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坏账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范例
关于提取坏账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范例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为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确保股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运作,特制定如下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处置的内部控制制度。
1.1 坏帐损失核算方式:采用备抵法。
1.2 公司应当每一年中期期末或者年度终了,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估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按其期末余额 5%的比例计提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计提方式一经董事会通过,公司不能任意更改,如有变更,需经董事会批准。
1.3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者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期内无法偿还债务的,和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和应收款项超期 3 年以上) ,下列各类情况普通不能全额提取坏帐准备:1.3.1 昔时发生的应收款项,和未到期的应收款项;1.3.2 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1.3.3 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殊是母子公司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1.3.4 其他已超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1.3.4.1 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单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者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将其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1.3.4.2 公司的预付帐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帐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绝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款项的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1.4 公司可以对于某些应收款项提取特殊准备(指与同帐龄相较,比例较大的),对于提取特殊准备,或者计提金额超过上年已审净资产5%的应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列席会议,公司管理层应详细说明原因,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应公告。
对于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和计提金额超过上半年已审净资产 5%的,还应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应收账款业务的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目的在于合理预计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保障公司财务稳健。
#### 第二章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第四条公司对以下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1. 对债务人已逾期且未履行还款义务超过三个月的应收账款;2. 对债务人存在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按期偿还的应收账款;3. 对债务人发生破产、清算等情况,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4. 其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第三章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第五条公司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按以下方法进行计提:1. 单项计提法:针对单项应收账款,根据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账龄、行业特点等因素,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按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2. 组合计提法: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行业特点等因素,将应收账款分为若干组合,对每个组合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按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3. 余额百分比法: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计提坏账准备。
#### 第四章计提坏账准备的程序第六条计提坏账准备前,财务部门应进行以下工作:1. 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核查,确认应收账款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回收性;2. 分析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3. 根据计提方法,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第七条计提坏账准备时,财务部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编制坏账准备计提报告,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2. 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3. 经批准后,编制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
#### 第五章坏账核销第八条当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还应收账款时,财务部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坏账核销:1. 编制坏账核销申请,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2. 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3. 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核销坏账准备。
公司坏账准备制度模板

公司坏账准备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合理地预计和确认坏账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对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冲减、转回等事项进行规范。
第二章坏账准备的计提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的历史坏账经验、客户信用状况、行业风险等因素,合理估计坏账损失的比例,并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第四条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管理层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风险,确定合理的坏账准备比例。
第五条坏账准备应在每个会计期末进行计提,计提后应立即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
第三章坏账准备的冲减和转回第六条当公司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冲减相应的坏账准备。
冲减后,若坏账准备余额低于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公司应重新计提坏账准备。
第七条当公司收回已确认的坏账损失,应相应转回已冲减的坏账准备。
转回后,若坏账准备余额高于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公司应停止冲减坏账准备。
第四章坏账准备的监督和披露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坏账准备进行审查,确保坏账准备的计提、冲减、转回等事项符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公司应在每个会计期末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包括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冲减和转回情况等,以便让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有坏账准备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管理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制度模板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行为,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工作。
1.3 公司应按照谨慎性原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合理计提坏账准备,以反映应收账款的真实价值。
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2.1 公司应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2 根据账龄分析,将应收账款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1年以内: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5%;(2)1年至2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0%;(3)2年至3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0%;(4)3年至4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50%;(5)4年至5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80%;(6)5年以上: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00%。
2.3 对于账龄在三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公司应定期进行客户信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4 对于账龄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催收计划,并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三、坏账准备的计提和冲减3.1 每季度末,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编制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会计分录。
3.2 当年末,公司应对坏账准备进行复核,如发现坏账准备金额不足,应进行补提;如发现坏账准备金额过多,应进行冲减。
3.3 当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时,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冲减相应的坏账准备。
3.4 当已转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时,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收回的款项记入应收账款,同时冲减坏账准备。
四、坏账准备的披露4.1 公司应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包括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比例、计提金额等。
4.2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对坏账准备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坏账准备的变动原因、影响因素等。
五、坏账准备的内部控制5.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包括客户信用评估、应收账款催收、坏账准备计提等环节。
企业坏账准备制度模板

企业坏账准备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规范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冲减、转回及坏账损失的处理,以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第二条坏账准备的计提1. 公司在每期末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2.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根据公司历史坏账经验、客户信用状况、行业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3.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调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以确保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第三条坏账准备的冲减1. 对于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公司应当冲减相应的坏账准备。
2. 冲减坏账准备前,公司应当对客户的还款能力进行重新评估,如评估结果表明客户仍有还款能力,则不应冲减坏账准备。
第四条坏账准备的转回1. 对于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如果客户恢复了还款能力,公司可以将相应的坏账准备转回。
2. 坏账准备的转回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还款情况及时进行,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坏账损失的处理1. 对于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如果公司通过追讨或其他方式无法收回,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处理。
2. 坏账损失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进行。
第六条坏账准备的披露1. 公司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包括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冲减和转回情况等。
2. 坏账准备的披露应当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方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七条内部控制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公司应当定期对坏账准备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财务报表不真实的行为,公司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责任追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坏帐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范文(三篇)

坏帐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范文标题:坏帐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一、引言随着商业活动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很难避免出现坏账的情况。
为了及时反映企业的真实经济状况,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坏账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
本文旨在分析该制度的重要性,并通过提供一份范文来指导企业如何制定和实施坏账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
二、坏账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的重要性1. 保护企业债权人的利益:坏账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处理坏账情况,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减少企业的损失。
2. 及时反映企业的真实经济状况:计提坏账准备可以使企业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地反映其真实经济状况,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加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的信任。
3. 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坏账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能够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降低风险,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坏帐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范文(二)以下是一份关于坏账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的范文,供企业参考和修订。
1. 坏账准备的计提制度1.1. 企业每月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和债权人的信用状况,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2. 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应由财务部门根据相关准则和政策进行估计,并经公司高层审批确认。
1.3. 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应根据债权人的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根据相应的比例计算出不同风险等级的坏账准备金额。
1.4. 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应参考历史数据和市场情况,合理预估不同风险等级的坏账风险。
2. 坏账的转销制度2.1. 当债权人的账款无法收回时,应及时将其转为坏账,并注销相应的坏账准备。
2.2. 债权人的账款被认定为不可收回的,应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公司高层审批确认后,由财务部门进行转销操作。
2.3. 转销后,应及时在账目中注销相应的坏账准备,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列示坏账准备的转入和注销情况。
2.4. 转销后,企业应积极采取合法手段追讨债权人的欠款,并及时调整贷款政策,以降低将来出现坏账的风险。
事业单位坏账准备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坏账准备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范围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冲销和核销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坏账准备制度的目的是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保护事业单位资产安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四条坏账准备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进行合理预计,不高估资产和收入。
(二)及时性原则:及时计提坏账准备,及时处理坏账损失。
(三)一致性原则: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第二章坏账准备的计提第五条事业单位应按期(季度或年度)对应收账款进行审查,根据应收账款账龄、债务单位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第六条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根据债务单位的信用状况、账龄等因素确定。
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一)账龄在1年以内的,计提比例不高于5%;(二)账龄在1年至2年的,计提比例不高于10%;(三)账龄在2年至3年的,计提比例不高于15%;(四)账龄在3年以上的,计提比例不高于30%。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设置“坏账准备”会计科目,按照应收账款账龄分别计提坏账准备。
第三章坏账准备的冲销和核销第八条事业单位发生坏账时,应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时减少应收账款。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在“坏账准备”科目下按债务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对于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在明细科目中进行登记。
第十条事业单位每年年末应对坏账准备进行审查,如坏账准备金额过高或过低,应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回收已核销的坏账,应冲减“坏账准备”科目和应收账款科目。
第四章坏账准备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的内部审查和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进行审计,确保坏账准备的计提和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管理制度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公司制定坏账准备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合理估计潜在坏账损失,提前进行财务准备,以减少不可预见的财务风险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应收账款的业务部门及其相关财务处理过程。
二、坏账准备的原则1. 客观性原则:根据历史经验和未来预测,客观评估坏账风险。
2. 谨慎性原则: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适当高估可能的损失,不低估风险。
3. 及时性原则:随着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坏账准备的比例和方法。
三、坏账准备的范围与标准1.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客户破产、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
2. 标准: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账龄分析、历史回收率等因素综合评定,设立不同级别的坏账准备比例。
四、计提方法1. 直接法:根据每笔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直接计提坏账准备。
2. 组合法:将具有相似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分组,按组计提坏账准备。
3. 年龄分析法:按照应收账款的年龄(即逾期时间长短)计提不同比例的坏账准备。
五、计提流程1. 定期评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评审,分析其风险状况。
2. 计提决策:根据评审结果,由财务负责人提出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案。
3. 审核批准:计提方案需提交至管理层审批,并记录在相关会计凭证中。
4. 实施计提:经批准后,财务部门进行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六、信息披露与监督1. 财务报告:在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中明确披露坏账准备的情况。
2.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坏账准备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其合规性和合理性。
3. 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坏账准备制度的严格执行。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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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为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确保股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运作,特制定如下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关于计提坏帐准备1.1坏帐损失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
1.2公司应当每年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按其期末余额5%的比例计提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计提方法一经董事会通过,公司不能任意更改,若有变更,需经董事会批准。
1.3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债务的,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和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提取坏帐准备:1.3.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1.3.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1.3.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1.3.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1.3.4.1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将其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1.3.4.2公司的预付帐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帐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款项的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1.4公司可以对于某些应收款项提取特殊准备(指与同帐龄相比,比例较大的),对于提取特殊准备,或计提金额超过上年已审净资产5%的应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列席会议,公司管理层应详细说明原因,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应公告。
对于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的,以及计提金额超过上半年已审净资产5%的,还应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公司管理层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公司管理层应将原因及责任详细说明,拟处理的坏帐损失在上年已审净资产的3%以内,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应由监事会列席),超过净资产5%的,或关联方的坏帐损失应由股东大会批准,冲销提取的坏帐准备。
1.5当年度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公司董事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计提的比例以及理由。
1.6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但在当年度又全额或部分收回的,或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以及以前年度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当年度又收回的,公司董事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其原因、原估计计提比例的理由以及原估计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公司管理层若认为估计计提比例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方案,交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并变更计提比例。
1.7对某些金额较大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帐准备,或计提坏帐准备比例较低的(一般为5%以下),公司董事会应详细说明原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理由。
1.8当年度实际冲销的应收款项,公司董事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冲销的理由,其中实际冲销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应收款项由股东大会应形成专门决议,并应单独披露。
若冲销的应收款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形成了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公告。
2、关于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1公司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当市价低于成本时,按投资总体计提跌价准备;同时,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2.2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管理层应将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与其成本进行比较,如市价低于成本的,按其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公司管理层应将短期投资成本低于市价的情况逐项列示,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作帐务处理。
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市价以后又回升,按回升增加的数额(其增加数应以补足以前入帐的减少数为限),冲销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2.3若期末短期投资的市价严重低于成本,并短期内未能转回,对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公告。
2.4公司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或涉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时,按实际成本转帐,同时结转计提的跌价准备。
3、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存货按个别项目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
3.2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管理层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将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及其原因详细列明,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提取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在估计可变现净值时,还应考虑持有存货的其他因素,例如,有合同约定的存货,通常按合同价作为计算基础,如果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存货超出部分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
3.3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将存货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3.3.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3.3.2 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3.3.3 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3.3.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3.4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1 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3.4.2 公司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4.3 公司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帐面成本;3.4.4 因公司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3.4.5 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3.5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回的数额(其增加数应以补足以前入帐的减少数为限),冲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3.6公司生产领用、出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不同时调整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等期末予以调整。
4、关于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4.1长期投资应按单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2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管理层应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公司管理层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逐项列明投资减值的原因及估计可收回金额,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3 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4.3.1市价持续2年低于帐面价值;4.3.2 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4.3.3 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4.3.4 被投资单位连续两年发生亏损;4.3.5 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现象;4.4 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以下迹象判断:4.4.1 影响被投资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4.4.2 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4.4.3 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4.4.4 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4.5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减值范围内转回。
4.6处置长期投资时,或涉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即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5、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固定资产应按单项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2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管理层应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公司管理层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逐项列明固定资产减值的原因及估计可收回金额,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3如果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3.1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3.2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5.3.3 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3.4 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的固定资产;5.3.5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5.4 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5.5处置固定资产时,其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6、关于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1在建工程应按单项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6.2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管理层应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长期停建、性能和技术落后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公司管理层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逐项列明在建工程减值的原因及估计可收回金额,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6.2.1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6.2.2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6.2.3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6.3 若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6.4结转在建工程时,其已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并转入固定资产。
7、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1无形资产应按单项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