理乙方销户申请45天后方可为其办理销户手续。

乙方自申请销户之日起45天内须继续承担该被注销卡所发生的所有交易。

十六、若甲方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则乙方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国际商务卡有效期一致。

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国际商
务卡有效期满后45天内不得支取。

乙方国际商务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

当乙方经甲方多次催收仍未偿清国际商务卡的欠款时,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国际商务卡保证金存款一次性转入其国际商务卡账户,以归还其欠款。

十七、乙方若选择自动转账方式还款,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提供的账户中扣款,转入其国际商务卡账户,用于偿还乙方的欠款。

十八、本合约自乙方在国际商务卡申请表上签字并领取国际商务卡后即告生效。

乙方领用国际商务卡后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约时必须在国际商务卡的一切债务清偿完毕,并按甲方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后,本合约方可解除,否则本合约继续有效;乙方国际商务卡期满换领新卡后,本合约继续有效。

十九、甲方的国际卡章程和本领用合约一经修改、公布,无论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后的国际卡章程和领用合约即为有效,并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十、乙方领用国际商务卡后,即被认为乙方及其持卡人已全部仔细阅读和了解了国际卡章程和本合约。

二十一、乙方使用国际商务卡时,须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十二、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尽事宜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业惯例办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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