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演示

泰康畅赢人生保险计划

保险利益演示表

投保年龄:0岁 性别:男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间:10年 保险期间:至99岁 保费:30,000元 单位:元

泰康畅赢人生保险计划利益演示表(低):红利演示分为低、中、高档水平,本演示采用低档进入万能账户

泰康畅赢人生保险计划利益演示表(中):红利演示分为低、中、高档水平,本演示采用中档进入万能账户

泰康畅赢人生保险计划利益演示表(高):红利演示分为低、中、高档水平,本演示采用高档进入万能账户

注:

1、保险利益演示表所示“年度”均指保单年度;

2、主合同的红利水平采用低、中、高档进行描述,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3、主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条件以《泰康畅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约定为准;

4、附加合同的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5、附加合同演示采用的“低演示利率”前5个保单年度为年利率2.5%、第6及以后各保单年度为年利率1.75%;“中演示利率”为年利率4.5%;“高演示利率”为年利率6%;

6、“-”表示该年度在该演示情形下万能账户不支持部分领取。

重要提示:

1、本资料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泰康畅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和《泰康附加积极稳健定期寿险(万能型)条款》为准;

2、附加合同保单账户价值会随着被保险人的性别、健康状况、保险费金额、投资收益不同而不同,本投保案例仅为帮助投保人理解条款所用,可能与投保人的实际保险

计划并不一样,本公司可根据投保人的具体需求,为投保人量身制作保险建议。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泰康畅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和《泰康附加积极稳健定期寿险(万能型)》两个产品的条款及产品说明书。

投保人(签名):

年: 月: 日:

农村闲置土地调查总结

农村闲置土地调查报告 [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土地闲置调查的统计,发现不少农村地区目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土地闲置现象并且从农村闲置土地的概念入手,分析了闲置土地的危害、成因和对策,力图为农村闲置土地的利用与研究提供思路。 [关键词]农村土地闲置危害房地产对策 参与人:刘建峰刘婷刘新平李浩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关系国计民生,支撑千家万户,影响千秋万代。我国土地,尤其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我们面临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是极为尖锐和突出的。“寸土寸金”,在我国广为流传、家喻户晓。一方面说我国土地稀缺,应当珍惜;另一方面,土地却被任意浪费。土地闲置现象就是当前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土地闲置加剧了土地市场混乱无序和耕地非农化趋势,严重威胁子孙后代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它不仅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和加剧人地矛盾,而且会使农田基础设施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农业投入浪费,耕地质量和生态经济功能衰退,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给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严峻的挑战。 一、闲置土地的概念和研究目的 (一)闲置土地的概念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①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②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有的专家学者认为所谓“闲置土地”,是指空闲搁置而未得到利用的土地。通俗地说,闲置即抛荒。农村闲置土地又可分为农业闲置土地和非农建设闲置土地。衡量农地闲置与否,一般以主要农作物的生长周期为准。假若某块农田已抛荒半年以上,则就可称其为闲置地。 (二)闲置土地的研究目的 开展闲置土地利用研究,在分析研究区域闲置土地的数量、质量及其分布和利用现状的情况下,为闲置土地科学利用与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也是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土地闲置的危害 土地闲置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也加剧了人地矛盾。土地闲置将会导致耕地的质量下降,因为一旦农业生产停止后,裸露的田土抗蚀能力减弱,土壤物理性质变差。一旦自然灾害发生,不仅使闲置土地的生产功能衰退甚至损失,同时对周边非闲置土地资源也产生严重的影响,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也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土地资源的闲置使人均耕地更少,加剧人地矛盾,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粗放经营和投入的减少造成农产品减少、农民减收,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经济水平上不去,农业生产总值下降,严重地影响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位置。土地闲置使农民的经济收入减少,影响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山区农村土地资源的闲置,造成乡村集体经济收入减少,严重影响乡村集体公益事业,使生产条件无法改善,间接加重农民的负担,严重挫伤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土地闲置使农产品收入减少,土地闲置多的村,基本口粮都得不到保障,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也受到潜在的威胁。

{财务管理公司理财}公司理财知识点总结

{财务管理公司理财}公司理财知识点总结

提纯率=再投资率=留存收益增加额/净利润=1-股利支付率 资本密集率=资产总额/销售收入 4.内部增长率=(ROAXb)/(1-ROAXb) 可持续增长率=ROE/(1-ROEXb):企业在保持固定的债务权益率同时没有任何外部权益筹资的情况下所能达到的最大的增长率。是企业在不增加财务杠杆时所能保持的最大的增长率。(如果实际增长率超过可持续增长率,管理层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从哪里筹集资金来支持增长。如果可持续增长率始终超过实际增长率,银行家最好准备讨论投资产品,因为管理层的问题是怎样处理所有的这些富余的现金。) 1.增长率的决定因素 利润率、股利政策(提纯率)、筹资政策(财务杠杆)、总资产周转率 2.如果企业不希望发售新权益,而且它的利润率、股利政策、筹资政策和总资产周转率(资 本密集率)是固定的,那么就只会有一个可能得增长率 3.如果销售收入的增长率超过了可持续增长率,企业就必须提高利润率,提高总资产周转 率,加大财务杠杆,提高提纯率或者发售新股。 第六章. 1.贷款的种类:纯折价贷款、纯利息贷款、分期偿还贷款 纯折价贷款:国库券(即求现值即可) 纯利息贷款:借款人必须逐期支付利息,然后在未来的某时点偿还全部本金。 如:三年期,利率为10%的1000美元纯利息贷款,第一年第二年要支付1000X0.1的利息,第三年末要支付1100元。 分期偿还贷款:每期偿还利息加上一个固定的金额。其中每期支付的利息是递减的,而且相等总付款额情况下的总利息费用较高。

第7章 1.市场对某一债券所要求的利率叫做该债券的到期收益率。 2.如果债券低于或高于面值的价格出售,则为折价债券或溢价债券。 折价:票面利率为8%,市场利率(到期收益率)为10% 溢价:票面利率为8%,市场利率为6%(投资者愿意多支付价款以获得额外的票年利息) 3.债券的价值=票面利息的现值+面值的现值(与利率呈相反变动) 4.利率风险:债券的利率风险的大小取决于该债券的价格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其他条件相同,到期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其他条件相同,票面利率越低,利率风险越大。 5.债券的当期收益率是债券的年利息除以它的价格。折价债券中,当期收益率小于到期收益率,因为没有考虑你从债券折价中获取的利得。溢价相反。 6.公司发行的证券:权益性证券和债务证券。 7.权益代表一种所有权关系,而且是一种剩余索取权,对权益的支付在负债持有人后。拥有债务和拥有权益的风险和利率不一样。 8.债务性证券通常分为票据、信用债券和债券。长期债务的两种主要形式是公开发行和私下募集 9.债务和权益的差别: 1.债务并不代表公司的所有权的一部分。债权人通常不具有投票权。 2.公司对债务支付的利息属于经营成本,因此可以再税前列支,派发给股东的股利则不能抵税。 3.未偿还的债务是公司的负债。如果公司没有偿还,债权人对公司的资产就有合法的索取权。这种行为可能导致两种可能的破产:清算和重组。 4.债券合约是公司和债券人之间的书面协议,有时也叫做信用证书,里面列示了债券的各种

土地资源_土地资本_土地价格

JIAGEYUEKAN JIAGEYUEKAN 二OO六年第期 3价格月刊 ●鄢彬华 价格天地 笔者认为,要研究土地价格,必须首先明确土地资源与土地资本的概念。一、土地资源及土地资源商品化什么是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指未经过人类开发,可作为劳动对象,并为劳动过程提供场所的自然资源。马克思说:“经济学上所说的土地是指未经人的协助而自然存在的一切劳动对 象。”⑴“土地应该理解为各种自然物本身”,⑵ 由此可见,土地资源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是大自然的产物,可以现成的满足人类的需要,天然地具备向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料以及生产、生活场所的属性与功能。 土地资源“和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物化 劳动。” ⑶ 土地资源作为一种自然物,不是人类劳动的结果,没有价值,因而不是商品。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资源不能商品化。因为商品和商品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众所周知,马克思所说的商品是指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商品化则除了指商品的普遍化外,还包含着这样一层意思,即有些东西本身并不是商品,没有价值,“但是也可以被它们的所有者出卖以换取金钱,并通过它们 的价格,取得商品形式。” ⑷ 前者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为商品本身具有的性质;后者是说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商品已经成为一切产品和一切生产工具的一般形式”,⑸本身没有价值,不具有商品性质的物品在市场经济关系上要取得商品外壳,并按商品交换方式去经营,从而取得价格形式这样一种客观必然性。因此,说土地资源不是商品,是说土地资源本身不具有商品性质,但这并不排除土地资源,更确切地说是土地所有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以商品价格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客观必然性的存在。 土地资源商品化,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土地所 有权并要求以地租的形式在经济上得到实现,使本来没有价值、不是商品的土地资源,仍然要通过价格形式进行权属关系的转移和经营使用,并受市场经济内在规律所制约的这样一种客观经济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本身没有价值、不是商品的土地资源还要以商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呢? 首先,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土地所有权二元性。在我国土地所有制存在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的二元性。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全民所有的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指出:“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无论全民所有还是集体所有都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们都必然要求在经济上得到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把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还是在同一所有制内部转移土地的使用权,都不能是无偿的,需要支付一定的代价。可见,不同的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源商品化的客观基础。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存在。土地所有权的存在只是为土地资源商品化提供了可能性,要使土地资源商品化成为现实,还必须有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即使存在土地所有权,它也不会采取商品形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会使商品生产成为社会主义生产的普遍形态,从而为土地资源的商品 化提供了客观经济条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本身所包含的 质的矛盾—— —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格形式,但价格可以完全不是价值的表现依然存在,它使有些本身不是商品的东西,包括土地资源,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土地所有权的变更也往往是以土地价格的形式表现的。 最后,改革开放和发展的要求。由于企业占用土地的数量、质量、位置不同,必然会使等量劳动带来不同的经济效益,客观上要求对企业使用的土地采用地租和地价的形式进行核算计价,从而使同类企业在相同的地位上进行经济效益的比较,开展竞争。由于对外开放,外商要到我国办工厂、建商店,他们使用我国的土地不能是无偿的,必须交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或由我方用土地作为股金与外商进行合营,这在客观上也要求用地租、地价这些形式进行计算。此外,随着社会主义建设迅速发展,我国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日益严重,为了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有限的土地资源,除了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外,也需要把土地纳入市场经济体系,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经营和管理,并采取地租、地价这些土地商品化的形式,作为国家调节土地经济关系的杠杆。二、土地资本和土地资本的商品属性 什么是土地资本呢?马克思说:“投入土地的资本,称为土地资本。它 属于固定资本的范畴。” ⑹“这种固定资本或者合并在土地中,或者扎根在土 地中,建立在土地上。” ⑺ 土地资本有“和实体即土地不可分离的偶性” ⑻ 。社会主义土地资本是指国家、企业和个人把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进行改良,使其产生新的使用价值而投入并凝结到土地上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具体讲,土地资本有以下三个特性。 首先,土地资本是把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对其进行改良而投入到土地上的劳动。不是为了把土地作为生产或经营用地(如作为耕地、牧地、鱼塘、建筑用地等),投入到土地上的劳动再多也是无效的,不能成为土地资本。 其次,土地资本是固定在土地上,即投入土地中的劳动,它或者合并在土地中,或者扎根在土地中,建立在土地上。其中有的比较短期,如化学性质 土地资源?土地资本?土地价格 6

中国近代土地问题

中国近代土地问题 土地不仅是一种物质资源,因为它始终与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就更是一种战略资源。而土地政策的好坏,小则增加人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大则可影响朝代更替,政权沉浮。 土地问题乃是观察和解决中国历史上,自西周以来两千年历朝治乱相循的钥匙。土地在每个朝代,都有个由分散到聚集,由荒废到精耕的过程。分散到了各户农民,生产就发展了,内需充足了,也就国富民裕了;土地被豪强兼并了,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农民贫困了,生产和商业交换也就凋敝了,在“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情况下,“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若何”,官逼民反,也就天下大乱,遍地烽火了。 在经历了一番战乱以后,荒芜的土地,又被农民开发耕种了,土地又回到农民手里了,加之,统治阶级接受教训,轻徭薄赋,于是就出现新王朝初期的盛世,也就是“杜诗”里所形容的“开元盛世”的景象。 但是,在天下呈平日久以后,由于统治阶级忘记了前朝覆灭的教训,有的骄奢淫逸,广修宫苑;有的好大喜功,穷兵黩武;有的争权夺利,内斗绵绵;以致不恤民力,加重负担,国势日衰,引来外患。内忧外患,交相爲害,使农民不堪负担,只能揭竿而起,再造新朝。 数千年的中国历史,政权更替的关键是土地问题。当土地集中到少数既得利益,社会公正就失去了基础,社会稳定就会无从谈起。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一旦被动员起来,任何政权就会马上面临威胁。不说久远的历史,现代国共两党的历史,也很能说明土地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是土地问题,而共产党领导革命的成功经验也在土地。国民党在台湾成功的经验更和土地改革有关。成功的土地改革为台湾社会的工业化、城市化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中小企业是台湾中产阶级的经济基础,而中产阶级的形成是台湾社会民主化的最主要的动力。台湾的民主化因为民进党的“台独”路线而导致激进,导致社会的分化。不过,正是台湾庞大的中产阶级使得台湾的民主化,较之其它很多社会更为理性与和平。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中产阶级,台湾民主化会变得无比暴力。 我认为要一劳永逸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立即叫停当前掠夺式的土地征收制度 当前掠夺式的土地征收制度在没有完善之前必须立即停止,否则就是对中国最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的最大伤害,也是对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民事法律原理的公开嘲讽。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无法完全废止,只有在民事法律原则下改进完善,使之既能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又能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权利。只有在严格界定在公益性的前提下才能慎重启动征地程序。在现有的征地制度下,让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不去侵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几乎没有保护的土地,而去严格落实中央耕地保护政策,可以说是不现实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不通的。 (二)、尽快做好农村土地的登记、颁证工作,明晰产权 尽管以前也多次要求做好农村土地的登记、颁证工作,但是实际情况是广大农村只有农民宅基地的农村建设用地证书的登记、颁证工作还比较满意外,别的几乎是空白。一方面,是农民的权利意识不强,在物权不动产登记制度下,只有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证书等是享有该不动产的法定依据;另一方面,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对登记、颁证要求农民出钱过多,农民无法承受。为此,一方面,要加

国土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

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 土地管理篇 一、哪些用地必须要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答:凡是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 答: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答: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四、哪些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五、什么是土地抵押? 答: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其土地作为还款担保的行为。土地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

当签订抵押合同。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六、土地可以转让吗? 答: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就说明,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条件;转让土地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什么是楼面地价?

关于某农村弃耕抛荒现状地调研报告材料

关于农村弃耕抛荒现状的调查报告 ——以省林州市横水镇柏山屯村为例 学校:XXXXXX 学院:XXXXXX 班级:XXXXXX :XXX 学号:XXXXXXXXX 一、调查背景 1.意义:“三农”问题历来是我国的重大战略问题,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也显现出了基础设施落后、文化生活匮乏、劳动力短缺等普遍现象,进而暴露出的征地补偿问题、农用土地流转问题、人地关系矛盾问题、弃耕抛荒问题等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弃耕抛荒是指土地具备耕种条件,但是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故意不进行耕种,致使土地荒芜。弃耕抛荒是我国农业存在的重大问题,弃耕抛荒严重影响我国粮食安全,影响农业基础的稳定。 2.调查时间:2016年7月20日——2016年8月15日 3.调查地点:省林州市横水镇柏山屯村 4.调查主题:农村弃耕抛荒现状调查分析

5.调查人:XXX 6.调查目的: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多地少,土地压力十分巨大。中国要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粮食必然要保障自给,耕地问题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我党和政府为了促进我国全面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新时期做出建设新农村的伟大举措。社会进行转型过程中,农村发展出现了诸多问题,特别是弃耕抛荒问题,严重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以及威胁着我国的粮食安全。为了解农村弃耕抛荒真实现状,特此展开此次调查。 7.调查方式:典型调查 8.调查方法:采访调查,文献调查,问卷调查 二、弃耕抛荒现状及原因分析 省林州市横水镇柏山屯村地处典型温带季风气候区,农作物一年两熟。根据实地走访和询问当地村名知晓:春季农业用地耕种率75%,秋季农业用地耕种率61%,年平均农业用地抛荒率高达32%,相当于每年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农业用地荒芜。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1.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农村劳动力短缺。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深入,农村、农业发展慢慢被抛在快速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后面,人口城镇化远远落后于建筑城镇化,大量土地开发建设,造成务农人员大面积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现农

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名称: 注册地址: 乙方(受让方): 名称: 注册地址: 受让方拟向转让方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 经甲方、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事宜达成本意向书: 一、乙方受让股权的前提条件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目标公司合法持有路段的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的用地(地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的土地使用权。 二、甲方转让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三、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 定金支付:定金为人民币万元,定金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依照甲方的书面指示,在中国境内支付给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定金后日内,缴足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并办理 1

相关变更登记; 甲乙双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后日内,双方会同境外第三方银行签署股权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乙方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万元足额存入境外托管帐户; 四、本意向书签署后,乙方可以展开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甲方应对乙方的尽职调查提供协助,尽职调查应在意向书签署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论符合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前提条件,并且未发现可能对乙方利益造成损害的事项后,双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五、本意向书将包含通常适用的陈述与保证;甲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地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号的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 六、甲方的陈述保证:股权变更完成后,乙方有权从尾款扣除相应款项,作为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的赔偿。 七、费用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的协议公证费用和工商部门收取的变更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排他性条款:除非乙方另行书面同意,在本意向书条款签署后的三个月内(“排他期”),甲方不得就目标公司股权的出售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信息或以任何方式讨论、接受或考虑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任何与此相关的方案,目标公司不得就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或出租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信息或以任何方式讨论、接受或考虑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任何与此相关的方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及目标公司补偿乙方因本主要交易条款发生或与本交易条款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向专业顾问支 2

2020年土地调查报告文档4篇

2020年土地调查报告文档4篇2020 land survey report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年土地调查报告文档4篇 小泰温馨提示:调查报告是反映对某个问题、某个事件或某方面情况 调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的文章。调查报告是宣传唯物论和辩证法、坚 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有力武器,历来被无产阶级革命家所重视。本 文档根据调查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 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年土地调查报告文档 2、篇章2:阳湖土地规模经营情况文档 3、篇章3:农村土地纠纷案审理情况调查报告 4、篇章4: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调查报告文档 篇章1:2020年土地调查报告文档 市农村经济研究会 “**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和“常州**市土地整治 示范项目”属于同一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建设资金完全相同。项目建设地点为上兴镇和**镇二片,建设总规模16826亩,总投资27385万元,其中:地方配套资金21511万元(拆迁安

置补偿),省以上投资5874万元(土地整理工程)。《**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由**市政府于XX年2月申报至省国土资源厅,XX年2月规划方案获省厅批复。XX年10月,**市政府申报了《常州**市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是二部一省合作项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江苏省政府),该项目省以上财政负责投资土地整理工程经费。 **片工程区位于**镇**村增福圩,东毗大溪河,西北临芜太运河,南靠金峰水泥接壤芦荡河。项目总面积11157亩,涉及**村的15个自然村、16个村民小组;核心工程区涉及承包经营权农户780户2493人,其中需拆迁安置的农民531户1654人;工程总投资约17100万元,由省、市两级政府拨款,是一项巨大的惠民工程;工程从XX年10月开始到XX年10月基本完成。笔者最近通过现场参观、听介绍、座谈走访,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确定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常州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从开发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优化区域土地利用布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加快实现农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科学发

城区土地业务办理有关规定文档

城区土地业务办理有关规定文档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documents of urban land busi ness

城区土地业务办理有关规定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方便用户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就城区土地业务办理 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在业务受理前,基础资料准备工作由城区国土所先帮助 用户做好。需要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服务的,由国土所先告知用户,提供方便。各项资料齐全达到办理标准后,由用户持资料到政务中心统一受理。政务中心开具受理单,明确办理时限,做好台帐登记等工作。未经政务中心受理登记,任何科室不准直接受理或办理业务。 二、关于办事程序及审查要点 1、资料准备阶段。由直属国土所确定专人接受辖区内业 务资料,做好台帐登记,填写传送交接表,确保资料不丢失、不损坏。需要进行清查的,按清查程序办理;需要查档的,由 用户到档案室按规定办理;需要踏勘或中介服务的,负责协调

组织现场服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到现场的,应一次性到场,避免重复勘探,增加用户麻烦。 2、资料受理传送阶段。由政务中心确定专人受理,并审查资料,做好受理登记,开具受理单,按业务职能分送主办科室,明确办结时限,并负责催办、督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办结。 3、审查核查会审阶段。主办科室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需补充资料的由直属国土所负责补充,需调阅、查阅资料和到现场核实的,相关科室和直属所协助。主办科室提出办理具体意见和核实各项费用标准后,递交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提出具体意见,由会审会议集体会审行政审批事项和缴费标准,主持会审会议的局长签署意见。 4、收费办理阶段。财务科专职人员对业务主办科室的核费标准进行认真审核,并一次性收齐各种费用,业务主办科室凭局长签署意见具体办理。 5、发放《土地使用证》阶段。科室办理的业务手续由政务中心及时通知用户领取办理件,并登记备查。 6、整理归档阶段。主办科室每月集中移送一次档案到档案室,办好接交手续,档案室及时整理归档。

股权收购取得土地使用权

股权收购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支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4)以房地产抵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上述法律规定为“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了充分有力的法律政策支持。 二、对于公司股权转让操作方式。主要分为收购和兼并两种方式,即股权的并购。 (1)通过股权兼并方式实现的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股权兼并,指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公司的资产(包括其享有的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权利义务均转移给受让公司,由接受全部股权的公司以吸收的方式,以自己的名义继续运行。 在这种操作模式中,公司以股权变动和产权流通来实现房地产公司的重新组合,可以避免被兼并公司的解散清算程序,有利于通过有实力的股东重新控制公司运作而实现其市场发展和顺利运作,并同时取得被兼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 但是,在公司兼并中,由于受让公司吸收转让公司并以自己的名义重新开发,受让公司本身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的相应资质;兼并公司吸收了被兼并公司的全部股权,其所有的债务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均由兼并公司承担;兼并后原被兼并公司被吸收,项目运作以兼并公司的名义进行,因此,公司开发的项目及土地使用权等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2)股权收购,指经由接收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而达到对原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转让公司无需消失仍可以自己的名义运作。这种操作方式由于转让公司没有被吸收,只是公司股东和股权发生变动,具有比公司股权兼并更灵活、更简便的操作性。 在股权收购中,因项目开发与运营仍以原公司的名义经营,收购公司本身未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对外债务仍由项目公司承担,仅是公司内部股东和股权比例发生变动,股东之间可以按股权比例或约定方式在股本金限额内承担责任;收购股东以分配股利的方式实现利益,因而对于原公司的资产,如开发项目审批文件和土地使用权等均不需办理项目变更手续。 三:以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利与弊 (一)此种转让方式的优点 1、转让程序操作简单

公司理财一些要注意的问题

?假设npv法则中项目的现金流以相同的折现率进行在投资为什么是错误的?

?系统性风险通常是不可分散的,而非系统性风险是可分散的。但是,系统风险是可以控制的,这需要很大的降低投资者的期望收益。

?风险资产的贝塔系数β可能为0,因为当贝塔值为0时,贝塔值为0的风险资产收益=无风险资产的收益,也可能存在负的贝塔值,此时风险资产收益小于无风险资产收益。

? 1.优先股和负债的区别有: ?1)在确定公司应纳税收入时,优先股股利不能作为一项利息费用从而免于纳税。从个人投资者角度分析,优先股股利属于应纳税的普通收入。对企业投资者而言,他们投资优先股所获得的股利中有70%是可以免缴所得税的。?2)在破产清算时,优先股次于负债,但优先于普通股。?3)对于公司来说,没有法律义务一定要支付优先股股利,相反,公司有义务必须支付债券利息。因此如果没有发放下一年优先股股利,公司一定不是被迫违约的。优先股的应付股利既可以是“可累积”的,也可以是“非累积”的。 公司也可以无限期拖延(当然股利无限期拖延支付会对股票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 2.有些公司可以从发行优先股中获益,具体原因有:?1)规范的公共事业机构可以将发行优先股产生的税收劣势转嫁给顾客,因此大部分优先股股票都是由公共事业机构发行的。 ?2)向国内税收总署汇报亏损的公司因为没有任何的债务利息可以从中抵扣的应税收入,所以优先股与负债比较而言不存在税收劣势。因此这些公司更愿意发行优先股。?3)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可以避免债务融资方式下可能出现的破产威胁。未付优先股股利并非公司债务,所以优先股股东不能以公司不支付股利为由胁迫公司破产清算。

土地整治工程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土地整治工程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发表时间:2019-07-19T16:07:21.63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作者:李刚瑞[导读]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为了顺应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建筑、企业管理、土地应用等各行各业的发展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土地开发而言,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为其开发的好坏不仅影响着房屋建筑、还影响着人们的吃穿住行。 广西南宁岩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南宁 530000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为了顺应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建筑、企业管理、土地应用等各行各业的发展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土地开发而言,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为其开发的好坏不仅影响着房屋建筑、还影响着人们的吃穿住行。土地的开发是一项十分复杂的过程,其不仅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也需要考虑后续的建筑等问题。目前,我国在土地开发整治中还存在许多的问题,本篇文 章主要分析了土地整治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合理的解决方法,旨在为土地整治的进步奉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土地整治;工程管理;对策土地开发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它影响着农业生产各个方面的发展,其次也影响着新农村的建设,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土地开发项目若较好,那么可以有效解决农产品产量低的问题,也能够高效的利用土地,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土地资源浪费。土地工程管理,就能够解决土地应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也能够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但是从目前我国土地管理项目来看,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我国农田划分较为琐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放置的土地以及荒废的土地较多,农村人们居住布局较散,土地利用率不高,这就要求土地管理提供对策,争取使得土地利用率有所提升。 1.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背景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向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注的重点问题。近些年来,上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对策,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意义。关于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则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上级部门严格要求并且重大的决策,早在2009年,上级就曾要求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使得土地利用率得到提高,整合土地的应用资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机制的改革,以及土地规模经营的改善,为顺应经济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土地整治必须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必须全面的按照要求为现代农业发展贡献力量。土地整治项目是一项基础的农业性工程项目,要想促进农业的不断进步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就需要不断的加强土地整治管理,使得土地生产等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2.土地整治工程及工程管理含义 2.1土地整治工程概念 土地整治工程的根本就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因为各方面原因而造成的土地荒废、破坏等,土地整治工程需将它们修复再次利用,或者对于还未开垦的土地进行开垦,以达到使用的目的。 对于土地整治工程,其划分为许多的细致的部分,比如有农业田地的整治管理、城镇工厂用地管理、以及土地综合开垦和整治等、在对土地进行工程管理中,还涉及到许多的技术性问题,以及土地整治的费用问题。 2.2土地整治工程管理 土地整治工程管理涉及到许多的步骤,比如设计、招投标、以及后续的工程管理等。 工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工程管理中包含许多的问题,对于土地整治工程管理而言,它是一个繁杂的过程,其中要有足够的土地整治知识、土地整治技术,并且还要应对土地管理中出现的应急性问题,只有完美的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够提高工程的有关利益。 3.工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我国针对土地整治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因为土地问题的多样性和突发性,土地整治工程中还存在许多的问题,这就导致了工程难以顺利实施。 3.1工程管理人员轮岗及中介项目负责人更换,引发工作难以继续 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涉及许多的重要步骤,其中关于工程项目进行前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设计规划、成本预算等都要经过反复的修改,最后形成最终稿。但若是在此过程中出现人员更换的问题,那么涉及工程项目的这些材料中的数据和观点难以保持一致,造成时间的浪费。针对于土地整治工程来说,其是一个长期工程,若是中介工程工作人员流动,那么对工程的顺利进行难免产生影响,中间可能会因为某些因素造成工程资料疏漏。还有,新的负责人员难以区分材料的版本,造成工程项目多版本的问题出现,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还会造成施工安全问题。 3.2工程生命周期长,而工程具体实施时间过短 土地整治工程从发展以来已经已有十来年,近些年来,上级政府对土地整治工程更加关注,有效的监督了土地整治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个项目工程通常由许多部分构成,要想土地整治工程顺利的完成,那么必须保证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纰漏,也正是因为多环节因素,使得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 从开始的可行性报告到经费预测再到施工以及验收,整个工程的完成有可能会耗时一年,有的甚至更长。若是保证每个环节的质量都有所保证,那么时间可能会更长,但是在工程施工中,许多的单位为了节省开支或者应上级要求,让工程在短时间内完成,这就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保障,后续产生工程安全问题,甚至让工程烂尾。 3.3中介机构与工程承担单位不能及时签订合同 在土地整治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招标过程中,会有取得的证明材料,通常以合同证明为主,但是从中介机构的反馈中可以得知,工程项目数量不少,但是却没有合同,许多的证明材料不具备法律效应。另外,因为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施工完结验收后,合同才开始签订,这中间等待了很长的时间,造成工程费用欠缺,甚至因为没有签合同,费用不支付。 3.4新增耕地数量与质量不能得到保障 土地整治工程中会出现新增土地造价假的现象。国家要求,土地新增需质量和数量都有所保障,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因为各方面的因素,导致新增土地数量作假,农民收不到应有数量的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造成土地整治工程管理无效果,要想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有效果,就必须首先整治数量作假的问题,杜绝作假问题的发生。 4.土地整治工程管理的对策

土地出让业务费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土地出让业务费 收费依据: 河北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冀财综字[1993]1号 征收部门: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单位 征收标准: 土地出让金总额或土地租金的2% 使用范围: 土地管理业务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之风险与防范

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之风险与防范 一、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支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4)以房地产抵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上述法律规定为“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了充分有力的法律政策支持。 二、对于公司股权转让操作方式。主要分为收购和兼并两种方式,即股权的并购。 (1)通过股权兼并方式实现的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股权兼并,指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公司的资产(包括其享有的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权利义务均转移给受让公司,由接受全部股权的公司以吸收的方式,以自己的名义继续运行。 在这种操作模式中,公司以股权变动和产权流通来实现房地产公司的重新组合,可以避免被兼并公司的解散清算程序,有利于通过有实力的股东重新控制公司运作而实现其市场发展和顺利运作,并同时取得被兼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 但是,在公司兼并中,由于受让公司吸收转让公司并以自己的名义重新开发,受让公司本身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的相应资质;兼并公司吸收了被兼并公司的全部股权,其所有的债务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均由兼并公司承担;兼并后原被兼并公司被吸收,项目运作以兼并公司的名义进行,因此,公司开发的项目及土地使用权等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2)股权收购,指经由接收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而达到对原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转让公司无需消失仍可以自己的名义运作。这种操作方式由于转让公司没有被吸收,只是公司股东和股权发生变动,具有比公司股权兼并更灵活、更简便的操作性。 在股权收购中,因项目开发与运营仍以原公司的名义经营,收购公司本身未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对外债务仍由项目公司承担,仅是公司内部股东和股权比例发生变动,股东之间可以按股权比例或约定方式在股本金限额内承担责任;收购股东以分配股利的方式实现利益,因而对于原公司的资产,如开发项目审批文件和土地使用权等均不需办理项目变更手续。 三:以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利与弊 (一)此种转让方式的优点 1、转让程序操作简单

土地资源、土地资产和土地资本间的关系

土地资本 什么是土地资本 土地资本的内涵 土地资源、土地资产和土地资本间的关系 土地资源、土地资产、土地资本间的转化 什么是土地资本 土地资本是指为改良土地而投入土地并附着在土地上的资本,属于固定资本的范畴。投入土地的资本,有的是短期的,如土壤物理和化学性质的改良、施肥等;有的是长期的,如平整土地,修建排灌设施,设置建筑物等。不论是短期投入,还是长期投入,都能提高土地的产出水平,增加土地收益,但是,“作为资本的土地带来的收入不是地租而是利息和经营利润”。在土地私有制下,当租约期满后,这些固定在土地上的资本就被土地所有者攫取,并成为他增加地租或提高地价的条件,而他如果再次将土地出租,地租量就会增加;如果将土地出卖,地价就会上涨。在中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耕种集体所有土地的农户,通过培肥地力所获得的收益归自己所有。承包期满土地上交集体或转包给其他农户时,可以获取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对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土地生产率,克服短期化掠夺式的经济行为,做到土地用养结合,使其得到永续利用,有重要的作用。 土地资本的内涵 狭义的土地资本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土地资本”,是指人们对已经变成生产资料的土地进行的投资。马克思曾把土地区分为“土地物质”和“土地资本”两个性质不同,而又密切联系的范畴。马克思指出:“资本能够固定在土地上,即投入土地,……称为土地资本。它属于固定资本的范围”。马克思讲的“土地资本”是从价值形式而言的,其实物形态则表现为“土地固定资产”。在这里,我们将土地固定资产定义为对土地物质本身进行开发,改良所形成的土地使用价值,如土地平整、培肥地力、建造水井、水渠、排水沟、道路等,即狭义的土地固定资产(不包括建造在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物等)。 另一方面,广义的土地资本,是指当土地被投入流通,在运动状态中能实现增值,给所有者带来预期收益的时候,就变成了土地资本。可见,土地资本与前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的运动性和增值性。 土地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财富。土地资产必须能带来收益,并具有可交换性。而土地资本则必须增值并具有流动性。 所谓土地资金,就是对土地的一种外在投入。 土地资源、土地资产和土地资本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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