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无机复混肥国家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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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无机复合肥国家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国家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国家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是一种结合了有机肥和无机肥的肥料,它既具有有机肥的优点,又具有无机肥的优点,因此备受农业生产者的青睐。

为了规范有机无机复合肥的生产和使用,我国制定了有机无机复合肥的国家标准,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国家标准对有机无机复合肥的原料、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包装标识等方面进
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对有机无机复合肥的原料进行了严格要求,要求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质量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

其次,在生产工艺上,国家标准规定了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染物,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此外,国家标准还对有机无机复合肥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了详细列举,包括氮、磷、钾含量、重金属含量、微量元素含量等,以保证产品的养分含量和安全性。

最后,在包装标识方面,国家标准要求对有机无机复合肥的包装进行统一规范,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量等级、使用方法等信息,以方便用户正确选择和使用。

有机无机复合肥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有机无机复合肥的质量和安全具有
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产品质量,还可以保护农民的利益,确保农作物的生长质量和产量。

因此,有机无机复合肥生产企业和农业生产者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有机无机复合肥国家标准的制定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
它为有机无机复合肥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标准,有利于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希望有机无机复合肥生产企业和农业生产者能够充分认识到国家标准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执行,共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gb15063-复混肥料复习过程

gb15063-复混肥料复习过程

G B15063-2009复混肥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国化肥网 2011-01-29 10:48:14 来源:本网论坛【大中小】【关闭】【讨论】关键词: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表1中水分的要求和4.3除外)、第6章、第7章(7.5除外)和第8章(8.3除外)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 15063一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本标准与GB 15063一2001的主要差异是:——进一步明确了范围;——调整了高浓度产品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的指标;——将水分改为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增加了标明含氯的产品的氯离子含量指标,按低氯、中氯、高氯分别规定;——增加了用自动分析仪测定产品的氮、磷、钾含量,适用于快速检验;——将粒度和氯离子的质量分数的测定写在附录A和附录B中;——增加了缩二脉含量的测定方法和应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标注缩二脉含量的要求;——细化了产品包装标识的规定,增加了含尿素态氮的产品和含氯(高氯)产品的警示语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分别规定了粒度和氯离子的测定方法。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出厂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标准实施之日六个月后,市场上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外包装禁止标注GB 15063一200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C/TC 1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一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明洪、王连军、刘刚、郑树林、周兰影、刘俊会、杜显兰、杨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063一1994、 GB 15063一200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有机无机复合肥 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 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是由有机肥和无机肥充分混合而成的肥料,其主要优点是结合了有机肥和无机肥的优点,具有较好的养分平衡和长效肥效,可以提高土壤肥力、促进植物生长、改善土壤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作用。

以下是有机无机复合肥的一些标准:
1. 总养分含量:氮、磷、钾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有机质含量:要求有机质含量在10%以上,以提高土壤肥力;
3. 微量元素含量:能够满足作物生长所需要的微量元素含量要求;
4. 重金属含量:符合环保要求,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会对土壤和作物产生污染;
5. 无臭无腐:要求无任何异味和腐烂现象,使用时对环境和作物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肥料生产企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进行购买和使用,以确保肥料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在使用有机无机复合肥时还需严格按照肥料的使用说明和用量,以避免过量施肥带来的负面影响。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是指将无机肥料和有机肥料混合,形成一种肥料混合物,其中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比例可以根据土壤和植物的需要进行调整。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是在有机和无机肥料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它对有机无机复合肥的材料、质量、含量等指标进行了规定。

一、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包含的内容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包含了以下重要内容:(1)肥料的材料种类和品质要求。

肥料的种类和品质是影响肥效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中,对肥料的材料种类和品质进行了详实的规定。

(2)肥料的配比和质量。

肥料的配比和质量是影响作物产量和质量的关键因素。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规定了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配比以及其质量。

(3)肥料的适用土壤和植物。

选对肥料对于增加作物产量和改善土壤质量至关重要。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对肥料的适用土壤和植物进行了规定。

(4)肥料中有害物质的限定要求。

肥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可以影响作物安全和人类健康。

因此,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对肥料中有害物质进行了限定要求。

二、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的制定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的制定需要经过多个步骤。

以下是标准制定的主要步骤:(1)收集肥料的有关资料。

收集肥料的有关资料包括国内外肥料有关的法规和政策、官方文件、标准、技术规范和实验数据等。

(2)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市场需要,保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依据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适用范围指明该标准适用于哪些肥料及生产、贸易和使用的相关领域。

(3)制定标准的技术要求。

要制定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的技术要求,包括肥料的材料、含量、质量以及适用范围等等。

(4)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

在制定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时需要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使标准制定更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5)修订和发布标准。

制定完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后还需要及时对其进行修订和发布。

三、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的作用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的制定有助于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是一种将有机肥和无机肥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肥料,它既具有有机肥的优点,又兼有无机肥的特点。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是指对这种肥料的生产、质量、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标准化,以保障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机肥的原料主要包括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藻类等,而无机肥的原料则包括尿素、磷酸二铵、氯化钾等。

这些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对有机肥和无机肥的生产标准,不得含有重金属、有害微生物等有害物质,以保证复混肥的安全性。

其次,生产工艺应当科学合理,确保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养分充足、稳定性好。

生产过程中应当控制好原料的混合比例和加工工艺,确保有机肥和无机肥充分混合,养分均匀分布,避免出现养分不均衡的情况。

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控制好水分含量,避免肥料潮湿发霉,影响肥料的使用效果。

此外,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包装和标识也是十分重要的。

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肥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不受潮。

标识应当清晰明了,标注肥料的成分、养分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方便用户购买和使用时进行识别和辨别。

最后,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使用应当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遵循科学合理的施肥原则。

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控制施肥量,避免过量施肥造成环境污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同时,应当结合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需求,科学合理地选择施肥时间和方法,提高施肥利用率,减少养分流失,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标准,确保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质量和安全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肥料的作用,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能够高度重视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有机无机复混肥新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新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有机认证标准,这些标准可能包含对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规定:
1. 国际有机认证标准:
- IFOAM有机认证标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组织):IFOAM是国际有机农业的领导性组织,其有机认证标准是全球范围内公认的有机标准之一。

-欧盟有机认证:欧盟有机认证标准适用于欧洲国家,对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加工食品的生产提供了统一的规范。

2. 国家级有机认证标准:
-美国国家有机计划(NOP):适用于美国市场,规定了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认证标准。

-中国有机认证:中国农业部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程序和标准。

3. 其他有机认证标准:
-日本有机认证标准:由日本农林水产部颁布,规范了有机产品的生产和认证要求。

请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采用不同的有机认证标准,因此在了解有机无机复混肥新标准时,需要参考具体的国家或地区标准。

此外,有机认证标准可能随时间推移而进行更新和修改,因此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所谓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是指含有机物质和无机营养的复混肥料。

有机物质大都采用加工过的有机肥料(如畜禽粪便、城市垃圾、污泥、秸秆、木屑、食品加工废料等),及含有机质的物质(草炭、褐煤、风化煤、腐植酸等)还有的加入微生物菌剂和刺激生长的物质.称其为有机活性肥料或生物缓效肥。

无机营养部分主要是化学肥料。

严格意义上有机无机复混肥不属于有机肥,它是介于有机肥和无机肥之间的一种新型肥料,具备有机肥和无机肥的双重特点。

有机无机复混肥是一种期望能够被农民接受的,有发展前景的肥料。

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优点首先,提高肥料无机养分利用率,改良土壤。

有机无机复混肥与无机复混肥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有一定量的有机成分。

有机无机的合理比例对肥效有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养分的供应强度和持久性上。

适当的比例,可使有机无机复混肥具有适宜的供肥强度,又能维持较长时间,能克服无机供肥大起大落和农家肥供肥强度不足、肥效慢的特点。

通过调节有机无机比例,使供肥过程与作物生长的各阶段的需要相适应。

此外,有机无机复混肥中的有机组分具有活化作用、生理调节作用和改土培肥作用。

这里的有机组分包括氨基酸、生长激素、卵磷脂、核酸以及酶类。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2009GB 18877-2009是对GB 18877-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修订。

本版与前版的主要差异是:——进一步明确了范围;——增加了腐植酸的定义;——对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进行了分型并对指标进行了调整;——水分测定增加了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增加了总腐植酸的测定方法;——总养分、有机质、氯离子及总腐植酸含量的测定,采用烘干样品;——细化了产品包装标识的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等有机物料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处理,添加无机肥料制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复混(合)肥料执行标准

复混(合)肥料执行标准

• 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 为“枸溶性磷”。 •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应根据4.2要求的“氯离子的质 量分数”,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低氯)”、“含氯(中氯)”或 “含氯(高氯)”,而不是标注“氯”、“含Cl”或“Cl”等。标明 “含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不应有忌氯作物的图片,也不应有“硫 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 产品不含氯的标识。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 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 标签 labcl • 供识别肥料和了解其主要性能而附以必要资料的纸片、塑料片或者包 装袋等容器的印刷部分。
• 配合式 formula
• 按N-P2O5-K2O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 示其在复混肥料中所占百分比含量的一种方式。 (注“O”表示肥料 中不含该元素)。 • 外观 粒状、条状或片状产品,无机械杂质。
• 4 微量元素肥料
• 应 分 别 标出各种微量元素的单一含量及微量元素养分含量之和。
• 5 其他肥料 • 参 照 3.1和 3.2执行。
GB18382-2001肥料标示内容和要求
• 标识内容——其它添加物含量 • 1 若加人其它添加物,可标明其它添加物,应分别标明各添加物的含 量及总含量,不得将添加物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
• •
含有尿素态氮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以下警示语:“含缩二脲, 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产品外包装袋上应有使用说明,内容包括:警示语(如“氯含量较高、 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等)、使用方法、适宜作物 及不适宜作物、建议使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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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无机复混肥国家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XXXX-2001有机无机复混肥料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讨论稿)2000-XX-XX发布 2001-XX- 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T XXXX-2001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我国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应用的情况而制定的,为我国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提供统一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和华中农业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XXXX-2001有机无机复混肥料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植物残体等有机物料为主要原料,添加少量动物、植物性辅料,经发酵处理,添加无机肥料制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煤渣、风化煤、粉煤灰等高度缩合碳物质和污泥的产品。

2 术语及定义2.1 肥料(fertilizer)以提供植物养分为其主要功效的物料。

2.2 无机矿物肥料(inorganic [mineral] fertilizer ) 标明养分呈无机盐形式的肥料,由提取、物理和(或)化学工业方法制成。

2.3 有机肥料(organic fertilizer)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2.4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 来源于标明养分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产品,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

2.5 总养分 total primary nutrient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百分数计。

3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 4789- 大肠杆菌值测定方法GB/T 6679-1986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466- 总铬测定方法GB 7468- 总汞测定方法GB 7470- 总铅测定方法GB 7471- 总镉测定方法GB 7485- 总砷测定方法GB 8172- 蛔虫卵测定方法GB 8569-1997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T 8571-1998 复混肥料实验室样品制备GB/T 8576-1988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的测定真空烘箱法 GB/T 8577-1988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的测定卡尔?费休法 GB 15063-2001 复混(复合)肥料GB/T 17767.1-199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GB/T 17767.2-199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磷含量的测定 GB/T 17767.3-199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钾含量的测定GB ××××-200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4 要求4.1 外观:颗粒状或条状产品,无机械杂质。

4.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技术指标项目指标总养分(N+有效PO+KO)含量,% ? 20 252水分(游离水),% ? 10有机质,% ? 20粒度(3,6mm),% ? 70酸碱度(pH) 5.5,8.5无害化要求:汞(Hg),以元素计,mg/kg ? 5镉(Cd),以元素计,mg/kg ? 3铬(Cr),以元素计,mg/kg ? 70砷(As),以元素计,mg/kg ? 30铅(Pb),以元素计,mg/kg ? 60蛔虫卵死亡率,% ? 90大肠杆菌值 ? 10-1注: 组成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4.0%。

5 试验方法本标准所用水应符合GB/T 6682-1992中三级水的规格,所列试剂,除特殊规定外,均指分析纯试剂。

5.1 外观目视法测定。

5.2 总氮含量的测定按GB/T 17767.1 规定进行。

5.3 总磷含量的测定按GB/T 17767.2 规定进行。

5.4 总钾含量的测定按GB/T 17767.3 规定进行。

5.5 水分测定5.5.1 卡尔?费休法仲裁法按GB/T 8577规定进行。

5.5.2 真空烘箱法按GB/T 8576规定进行。

5.6 有机质含量的测定重铬酸钾容量法5.6.1 方法提要用定量的重铬酸钾-硫酸溶液,在加热条件下,使有机肥料中的有机碳氧化,剩余的重铬酸钾用硫酸亚铁溶液滴定,并以二氧化硅为添加物作试剂空白标定。

根据氧化前后氧化剂消耗量,计算有机碳量,乘以系数1.724,为有机质含量。

5.6.2 仪器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5.6.2.1 电砂浴5.6.2.2 弯颈小漏斗5.6.2.3 自动调零滴定管(25mL)5.6.3 试剂和溶液5.6.3.1 硫酸银:研成粉末5.6.3.2 二氧化硅:粉末状5.6.3.3 邻菲罗啉指示剂:称取邻菲罗啉指示剂1.49g溶于含0.70g硫酸亚铁或1.00g硫酸亚铁铵的100mL水溶液中。

此指示剂易变质,应密闭保存于棕色瓶中。

N-苯基邻氨基苯甲酸指示剂:称取此指示剂0.2g溶于含有0.2g碳酸钠的100mL 水溶液中,加微热,并不断搅拌,促使浮于表面的指示剂迅速溶解。

二种指示剂可任选一种。

5.6.3.4 重铬酸钾-硫酸溶液:称取重铬酸钾39.23g溶于600-800mL水中,加水稀释至1L,将溶液移入3L大烧杯中,另取1L浓硫酸(ρ1.84)慢慢地倒入重铬酸钾溶液内,并不断搅拌。

为避免溶液急剧升温,每加约100mL硫酸后稍停片刻,并将大烧杯放在盛有冷水的盆内冷却,待溶液的温度降到不烫手时再加另一部分硫酸。

直到全部加完为止。

此溶液浓度;(1/6K2Cr2O7)=0.4mol/L。

5.6.3.5 重铬酸钾标准溶液:称取在130?烘1.5h的基准重铬酸钾9.807g,先用少量水溶解,然后无损移入1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

此溶液浓度:;(1/6K2Cr2O7)=0.2000mol/L。

5.6.3.5 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称取硫酸亚铁(FeSO4?7H2O)56g,溶于600-1000mL 水中,加浓硫酸(ρ1.84)20mL,搅匀,用水稀释至1L(必要时过滤),贮于棕色瓶中。

此溶液易受空气氧化,故每次使用时必须用重铬酸钾标准溶液标定其准确浓度。

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标定:吸取0.2mol/L重铬酸钾标准溶液20mL三份,分别放入150mL三角瓶中,加浓硫酸(ρ1.84)5mL,加水补足至35mL,加邻菲罗啉指示剂3-5滴(或N-苯基邻氨基苯甲酸指示剂5滴)。

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滴定,根据硫酸亚铁溶液的消耗量,计算其准确浓度C2 : C2 =(C1×V1)/V2 式中:C1--重铬酸钾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V1--吸取重铬酸钾标准溶液的体积,mL;V2--滴定时消耗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体积,mL。

5.6.4 操作步骤5.6.4.1 称取通过1mm筛的风干试样0.05-0.5g(精确至0.0001 g)(称样量的多少取决于有机质含量的高低),放入150mL三角瓶中,加粉末状硫酸银0.1g,用自动调零滴定管准确加入0.4mol/L重铬酸钾-硫酸溶液10mL。

5.6.4.2 在盛有试样的三角瓶口加一弯颈小漏斗,移置于预热到200-230?的电砂浴上加热,起初有少量小气泡产生,这是有机质开始被氧化而释放出的CO2,不是真正的沸腾。

在开始冒大泡时开始计算时间,保持平缓地沸腾5?5min。

5.6.4.3 将三角瓶从电砂浴上取下,冷却片刻,用水冲洗小漏斗,洗液承接于三角瓶中,瓶中溶液总体积应控制在35mL左右,加3-5滴邻菲罗啉指示剂(或5滴N-苯基邻氨基苯甲酸指示剂),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滴定剩余的重铬酸钾,以邻菲罗啉指示剂时,溶液颜色由橙黄-蓝绿-突变棕红为终点;用N-苯基邻氨基苯甲酸指示剂时,溶液颜色由棕红-紫色突变蓝绿为终点。

5.6.4.4 每批试样分析时,必须同时做2-3个空白标定,即取0.5g(精确至0.001g)粉末状二氧化硅代替试样,其他分析步骤与试样测定相同,取其平均值。

如果试样滴定所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毫升数不到空白标定所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毫升数的1/3时,则应减少称样量,重新测定。

5.6.5 分析结果的表述5.6.5.1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有机质含量按下式计算:有机碳,%=[(V0-V)× (C2×0.003)/m×100]有机质,%=[(V0-V)× (C2×0.003×1.724)/m×100]式中:V0--空白标定时消耗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体积,mL;V--滴定试样时消耗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体积,mL;C2--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0.003--1/4碳原子的摩尔质量,g/mol;1.724--由有机碳换算为有机质的系数;m--称样量,g。

5.6.6 允许差取平行分析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为最终分析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平行分析结果的绝对相差不得超过0.5%。

5.7 粒度测定——筛分法按GB 15063-94中5. 6、5.7规定进行。

5.8 酸碱度的测定 pH计法5.8.1 方法提要样品经水浸泡平衡,直接用pH酸度计测定。

5.8.2 仪器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5.8.2.1 pH酸度计5.8.3 试剂和溶液5.8.3.1 pH4.01标准缓冲液:称取在105?烘过的苯二钾酸氢钾(KHC8H4O4)10.21g用水溶解稀释至1L。

5.8.3.2 pH6.87标准缓冲液:称取烘过的磷酸二氢钾(KH2PO4)3.398g和无水磷酸氢二钠(Na2HPO4)3.53g(120-130?烘2h)溶于水中稀释至1L。

5.8.3.3 pH9.18标准缓冲液:称取硼砂(Na2B4O7?10H2O)溶于水中稀释至1L。

5.8.4 操作步骤称取新鲜有机复混肥料样品10.00g于100mL烧杯中,加50mL水(经煮沸驱除二氧化碳),搅动1min,静置30min,用pH酸度计测定。

测定前,用标准缓冲液对酸度计进行校验,每测定10个样品后,用标准缓冲液进行复校一次。

5.8.5 允许差取平行分析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为最终分析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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