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与立法机构立法的区别
试述行政法的效力

试述行政法的效力篇一:2014电大行政法论述题1.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有以下特点:(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选择权利、义务,也不得随意放弃、转让义务,而只能依据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这是行政法律关系区别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这种不对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第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意思表示一致为必要条件。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总是交叉重叠的,权利与义务很难分开,其职权往往是其职责,即其权力往往又是其义务。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行政主体的先行裁决是行政法律关系区别于民事、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
2.试述行政法的特点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有以下五个特点:(一)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调整的范围十分广泛,内容纷繁复杂,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并且具有变化快的特点。
因而,要如同刑法、民法那样制定出一个系统完整的法典式文件是十分困难的。
(二)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行政法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其效力等级有明显区别,不像刑法、民法等,法律形式单一,法律文件数量有限。
(三)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四)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而国家行政管理的特点之一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这就要求行政法律规范与行政管理的这种变动性相适应,及时对客观形势作出反应。
行政法简答题和论述题.doc

简答题和论述题1、简述行政法的特点答:(1)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是由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律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4)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5)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2、简述行政法的作用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 推动民主政治过程,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简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地方性的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
4、试着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1)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律预先规定的;(3)具有不对等性;(4)行政主体的权力与义务具有统一性;(5)行政法律关系引发的行政争议,在解决方式与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5、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1)普遍性(2)基础性(3)特殊性6、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答:(1)行政法性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等特点。
其具体要求为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2)论述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不仅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
其具体要求为: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无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7、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答:(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无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行政法简答题

问答题:行政主体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其它国家机关、组织区分开来。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的特征: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有另外,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还享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国家行政机关特征(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是为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完成统治阶级的国家任务而组织起来的,与其他组织相比,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权威性。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行政机关可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或采取具体行政措施等,均是属于执行性行为。
(3)为了顺利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且执照科学方法依法活动。
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
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1)性质不同。
被委托组织不具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2)产生的依据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
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1)提出申请的权利(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第六章 行政立法

第六章行政立法案例导入:南京江宁区美亭化工厂长杨春庭于2003年3月接到通知,该化工厂要拆迁,但在补偿数量上存在严重分歧,原因在于双方所依据的法律根据不同,政府根据1996年发布的《江宁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应补偿130万,而原告杨春庭根据现行的《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应得到补偿是400多万。
经研究发现,1996年发布的《江宁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被媒体称之为地方政府规章)是依据1996年3月《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制定的,然而该办法已于2000年3月废止。
上面提到的南京市的有关规章是根据2000年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的。
原告于2003年4月23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之诉,状告南京市江宁区政府不按上位法规及时修改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致使自己损失惨重。
南京市中院依据有关规定将此案移交江宁区法院审理,2003年5月26日江宁区人民法院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并于2003年6月12日作出裁定,驳回起诉。
理由是政府发布的1996年《江宁县城镇房屋差遣管理办法》是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法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同时向江宁区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1]由于该案件被定位于“首例”,近来多被媒体关注,更重要的原因是该案涉及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行政立法已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难点,行政不作为也是行政法学的新领域,所以对行政立法不作为的研究会给中国法治建设以深远的影响。
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该案:行政机关有立法权吗?权力与责任有什么关系?行政立法的特征和形式是什么?行政立法如何控制?第一节行政立法概念一、行政立法的含义(一)概念广义——泛指行政性质的立法。
凡是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并发布行政法律规范的活动。
狭义——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即行政机关立法。
本文采用狭义,即行政立法是指法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福建师范大学22春“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4

福建师范大学22春“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一.综合考核(共50题)1.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A.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B.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C.主观有过错D.行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参考答案:ABC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包括()A.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C.认为行政机关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不合理的D.认为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不符合宪法的E.认为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参考答案:CDE3.司法审查中第三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A.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权利和义务关系B.第三人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C.经本人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本诉中去D.本诉已经开始但尚未审结参考答案:ABCD4.行政诉讼中移送管辖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A.移送的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B.移送法院发现对已经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C.接受移送的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参考答案:ABC5.下列有关行政确认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确认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组织B.行政确认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C.行政确认的内容是确定或否定相对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D.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参考答案:ABCD6.行政机关对土地使用权的确认这一行政行为包含如下内容:()。
A.赋予权益B.科以义务C.确认法律事实D.确认法律依据参考答案:CD7.以下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行为有()。
A.国防、外交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参考答案:ABCD8.简述行政的特征。
参考答案:(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一、行政立法概述1.行政立法行政机关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制定、修改、废止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文件的行为。
三层含义:(1)从立法主体上看,行政立法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在我国即是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2)从立法权限和程序上看,各行政立法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立法程序进行立法。
(3)从立法内容上看,行政立法只涉及国家的行政管理,这是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立法的主要区别。
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文件可分为法律性和非法律性文性两大类。
法律性的行政文件,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主要由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构成,如中国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非法律性的行政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对指定的部门和管理对象具有影响力,如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指示、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件等行政措施。
2.行政立法的形式: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3.行政立法与其他行政行为之间的区别:(1)行政立法主体的法律限定性,即享有行政立法权主体是法律特别规定的行政机关或特定的行政首长(在我国,行政首长不享有完整的行政立法权),而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
(2)行政立法程序的法律限定性,即行政立法主体在行使这项权力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其严肃性超过其他行政行为。
(3)行政立法内容针对的对象具有普遍性,而不是针对特定的事和人。
(4)行政立法结果具有规范性和反复适用性,其规范性通过法定的强制力保障其实施,在被废止和撤销之前,一直具有效力,可以反复适用。
(5)行政立法行为一般还有不可诉性,即对行政立法行为发生争议,一般不得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裁决,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制度即使如此。
(人民法院享有审理行政案件、裁决行政争议的权限。
由于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裁决行政争议时要参照行政规章,因此就要对行政规章进行司法审查,就要确定行政立法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越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四个重要法规层级,它们在法律制定和实施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四者之间的区别。
一、法律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最高法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是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根本规范。
法律的制定需要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审议和表决,通常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法律的内容通常是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原则性的,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国家政策的制定等。
二、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据和规范。
行政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的审议和表决。
行政法规的内容通常是具体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行政程序、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法规的制定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三、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仅在本地区内有效。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
地方性法规的内容通常是具体规定地方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需要遵循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能与上级法规相抵触。
四、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具有特定适用范围的法规,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部门规章的制定需要经过相应的部门或政府的审议和表决。
部门规章的内容通常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具体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部门规章的制定需要遵循上级法规的规定,不能与上级法规相抵触。
总结来说,法律是最高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原则性;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但仅在本地区内有效;部门规章是对上级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具有特定适用范围。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考研905、721真题整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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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名词解释二、简答题1.ABC管理法 1.西方公务员制度特征2.行政责任 2.优秀领导者应具有的素质3.公共危机 3.行政决策程序的过程4.职位分类 4.“最多跑一趟”改革的内容5.精准扶贫6.行政执行三、论述题1.一些社会问题长期处于公众议程,无法进入政策议程,这是为什么?政府应该怎么做?2.政府始终做一些“低效率”的工作,如逢年过节走村过户送温暖,谈看法。
√2018:一、名词解释二、简答题1.政治行政二分法 1.新公共行政学的理论观点2.非正式授权 2.现代人事行政的发展方向3.行政效率 3.政府与社会团体相互作用的方式4.行政许可 4.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5.行政复议 5.政府职能的构成6.结构性权利 6.公共危机的构成要件三、论述题1.政府执行力2.结合当前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和矛盾理论论述公共服务供给改革√2017:一、名词解释(6*5)二、简答题(15*4)1.管理主义 1.古典行政学的四大信仰2.差序政府信任 2.整体治理理论对大部制改革的价值3.行政协调 3.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作用4.政党分肥制 4.公共物品为什么由政府提供5.公共利益三、论述题(30)改革开放对中国经济社会变迁的影响无疑是极为深刻的,请结合时代背景,阐述80年代以来中国“双向运动”的演化轨迹,进而阐释由此引发的政府治理的转型路径。
四、材料分析(30)材料内容主要是说如今的户籍改革在小城镇进行,专家学者们提出要在大城市进行。
(1)根据公共政策学多源流理论,分析为什么户籍改革要在大城市进行(2)根据府际关系,分析人口流入地和人口流出地怎样协调配合√2016:一、名词解释二、简答题1.新公共行政学派 1.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2.政治与行政二分法 2.西蒙所谓的“行政谚语”是什么意思3.改革政府理论中的“掌舵而非划桨”原则4.民主行政 3.行政管理中的社会监督5.伍德罗*威尔逊 4.政策过程三、辨析题1.行政管理的生命力就是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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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法机构制定行政法律规范必 须遵循宪法规定的严格立法程序, 比行政立法程序正规、严格,更注 重民主;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为 必须遵循特别的制定行政规范的程 序,一般较简便、灵活,更注重效 率。
2013-9-13
(7)司法适用原则不同
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司法机 关应当全部执行;司法机关对于行 政立法,是有选择的适用,行政法 规只是在不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 情况下才予以适用,司法机关对于 规章是予以参照而已。
(5)立法的效力不同
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行政法律,其效力仅 次于宪法,而高于行政法规、规章,它是 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或从事行政行为的 依据;而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 其效力低于法律,且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地方政府的规章同时不得与地方法规相抵 触,否则无效。
2013-9-13
(6)立法的程序不同
构行 立政 法立 的法 区与 别立 法 机
行政立法
•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其职权或 法律授权,制定颁布有关行政管理方面具有 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 通常具有三方面的内容: • 1、行政立法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立法权 的国家行政机关。 • 2、各立法主体必须在法定的权限内严格按 照立法程序进行立法。 • 3、行政立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行政管理活 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
2013-9-13
(1)立法主体不同 立法机构立法的主体是公民选 举产生的代表机关;行政立法 的主体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013-9-13
(2)立法来源不同 立法机构的立法权直接来源于 人民的授权,由宪法加以规定; 而行政立法权力一部分来源于 宪法的授权,另一部分来源于 法律或其他权力机关的授权。
立法机构立法
• 从狭义的解释来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 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 制定法律这种特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 从广义来看,立法就是国家专门机关遵循 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意志,根据一 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依照法定的权 限和程序,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创 制、修改和废止法律的专门活动。广义的 立法概念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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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3
(3)立法权力性质不同
国家立法机构制定、发布行政法律 规范的活动,其本质是代表国家行 使立法权的行为;而行政立法行为 则是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行 政权的行政行为。但并非所有行政 机关都有权进行行政立法,只有享 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 行政立法。
2013-9-13
(4)调整的范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