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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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查制度
一、农业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检测。

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由农业部门监督生产者、经营者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检测。

拒不接受的,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视为不合格农产品。

三、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检。

四、复检结果与原检测结果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结果与原检测结果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抽检机构承担。

五、申请人应当协助保存被检查封存的农产品,不得转移、调换或者变卖。

六、来自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同一种类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农业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通报该产地的有关部门:
(一)经抽样检验一年内累计三次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二)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超过规定标准的;
(三)在市场上销售后造成多人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任何经营者不得采购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农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采购并销售农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违法行为予以通报,并提醒市民谨慎选购。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经检测不合格的,由农业部门没收其销售不合格产品所得,并对经营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八、检测机构伪造农产品检测结果的,由农业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固原市农牧局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模版(3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模版(3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益,培育健康的农业产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旨在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第三条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实施,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培训。

第四条基本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并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第二章检查机构第五条机构设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机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第六条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为:1. 组织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2.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3. 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提出整改意见;4. 搜集、整理、评估农产品质量数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提供参考依据;5. 接受群众投诉,及时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6.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第三章检查程序第七条检查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机构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检查计划,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八条检查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象包括:1. 农产品生产者;2. 农产品加工者;3. 农产品销售者;4. 系统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

第九条检查程序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程序包括:1. 检查准备:明确检查目标、制定检查计划、收集相关资料;2. 进行现场检查: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进行检查,采集样品并进行检测;3. 检查记录:记录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拍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制作检查报告;4. 检查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5. 整改复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范本(二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范本(二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目的是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减少食品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农产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适用于所有生产、流通环节的农产品,包括农田管理、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等。

第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由国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下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应当依法进行,注重全程监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措施,防范风险,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六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应当与其他管理方式相结合,形成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组织机构第七条国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下属机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国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下属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规范和标准;(二)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三)协调各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四)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五)收集、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信息,报告相关部门。

第九条其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单位应当配合国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三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程序第十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程序包括:(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二)确定检查对象;(三)制定检查方案;(四)实施检查;(五)整理检查结果;(六)提出整改意见;(七)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的内容包括:(一)生产主体的基本信息;(二)农产品的基本信息;(三)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的记录。

第十二条确定检查对象应当根据农产品的特点,按照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检查的重点对象,确保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制定检查方案应当包括:(一)检查的时间、地点、范围和方式;(二)检查的内容、目标和要求;(三)检查的方法和工具。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模版(3篇)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模版(3篇)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当依法、科学、准确、公正进行。

第四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当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广先进检测技术和设备。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当与生产经营单位的质量检验工作相衔接,建立互通信息的机制。

第六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当建立并运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检测中的问题。

第七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当建立并完善检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数据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当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质量检测人员的要求和培训第九条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检测操作流程和仪器使用方法。

第十条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应具备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的素质。

第十一条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泄露检测结果和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

第三章质量检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三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单位应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并建立设备档案和定期进行校准和保养。

第十四条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合格评估。

第十五条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严禁随意使用和私自调整设备参数。

第十六条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使用记录和维护情况应及时登记,定期进行设备清理和消毒。

第十七条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应有相应的审批和备案手续。

第四章质量检测流程和操作规程第十八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重复性。

第十九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严格执行检测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中的样品采集、处理和保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样品质量不受影响。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模版(五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模版(五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产品质量自律检测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生产、经营、销售、加工等环节中的农产品质量自律检测行为。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是指我单位在生产、经营、销售、加工等环节中,在自检、互检、委托检测等方式下进行的质量安全检测。

第四条我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应遵循法律法规、规范和相关标准,严禁违法违规操作,造假或篡改检测结果。

第六条我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我单位应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检测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

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工作责任第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工作是我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九条我单位应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确保检测工作的进行和结果的真实可信。

第十条我单位应建立配备检测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实验室,并确保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第十一条我单位应负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的工作计划和标准,明确检测项目、方法和频次。

第十二条我单位应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结果的处理方法,并及时将结果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我单位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档案,包括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程序第十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明确检测目标:根据法规和标准要求,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的目标和检测项目。

(二)制定检测计划:根据检测目标,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三)选择检测方法:根据检测项目,选择适当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

(四)采样和检测:按照检测计划,进行采样和检测工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维护企业形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全部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宣扬本制度,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巡查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巡查范围包括企业生产车间、加工场所、储存库房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场所。

第五条巡查内容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质量合格和安全性检查;2.储存条件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3.生产过程各环节中的卫生与安全掌控措施是否落实;4.员工操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5.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明码标价等。

第三章巡查标准第六条巡查标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消费者需求加以订立。

第七条实在巡查标准如下:1.产品质量合格和安全性检查:–检查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异物、腐烂、变质等;–检查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储存条件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仓库温度、湿度是否符合产品要求;–检查货物摆放是否整齐、有序,防止交叉污染;–检查货物存放区域是否定期清洁消毒。

3.卫生与安全掌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生产车间、加工场所是否保持乾净、干净;–检查工作人员是否穿着卫生服装和个人防护用品;–检查生产车间是否有合适的通风设施,防止异味积聚。

4.员工操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员工操作行为是否规范,符合操作规程;–检查员工是否接受过相关培训,对操作规程谙习程度。

5.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明码标价:–检查产品上的标签是否清楚、精准;–检查产品摆放是否整齐,避开混乱。

第四章巡查频率和责任第八条巡查频率应依据企业规模、生产情况和风险评估进行科学确定。

第九条巡查责任:1.组织负责人要确保巡查工作的开展,并定期对巡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2.巡查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由质量检验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3.质量检验部门应订立巡查计划并按时组织实施;4.质量检验人员要依照巡查要求进行巡查,并适时填写巡查记录;5.进行巡查的分管领导要依据巡查记录,适时发觉问题,对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第五章巡查记录和考核第十条巡查记录应详实、精准,并按规定存档。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范本(三篇)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范本(三篇)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农产品,是指经农业生产、养殖、种植等方式生产的食品、生产材料、食用农产品及其半成品。

第二章质量检测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机构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第六条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与法定单位合作,并依法获得相关的检测资质和认证。

第三章检测方法第七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应当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相关法规,使用规范的检测方法进行。

第八条检测方法应当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第九条本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与其他单位合作,确定适合本单位的检测方法。

第四章检测项目第十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应当包括以下项目: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微生物和毒素等。

第十一条农产品质量检测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扩展,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五章检测标准第十二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应当参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本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修订适合本单位的检测标准,但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十四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应当按照质量控制的要求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第十五条质量控制包括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等环节的控制,以及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

第七章检测记录和报告第十六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记录检测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采样日期、地点、样品名称、数量等。

第十七条检测报告应当准确、详细,包括检测结果、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检测标准等。

第十八条检测记录和报告应当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查证。

第八章质量监督和管理第十九条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应当受到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前言农产品是指在农业生产中获得的原料和制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质量检验制度和安全监控制度,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的相关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的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是指通过专业人员对农产品的生产全过程、加工过程、运输过程、销售过程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查的制度。

其意义在于:1.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的农产品进入市场。

2.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避免因食用不合格农产品而导致的危害事件。

3.推动农产品生产与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的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农产品生产环节巡查:对种植、养殖、环境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

例如,种植时使用的肥料、农药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养殖动物是否健康等。

2.农产品加工环节巡查:对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设备、生产技术、操作人员等方面进行检查。

例如,加工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等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3.农产品运输环节巡查:对农产品的运输环节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污染、变质、损坏等情况。

4.农产品销售环节巡查:对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销售场所进行巡查,检查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等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的流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的具体流程如下:1.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巡查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制定巡查计划。

2.组建巡查团队:根据计划,组建巡查团队,明确巡查人员的数量和队伍的构成。

3.进行现场巡查: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加工过程、运输过程、销售过程进行巡查,并记录发现的问题。

4.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置: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5.总结分析巡查结果:对巡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巡查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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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
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各级政府和相关
部门渐渐建立了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机构和责任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建立检
查机构是必要的。

各级政府应建立部门或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查工作。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农业部门等也应
搭配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查机构应当对农产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加工等环节开展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二、检查标准和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需要遵从肯定的标准和内容。

其中,质量
安全标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但标准订立难度较大,
需要经过多方面的协商和实际检验。

目前,国家已经建立了多项与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相关的标准,包括食品安全标准、农药残留限
量标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等。

在实际工作中,应依照这些标准对
农产品的莳植、加工、运输和销售行为等进行检查。

三、检查程序和方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程序和方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到
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精准性,应当得到保障。

实在来讲,检查程序
应当包括资料准备、提示通知、实地勘查、抽样送检、检测分析、
勘验取证、报告结论等环节。

检查方法应当依据实在情况采纳不同
的方法,例如,可采纳目视检查、化学定量分析、质量指标检测、
微生物检测等。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重视保护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检查结果和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结果和处理是保障农产品安全的紧要环节。

检查结果应当适时通知有关生产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布到社
会公众,以便他们更好地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对于不符合质
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应当实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五、监督和评估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程序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需要不断进行监督
和评估。

监督和评估的对象应当包括检查机构、检查人员和农产品
生产、销售、加工企业等各方。

对于发觉的问题和不足,应当适时
进行整改和改进。

总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的必要手段,需要得到各方面的支持。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遵从相
关标准和程序,并不断完善和改进检查方法,从而确保检查结果的
科学性和精准性,以供给牢靠的决策依据和服务于广阔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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