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与基本原则

(八)《服务贸易总协定》
涉及国际运输、国际旅游、国际金融与保险、国际电讯、国际工程承包、视听服务、国际文教卫生交流等。
(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要求各缔约将其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中易引起贸易限制或扭曲的规定通知货物贸易理事会;(当地成份、出口比例、外汇平衡、技术转让等)要求发达国家在2年内、发展中国家在5年内、最不发达国家在7年内取消这些规定。
(五)《补贴与反补贴协议》
补贴的确定和产业损害的确定引进“毕业”概念,规定凡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的发展中国家不再有权对其出口商品实施补贴。对于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允许在过渡期内实施补贴。
(六) 《农产品协议》
规定将原有农产品的非关税壁垒先按规定方式全部予以关税化,然后进行削减。发达国家在6年内平均削减36%,发展中国家10年内削减24%。
(十)《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冒牌货在内的知识产权协议》
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工业设计及有关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 要求各国国内立法和行政程序与其保持一致,并允许司法当局采取及时有效的强制性措施。对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体制转型国家,允许推迟4年实施该协议。
第四节 WTO 和GATT的
主要区别
1993年12月15日,乌拉圭回合谈判签署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包括本身案文16条和4个附件。它们不仅涉及GATT原则和规则下的关税、非关税等原有问题及其延伸,而且增加了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服务贸易及知识产权等新内容。
(一)关税减让
各参加方的关税总水平将削减近40%;近20个产品部门实行零关税;在工业品方面,发达国家的加权平均税 率从6.4%降至4%。
九、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
为减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和突发因素的破坏作用,允许成员方采取例外和保障措施。即不承担和履行以承诺的义务,对进口采取紧急的保障措施,如提高关税、实施数量限制和特殊限制等。三种特殊情况:保护幼稚工业;国际收支严重赤字;短期内某种商品进口数量激增,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威胁。
第三讲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GATT
第3 条第 1-4 款
“各成员认为:国内税和其他国 内费用,影响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 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法令、条例 和规定,以及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 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要求的国内数 量限制条例,在对进口产品或国内产品 实施时,不应用来对国内生产提供保 护。” 第2款 “一成员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成 员领土时,不应对它直接或间接征收高 于对相同国内产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 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
2.两者的区别:
对 象 上
最惠国待遇处理的是两种以上外国进 口产品之间的关系;
区 别
国民待遇面对的却是进口外国产品与 原产自本国产品之间的关系。
涉 及 的 事 项 上
最惠国待遇主张在入境和结关过程中 要对一切外国产品一视同仁;
国民待遇要求在外国产品结关后,应 与本国产品同等对待。
三、货物贸易领域的国民待遇原则货物的“经济国籍”,是指 原 产 地 规 则
一国或地区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 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决定, 其核心是判定货物原产地的具体标准。 以此确定该商品在进出口贸易中应 该享受的待遇。
原产国 是指某一特定货物的完全生产国,
或者当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家参与了 某一货物的生产时,对产品进行了实 质性改变的国家或地区。
五.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例 外
依GATT的规定,一成员方可以在 10年的过渡期内维持与最惠国待 遇不符的措施,但要将这些措施 列入一个例外清单(豁免)。这个 例外是临时性的,不应超过10
年。
这些例外在10年之后取消。取消 之后,原则上应无条件地在服务 贸易中实施。
第3-2节 国民待遇原则
国际贸易遵循的准则

国际贸易遵循的准则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换的重要手段。
为了维护贸易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国际贸易需要遵循一定的准则和规定。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遵循的准则,从多个方面来讨论其重要性和影响。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作为全球贸易的监管机构,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定了一系列的准则来规范国际贸易。
这些准则包括非歧视原则、贸易自由化、公平竞争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
首先,非歧视原则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准则之一。
它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两个方面。
最惠国待遇是指对来自所有成员国的贸易应享有同样的待遇,不能因为国别而歧视。
国民待遇是指当进口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后,应享有与本国产品同样的待遇。
这些原则的制定旨在消除歧视,推动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其次,贸易自由化是国际贸易的核心准则之一。
它是指通过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推动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贸易自由化有助于提高市场的竞争性和资源配置的效率。
同时,它也可以促进全球间的贸易往来,提升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另外,公平竞争也是国际贸易的重要准则之一。
公平竞争要求各成员国在贸易中遵循公平、透明和适应市场经济的原则。
这包括了禁止不正当的贸易补贴、限制非关税壁垒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公平竞争有助于维护贸易秩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贸易的开放和有序进行。
最后,促进可持续发展也是国际贸易的重要准则之一。
可持续发展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正。
贸易活动应该尊重环境的可持续性和资源的效率利用,避免对环境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贸易规则和机制,推动绿色贸易和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二、国际贸易遵循准则的重要性国际贸易遵循准则的建立和遵守对于各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际贸易准则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的繁荣。
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可以促进各国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市场的优化。
通过打破贸易壁垒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开放,各国可以分享到更多的市场机遇和经济效益。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世界贸易组织,即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是全球性的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知识。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贯穿于世贸组织的各个协定和协议中,构成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
这些基本原则是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其中,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本质上意味着一成员平等地对待其他成员,在不同成员之间实施非歧视待遇。
这是一成员方处理与其他各成员方贸易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
在国际贸易中,最惠国待遇的实质是保证市场竞争机会均等。
它最初是双边协定中的一项规定,要求一方保证把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的贸易优惠(如低关税或其他特权),同时给予对方。
关贸总协定将双边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作为基本原则纳入多边贸易体制,适用于缔约方之间的货物贸易,“乌拉圭回合”将该原则延伸至服务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
最惠国待遇原则包含四个要点:一是自动性。
这是最惠国待遇的内在机制,体现在“立即和无条件”的要求上。
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优惠超过其他成员享有的优惠时,这种机制就启动了,其他成员便自动地享有了这种优惠。
二是同一性。
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某种优惠,自动转给其他成员方时,受惠标的必须相同。
三是相互性。
任何一成员既是给惠方,又是受惠方,即在承担最惠国待遇义务的同时,享受最惠国待遇权利。
四是普遍性。
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及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
二、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本质上意味着一成员平等对待外国和本国的产品或服务等,在出口成员和进口成员之间实施非歧视待遇。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WTO基本原则(规则)共九种,是世界贸易组织基准总则,为世界经济与贸易的推动保驾护航。
世界贸易组织是1995年1月1日问世的。
世界贸易组织总的准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适用货物、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
一、无歧视待遇原则也称无差别待遇原则。
指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性待遇。
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另一方特别的贸易优惠或加以歧视。
该原则涉及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的消除、进口配额限制、许可证颁发、输出入手续、原产地标记、国内税负、出口补贴、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领域。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指WTO成员一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将自动地给予各成员方。
该原则涉及一切与进出口有关的关税削减,与进出口有关的规则和程序、国内税费及征收办法、数量限制、销售、储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
三、国民待遇原则指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该原则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关税减让、国内税费征收、营销活动、政府采购、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以及公民法律地位等领域。
四、透明度原则指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以及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必须迅速公布。
该原则适用于各成员方之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法律规范和贸易投资政策的公布程序等领域。
五、贸易自由化原则指通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促进贸易的自由发展。
该原则主要是通过关税减让、取消非关税壁垒来实现的。
六、市场准入原则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
该原则在WTO达成的有关协议中,主要涉及关税减让、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贸易、热带产品和自然资源产品、服务贸易以及非关税壁垒的消除等领域。
wto 规则

wto 规则
WTO(世界贸易组织)是国际上负责管理全球贸易体系的组织,它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原则,旨在促进世界贸易的自由化。
以下是一些WTO的规则:
1. 最惠国待遇:WTO规定会员国必须将对一个国家的任何优
惠待遇延伸给所有其他会员国。
2. 国民待遇:WTO规定,会员国需要对本国和外国产品一视
同仁,不能给予本国产品更多的优惠待遇。
3.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WTO鼓励会员国逐步降低进口关税,
限制非关税壁垒(如进口许可证、配额等)。
4. 争端解决机制:WTO设立了一个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
成员间的贸易纠纷。
如果一个国家认为另一个国家的贸易措施违反了WTO规则,可以向WTO提出诉讼。
5. 透明度和知情权:WTO要求会员国提供有关贸易政策和法
规的信息,并鼓励成员间的合作与咨询。
6. 农业补贴:WTO的《农业协议》对会员国的农业补贴进行
限制,旨在减少不公平的贸易竞争。
7. 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WTO鼓励自由的服务贸易,并
通过《服务贸易协定》和《知识产权协定》保护知识产权。
8. 贸易便利化:WTO致力于简化和加强货物贸易的流程,鼓励成员国采取措施减少贸易中的不必要障碍。
以上只是WTO规则的一些主要方面,WTO还有许多其他规则和协议,旨在维护全球贸易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世贸组织及其规定

第三节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规则世界贸易组织,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于1995年1月1日成立的全球性的经济贸易组织。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一)无歧视待遇原则又称无差别待遇原则,其涵义是: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和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待遇。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也给予对方,但最惠国待遇原则附加了很多例外,其中对发展中国家实行普遍优惠制,即发展中国家可以从发达国家获得特别的优惠待遇,但它们对发达国家不作相应的减让。
(三)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贸易条约或协议中,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四)关税减让原则关税减让是指通过谈判削减关税以消除关税壁垒,并且削减后的关税应得到约束,不得再进一步提高。
(五)互惠原则是指利益或特权的相互或相应让与,在国际贸易中是指两国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六)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任何缔约方除征收捐税或其他费用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方领土的产品输入,或向其他缔约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七)透明度原则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海外对产品的分类或估价,关于捐税或其他费用的征收率,关于对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转账的规定、限制和禁止,以及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都应迅速公布,以便使各国政府及贸易商熟悉它们。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规则(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马拉喀什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章程性文件。
当本协议的某一规定与任何多边贸易协议的某一规定发生冲突时,本协议之规定应在冲突的范围内优先。
主要内容包括:1、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原则;2、世界贸易组织的活动范围、职能与组织结构;3、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规则;4、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资格;5、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6、世界贸易组织的财政预算与会费分配;7、世界贸易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8、协议的修正、接受、生效与保存。
WTO的基本原则

WTO原则与入世感想WTO的基本原则: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
“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
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2、市场开放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
3、最惠国待遇原则:指WTO成员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将自动地给予各成员国民待遇原则:指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4、透明度原则:指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以及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必须迅速公布。
5、贸易自由化原则:指通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市场准入原则: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
6、互惠原则:指两国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原则。
指如果发展中国家在实施WTO协议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物质准备,可享受一定期限的过渡期优惠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指WTO成员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将自动地给予各成员方。
7、国民待遇原则:指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8、公平贸易原则: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多边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旨
在促进全球经济合作和自由贸易。
作为国际贸易事务的主要平台,WTO制定并推行一系列基本规则,以确保成员国的贸易关系公平、透
明和可预测。
本文将介绍WTO的基本规则,并探讨其在国际贸易中的
重要性和影响。
第一,最惠国待遇。
根据WTO规则,成员国必须将对一国的任何
优惠待遇扩展到所有其他成员国,即实行“非歧视性原则”。
这意味着,在关税和其他贸易措施上,任何一国给予或允许的优惠待遇都必须扩
展给其他所有成员国。
这样的规则有助于消除不公平的贸易壁垒,促
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
第二,关税和贸易壁垒的限制。
WTO规定,成员国必须遵守相应
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规定,以确保贸易的公正和透明。
成员国应通
过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来促进贸易自由化,并遵循WTO规则中的
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和差别待遇。
第三,纠纷解决机制。
WTO设立了纠纷解决机构,负责处理成员
国之间的贸易纠纷。
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一种公正、有效和透明的解
决争端的机制,避免采取单边行动或通过不当手段解决贸易争端。
该
机制的存在和有效运作有助于维护全球贸易秩序和稳定。
第四,贸易自动化和透明度。
WTO规定,成员国必须向组织提交
关于贸易政策和措施的信息,并保持透明和信息共享。
这有助于减少
不透明性和保护主义行为,提高贸易自动化和可预测性。
通过信息共
享,各成员国可以更好地了解其他国家的贸易政策,减少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五,知识产权保护。
WTO的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成员国必须遵守TRIPS协议,保护知识产权,并为知识产权持有人提供适当的法律保护。
这有助于鼓励创新和技术转移,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合作。
以上是几个WTO的基本规则。
这些规则在国际贸易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合作。
通过确保公平、透明和可预测的贸易环境,WTO的基本规则有助于降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并提高全球经济的效率和竞争力。
此外,WTO的纠纷解决机制和贸易政策的自动化和透明度也有助于提高贸易秩序和稳定。
因此,正确认识和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对于保护全球贸易利益、促进经济繁荣至关重要。
总结起来,WTO的基本规则涵盖了最惠国待遇、关税和贸易壁垒的限制、纠纷解决机制、贸易自动化和透明度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这些规则的有效执行将有助于营造公正、透明和可预测的国际贸易环境,并推动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
对于参与国际贸易的各方来说,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则至关重要,以确保在全球贸易中获得公正和有利的结果。
因此,WTO及其基本规则对于维护全球经济合作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