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2022版)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模板(精选17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模板(精选17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模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1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和谐,提供安全营养的食品是我们食品行业和从业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为保证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代表全国食品行业向社会各界发起倡议: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认真执行相关标准和法规,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
保证所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三、保证生产工艺科学、合理。
不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
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四、严格执行检验制度。
确保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备可追溯性,发生问题时,要依法及时处置。
五、规范标注产品标签和营养标签,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食用产品;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杜绝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不法行为,杜绝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原料的违法现象发生;七、遵守行业道德准则和公约,规范市场行为,讲信誉,不搞欺骗宣传。
依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标权;八、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
自愿接受国家各级执法部门、新闻媒体及消费者的监督和指导。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2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模版(3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益,培育健康的农业产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旨在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第三条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实施,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培训。
第四条基本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并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第二章检查机构第五条机构设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机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第六条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为:1. 组织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2.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3. 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提出整改意见;4. 搜集、整理、评估农产品质量数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提供参考依据;5. 接受群众投诉,及时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6.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第三章检查程序第七条检查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机构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检查计划,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八条检查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象包括:1. 农产品生产者;2. 农产品加工者;3. 农产品销售者;4. 系统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
第九条检查程序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程序包括:1. 检查准备:明确检查目标、制定检查计划、收集相关资料;2. 进行现场检查: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进行检查,采集样品并进行检测;3. 检查记录:记录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拍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制作检查报告;4. 检查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5. 整改复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0篇)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对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所经营的食品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检查。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二条经营包装食品时,应当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
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的食品,应当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三条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如实记录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五条本单位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
对不合格食品应当实施退市登记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严禁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
第七条在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时,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主动、积极、有义务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2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5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2)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品质,我国建立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自身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定期自主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有关部门的制度。
2024年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三篇)

2024年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目的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规定对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____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质量管受权人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4.1现场检查规程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
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模版(五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产品质量自律检测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生产、经营、销售、加工等环节中的农产品质量自律检测行为。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是指我单位在生产、经营、销售、加工等环节中,在自检、互检、委托检测等方式下进行的质量安全检测。
第四条我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应遵循法律法规、规范和相关标准,严禁违法违规操作,造假或篡改检测结果。
第六条我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我单位应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检测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
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工作责任第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工作是我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九条我单位应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确保检测工作的进行和结果的真实可信。
第十条我单位应建立配备检测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实验室,并确保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第十一条我单位应负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的工作计划和标准,明确检测项目、方法和频次。
第十二条我单位应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结果的处理方法,并及时将结果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我单位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档案,包括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程序第十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明确检测目标:根据法规和标准要求,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的目标和检测项目。
(二)制定检测计划:根据检测目标,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三)选择检测方法:根据检测项目,选择适当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
(四)采样和检测:按照检测计划,进行采样和检测工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工作,包括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记录检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等。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隐患。
4.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二、自检自查内容与要求1. 原料采购与验收:检查原料供应商资质、原料质量、原料储存条件等,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 生产过程控制:检查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卫生、员工操作规范等,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产品储存与运输:检查产品储存条件、运输工具卫生等,确保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质量安全。
4. 产品检验与出厂: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 餐饮具清洗消毒: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消毒设施设备等,确保餐饮具卫生安全。
6. 环境卫生:检查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卫生间等环境卫生状况,确保环境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记录等,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健康条件和食品安全知识。
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自检自查与报告程序1. 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
2.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 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管理小组会议,分析检查结果,总结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
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第三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二章查验内容第四条经营主体在采购食用农产品时,应当查验以下内容:(一)供应商的资质和合规情况,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二)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承诺达标合格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食用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或者快速检测结果;(四)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标识,包括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等信息;(五)其他需要查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经营主体应当对查验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记录,包括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章查验程序第六条经营主体在采购食用农产品时,应当优先选择具备农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
第七条经营主体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经营主体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要求。
第九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章记录和保存第十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延长至1年。
第十二条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为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凡本合作社成员从事水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经营活动,以及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均应遵守本制度;二、检查组织由合作社理事、监事组成,合作社自查小组,实行质量安全责任,建立职责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对水产品及生产管理进行自检,务必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监督检查内容与措施(一)定期对合作社成员水产生的产投入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合作社社员养殖过程中饲料、渔药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以、三项纪录填写情况及产地准出入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定期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主动向各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定期对本合作社产品进行送检。
(三)督促合作社社员对每批次即将上市产品进行自检、送检,产品合格方准进入市场;(四)定期对社员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向社员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工作部署和出台的政策措施,增强社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报道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五)制定完善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技术储备、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保障工作。
(六)信息公开。
向社员及社会公布合作社日常农产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信息,每年向外公布合作社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红黑户名单”。
畅通民众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途径。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2)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检查、监测、评估等手段,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和监督,最终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验检疫制度:对进出口农产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符合国家和地区的质量和安全标准,防止疫情和疫病的传入传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巡查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巡查目的1.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农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巡查范围1.农产品生产环节,包括种植、养殖、饲养等。
2.农产品采购环节,包括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
3.农产品流通环节,包括运输、储存、销售等。
三、巡查内容1.检查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生产记录,包括使用农药、兽药等情况。
2.检查农产品采购环节的供应商合格证明、进货记录等。
3.检查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4.采集农产品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5.核查农产品标签、标识,包括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否完整、真实。
6.检查相关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照。
7.调查农产品质量投诉情况,了解消费者反馈。
四、巡查方式1.定期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农产品生产、采购、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不定期巡查:根据具体情况,在重点地区、重点农产品、重点企业等进行不定期巡查。
3.突击巡查:对群众举报的农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突击检查。
五、巡查程序1.提前通知:提前至少3天通知被巡查单位,并告知巡查时间、内容和要求。
2.巡查组成员:巡查由相关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质检部门等组成的专业巡查小组进行。
3.巡查人员资格要求:巡查人员需具备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持有相关资质证照。
4.巡查记录:对每次巡查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5.巡查结果和处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被巡查单位,要求其整改。
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六、巡查报告1.巡查报告应包括巡查的时间、地点、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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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效劳活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
二、建立食品安全治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治理员,对效劳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治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治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治理人员和相关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索证索票等各项食品安全治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检方案,实行监管。
五、食品安全治理员每天对食用农产品的贮存条件、加工人员的卫生状况、贮存的设备设施的正常状态进行一次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查,检查是否有违反或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情况,发觉问题,及时告知改良,并做好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治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觉和改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治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觉问题及时反应,并提出限期改良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觉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良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门店食品安全治理元对各项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并形成汇报性文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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