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经济指标表格及相关电子图纸绘制要求请严格遵守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2018年12月目次1总则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2.1一般规定 (2)2.2图纸要求 (2)2.3设计说明 (4)2.4总平面图 (5)2.5建筑平面图 (7)2.6建筑立面图 (9)2.7建筑剖面图 (9)2.8专篇 (10)3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3)3.1图纸要求 (13)3.2设计说明 (14)3.3总平面图 (14)3.4建筑平面图 (15)3.5建筑立面图 (16)3.6建筑剖面图 (16)4附则 (17)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审批办理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明确建设项目办理的相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基础依据,结合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适用本技术规定。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1一般规定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文件应符合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以及相关城市规划和标准的要求。
2.1.2编制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2.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本技术规定的要求。
2.1.4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建筑专业的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剖面图和核增建筑面积专篇的图纸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
(20081007)《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
![(20081007)《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https://img.taocdn.com/s3/m/96f2e7be9e314332396893c9.png)
(20081007)《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二章标准构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一节一般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二节前引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节正文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第四节补充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第三章层次划分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一节层次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二节层次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三节附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四章格式编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五章引用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六章编写细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一节一般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二节典型用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三节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四节公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第五节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第六节数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第七节量、单位的名称及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第八节标点符号和简化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第九节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第七章条文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第八章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0081007)《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建标[2008]182号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解放军总后基建部,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管理,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质量,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尚未报批的工程建设标准,均执行新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图绘制规定

关于印发《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面图绘制规定》的通知文字〖大中小〗浏览:100次关于印发《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面图绘制规定》的通知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的报建行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并为下一步数字化管理奠定基础。
经我局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面图绘制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后市区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的总平面图绘制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不予受理。
咸阳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面图绘制规定一、总平面图应按照《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和本规定的要求绘制。
二、总平面图上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建设工程的用地边界线;2、建设工程用地外相邻建(构)筑物及层数(用地外80米范围);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中已建的、保留的建(构)筑物、树木等;4、规划的建(构)筑物(含配建设施);5、规划建(构)筑物的外包尺寸和相互间距(含与相邻保留建(构)筑的间距)尺寸;6、建设工程总体规划设计中的道路、室外停车场、绿化用地等,其中绿化用地和室外停车场必须以文字标注;7、建设工程场地的规划地坪标高;8、总平面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表;9、图题、图例和比例尺。
图题应包括:项目名称(主题)、图名(副题)。
图例设计应符合相关制图标准。
比例宜为1:500或1:1000。
10、风向玫瑰和指北针,风向玫瑰应与指北针相结合,必须使用咸阳风向玫瑰。
11、有关说明。
三、总平面图上规划建筑物除按一般的要求表示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拟报建的规划建筑物的平面形状按建筑物的最外墙边线用粗实线绘制;2、建筑物底层架空部分和地下室的范围用虚线表示,虚、实线有重叠的或图面难以表达清楚的用文字进行说明;3、规划建筑物的层数(含退层等变化层次的)用“数字+F”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4、在规划建筑物的正中标注建筑物的楼号,标注方式为:01幢,02幢,……;四、规划建筑物以相邻现状建筑物、道路等为参照物进行定位,在总平面图上标注规划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道路等之间的方位关系及相对尺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图纸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图纸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图纸要求一、总平面设计图纸1、场地的区域位置2、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地位尺寸),道路红线,用地界限。
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包括: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及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4、拟建主要建、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油库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并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
5、场地内拟建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场地车行及人行出入口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表示。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7、建筑与用地界限及道路红线等“六线”之见的距离、建筑间距。
8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图纸比例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包括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基地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包括地上层数及地下层数)、建筑高度等指标。
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同,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特征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项目中的住宅总建筑面积、户数、单套住宅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医用建筑中的门诊人次、病床数;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还应按相应规定执行。
10、说明栏内应注写:尺寸单位,坐标及高度系统名称、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11、反应方案特性的分析图: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组织、停车场的布置、停车泊位数)、地行分析(地形复杂时应补充竖向设计图)、日照分析等。
二、建筑单体设计图纸1、平面图应表示的内容:1)建筑平面的总尺寸、开间、进深尺寸或柱网尺寸;2)各主要使用空间的功能及名称;3)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柱网、承重墙位置;4)各楼层地面标高、屋面标高;5)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6)底层平面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和编号,并应指示指北针;7)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8)图纸名称、比例。
(完整版)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5—2010

CECA/GC5—2010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主编部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施行日期:2010年3月1日(试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0]00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执业或从业行为,规范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编号为CECA/GC5—2010,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二日前言为了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质量,规范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文件组成及表格格式,编制依据,编制办法,预算审查,质量管理等。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依据本规程,对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咨询成果进行检查。
本规程首次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的形式发布,因行业的特殊性等因素,难免会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时补充和完善。
本规程的主编、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审核人:主编单位: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参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主要起草人:沈维春张天文董士波陈光云马楠许龙审核人:马桂芝吴佐民目录(一)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文件组成及表格格式41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组成42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文件表格格式43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签署5.编制依据86.编制方法861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组成862单位工程预算的编制863综合预算和总预算编制864建筑工程预算编制965安装工程预算编制966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组成96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968调整预算的编制97.预算审查108.质量管理10附录A工程预算封面、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式样11附录B工程预算表及附表格式15本规程用词说明33附:条文说明 (37)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查.提高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查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常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电子报批技术规定(试行)2009年7月第1章概述1.1绘图总则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必须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进行设计,严格采用常州市坐标系作图。
不得修改现状地形、地物的坐标位置,图不能进行旋转、平移等坐标变换,(X坐标轴的方向必须指向正东,Y轴方向必须指向正北)。
长度单位采用米制,1个绘图单位代表1m,标注精度为两位小数。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必须采用AutoCAD软件进行设计,数据格式为:AutoCAD(2006)DWG.字库必须采用AutoCAD自带字库。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必须包含技术规定中的所有规范图层,允许在此基础上提供其它所需图层。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绘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定中第二章定义的数据分层及属性设置规则.所有规范图层上不允许出现其它图形元素,也不允许图形元素出现串层。
5.绘制的各类线型图形元素,线型必须采用AutoCAD自带线型类型,各类要求是封闭多义线的图形元素自身的节点和线段严禁重叠、自交叉。
1)图形中,需要算面积或输入属性的线段应连接成一条pline 线。
2)同一封闭多边形,不应出现重复线段。
不得出现如下两种情况,如图1—1 (a)、1—1 (b):图1—1 (a)同一封闭多边形中存在重复线段图1-1 (b) 同一封闭多边形画了两遍3)相邻多边形,邻接边连续部分必须完全重,如图1-2(a):图1—2(a) 邻接边连续部分完全重合,这种重复符合要求,不得出现邻接边连续部分,部分重合的情况,如图1-2(b):图1-2(b)邻接边连续部分重复,不完全重合, 这种重复不符合要求。
4)图形中,封闭多边形的填充色块不得出现重叠部分,若大色块必须含有小色块,大色块和小色块应存在相邻边,且不能重叠.不得出现大小色块相互重叠的情况,如图1—4。
图1—4 填充色块不得互相重复5)允许包含和重叠的情况:用地范围允许包含其他实体;不同层次的基底层、外廓层等可以允许相互包含和重叠。
建筑设计图纸编制及审核规范

建筑设计图纸编制及审核规范第1章设计图纸编制基本要求 (4)1.1 设计图纸格式 (4)1.2 图纸标注规范 (4)1.3 图纸绘制技巧 (4)第2章设计图纸分类及命名规则 (4)2.1 设计图纸分类 (4)2.2 图纸命名规则 (4)2.3 设计图纸归档 (4)第3章建筑平面图设计 (4)3.1 平面图布局 (4)3.2 平面图标注 (4)3.3 特殊平面图设计 (4)第4章建筑立面图设计 (4)4.1 立面图布局 (4)4.2 立面图标注 (4)4.3 立面图细部设计 (4)第5章建筑剖面图设计 (4)5.1 剖面图布局 (4)5.2 剖面图标注 (5)5.3 特殊剖面图设计 (5)第6章建筑结构图设计 (5)6.1 结构图分类 (5)6.2 结构图标注 (5)6.3 结构图绘制技巧 (5)第7章建筑设备图设计 (5)7.1 设备图分类 (5)7.2 设备图标注 (5)7.3 设备图绘制技巧 (5)第8章建筑电气图设计 (5)8.1 电气图分类 (5)8.2 电气图标注 (5)8.3 电气图绘制技巧 (5)第9章建筑通风空调图设计 (5)9.1 通风空调图分类 (5)9.2 通风空调图标注 (5)9.3 通风空调图绘制技巧 (5)第10章建筑给排水图设计 (5)10.1 给排水图分类 (5)10.2 给排水图标注 (5)10.3 给排水图绘制技巧 (5)第11章建筑消防图设计 (5)11.2 消防图标注 (5)11.3 消防图绘制技巧 (5)第12章设计图纸审核与验收 (5)12.1 审核流程及要求 (5)12.2 审核内容与标准 (5)12.3 图纸验收及归档 (6)第1章设计图纸编制基本要求 (6)1.1 设计图纸格式 (6)1.1.1 封面要求 (6)1.1.2 图纸编号 (6)1.1.3 图纸比例尺 (6)1.1.4 图纸幅面 (6)1.2 图纸标注规范 (6)1.2.1 尺寸标注 (6)1.2.2 文字标注 (6)1.2.3 符号标注 (6)1.2.4 颜色标注 (6)1.3 图纸绘制技巧 (6)1.3.1 线型选择 (6)1.3.2 线宽设置 (7)1.3.3 填充图案 (7)1.3.4 视图布局 (7)1.3.5 细节处理 (7)1.3.6 检查与修改 (7)第2章设计图纸分类及命名规则 (7)2.1 设计图纸分类 (7)2.2 图纸命名规则 (8)2.3 设计图纸归档 (8)第3章建筑平面图设计 (8)3.1 平面图布局 (8)3.1.1 布局原则 (9)3.1.2 布局方法 (9)3.2 平面图标注 (9)3.2.1 尺寸标注 (9)3.2.2 文字标注 (9)3.2.3 符号标注 (10)3.3 特殊平面图设计 (10)3.3.1 屋顶平面图 (10)3.3.2 楼梯平面图 (10)3.3.3 剖面图 (10)3.3.4 大样图 (10)第4章建筑立面图设计 (10)4.1 立面图布局 (10)4.3 立面图细部设计 (11)第5章建筑剖面图设计 (11)5.1 剖面图布局 (12)5.1.1 房间剖面形状与尺寸 (12)5.1.2 层高与净高 (12)5.1.3 建筑空间组合 (12)5.2 剖面图标注 (12)5.2.1 墙、柱及其定位轴线 (12)5.2.2 剖切内容 (12)5.2.3 标高与尺寸 (12)5.3 特殊剖面图设计 (12)5.3.1 复杂结构剖面 (12)5.3.2 立体停车库剖面 (12)5.3.3 绿色建筑剖面 (12)5.3.4 老年人设施剖面 (12)第6章建筑结构图设计 (13)6.1 结构图分类 (13)6.1.1 平面结构图 (13)6.1.2 立面结构图 (13)6.1.3 剖面结构图 (13)6.1.4 三维结构图 (13)6.2 结构图标注 (14)6.2.1 尺寸标注 (14)6.2.2 文字标注 (14)6.2.3 符号标注 (14)6.3 结构图绘制技巧 (14)第7章建筑设备图设计 (15)7.1 设备图分类 (15)7.2 设备图标注 (15)7.3 设备图绘制技巧 (15)第8章建筑电气图设计 (16)8.1 电气图分类 (16)8.2 电气图标注 (16)8.3 电气图绘制技巧 (17)第9章建筑通风空调图设计 (17)9.1 通风空调图分类 (17)9.2 通风空调图标注 (17)9.3 通风空调图绘制技巧 (18)第10章建筑给排水图设计 (18)10.1 给排水图分类 (18)10.2 给排水图标注 (19)10.3 给排水图绘制技巧 (19)第11章建筑消防图设计 (19)11.2 消防图标注 (20)11.3 消防图绘制技巧 (20)第12章设计图纸审核与验收 (20)12.1 审核流程及要求 (20)12.1.1 审核流程 (20)12.1.2 审核要求 (21)12.2 审核内容与标准 (21)12.2.1 审核内容 (21)12.2.2 审核标准 (21)12.3 图纸验收及归档 (22)12.3.1 验收 (22)12.3.2 归档 (22)以下是建筑设计图纸编制及审核规范的目录:第1章设计图纸编制基本要求1.1 设计图纸格式1.2 图纸标注规范1.3 图纸绘制技巧第2章设计图纸分类及命名规则2.1 设计图纸分类2.2 图纸命名规则2.3 设计图纸归档第3章建筑平面图设计3.1 平面图布局3.2 平面图标注3.3 特殊平面图设计第4章建筑立面图设计4.1 立面图布局4.2 立面图标注4.3 立面图细部设计第5章建筑剖面图设计5.1 剖面图布局5.2 剖面图标注5.3 特殊剖面图设计第6章建筑结构图设计6.1 结构图分类6.2 结构图标注6.3 结构图绘制技巧第7章建筑设备图设计7.1 设备图分类7.2 设备图标注7.3 设备图绘制技巧第8章建筑电气图设计8.1 电气图分类8.2 电气图标注8.3 电气图绘制技巧第9章建筑通风空调图设计9.1 通风空调图分类9.2 通风空调图标注9.3 通风空调图绘制技巧第10章建筑给排水图设计10.1 给排水图分类10.2 给排水图标注10.3 给排水图绘制技巧第11章建筑消防图设计11.1 消防图分类11.2 消防图标注11.3 消防图绘制技巧第12章设计图纸审核与验收12.1 审核流程及要求12.2 审核内容与标准12.3 图纸验收及归档第1章设计图纸编制基本要求1.1 设计图纸格式1.1.1 封面要求设计图纸应具备彩色封面,颜色宜选用浅蓝色硬皮,以突显正式性和规范性的特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2018年12月目次1总则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2.1一般规定 (2)2.2图纸要求 (2)2.3设计说明 (4)2.4总平面图 (5)2.5建筑平面图 (7)2.6建筑立面图 (9)2.7建筑剖面图 (9)2.8专篇 (10)3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3)3.1图纸要求 (13)3.2设计说明 (14)3.3总平面图 (14)3.4建筑平面图 (15)3.5建筑立面图 (16)3.6建筑剖面图 (16)4附则 (17)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审批办理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明确建设项目办理的相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基础依据,结合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适用本技术规定。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1一般规定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文件应符合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以及相关城市规划和标准的要求。
2.1.2编制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2.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本技术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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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1 一般规定(1)本规则适用于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图纸,不包括规划许可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本规则不适用于零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私房翻建工程规划许可。
(3)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确保填报指标与图纸的实际指标严格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严格一致。
(5)凡在规划审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情节轻微的,退回重新报审;情节严重的,除作退案处理,还将视情况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作出警告、通报建设局、在媒体和网站上通报批评等处理:①虚报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经济技术指标;②纸质图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③虚报日照间距,造成自身或相邻建筑不满足日照要求的;④建筑效果图弄虚作假,与平面、立面明显不对应的;⑤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未经批准对已审批的方案随意改动的。
2 图纸要求2.1 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的报建图纸要求2.1.1装订和份数要求(1)报建图纸一般图幅为A3 ,装订成册,一式两份;(2)与纸质文件严格一致的光盘1 份:加贴标签并进行包装,在光盘本身及包装袋上分别盒) 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方案日期等;(3)工程总平面图一式五份(审查通过后返还四份,供建设单位报其他部门审批使用)2.1.2印章要求应在文本扉页中标明:(1)建设单位名称、盖建设单位的印章;(2)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名称、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3)其他顾问公司单位名称、印章。
2.1.3设计说明及分析图对于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应进行设计分析及专项规划:(1)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 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等;(3)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设计说明:包括方案特色构思、用地功能布局、建筑空间布局、环境景观设计、公建项目布局等;②区位分析;③现状分析:包括现状地形、现状建筑、现状环境等;④绿地系统规划:包括绿地总面积、绿地分类、绿地布局等;⑤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包括路网结构、道路分级、停车场库布局、停车设置标准、规划设置的停车泊位数等;⑥竖向规划:竖向规划构思、室内外地坪标高设计、道路坡度、坡向、标高设计及地面排水坡向设计等;⑦分期实施规划。
2.1.4彩色总平面图(1)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 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等;(3)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建设用地红线、道路、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②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③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④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相邻建筑间距;⑤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
2.1.5工程总平面图(1)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折叠成A3 或A4 图幅;(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为1/500 ,制图单位为米;(4)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场地四界(用地红线)的坐标及各类规划控制线(规划道路红线、地下管线控制线、高压走廊控制线、城市绿地控制线、规划河道蓝线、风景区保护范围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控制线等),必须表达规划外部条件的地形图;②分期建设的应以图例和文字明确区分本期申报、已申报和后期申报的各部分内容;③拟建建筑外廓线按建筑物的最外墙边线用粗实线绘制;建筑屋顶平面(含坡屋顶屋脊线和退层等)应当以细实线绘制;地下室外廓线应当以粗虚线表示;建筑基底外廓线应当以细虚线表示(参照附图1);④拟建建筑的角点坐标(最外墙边角点)、外包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包括架空层;有阁楼层的以N+1 表示),设计标高;⑤拟建建筑(地下室)最外墙边后退周边道路、相邻建筑、地物、名木古树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间距;⑥有日照间距计算要求的(须做日照分析的除外),应以加粗点划线注明遮挡建筑遮阳线(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一的计算规则),并注明该遮阳线距相邻建筑的日照间距L1,应同时以数值和日照间距系数表示(参照附图1);⑦道路:主要道路宽度、标高、中心线坐标,注明消防车道;⑧停车场:应当标明停车位、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⑨广场、绿化布置示意等环境设计有关内容,用封闭多义线(Pline )勾绘出绿地计算范围(植草砖按一半绿地面积计算);⑩总平面图的图层和线型标准应符合附表4 规定的标准;⑾ 其他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2003年版)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2.1.6管线综合规划图(1)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折叠成A3 或A4 图幅;(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与相应阶段的总平面图一致;(4)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现状电力、电信、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管线情况(位置、规格),规划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等管线的平面布置规划图;规划管线应当用粗线表示,现状管线与规划管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分;②变电房、开关房、电信设备用房、水泵房、化粪池、燃气等管线设施的位置、规模;③管线规格、排水方向、坡度、主要控制节点的地面高程、管道高程及埋深;④容量预测:计算方法、指标及计算成果;⑤图层和线型标准应符合《苏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标准》。
2.1.7经济技术指标:(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期建筑面积、各类分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数、停车比例等(参照附表1) ;居住区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还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2)有多个单体的建设工程,应填报本期申报建筑明细表( 参照附表2) ;(3)停车位汇总表(参照附表3) ;2.1.8彩色效果图(1)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 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2)图纸应当与平面、立面严格对应,真实反映建筑造型、材质和色彩;(3)应尽可能反映真实的背景环境;(4)群体建筑应有鸟瞰效果图;(5)主要建筑应有单体效果图。
2.1.9建筑单体设计图2.1.9.1平面图(1)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图幅为A3 打印纸;(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首层应当标注)、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 、1/150 、1/200 、1/300 等;(4)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各层面积数据(分列计入容积率面积与不计入容积率面积),用封闭多义线(Pline ) 勾绘出面积计算范围,图层和线型标准应符合附表4 规定的标准;②各部分平面功能名称;③停车库应当标明车辆停放位置、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转弯半径和坡度等;④有日照间距计算要求的(须做日照分析的除外),屋顶平面应以加粗点划线注明遮挡建筑遮阳线及标高(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一的计算规则);⑤其他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2003年版)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1.9.2立面图(1)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图幅为A3 打印纸;(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 、1/150 、1/200 、1/300 等;(3)建筑四周立面,图纸比例应当一致;(4)注明表面材质、色彩、檐口高度、建筑高度(坡屋面屋脊)、最高点高度(局部突出部分);(5)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2.1.9.3剖面图(1)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图幅为A3 打印纸;(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应当与立面图一致;(4)注明檐口高度、建筑高度(坡屋面屋脊)、最高点高度(局部突出部分);(5)有日照间距计算要求的(须做日照分析的除外),注明遮挡建筑遮阳点位置、标高并以虚线画出日照控制线(参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二);(6)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2.2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图纸要求2.2.1装订和份数要求(1)报建图纸折叠成A4 图幅,按幢装订,并保持装订后的平整,一式两份;(2)与纸质文件严格一致的光盘1 份:加贴标签并进行包装,在光盘本身及包装袋 (盒) 上分别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日期等;(3)提供此次申报图纸的总目录清单。
2.2.2相比已批准的方案,施工图有下列情况者,需重新报方案审定(1)总体布局有明显改变的;(2)建筑造型有明显改变的;(3)经济技术指标有较大调整的;(4)影响日照分析和日照间距的。
2.2.3设计说明及指标(1)与已批准的方案不同点的说明(2)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同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送审方案的要求。
2.2.4建筑工程总平面图(1) 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折叠成A 4图幅;(2) 其余要求同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送审方案的要求。
(3)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 -2001 )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2.5彩色效果图(1) 图纸应当与施工图的平面、立面严格对应;(2) 其余要求同核发方案审定意见书送审方案的要求。
2.2.6建筑单体施工图(1) 包括平面、立面和剖面(2) 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3年版)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表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备注:1. 主体建筑面积指符合《规划设计意见书》规定的用地性质的主要建筑面积;2. 公共服务建筑面积指《规划设计意见书》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其它建筑面积包括应计入容积率的地上车库,门卫房等建筑面积;4.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应符合《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指标核定规则》的规定。
5.单位数指《苏州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中规定的计算单位。
表1-2 本期申报建筑明细表备注:1. 主体建筑面积指符合《规划设计意见书》规定的用地性质的主要建筑面积;2. 公共服务建筑面积指《规划设计意见书》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其它建筑面积包括应计入容积率的地上车库,门卫房等建筑面积;4.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应符合《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指标核定规则》;5.建筑类型和单位数根据《苏州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中的规定;6 .有阁楼层的以N+1 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