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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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规范正常维修操作规程,使零星维修和专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施工、验收、结算的申报和审核各程序做到便捷、高效、透明,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工程项目范围。专项工程是指经学校招标办统一招标或议标,有专项资金保障,关于水、电、暖、气的修缮改造、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学校安排的其它方面的修缮、装修、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零星维修项目范围。整项工程造价在1万元以内,后勤管理处下属各职能部门(服务中心),不能独立完成,需聘请社会力量来协助完成的维修改造项目。

第四条正常维修的范围。为确保学校水、电、暖、气及房

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转,后勤管理处下属各服务中心能独立完成的日常维修。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工程项目的管理单位,下属职能部门(各服务中心)是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部门。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和结算的整理初审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在没有聘请专职工程监理和跟踪审计情况下,现场管理责任人履行工程监理职能,结算整理初审员

履行跟踪审计职能。

第二章零星维修经费的管理

第六条零星维修经费,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管理支配,按照职责划分别由各职能部门(服务中心)使用。

第七条零星维修作为后勤管理处各中心的正常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经费由学校财务处在后勤年度预算中统一安排。

第三章专项维修改造经费计划

第八条年度专项维修经费计划,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以及学校其他管理、使用部门提报的维修申请,负责制定。

第九条后勤管理处下属职能部门(各服务中心)、每年11月30日前向后勤管理处提报下年度维修经费申请。后勤管理处组织对各中心的提交的专项维修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于12月15日前向学校财务处计划科提交下年度专项维修、维护项目预算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项目列入学校下年度专项维修(保)工程预算。

第十条改建、装修项目需由学校领导或同级别办公会安排后,后勤管理处再作出专项经费预算,向学校立项,批准后方可提交招标申请。

第十一条年度专项维修、改造、维保计划的变更或补充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提报,经校领导批准后另行下达执行。

第四章日常维修的运行与管理

第十二条日常维修实行使用部门提报,后勤管理处下属各服务中心实施的运行模式,使用部门或学校资产使用或管理的办公家具、房产及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所发生的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后勤管理处各种中心报修。提报单位对维修所用材料、维修质量、服务情况要在维修登记表签字确认。维修登记表,由服务中心保管,后勤管理处定期抽查评比讲评。

第十三条对所有权私有的教职工宿舍及其它非学校资产的维修,个人可向后勤处对口修缮或水电暖服务中心报修,服务中心正常维修,费用由报修主体承担。

第十四条维修时限规定。正常报修,自使用部门通知5小时内维修人员必须到场,根据现场情况和难易程度展开维修工作。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后勤管理处建立24小时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受理使用部门及用户服务方面的投诉意见。及时监督服务中心改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零星维修项目的启动与管理

第十六条零星维修项目审批制度。后勤管理处下属服务中心,根据使用部门或用户的申报,填写《后勤维修改造项目审批表》,

写清主材品牌、规格,施工工艺工序、工程量、预算金额及项目负责人等。

第十七条现场勘查和预算审核制度。审批表批准后,由所属服务中心牵头,工程组现场勘查,做出合理预算。并进一步拟定该项

目结算方式。

第十八条维修队伍的选择。由所属服务中心牵头,工程组组织,三家以上队伍,领取报价单、看现场,根据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报价,选择队伍。

第十九条施工承诺和现场管理。施工队伍向后勤处做出书面承诺,注明所需主材、工艺工序、施工工期、结算方式、质保期等。施工承诺由工程组审核后,连同施工队伍交所属服务中心项目责任人展开工作。

现场管理的项目责任人严把材料关;对隐蔽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邀请管理部门和后勤预审人员同时参加,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和隐蔽工程量签证单。

变更或追加项目,原则上不要发生。确实必需时,根据情况须经处领导书面批准,项目责任人与施工队伍确定准工程量和书面结算方式后,再具体实施。

第二十条零星工程项目的验收与结算。工程完工后,由所属服务中心牵头,分管副处长、工程组、使用部门参加进行验收。对验收中查出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及时整改。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不验收、不结算。

零星项目结算,结算书必须附后勤维修改造项目审批表、主材验收单、隐蔽工程签证、工程量签证、施工承诺书、工程验收报告、变更审批表等资料。由项目责任人交后勤预审人员审核。

第二十一条零星维修档案管理制度。零星维修项目结算除结

算书交学校财务处结算备案外,其他后勤维修改造项目审批表、主材验收单、隐蔽工程签证、工程量签证、施工承诺书、工程验收报告、变更审批表等资料存入后勤工程组零星维修档案备案。

第六章零星抢修项目

第二十二条零星抢修项目。主要指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且不可拖延,急需聘请社会力量协助所属服务中心完成的工程项目。

第二十三条零星抢修项目,实行所属服务中心边抢修边汇报制度。后勤管理处及时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对隐蔽部分办理签证手续。补办施工承诺的等。

第七章专项维修改造装修项目的启动与管理第二十四条专项维修改造装修项目的启动。由后勤管理处根据院领导(院长办公会)的指示精神,或学校使用部门、管理部门的提报,指定项目责任人,填写后勤维修改造项目审批表,交后勤预算员初审预算;由所属服务中心负责立项,提交招标申请。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改造装修项目的管理。由后勤管理处主管,所属服务中心或工程组具体负责。

现场管理的服务中心项目责任人要严把材料关;

对隐蔽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邀请项目责任人和后勤预审人员同时参加,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和隐蔽工程量签证单。

变更或追加项目,原则上不要发生。确实必需时,根据情况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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