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经济活动的重要工作。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核算财务收支,管理资产和负债,进行财务分析和报告,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等。
三、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发展规划提出预算申请,财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进行,不得随意调整。
如确需调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
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使用合法合规的票据,并及时入账。
加强对收入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收入流失和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支出管理支出应遵循勤俭节约、合理合规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
各项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销。
重大支出项目应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并实行招投标等制度,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加强对支出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办理验收、登记等手续。
资产的处置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合理控制负债规模,防范债务风险。
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并按时偿还本息。
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及时进行预警和处置。
八、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保障国家和社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注重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符合当地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严格遵守资金收支管理规定。
第六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八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应当有专门负责人,并配备适当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当具备法定的会计资格和从业经验,熟悉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熟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知识。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财务管理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源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规范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单位的财产和利益。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负责编制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预算报告,报批财务预算执行计划,监督和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当负责编制财务核算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经相关管理人员审批,并按时提交有关部门。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____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____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依法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
二、财务管理体制1. 财务管理部门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财务主管、财务室、会计师等职位,并按照岗位职责制度进行管理。
2. 财务监督机构设立财务监督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3. 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同时,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纪律教育,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三、财务管理流程1. 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状况,制定年度预算方案,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后公布。
预算编制应注重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充分支持和保障。
2. 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环节的管理。
同时,要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会计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工作。
会计核算应准确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业绩,及时提供相关报表和信息。
4. 财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业绩,及时报送给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
四、财务管理措施1. 财务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审批制度,明确财务审批的权限和程序。
财务审批要严格按照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财务资金的使用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
2. 财务监督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对于发现的财务违规行为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和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通用9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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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篇1是指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等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编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已经是当前我国一项非常迫切的重要任务,必须从多方面入手,认真加以切实解决。
1.建立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
设置现金收款登记簿,用于记录创收活动中收到的现金。
现金收款登记簿应记载收款日期、金额、合同号、收款人、交款人等详细事项;开据的现金收款单还应有收款人和交款人签字。
设置支票使用登记簿,记载使用(或作废)支票的日期、号码、金额、使用人等详细信息。
上述两类登记簿应做为会计档案保管。
2.建立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定期对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清理前账面明细和挂账时间、已清理数额、清理后账面明细)报到财务计划部门。
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原则上不应跨年度,严禁单位将公款借给个人私用,个人借款办公事原则上不应跨月份,严禁个人借没有支出的大额现金(借多少还多少,或只使用一小部分),借款单应注明具体用途,实际使用用途与借款单列示的用途应相符。
3.完善收入合同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加强创收收入(包括科技服务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合同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从事创收活动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应当连续编号。
在取得收入时,合同金额、发票金额与收到款项必须一致方可入账,若SHI三者不一致,必须由有关人员书面写出原因,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入账。
对已签定了合同或协议,并且服务对象将服务款一次性付清后,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服务项目终止,需要给服务对象退款的,要写书面说明,并及时修订合同,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退款。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独立设立、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承担责任的事业单位,其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财务组织管理:明确财务管理部门的设置、职责和权限。
规定财务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培训要求。
2. 预算管理:规定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和监督的程序和要求。
包括年度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报告的编制、审核和公开。
3. 资金管理:确立资金管理原则和规定,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存量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和结算等。
4. 会计核算:明确会计核算方法、制度和规范。
规定账务处理、凭证管理和账务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5. 财务监督:建立财务监督机制,包括内部财务监督和外部审计监督。
规定财务监督的程序、内容和责任。
6. 资产管理:规定资产使用、保管、评估、处置的制度和要求。
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7. 财务报告: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要求。
包括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等。
8. 财务审计:规定财务审计的程序和要求。
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以上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各个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调整。
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务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通用7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通用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1一、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限额xx元),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
现金遇有短款,财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总经理,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xx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xx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公司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银行存款管理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财会人员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
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4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用于管理财务活动的一套制度和规定,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财务管理程序和流程、财务监督和审计等内容。
本文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一)财务部门设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门职责: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的实际情况,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指导和监督执行;2. 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3. 安排资金和收入的管理和使用;4. 组织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5. 组织开展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程序和流程(一)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当经过科学测算和科学平衡,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和财务收支平衡。
(二)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和监督。
包括资金收入、支付、核销、结算等环节的规定和流程。
(三)财务报表编制和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四)财务监督和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财务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一)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工作,及时修订和更新制度,确保制度与时俱进。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和人员应当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办理财务事务,不得擅自改变和违反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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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认真搞好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工作,规范各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
(一)、财务预算与管理
乡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收入与支出根据各单位收费、经营等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收支方案,再由乡镇政府与乡财政所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方案。
(二)、现金、存款管理
1、乡财政所设立资金结算统管账户,统一管理各单位财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由核算会计管理。
各单位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须及时存入资金结算账户,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
2、任何单位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侵占、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留用各项收入。
3、乡属各单位不准在乡信用社私设账户,统一由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资金结算账户。
4、各单位大额支出费用实行银行转账,日常公用支出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支付后再报账列支。
5、严格控制资金出借,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
办理预支资金超过1000元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6、各单位由报账员可以申请留有2000元的备用金,用于各单位报账。
7、核算会计必须每月与开户银行及总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各单位的收入、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坐支”现金。
2、各单位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存入财政结算户,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3、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通过财政结算户,支出经审批后,由财政结算户拨付到支出专户,才能列支各项费用。
4、严格执行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单位的支出票据,由核算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后,由报账员填经费支出报账单,财政所稽核后方可列支。
5、支出票据报销办法。
支出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后,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预支,四费采用一单五签的审批办法。
6、各单位的差旅费报支,由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15天内必须报清票据,不得拖延,造成账务处理不及时。
7、核算会计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办事,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准确核算登记帐务,每月30日前记清当月账务,并及时、准确填报个单位会计报表。
8、核算会计总出纳和报账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做好各类款项的结算,做到银行存款日记账与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并定期和银行核对账务,做到账账相符,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二、财产管理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财产登记簿,所有财产都必须登记入账并指定专人保管。
2、定期盘点账务是否相符,需购置、变卖、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报请乡领导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并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审批。
3、对出租或承包的固定资产要签订合同,对丢失损坏集体财产者,保管员要按账面财产原值予以赔偿。
4、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公有财产的移交手续。
5、新购财产、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凡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先向采购办申报审批,然后根据采购办的审批意见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三、财务监督与审计
1、乡财政所负责落实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及财务公开制度。
2、乡财政所每年必须对各单位的账务审计一次。
3、乡财政所负责统一管理票据的领发、缴销和保管,并对有收费的单位依据票据管理规定严格审核领销票,各单位对领取的票据必须按票据管理法规,妥善管理,不得转借、转让、买卖、代开、销毁、涂改收费票据。
4、乡属各单位干部离任时,凡涉及到有关财务的人员,必须进行离任审计,结清财务手续,并健全移交档案后,写出书面审计报告。
四、处罚办法
1、会计账务的处理必须坚持日清月结,每月25日前各单位必须结清当月账务,否则按《会计法》从严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2、对坐支现金、侵占、挪用公款或专项资金、公款私存、白条抵库、留用各项收入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3、对未经领导同意的借款,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按银行同期最高利息计收利息,并及时追回借出款项。
4、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如发现有不按审批程序擅自开支的,谁批准,谁负责,冰锥、并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5、对发现有不按规定使用票据者,依据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对造成公共财物损坏、丢失、被盗的,追究财务保管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由财务保管员按照账面原值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