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之法律责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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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责任

第一节教育法律责任概述一、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一)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就广义而言,它又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所应当履行的义务。

它要求人们主动、自觉地履行。

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尊敬老人等。

二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它是具有强制性的责任。

例如,殴打致人伤害,必须承担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接受刑事处罚。

前者为第一性义务,后者为第二性义务。

狭义上所讲的法律责任仅指后一种含义。

人们通常也是从狭义上理解和使用法律责任这一概念的。

所以我们通常对法律责任定义为:法律责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的违法行为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法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几层含义:第一,存在违法行为是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

第二,承担者是遵守法定义务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紧密相连。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具备以下四个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才被认定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有损害事实即行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池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

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

违法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违法行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如体罚学生致学生身体受到伤害;另一种是违法行为虽未实际造成损害,但已存在这种可能性,如有关部门明知学校房屋有倒塌的危险,却拒不拨款维修。

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表现为物质性的后果和非物质性的后果。

物质性的后果具体、有形、能够计量。

如挪用学校建设经费,其数额可以计算。

非物质性的后果抽象、无形、难以计量。

如教师侮辱学生,造成学生精神上、心理上长期的伤害,则无法计量。

(二)有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教育法律责任——13教育2班第一组(共27张PPT)

教育法律责任——13教育2班第一组(共27张PPT)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主体由于过错侵害了他人权利而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2、在过错责任原则中,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事最核心的问题。 过错是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根据。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确定 责任范围、责任大小的依据,无过无错无责任, 3、过错构成了承担责任的要件,也由此产生了抗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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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责任原则
②否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上不予 承认,加以撤销以至制裁。
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
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 定义务而行为人不予履行,那么将承担 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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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1、教育法律责任与教育违法行为紧密相连。 2、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是特定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3、教育法律责任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4、教育法律责任不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
严格责任原则时一种绝对责任,即无过错并不构成抗辩事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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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在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 况下,由法院(法官)根据公平概念,结合当事人财产状 况及其他条件,确定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的法律责任。
公平责任原则是利益权衡过程,在损害事实是由于第三方 介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者无法区分当事人双方的过 错状态等情况下造成时,仅仅让一方承担损害结果,是明 显有失公平的,则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因行为或与行为相关的事件对他人的权 利造成损害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严格责任作为归责原则时,其具体条件和事由是由法律 明确规定的。
严格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有过错作为责任场 承担的条件,认为只要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的结果, 行为人即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这种责任的归责形式也 称之为“无错无责任”。

教育法律责任四要件案例(3篇)

教育法律责任四要件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教育法律责任是指在教育活动中,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责任四要件,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基本要素。

本文将以一个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教育法律责任四要件的适用。

二、案例背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李某,因与同学王某发生争执,在课间休息时间,李某用铅笔将王某眼睛划伤,造成王某左眼视力下降。

事后,学校未及时处理此事,也未向家长及有关部门报告。

王某家长得知情况后,要求学校赔偿损失,但学校以各种理由推脱。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在本案中,李某用铅笔划伤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李某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

2. 损害事实王某的左眼视力下降,造成了实际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他人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某的损害事实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基础。

3. 因果关系李某用铅笔划伤王某的行为与王某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李某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王某的损害,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关键。

4. 主观过错李某的行为是出于故意,他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王某造成伤害,但仍故意为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的主观过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核心。

四、法律适用根据教育法律责任四要件,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了教育法律责任。

学校作为李某的教育机构,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李某的违法行为,未能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李某的违法行为,未能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师法》专项通关题库

《教师法》专项通关题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于_____。

A:1986年B:1993年C:1995年D:1998年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出题思路】本题考查教师法的颁布时间。

【参考答案】B【名师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答案为B。

2.某县人民政府以财政收入减少为由,克扣当地教师工资,侵犯了教师的_____。

A:教育教学权B:管理学生权C:获取报酬待遇权D:民主管理权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出题思路】本题考查教师的权益。

【参考答案】C【名师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益,即获取报酬待遇权。

3.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专专科学历的公民不得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型是_____。

A:幼儿园B:小学C:初级中学D:高级中学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出题思路】本题考查教师资格申请的学历条件。

【参考答案】D【名师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因此,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专专科学历的公民不得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4.教师工资待遇应以_____为参照。

A: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B:公务员工资C: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D:特殊行业工资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出题思路】本题考查对教师待遇中的工薪制度的理解。

【参考答案】B【名师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教育法律法规中的三种责任

教育法律法规中的三种责任

教育法律法规中的三种责任根据违法主体的法律地位、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将教育法律责任分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三种。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人们实施违反民事法律所规定的行为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简称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考点点播:1.可以概括为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属于刑事法律责任,或出现“构成犯罪”四个字则选择刑事法律责任。

2.发生事件,不仅要直接责任人负责,同时直接负责事件的主管人员也要受到相应的处分。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经费的法律责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尽管是由老师导致的伤害事故,但责任主体是学校。

因此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是下列情形学校可以向教师追偿。

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学校赔偿】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4.老师侵权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如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需要自己承担刑事责任。

例:就“红黄蓝幼儿园事件”中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由于幼儿教师出现虐童行为,其中幼儿园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教师侵犯了儿童的人身权,对儿童造成了重大的伤害,教师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习题演练: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规定教师有下列( )情景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B.无故旷工的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D.违法犯罪的【答案】A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2014年安徽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题猜想:教育法律法规(三)

2014年安徽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题猜想:教育法律法规(三)

2014年安徽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题猜想:教育法律法规(三)单项选择题1.学校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受理教师申诉的机关是( )。

A.当地人民政府B.当地检察院C.当地法院D.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做出处理。

2.以下不属于教育法律责任归责要件的是( )。

A.有损害事实B.有违法行为C.行为人有过错D.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包括:有损害事实、有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3.教师法律救济的途径是指教师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解决或补偿的渠道或方式。

一般不包括( )。

A.司法救济B.行政救济C.社会救济D.自力救济【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教师法律救济的途径是指教师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解决或补偿的渠道或方式,一般可以分为司法救济、行政救济、社会救济。

4.小刚学习成绩较差,张老师怕影响整体成绩,不让他参加考试,这侵犯了学生的( ).A.受教育权B.人身安全权C.隐私权D.名誉权【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张老师侵犯了小刚的受教育权。

5.学生的行为侵害他人,造成损伤的,应由( )依法予以赔偿。

A.学校B.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C.学生的老师D.未成年学生【答案】B。

中公专家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6.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教育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为( )。

第五章教育法律责任

第五章教育法律责任

第五章教育法律责任1、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1)⑴、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是同义语。

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从法律意义上理解教育法律责任,应当注意:①、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紧密相连。

存在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是教育法的法律责任的前提。

②法律后果的承担者,是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义务的特定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③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紧密相连,表现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是国家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行为的不赞许态度。

⑵、教育法律责任的特点:教育法的法律责与其他社会责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①必须有法律明文的规定。

也就是说对教育活动中的哪些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由谁追究,以及法律责任的种类,都必须在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法规上有明确的规定。

②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追究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并对所有的违法者和一切违法行为都普遍予以制裁。

③由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

无论是自然人和法人,均必须是处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其行为侵犯教育法上规定的权利和违反教育法上的义务,才能导致教育法律责任。

④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

对违法行为追究责任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

案例17:某小学校长王某,曾因该校教师袁某调离时带走了公物,按学校管理规定,对袁作出扣工资25.50元的处理。

袁的夫兄张某道听途说,不辨是非,先后四次对王校长进行威胁,多方寻衅。

在此之后,王路过张家附近,张某再次上前侮辱,并喊来10多个家人将王围住大打出手,王当即被打得鼻子出血,口吐白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过路群众再三劝阻,张某等人才住手,扬长而去。

王被送进卫生院,经抢救两个小时后才苏醒,后又转区、市医院治疗37天,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4000元。

家庭教育法法律责任案例(3篇)

家庭教育法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家庭教育法明确规定,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父母未能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导致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

以下是一起因父母忽视家庭教育而引发的典型案例。

二、案情简介(一)基本案情李某,男,15岁,某市一所中学学生。

由于其父母忙于工作,长期忽视对他的教育,导致李某沉迷网络游戏,成绩一落千丈。

在一次学校组织的考试中,李某成绩排名班级倒数第一。

此外,李某还因玩游戏与同学发生冲突,被学校劝退。

(二)家庭教育情况李某的父母均为某企业员工,由于工作繁忙,经常加班。

他们认为,只要给孩子提供充足的生活费用,让孩子自由发展即可。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很少与李某沟通,对他的学习和生活状况了解甚少。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关心、爱护、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三、案例分析本案中,李某的父母因工作繁忙,忽视了对其子女的教育,导致李某沉迷网络游戏,成绩下滑,人际关系紧张。

这一案例反映了我国部分家庭在家庭教育方面的不足。

首先,父母未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有责任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

本案中,李某的父母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导致李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

其次,家庭教育方法不当。

李某的父母在教育过程中,缺乏与孩子的沟通,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这种教育方式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家庭教育环境不良。

李某的家庭教育环境较为单一,缺乏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这使得李某在成长过程中,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

四、法律责任本案中,李某的父母因忽视家庭教育,导致李某出现严重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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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
1 2 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
由同级人民政 府限期核拨

9 —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 育的捐赠,必须用于教育,不得挪用、克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开征用于教 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元,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

3 —
教育法对教育投入来源的规定
1
财政拨款为主
2
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
3
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4 —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违反教育投入与保障的行为:
B
D C
违反国家有关
A
挪用、克扣教 育经费
向学校或者其他
规定向受教育 者收取费用
不按照预算核
拨教育经费
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 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 区实施义务教育。”

7 —
《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 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 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 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教育机构收取费用—源自5 —违反教育投入与保障的法律责任
如果发生上述这些行为?分别需要
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6 —
依照《教育法》规定,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对 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及义务教育,要设立教育专项资金
《教育法》第第五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 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 独列项。”
《教育法》法律责任(3)
主讲人:张小菊

1 —
违反教育投入与保障的 。
法律责任
— 2 —
教育投入与保障的意义
2014年,国家对特殊教育学校总投入为95.94亿元,比
2009年增长了1.07倍。其中,特殊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从平均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以上,相当于普通学校的6
倍多2016特殊教育经费将继续增加,最低标准提高到6000

16 —

12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
1 2
对直接负责的
由政府责令退 还所收费用 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

13 —
违反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案例
2011年,某市某学校部分教师于2011年7月 组织学生到河北省某县进行跨省补课,每生收 费920元,共收取450名学生补课费414000元。

10 —
挪用、克扣教育经费
1 由上级机关责 2 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 3
令限期归还被
挪用、克扣的
构成犯罪的,
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 政处分
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经费

11 —
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
1 2
对直接负责的
由政府责令退 还所收费用 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

14 —
违规教育投入与保障 (1)违反了国家关于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的规定 (2)对违规办班收取的补课费用,予以追缴并退还给学生 (3)给予负直接管理责任的教务处负责人停职检查处分。 (4)给予参与组织补课的6名年级部主任行政记过处分

15 —
Thank You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 主讲人:张小菊 助教: 周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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