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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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效率化水平,保障医院档案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档案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医院档案以规范、高效、安全的方式进行管理,实现医院档案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管理、实事求是、保密安全、服务为本、科技支撑。

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充分发挥档案所具有的价值和作用,服务于医院的发展和各项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医院档案管理应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体系,包括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档案管理流程等。

第八条医院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包括防止档案的灭失、损毁、篡改和泄密等情况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即档案内容应真实、完整、可靠,并且能够反映档案所记录的事实。

第十条医院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即档案应按照一定的组织方式进行归档,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第十一条医院档案管理应定期进行档案的归档整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完好,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医院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应有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机构应与医院的各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和沟通,以了解各部门的档案管理需求。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医院的工作需要,制定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向医院领导层汇报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制度规定第十八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制定档案管理的制度规定,包括档案的创建、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档案信息的安全、规范和便捷管理,提高信息利用效率,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档案室管理机构1. 医院档案室由医院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设立档案管理科。

2. 档案管理科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管理工作。

3. 档案管理科应设有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档案室的管理职责1. 负责医院各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负责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存储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易查性和便捷利用。

3. 负责对档案的借阅申请进行审核和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负责档案的定期清点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5. 负责档案的销毁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合法、规范和安全销毁。

四、档案室的管理制度1. 档案室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00-下午5:00,周末和节假日闭馆。

2. 档案室内禁止吸烟、喧哗、食品和饮料,保持环境整洁和安静。

3. 档案室内只能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物品,不得擅自翻找档案或乱动档案。

4. 档案室内使用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时,需提前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5. 档案室内禁止私自复制档案,如需复制档案,需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并签署保密协议。

五、档案的管理规范1. 档案室内的档案按照科室、时间、类别等进行分类和编目,确保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有序进行。

2. 档案的借阅申请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确认,档案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发放。

3. 档案的归还应按时进行,并经过档案管理员的确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核并签字确认,确保档案的合法、规范和安全销毁。

六、档案室的安全管理1. 档案室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密制度,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档案室内安装监控摄像头,确保档案的安全保障。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档案室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室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医疗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

第三条医院档案室管理应遵循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室的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

第二章档案室管理机构第五条医院档案室管理机构由院长指定,负责全院医疗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档案室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医疗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管理工作;2. 制定医院档案室管理制度,进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制定;3. 指导医院各科室对医疗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协助解决各科室的档案管理问题;4. 组织医院各科室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培训和考核;5. 制定医院档案室的保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

第三章档案室的建设和设施第七条医院档案室应位于医院的安全区域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进入。

第八条医院档案室应有完善的设施和设备,包括智能化的档案柜、空调、防火设备等,以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密。

第四章档案管理第九条医院档案室应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的流程和责任。

第十条医院档案室应对医疗文书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医疗文书,应制定特殊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医院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医疗文书的利用安全,并保证借阅人有合法的查阅资格。

第十二条医院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清点和鉴定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保密第十三条医院档案室应建立安全的档案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医疗文书的查阅权限,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十四条医院档案室对于敏感信息和重要文书应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六章档案利用第十五条医院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利用的制度,合理规划档案利用的时间和范围,确保档案被合理利用。

医院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档案资料室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医院档案资料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档案资料室的所有档案资料,包括纸质、电子、影像等不同形式。

第三条医院档案资料室是医院档案资料管理的重要部门,负责医院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资料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原则。

第五条档案资料的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六条档案资料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具体划分依据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保管第七条档案资料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二)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定期检查,及时处理问题。

第八条档案资料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第九条档案资料的存放应按照分类、编号、排列顺序进行,保持档案资料的整洁、有序。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利用第十条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保障档案资料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二)方便快捷,提高档案资料利用率;(三)保密原则,防止档案资料泄露。

第十一条查阅档案资料应经档案资料室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档案资料查阅登记表》。

第十二条查阅档案资料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折叠、撕毁、涂改、损坏;(二)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资料室;(三)查阅档案资料后,应及时归还。

第五章档案资料的销毁第十三条档案资料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销毁,确保档案资料销毁合法合规;(二)分类销毁,按照档案资料保管期限和规定程序进行;(三)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保销毁档案资料无遗漏。

第十四条档案资料的销毁,应填写《档案资料销毁登记表》,经档案资料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五条档案资料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医院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各项目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依法治档,规范管理;(四)服务为本,确保安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医院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声像档案;(四)实物档案;(五)电子档案。

第五条各部门、各科室、各项目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第六条归档范围包括:(一)医院行政、党群工作文件;(二)医疗、护理、药剂、检验等业务文件;(三)科研、教学、培训、继续教育等文件;(四)设备、基建、财务、物资等管理文件;(五)其他应归档的文件。

第七条归档文件应当齐全、完整、准确,符合以下要求:(一)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无缺页、破损;(二)文件分类清晰,编号规范;(三)文件装订整齐,便于查阅;(四)电子档案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八条档案保管工作由医院档案室负责,实行专人负责、集中保管制度。

第九条档案室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定的库房;(二)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三)档案保管人员具备相应业务素质。

第十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归档;(三)做好档案的修复、复制、鉴定、销毁等工作;(四)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档案维护工作包括:(一)档案库房温度、湿度控制;(二)档案装具、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三)档案资料定期消毒、防虫、防霉;(四)电子档案定期备份、检查。

医院综合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综合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医院管理、医疗科研、教学、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安全管理的组织与职责1. 医院成立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档案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档案部门负责医院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3. 各科室、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高效利用。

三、档案安全管理措施1. 档案库房安全(1)档案库房应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低温的地方。

(2)档案库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3)档案库房应安装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实体安全(1)档案实体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整齐、有序。

(2)档案实体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3)档案实体应实行双人保管,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

3. 档案信息安全(1)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据安全。

(2)对档案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防止信息泄露。

(3)定期对档案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

4. 档案利用安全(1)查阅档案应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2)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按规定期限归还。

(3)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四、档案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和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档案安全教育与培训。

2.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档案安全。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医院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档案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在档案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档案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档案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模版(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模版(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档案管理活动,维护医院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度,便于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级档案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档案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规程进行。

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应以服务医院各项工作为目标,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档案信息。

第五条医院档案应保存历史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的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设立与归档第八条医院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设立相应的档案类别和档案分类。

第九条档案的设立应有相应的依据和授权文件,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档案归档时应按照文件分类和日期归档的原则进行,确保档案的顺序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档案应按照不同类别、保管期限和重要性进行分类管理和密级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归档时应填写相关的归档登记表,并进行盖章和签字确认。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十三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档案管理程序,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确保档案的安全,采取措施防止档案的滥用、遗失和损坏。

第十六条医院档案的利用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遵守机密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查阅服务,确保用户的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和销毁第十八条医院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文件保管期限和档案密级进行分类管理和保管。

第十九条医院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执行销毁程序。

第二十条档案销毁应填写销毁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销毁,并留有销毁记录。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医院档案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院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医院档案室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室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档案室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室是医院档案资料的管理机构,负责全院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档案室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科学分类,便于查阅利用;(三)服务临床,支持医院发展;(四)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医院档案室负责人:1. 负责制定档案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档案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3. 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4. 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员:1. 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2. 负责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数据库建设;3. 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4. 负责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兼职档案员:1. 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2. 负责向档案室移交档案资料;3. 协助档案员做好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1. 医院行政、医疗、护理、科研、教学、财务等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2. 反映医院历史、现状和发展的重要文献;3. 有关医院发展的规划、决策、批示等文件;4. 有关医院荣誉、奖励、表彰等文件。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2. 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装订;3. 填写档案目录,确保档案资料完整、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2. 对档案资料进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3. 定期检查档案库房,确保档案资料整洁、完好。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2. 为医院各部门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复制等服务;3. 做好档案利用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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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浙江省台州医院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目录档案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3)兼职档案员工作职责 (4)档案鉴定小组工作职责 (5)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制度 (6)台州医院档案管理(试行)办法 (7)第一章总则 (7)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 (8)第三章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3)第四章档案的管理和库房设备 (17)第五章档案和利用与开发 (18)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19)第七章附则 (20)党政、教学类档案制度 (21)科研档案归档制度 (22)基建档案归档制度 (24)设备档案归档制度 (25)设备开箱制度 (27)台州医院设备维修记录单 (2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9)台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归档制度 (34)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35)台州医院科室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36)台州医院科室自存档案管理工作考核登记表 (37)台州医院文件材料预立卷制度 (38)台州医院预立卷科室档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40)台州医院档案修改补充制度 (41)台州医院档案统计制度 (42)档案调阅利用制度 (42)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44)档案保密制度 (45)病案管理制度 (46)病案借阅制度 (48)病案库房管理制度 (49)台州医院档案分类实施细则 (51)浙江省台州医院综合档案室档案分类 (57)台州医院档案整理工作标准 (58)档案管理小组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部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负责对本院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使档案管理机构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3、把档案工作列入本院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和科技管理。

4、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制,列入医院各有关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5、听取档案部门工作汇报,讨论审核本院管理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问题。

6、支持档案人员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7、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法人员给予严肃查处和经济制裁。

8、各领导小组成员要熟悉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使之达到档案管理的要求。

9、积极宣传《档案法》,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增强全院职工积累档案,利用档案的意识。

10、每季组织人员对有关科室及责任人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与目标责任奖挂钩。

11、每季召开小组会议活动至少一次。

兼职档案员工作职责1、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和本院工作制度,负责本院档案管理工作。

2、熟悉本科室工作性质、任务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在每项重要任务开始和全过程中,及时向部门领导提出文件材料归档要求,督促有关人员将文件材料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负责本科室档案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立卷工作,建立科室文件材料登记册。

4、文书档案在年度工作结束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组卷,并经科室负责人审阅签字后,编制移交目录,于次年一季度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科技档案按归档时间和要求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5、负责归档材料的保管工作,建立文件材料借阅登记册,确保归档材料的安全。

6、积极参加档案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档案意识。

档案鉴定小组工作职责医院档案鉴定小组负责对本院档案保存价值,保管期限进行鉴定审查,其工作职责规定如下:1、根据档案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提出的鉴定建议报告,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审查,把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剔除销毁。

2、对密级档案的重新确定或解除。

3、审定销毁档案的目录清册,由鉴定审核人员签字,经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病案、X光片、CT片和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科室自存档案,按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审核。

如上级无明确规定,按医院制定的保管期限进行鉴定。

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制度一、“三纳入”制度1、档案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2、档案工作经费纳入医院当年预算,确保“人、财、物”的到位,为档案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3、档案工作发展纳入年度计划,档案部门每年有计划有总结。

二、“四参加”制度1、档案人员参加医院重要计划工作会议,2、档案人员参加医院的科研课题审定会、设备开箱验收会、基建项目验收会。

3、档案人员门参加医院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4、档案人员参加重大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工作。

三、“四同步”制度档案工作与科研、设计及勘察、观探测等各项活动实行“四同步”管理:1、下达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2、检查计划进度同时检查文件材料形成情况,3、评审鉴定成果同时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4、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以及科技人员提职考核,档案部门同时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明材料。

浙江省台州医院文件台医字(1999)36号台州医院档案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医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卫生部制定的《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医院各部门、各组织和个人在各项工作中活动形成的,已办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医院档案工作是医院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医院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依据,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和宝贵财富。

它有助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完整反映医院历史真实面貌。

第四条医院必须遵循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医院建设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和科技管理,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制。

列入本院各有关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在档案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库房等方面给予保证。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逐步达到和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六条医院档案管理人员配备应适应工作需要,并保持相对稳定,在职称及福利上享受与科技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第七条医院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档案工作,由医院主要领导人担任组长,由一名副院长和中层干部分管档案工作,综合档案室主任主管档案工作,专职档案员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

第八条建立全院性档案工作网络,有关科室设兼职档案员。

第九条设立医院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工作。

第十条医院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库保管的原则,在医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即: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制度、统一指导和督查。

分库保管,即:本院党政、教学、科研、基建、设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类档案以及声像、实物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业务上受主管局和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和督查;根据卫生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病案和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登记本以及病理切片、照片、图纸、X光片、万元以下设备档案等,由有关各科单独存放保管,业务上受综合档案室的指导和督查。

第十一条医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部以及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负责对本院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使档案管理机构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3、把档案工作列入本院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和科技管理。

4、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制,列入医院各有关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考核。

5、听取档案门部门工作汇报,讨论审核本院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问题。

6、支持档案人员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7、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法人员给予严肃查处和经济制裁。

8、各领导小组成员要熟悉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使之达到档案管理的要求。

9、积极宣传《档案法》,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增强全院职工积累档案,利用档案的意识。

10、每季组织人员对有关科室及责任人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与目标责任奖挂钩。

11、每季召开小组会议活动至少一次。

第十二条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工作职责1、把医院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请院办公会议研究档案工作。

2、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

3、全面负责对综合档案室的领导。

4、支持档案人员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5、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

6、指导督促档案业务工作,定期对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7、组织落实本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

8、组织对本院档案网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十三条档案鉴定小组工作职责医院档案鉴定小组负责对本院档案保存价值,保管期限进行鉴定审查,其工作职责规定如下:1、根据档案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提出的鉴定建议报告,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审查,把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剔除销毁。

2、对密级档案的重新确定或解除。

3、审定销毁档案的目录清册,由鉴定审核人员签字,经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病案、X光片、CT片和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科室自存档案,接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审核。

如上级无明确规定,按医院制定的保管期限进行鉴定。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制定本院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本院各科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3、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本院形成的全部档案及有关资料,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有关档案。

4、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编研材料,为医院各项工作服务。

5、负责对本院档案网络人员的业务培训。

6、负责档案库房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7、负责收集档案利用效果反馈信息,宣传利用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增强领导干部和科研人员积累档案,利用档案的意识。

第十五条综合档案室主任工作职责1、在分管院长、科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

2、负责制订和修订以及组织落实本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本室人员完成本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定期组织对本院档案网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科室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5、组织本室档案人员努力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和开发利用工作。

6、定期作出档案工作计划、总结。

7、组织本室人员的业务学习。

8、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时提出档案鉴定和密级调整建议。

第十六条专职档案员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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