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案例分析题
2020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民事

2020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民事诉讼案情一: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
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
赵军不同意。
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住地和该瓷盘所在地)起诉赵军,要求分割父亲赵祖斌的遗产。
经甲县法院调解,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调解协议:赵祖斌留下的青花瓷盘归赵军所有,赵军分别向赵文、赵武支付人民币20万元。
该款项分2期支付:2013年6月各支付5万元、2013年9月各支付15万元。
但至2013年10月,赵军未向赵文、赵武支付上述款项。
赵文、赵武于2013年10月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调查,赵军可供执行的款项有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折价为8万元,另外赵军手中还有一把名家制作的紫砂壶,市场价值大约5万元。
赵军声称其父亲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被卖了,所得款项50万元做生意亏掉了。
法院全力调查也未发现赵军还有其他的款项和财产。
法院将赵军的上述款项冻结,扣押了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
2013年11月,赵文、赵武与赵军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3年12月30日之前,赵军将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支付给赵文,将可供执行财产折价8万元与价值5万元的紫砂壶交付给赵武。
赵军欠赵文、赵武的剩余债务予以免除。
此时,出现了以下情况:①赵军的朋友李有福向甲县法院报告,声称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是自己借给赵军的,紫砂壶的所有权是自己的。
②赵祖斌的朋友张益友向甲县法院声称,赵祖斌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是他让赵祖斌保存的,所有权是自己的。
自己是在一周之前(2013年11月1日)才知道赵祖斌已经去世以及赵文、赵武与赵军进行诉讼的事。
③赵军的同事钱进军向甲县法院声称,赵军欠其5万元。
同时,钱进军还向法院出示了公证机构制作的债权文书执行证书,该债权文书所记载的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债权是5万元,债权到期日是2013年9月30日。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题目一:刑法案例分析案例描述:张三在一次聚会中与李四发生争执,张三一怒之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刺向李四,导致李四重伤。
事后,张三主动投案自首。
问题:1. 张三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2. 张三的自首行为对其刑事责任有何影响?答案:1. 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三在争执中故意使用刀具刺伤李四,造成李四重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2. 张三的自首行为可以对其刑事责任产生减轻处罚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张三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 题目二:民法案例分析案例描述:王五向赵六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
到期后,王五未按约定还款,赵六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
问题:1. 赵六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2.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可能会如何判决?答案:1. 赵六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赵六可以与王五协商,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协商无果,赵六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王五归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
此外,赵六还可以申请法院对王五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判决后能够顺利执行。
2.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可能会判决王五归还赵六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王五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赵六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拍卖王五的财产,以实现债权。
#### 题目三:行政法案例分析案例描述:某市环保局在进行环境检查时,发现一家化工厂存在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遂对该厂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问题:1. 化工厂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采取哪些法律途径?2. 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需要遵循哪些程序?答案:1. 化工厂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司法考试民法精选案例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民法精选案例题及答案解析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7/17 11:46:55案例一中学生南宫琴购买洗发水中奖及利用奖金购买钻戒案(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南宫琴是某中学学生,15岁。
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宫琴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
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宫琴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宫琴非常高兴,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雨,母女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雨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里的柜子中。
第二天,南宫琴与萧雨发生争执,南宫琴一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的5000元钱出,到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便花了4800元买了一只钻戒。
几天后,萧雨要购买股票,想用柜中的钱,却发现柜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南宫琴,南宫琴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
但南宫琴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萧雨则认为南宫琴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宫琴的父亲支配。
于是马上拉着南宫琴到商场,说南宫琴购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
售货员说钻戒售出无法退货。
【问题】1南宫琴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奖金究竟属谁所有?为什么?2南宫琴购买钻戒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萧雨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3萧雨是否有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请说明理由。
4假设南宫琴没有告诉萧雨,直接到商场领奖,商场能否以南宫琴是未成年人拒绝兑奖?【答案】1南宫琴购买洗发水的行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单独获得奖励,因此奖金应归南宫琴所有。
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的规定,1 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南宫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下列两类民事行为有效:一是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是接受奖励、赠与、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民事行为。
民法案例分析题库

民法案例分析题库一、合同法。
1. A与B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租金每月20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月底支付。
租赁期内,B未按时支付租金,A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 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为5000元。
公司因业务需要,要求员工加班,但未支付加班工资。
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3.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一辆汽车,价格为10万元。
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
在交付时,乙发现汽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有权拒绝接收汽车并要求解除合同?二、侵权责任法。
1. 小明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打破了一瓶价值100元的酒。
超市要求小明赔偿100元。
小明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A公司在进行广告宣传时,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产品与广告宣传不符,是否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 在驾驶汽车时,B因未注意前方情况,追尾了前车造成车辆损坏。
前车车主是否有权要求B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物权法。
1. A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在购买后发现房屋存在产权纠纷。
A是否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2. 租赁期内,租户未经出租人同意,私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3.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期限为一年。
到期后,乙未归还借款。
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归还借款?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实际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希望大家在学习民法案例分析时,能够深入思考,理性分析,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一、案例背景2022年5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以1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房屋。
合同签订后,甲向乙支付了30万元定金。
2022年6月1日,甲准备支付剩余房款时,被告知因房屋价格上涨,乙不愿意再履行合同,拒绝出售房屋。
甲无奈之下将乙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受理后,乙提出反诉,要求甲赔偿其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二、案例分析1、本案例中涉及到的核心法律问题是什么?本案例涉及到的核心法律问题是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
具体来说,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定金的双倍返还以及违约责任的赔偿等问题。
2、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应该如何寻求救济?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在本案例中,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乙方因为房屋价格上涨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如果乙方因为房屋价格上涨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行为构成违约。
因为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价格上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如果价格上涨是乙方无法承受的风险,应该在合同签订时就提出。
4、如果甲方已经支付了定金,但乙方拒绝履行合同,那么双倍返还定金的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在本案例中,双倍返还定金的条款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且买方已经支付了定金,但卖方拒绝履行合同,那么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如果乙方因为甲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损失,甲方是否有责任进行赔偿?为什么?如果乙方因为甲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损失,甲方有责任进行赔偿。
因为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一方违约导致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司法考试是对法律专业学生和从业人员进行能力测试的重要途径之一,案例分析题是考试中常见的一种题型。
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考生需要结合法律知识和实际情况,进行推理和判断,以达到检验其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一: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对方公司,要求对方公司支付违约金。
经法院审理,判决对方公司支付违约金,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后来,对方公司未按和解协议支付违约金,该公司应如何执行?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和解协议。
对方公司未履行和解协议支付违约金,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对对方公司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履行和解协议。
案例二:某餐厅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消费者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经法院审理,判决餐厅赔偿消费者损失,并责令餐厅整改食品安全问题。
餐厅未按判决履行,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消费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餐厅履行判决。
同时,消费者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要求监管部门对餐厅进行处罚,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案例三:某公司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判赔偿对方公司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判决生效后,对方公司发现该公司仍在侵权,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对方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要求法院对该公司进行罚款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同时,对方公司还可以向知识产权部门投诉,要求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确保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以上就是几个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司法考试中,考生需要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才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民法历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

民法历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2022年)四、(本题19分)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
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
”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
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
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
合同案例分析题: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
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
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
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
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问题:1.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为什么?2.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为什么?3.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备忘录效力如何?为什么?4.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5.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为什么?6.丁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40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什么?7.丁公司能否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为什么?8.丙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合同的真正当事人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9.甲公司可否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为什么?参考答案:1.成立。
民法案例分析题

民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背景
在某地发生一起汽车交通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当事人为A先生和B女士,他们对此事对立的观点,在法庭上展开了争论。
案例描述
A先生和B女士在一条交通繁忙的城市道路上发生了碰撞。
A先生称B女士在驾驶过程中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
B女士则辩称A先生驾驶超速,并在道路上转弯时未给予足够的让行信号,这才导致了事故。
在案发现场,交警进行了勘察,调查并记录了相关的证据。
据交警记录显示,A先生在发生事故时驾驶的车辆超速行驶,并未在转弯时给予足够的让行信号。
然而,B女士被判定是未按规定礼让行人,导致了事故。
案例分析
根据驾驶员违法超速和未遵循交通规则礼让行人的事实,初步可以断定A先生存在过错。
他的超速驾驶和未给予足够让行信号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
根据民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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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 )三、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
甲能够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不得请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
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
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
应乙的要求,甲为抵押的铺面房向丁保险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了己。
4月,甲与张某签订借款意向书,约定甲以铺面房再作抵押向张某借款5万元,用于向乙还款。
后因甲未办理抵押登记,张某拒绝提供借款。
7月,因甲与邻居戊有矛盾,戊放火烧毁了甲的铺面房。
在保险公司理赔期间,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保险赔偿请求权。
问题:1. 3月之前,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乙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甲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2.丙有权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但不得请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其法律含义是什么?乙可否以甲不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为理由,拒绝向丙付款?为什么?3.如甲不向乙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乙能够主张什么权利?如乙不向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能够主张什么权利?4.如丙拒绝接受甲持卡消费,应由谁主张权利?能够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5.张某拒绝向甲提供借款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6.甲的抵押铺面房被烧毁之后,届期无力还款,乙能够主张什么权利?7.甲将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己,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该保险赔偿请求权,对乙的抵押权有什么影响?为什么?【参考答案】1.甲持卡在丙处消费,由乙向丙付款,这是一种无名合同关系,参照委托合同的规定处理。
甲应依其消费金额向乙还款,甲乙之间还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或形成还款关系)。
丙负有接受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消费,即丙受乙的委托向第三人(消费者)为给付,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义务,这是一种类似于委托的关系(或无名合同关系)。
乙在丙完成对第三人的给付之后,丙有要求乙付款的权利。
甲与丙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
2.甲在丙处的消费的付款义务,由乙承担。
这是就将来可确定的债务,甲与乙订立债务承担协议。
而且是经债权人同意的免责的债务承担,即免责的由乙承担,丙不得向甲主张权利。
乙不能够甲不付款为理由拒绝向丙付款。
因为甲与乙、乙与丙之间的债的关系是独立的,而且债务承担具有无因性。
3.如果甲不向乙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乙可依甲乙之间的还款关系要求甲支付其所消费的款项及利息(违约责任)。
如果乙不向丙支付甲所消费的款项,丙可依乙丙之间的还款关系要求乙支付甲所消费的款项及利息(违约责任)。
4.应当由乙主张权利。
乙能够依据其与丙之间的委托关系对丙主张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因为在乙与丙之间的丙负有接受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消费,即丙受乙的委托向第三人(消费者)为给付,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义务。
在这一合同关系中,甲不是其当事人。
5.张某不构成违约。
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张某未向甲提供借款,借款合同未生效。
6.乙能够就甲对丁的保险赔偿金和甲对戊的损害赔偿金主张优先受偿权。
(或乙能够行使甲对丁的保险赔偿请求权、甲对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乙能够对戊行使基于抵押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7.没有影响。
因为在甲的铺面房设定抵押后,甲将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己,基于抵押权的物权效力(或追及效力,或优先效力),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该保险赔偿请求权,基于抵押权的优先性,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 )四、(本题19分)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
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
”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
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
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
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
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
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
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问题:1.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为什么?2.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为什么?3.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备忘录效力如何?为什么?4.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5.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为什么?6.丁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40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什么?7.丁公司能否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为什么?8.丙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合同的真正当事人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9.甲公司可否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为什么?参考答案:1. 成立。
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乙公司能够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无须以登记为设立要件。
2. 不是。
因为甲公司房产抵押与乙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没有明确约定抵押份额,属于连带抵押。
抵押权人(即银行)能够选择就任一财产实现抵押权。
3. 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在法院依据竞买结果制作裁决书后,甲公司将房产过户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是房产所有人。
当事人对房产权属作的特别约定,不具有物权效力。
可是该备忘录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债权效力,丙公司对甲公司负有合同义务,即依约履行将房产过户给甲公司的义务。
4. 有效。
因为丙公司是房产所有权人,有权对房产进行处分,且就同一房产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合同效力既不会仅因为房产没有过户而受影响,也不会仅因为是一物多卖而受影响。
5. 有权。
因为丁公司能够行使不安抗辩权。
虽然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丁公司应先交首付,甲公司后办理房产过户。
可是,房产产权人丙公司在签约次日就和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该行为已经明确表明,甲公司有无法履行交房义务的可能。
作为先交首付款义务的丁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6.无权。
因为甲公司能够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甲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在后。
丁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能够拒绝履行自己的先给付义务,可是不能以不安抗辩权要求甲公司履行在后的义务。
7. 能。
因为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半年内没有履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丁公司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8. 不能。
因为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丙公司和甲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该约定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法律约束力。
9. 能够。
因为根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数额过分高于损失,当事人能够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 )四、(本题22分)案情: 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
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
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
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
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
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
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
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
原来, 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
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 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1.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乙能够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权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能够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负担。
(2)甲的维修属于无因管理人的行为,由乙承担其支出的必要费用。
瓦片质量问题不影响乙对该项义务的承担。
(3)因维修影响了甲的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但装修期间不在延长租期的范围。
3.(1)甲丁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它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例如,费用承担问题适用赠与合同的规则,完成工作问题适用承揽合同规则。
(2)应由丁承担。
因为丁为雇主,应对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乙能够要求甲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理由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装或增设她物的,出租人能够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