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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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国##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经营管理,实现保本经营,促进收购资金持续稳定封闭运行,建立健全中国##发展银行财务管理体制,根据《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财政金融法规,结合农发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金融法规和财务政策。财政补贴纳入国家财政预算,讲究经济核算,实行企业化管理,保本经营。

第三条中国##发展银行为独立法人单位,实行“计划管理、分级核算、统负盈亏、财政补贴、保本经营”的财务管理体制。计划管理是指中国##发展银行按照国家财政部核批的费用、补贴、利润对所属分支机构实行指标管理。分级核算,是指中国##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分、支行制。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地市二级分行、县市支行为分级核算单位。统负盈亏,是指中国##发展银行由总行统一向财政部编报财务收支预算,各行实现的损益逐级汇总上报总行,总行集中向财政部清算,并按财政部批复的年度决算进行税利清算和分配。财政补贴,是指国家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国##发展银行资金运用收入小于筹资费用及管理成本,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核定的补贴额,按季拨补,年终统一清算。保本经营,是指中国##发展银行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坚持自主、保本经营原则,加强

经营核算,努力增收节支,实现保本微利。

第四条中国##发展银行财务核算应认真执行以下基本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利息收支和成本核算,凡属本期的收支,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发生,都要作为本期的收支处理;凡不属本期的收支,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得列作本期收支。

(二)谨慎性原则。严格按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各项准备金。超过规定收益期的逾期贷款,按收付实现制核算利息收入。

(三)历史成本原则。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四)配比原则。同一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内进行确认、计量,相互配比。

(五)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凡支出的效益与本年度相关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不得相互混淆。

第五条中国##发展银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准确进行财务核算,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努力增收节支,保障各项资金和财产完整、安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服务和支持全行业务工作开展,促进收购资金封闭运行。

第六条中国##发展银行财务决策管理权集中总行,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地市分行、县级支行在总行统一政策下,坚持分层授权管理。各级行实行大额费用开支集体讨论,重大财务开支坚

持逐级申报制度。中国##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坚持行长——主管行长——财务负责人分级授权审批制度,谁批准,谁负责。

第七条财会部门应在行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到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合法、合规;账务记载准确、及时、完整,责任分明;及时认真编制和积极组织完成财务计划;搞好财务分析和财务检查;严格履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管理好各项资金和财产。

第八条中国##发展银行的财务收支都必须集中财会部门统一管理,财会部门负责反映和监督辖内的一切财务活动。具体反映和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全行的资产和负债;全行资本金;全行的财务收支和利润分配;基建资金的使用;财产购建、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处理资金和财产的余缺。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中国##发展银行资产包括现金资产、信贷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十条现金资产。现金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

(一)各级行必须建立健全现金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现金的核算、保管、押运等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损失。要根据现金投放与回笼的不同季节和开户企业正常需要合理确定库存现金限额,灵活调度资金,避免资金浪费,节约成本支出。

(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包括缴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和在中央

银行的一般存款。缴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是按单位企业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余额和规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在中央银行一般性存款也应根据投放和回笼不同季节和现金收付量大小的需要及时调节、合理摆布,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信贷资产。信贷资产指按规定发放的各种贷款。

(一)中国##发展银行要按资金封闭运行要求建立健全贷款的审批、发放、监控和收回制度,做到按规定及时足额收回贷款本金、利息。

(二)发放贷款的本金按实际发生额计价,要根据项目、用途和期限进行分类核算和管理,并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计息期限按月计算表内外应收贷款利息。表内应收贷款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表外应收贷款利息按实际收到的日期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未收到时在表外科目记载。表内外应收贷款利息除另有规定外,都要计算复利,在表外科目进行核算,实际收到复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呆账贷款本息的核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行制定的呆坏账贷款核销办法办理,坚持严格申报、严格审批,不得擅自核销。提取的坏账准备不足批准核销的表内坏账的贷款应收利息时,其差额列作当期坏账准备金支出处理。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的经营性和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的非经营性资产,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不论金额大小和使用期限长短,各级行营业场所的点钞机,捆钞机、验钞

器、计算器等不列做固定资产核算,但应设置登记簿逐项登记,加强日常管理。

(一)中国##发展银行固定资产实行“指标管理、划分权限、账实分管、明细核算”的管理方法。指标管理,是指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指标由总行统一制定,省以下固定资产购建实行项目管理与指标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大中型资产购置按项目审批,小型及零星资产购置在总行核定指标内自行购置。划分权限,即各省级分行根据辖内业务需要向总行申请购建指标或实物,总行根据有关规定和财政部批复的固定资产年度购建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为单位下达年度固定资产购建指标总额和专项指标,或分配固定资产实物;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行将总行核批的指标分解后下达到各级行,或分配实物到各级行。各级行必须在上级行下达的固定资产购建指标内掌握使用,指标总额和专项指标均不得突破或串用,节余指标可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账实分管,是指财会部门负责账务核算及折旧提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购置和实物管理。明细核算,是指为反映固定资产明细资料,各级行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和使用部门进行明细核算。“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由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和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总账要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二)固定资产实行按原始成本计价的原则。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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