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贸易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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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3日,日本政府以进口激增对国内工业造成严重损害为由,对大葱、鲜蘑菇、蔺草席三种主要来自中国的农产品启动临时保障措施,实施为期200天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临时进口限制。对中国向日本出口的大葱、鲜蘑菇、蔺草席这三种农产品对日出口的超过限额(即1997至 1999年3年期间年均对日出口量)部分分别征收256%、266%和106%的关税。4月26日日本筷子制造业主要求日本政府限制中国筷子的进口,日本市场上的木筷子有90%是从中国进口的。5月8日日本政府在“全日本鳗鱼文化协会”的压力下考虑紧急限制中国鳗鱼的进口。 5月17日“日本自行车协会”要求政府限制中国自行车的进口。每年由中国大陆和台湾进口的自行车在日本市场上占有70%的份额。 6月5日中国政府对日本的一系列紧急贸易限制作出反应,拒绝进口一批日本小汽车。6月7日日本政府以防止“禽流感”为借口,暂时限制进口中国家禽。6月9日中国政府提出反倾销,对从日本进口的化工原料丙烯酸盐增收关税。

中国方面认为,日方的做法是不公正的,也是歧视性的,不仅严重损害中国国内相关行业、企业和生产者的利益,而且也严重影响中日双边贸易的正常开展。6月初,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借APEC贸易部长会议的场合,向日方发出明确信息:中国愿意与日本就其对从中国进口的一些农产品单方设限一事进行交涉,并希望得到顺利解决。但如果日本不顾中方的反对一意孤行,中国将保留采取措施的权利。石广生认为,解决中日贸易摩擦的关键在于日本的态度。

然而,日方拒不接受中方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仍然坚持其错误决定。6月下旬,针对日本对中国部分农产品采取限制性进口措施,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中国方面终于进行了反击。6月18日,中国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高燕发表谈话指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于近期对原产于日本的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空气调节器三种进口商品加征特别关税。6月22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汽车、手机和车载无线电话机、空气调节器加征税率为100%的特别关税。

此后,两国又在其他方面进行了相互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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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在实施这一措施时,正好是日本政坛动荡处于大选之际,其对外解释的理由是由于进口数量激增,已经给本国的农民造成严重冲击。其实这一措施的实施主要是缘于“票田的压力”。众所周知,日本内阁选举是在4月进行,这一措施的实施决定是在4月10日,在日本内阁选举之前,名为保护农民的利益,实为确保“票田”不要歉收。

在日本内阁选举中,日本的农协组织一直是自民党强有力的支持者,自民党内的“农林族”早在去年秋天就向原大藏大臣和通产两相提出实施这一措施的要求,并且农民对自民党

议员直接提出:政府如果继续拒绝发动限制措施,我们将不再对(自民党)选举进行援助(日本《朝日新闻》4月7日)。在农民的压力下,为了不丢失“票田”,日本政府实施了对我国大葱、香菇、蔺草席临时性紧急限制措施。

2000年中日贸易额再创历史最高水平。据中国外经贸部统计,中日贸易额为831.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7%。其中中国对日出口金额为416.5亿美元,进口为415.1亿美元,中国顺差仅为1.4亿美元。而日本方面统计,2000年,日中贸易额为857.3亿美元。其中日本从中国进口553.0亿美元,对中国出口为304.3亿美元,日本的贸易逆差为248.8亿美元。中日两国统计相差甚远。

进入2001年以来,日本经济进一步开始恶化。3月16日,日本政府宣告经济的温和复苏已经停止,并首次承认日本处于通货紧缩之中。1-3月份,日本工矿业生产指数比上个月下降了1.1%;制造业进一步恶化,大大低于预期的指数;对外贸易出口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5%,进口只增长了6.3%;新建住宅开工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0%。进入5月份,日本经济持续出现萧条,生产继续下降,库存增加,雇佣和加班时间趋减,进口增加速度减慢,以制造业为主的设备投资正在减少。面对经济的严峻形势,日本政府想通过限制进口来扭转经济的萧条,刺激国内市场的消费。其实,这是无济于事的,因为这并不能解决日本经济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改善不良债权,刺激个人消费和实现经济结构调整才是日本经济实现复苏的核心问题。

由于农业在日本属于夕阳产业。由于农业缺乏竞争力,日本政府对农业实施了多种保护政策,非但未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加剧了日本农产品价格的居高不下。同时,日本市场流通环节过于复杂和僵化,蔬菜从生产到消费必须经过生产、上市、批发、零售、消费等诸多环节,这进一步抬升了农产品价格。日本是全世界农产品价格最高的国家,这理所当然地给农产品进口提供了市场空间。由此可见,日本三种农产品产业不景气的直接原因,是日本工业结构不合理、农业缺乏竞争力造成的,是日本农业缺乏比较优势的必然结果,是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的,绝非短期内进口增加所导致的个别情况。中国农产品对日出口迅速增加,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中国产品竞争力的提高和日本农业竞争力的下降。日方仅向中方提交了在进口增加和工业不景气两方面的统计数字,而没有提供客观、公正、有说服力的调查结论。

日方在进口设限产品调查中,选择的三种农产品90%以上来自中国,而对主要来自WTO 成员国的进口激增的农产品不予调查。日本农水省最初提出设限调查的产品,还包括番茄、青椒、洋葱三个品种。根据日方统计,从19%年到2000年,日本番茄进口增加了26倍,青椒进口增加了307%,洋葱进口增加了65%,进口主要来自三个WTO成员国,尽管日本国内这些商品的价格受到了明显影响,但日方始终均未启动调查。

同时日本国内实施调查的范围极其狭窄,未能充分征求有关利害方的意见,对外则根本没有听取出口方的意见,所以这个调查结果根本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日方公

布的调查结果在诸多关键问题上的论据和沦证含糊其辞,甚至自相矛盾,不仅中方无法接受,连诸多WTO成员也在 WTO保障措施委员会上针对其调查通报,提出了大量的反对意见。

日方多次声称,尽管中国当时还不是WTO成员,但日本愿意在WTO框架内处理两国经贸关系。在已经举行的多次双边磋商中,日方屡次提出要将已经实施的临时保障措施转为正式保障措施,但却从未提及要就保障措施对中方造成的损失协商补偿方案。日方将自身产业疲弱的结构问题,归咎于外来冲击,对合乎WTO自由贸易原则的中国农产品设限;又因为中国不是WTO成员,日方不按照WTO规则给予中国相应补偿。难怪中国外经贸部发言人指责日方“采用双重标准”。这说明,日本并未像它所承诺的那样真正地按WTO规则行事,并且日方在双边磋商中要求中国政府自主限制三种农产品出口数量。这一要求遭到中方的当然拒绝。

日方声称它实施的措施是严格按照《保障措施协议》等WTO的有关规则操作的。但是,日本即使是利用《保障措施协议》作为幌子,它的措施仍然是坫不住脚的。

中国认为日本政府对我国出口到日本的大葱、香菇、蔺草席实施临时性紧急进口限制措施,违反了WTO的基本原则和《保障措施协议》,日本对三种农产品采取的临时保障措施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实质内容上均与WTO规则严重不符,它对三种主要来自我国的农产品启动的不是WTO规则所允许的保障措施,而是设置了WTO所排斥的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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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战对两国经贸关系的影响:

1、日本这一措施使中日两国企业受损

在中国对日出口的限制产品中,大部分都是日本公司在中国合资生产或组织货源后,返销到日本的。这一措施的实施固然对我国的菜农有一定的冲击,同时,日本的公司也将受到很大的冲击。福建专门做中日蔬菜进出口的日本KIFA公司在中国福建和山东有1.5万亩的生产基地,年贸易额600万美元,其中90%对日本出口,这一措施的实行对该公司的打击是致命的。

2、对中国产业的影响已经显现

据日本财务省5月28日发表的贸易统计报告显示,因实行了进口限制措施,4月份日本大葱进口量比3月份减少35%,鲜菇减少37%,日本国内市场批发价格上升。但日本国内零售企业对此却非常不满,因为在外国零售业云集日本的情况下,此举将削弱依赖批发商供货的日本本土零售业的竞争,直接威胁零售企业的收益,继而使全世界投资者大失所望。在日本实施对中国禽类产品限制进口后,占全国30万吨的出口量中占三分之一的山东省鸡肉的平均价格已经下降了1元左右,保守估计损失几千万元。如果按照加工出口企业和养殖户之间的利益均摊、风险共担的约定,普通农家就有破产的可能。上海大盈更是首当其冲,“以前占总产量70%的出口产品全都停产了”。

3、对日本汽车开拓中国市场打击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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