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档案管理
中小学实验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实验档案管理,确保实验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实验档案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实验档案管理工作由学校档案室负责,实验教师协助管理。
2.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实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三、档案分类与归档1. 实验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实验教学档案:包括实验计划、实验教案、实验报告、实验考核记录等。
(2)实验设备档案:包括实验设备清单、购置发票、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等。
(3)实验试剂档案:包括试剂清单、购置发票、使用记录、废弃记录等。
(4)实验安全档案:包括实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安全培训记录等。
2. 实验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实验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归档。
(2)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真实。
(3)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编号、登记。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实验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虫蛀的档案柜中。
2. 实验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具体期限根据档案内容和国家档案管理规定确定。
3. 实验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查阅档案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或学校档案室同意。
(2)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目的、时间、内容等。
(3)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撕毁档案。
五、档案销毁1. 实验档案的销毁应遵循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2. 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3. 销毁档案应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六、奖惩1. 对在实验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实验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损坏、泄露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心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小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心小学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原则;3. 分类管理、便于利用原则;4. 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中心小学档案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指导,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1. 学校党政领导及教职工的文件、报告、总结、讲话等;2.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培训、竞赛、表彰等方面的资料;3. 学校基建、设备、财务、人事等方面的资料;4. 学生学籍、成绩、奖惩等资料;5. 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2. 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3. 档案资料应齐全、清晰、易读。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程序:1. 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定期收集档案资料;2. 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3. 档案整理完成后,进行编号、编目、装订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确保档案的安全;2. 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编目等进行存放,便于查找;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应遵循“谁保管、谁提供”的原则;2. 利用档案时,应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外借档案;3. 利用档案应保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不得损坏、污损档案。
中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中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
严格保管档案室门、柜钥匙,不得带到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档案室门、柜。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存放。
4、维护档案安全,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等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
确保档案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暴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查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借阅。
三、档案查阅制度
1、查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
2、查阅档案时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时不允许折叠、涂改转借他人阅览,严守保密规定。
中小学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小学校舍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学校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年级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档案。
(二)规范管理原则: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的规范运作。
(三)安全保密原则:学校档案涉及学校、师生和家长的隐私,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四)服务教学原则: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学校校舍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校舍建设档案:包括校舍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档案。
(二)校舍维修档案:包括维修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档案。
(三)校舍设施设备档案:包括设施设备采购、安装、使用、维护等档案。
(四)校舍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二)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利用。
(三)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体系进行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学校档案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维护工作。
第七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
(二)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三)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卫生、安全。
第八条档案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破损、褪色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二)对重要档案,应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九条学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便民原则:对档案利用者,应提供公开、便捷的档案查询服务。
2023中小学最新学生档案管理规范

2023中小学最新学生档案管理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2023年中小学学生档案的管理,确保学生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学校应严格遵守以下规范,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个人成长。
2. 学生档案的建立与登记2.1 学校应及时建立每个学生的档案,并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2 学生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学前的研究经历、家庭背景等相关内容。
3. 学生档案的保管与合规3.1 学校应为学生档案设立专门的保管区域,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3.2 学校应制定档案管理规程,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并严格执行。
3.3 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档案中的信息,并保证档案的可查阅性和可信度。
4. 学生档案的使用与传递4.1 学生档案的使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滥用学生档案信息。
4.2 学校应制定学生档案使用规定,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对学生档案的使用权限和范围。
4.3 学校应确保学生档案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不得丢失、遗漏或泄露。
5. 学生档案的保存与销毁5.1 学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一定时限,并及时进行备份和归档。
5.2 学生档案保存期满后,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档案不被不当使用。
6. 学生档案管理责任6.1 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学生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6.2 学生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
6.3 学生档案管理人员应保密学生档案信息,严禁私自篡改、泄露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7. 监督与评估7.1 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7.2 学校应定期进行学生档案管理的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8. 附则8.1 本规范自2023年起执行,学校应及时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8.2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规范的具体内容,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小学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中小学电子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全过程。
三、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电子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电子档案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学校设立电子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电子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1. 电子档案管理领导小组:(1)制定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监督实施。
(2)审批电子档案的归档、销毁等事宜。
(3)协调解决电子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电子档案管理办公室:(1)负责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2)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制定电子档案管理年度计划,总结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3. 各部门:(1)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的电子档案。
(2)协助电子档案管理办公室做好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五、电子档案管理要求1. 电子档案的收集(1)收集过程中,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对收集到的电子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
2. 电子档案的整理(1)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电子档案进行整理。
(2)确保电子档案的标题、关键词、摘要等信息准确、完整。
3. 电子档案的归档(1)归档时,填写归档登记表,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责任人等。
(2)归档的电子档案应按照类别、时间、编号等进行排列。
4. 电子档案的保管(1)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确保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
(2)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5. 电子档案的利用(1)提供电子档案的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
(2)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电子档案的利用进行登记。
6. 电子档案的销毁(1)对超过保管期限的电子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2)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保销毁的电子档案符合规定。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中小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教学档案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在从事教学、教研以及其他各项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材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三纳入、四同步”,即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第二章教学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学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教学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移交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教学档案负有收集、整理、归档的责任。
第三章教学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学档案收集范围:1.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书等教学文件材料;2. 教学活动记录、教案、教学笔记、学生作业、试卷等教学成果;3. 教师培训、教研活动、课题研究、教学成果奖等教学成果材料;4. 学生学籍档案、成绩档案、体质健康档案等学生信息材料;5.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教学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类别、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2. 按照统一格式的档案盒、档案袋等容器进行装订;3. 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不得缺件、破损、污染;4. 档案材料应逐件填写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形成时间、页数、备注等。
第四章教学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学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室管理制度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安全;2. 定期检查档案室设施设备,确保档案设施完善;3.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磁、防火、防盗等。
中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学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各部门,旨在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不得随意损毁、篡改或销毁档案。
2.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学校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实行严格保密。
3. 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4.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流程。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教职工、学生及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学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学校行政、教学、科研、学生、财务、人事等各项活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等。
2. 学校历史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成就等方面的资料。
3. 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立卷、归档。
2. 对已立卷的档案资料,定期进行整理、补充和完善。
3. 档案资料应按照年代、门类、内容等进行分类,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学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存放顺序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乱放。
3.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第九条学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查阅档案资料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 查阅档案资料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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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
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
由一名校长分管,人事秘书具体负责,教导处、事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
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人秘干部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导档案包括处室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普及初等教育档案等由教导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
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
由事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
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兼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放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9、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
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
行政人秘档案建设网络说明
根据学校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学校行政和人秘工作应围绕下面六个方面,整理好档案资料:
(一)行政会议记录:
行政会议、行政学习一般每半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行政会议、行政学习都应记录,尤其讨论学校重大问题,要有具体记录。
(二)文书档案:
1、上级正式来文。
2、上级对本校的各种批复、奖惩。
3、有关协议、合同。
4、学校年鉴。
(三)人事档案:
1、人事年报。
2、工资档案。
3、职改资料。
4、教师奖惩资料。
5、岗位责任制考核资料。
(四)各种计划与安排:
1、学校工作计划。
2、部门工作计划。
3、学期行事历、月工作计划、周工作安排。
(五)各种会议学习记录:
1、教师学习、会议记录和出勤统计。
2、青年教师活动记载。
3、教师座谈会、谈心会记载。
(六)群团、教代会资料:
1、群团计划与总结。
2、教代会系列资料。
3、档案处理与合理化建议答复。
教导处档案建设网络说明
根据学校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教导处应围绕下面六个方面整理好档案资料,完善教育教学和师生管理资料的建设。
(一)处室会议记录:
围绕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师学生管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处室会议,研究教育教学和师生管理以及重大活动。
处级领导应每半月研究一次,作出工作部署和进行检查汇报,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教师业务档案:
1、教师平时考核表。
(按学期统计)
2、教师受表彰奖励材料。
3、教师学术论文和有保存价值的经验总结以及交流材料。
4、教师上观摩课和评优课的教案及评课汇总。
(三)学生学籍档案:
1、0——15周岁分年段儿童少年名册。
2、在校学生分班级名册。
3、毕业生花名册。
4、增加学生花名册。
5、减少学生花名册。
6、施教区盲、聋、哑、弱智儿童名册。
7、学生学籍卡。
8、普及初等教育统计表册。
9、转学证书存根。
10、毕业证书存根。
(四)教育、教学资料:
1、班主任工作手册。
2、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记载。
3、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资料。
4、异常表现学生转化记载。
5、各科教学计划。
6、教研活动计划、总结、评比材料及教研活动专题资料。
7、课务分配、总课表、作息时间和课外活动安排表。
8、典型教案和专题总结以及主题活动方案。
9、典型教案和试卷分析以及考试情况汇总。
10、教师“八认真”自查和考核记载。
(五)体育卫生资料:
1、学生健康卡、体检表。
2、体育成绩记载簿。
3、体育达标记载簿。
4、运动会系列资料。
5、体育竞赛资料。
6、学生近视率统计资料。
(六)普及初等教育系列资料。
按教育局布置执行。
事务处档案网络说明
根据学校常规管理基本要求,事务处应围绕下面六个方面整理好档案资料:
(一)处务会议记录:
围绕后勤事务管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处务会议,研究后勤事务和服务工作,落实各项工作。
处级负责人员应每半月研究一次,作出具体部署和进行工作检查汇总,并做好记录。
(二)校舍、校产档案:
1、房屋和建筑物档案。
2、专用设备档案。
3、一般设备档案(课桌凳办公用品、炊具、家具等)。
4、图书档案。
5、其它档案。
(三)财务档案:
1、帐册资料。
2、凭单资料。
3、财务报表。
(四)校园建设档案:
1、校园建设目标规划。
2、校园建设分年实施计划。
3、校园建设重大工作记事。
(五)后勤人员工作考核资料:
1、后勤日常工作记载。
2、人员工作检查记载。
3、杂务记载。
(六)基建档案:
1、基建图纸资料。
2、合同协议及验收资料。
3、有关基建会商记载。
★档案工作校级网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