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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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规章制度(3篇)

实践教学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及成人教育等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相关部门和教师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实践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应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管理和服务。

第七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各学院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实践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实践教学总体规划和政策,各学院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3.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4. 具有较高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第三章实践教学内容与要求第十条实践教学内容应与理论教学内容相衔接,体现专业特色,满足学生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培养的需要。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实验教学:通过实验操作,使学生掌握基本实验技能,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2. 实习教学:通过在企业、事业单位等实习基地进行实习,使学生了解行业现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3. 实训教学:通过模拟或真实的工作场景,使学生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社会实践教学: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5. 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提高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3篇)

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学生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工作,确保实践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实践教学计划与实施第四条实践教学计划应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与理论教学计划同步制定、同步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明确实践教学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考核要求。

第六条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基础性与先进性相结合;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结合;4. 开放性与创新性相结合。

第七条实践教学实施应包括以下环节:1. 实践教学准备: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准备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资源,并制定详细的教学方案。

2. 实践教学过程:教师应按照教学方案,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操作,指导学生掌握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实践教学考核: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和考核要求,对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考核,并给予评价。

第三章实践教学资源与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加大对实践教学资源的投入,包括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

第九条实践教学资源应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分配,确保实践教学的需要。

第十条实践教学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基地应与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机会。

第四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考核内容应包括:1. 实践操作技能;2. 实践成果;3. 创新能力;4. 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评价应采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课程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课程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课程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本科及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课程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注重实践教学与课程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相结合,提高实践教学的社会效益;(四)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二、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院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实践教学活动,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实践教学应与课程教学同步进行,实践教学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第八条实践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应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

第九条实践教学应注重过程管理,建立实践教学记录制度,确保实践教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学院应定期对实践教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实践教学。

三、实践教学内容与要求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内容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结合,体现专业特色。

第十二条实践教学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基础实验: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和科学素养;(二)综合实验:提高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设计性实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设计能力;(四)实习实训:让学生了解行业现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五)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六)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要求如下:(一)学生应积极参加实践教学活动,认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二)学生应掌握实践教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三)学生应注重实践教学中的团队合作,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四)学生应认真撰写实践教学报告,总结实践经验。

实践课程教学管理规定(3篇)

实践课程教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践课程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学院开设的所有实践课程,包括实验课、实习课、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课程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3. 坚持规范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4.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实践教学体系。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学院设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实践教学的宏观管理和决策。

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各实践教学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实践教学办公室实践教学办公室是实践教学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实践教学计划;2. 组织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3. 监督检查实践教学实施情况;4. 组织实践教学评估和考核;5. 协调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第六条实践教学师资队伍1. 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应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行业专家。

2. 专职教师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实践教学任务。

3. 兼职教师和行业专家应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高的实践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指导。

第三章实践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七条实践教学计划1. 实践教学计划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制定,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学时和考核方式。

2. 实践教学计划应与理论教学计划相衔接,形成有机整体。

第八条实践教学实施1. 实践教学应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内容,确保实践教学时间。

2. 实践教学应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如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3. 实践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九条实践教学考核1. 实践教学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如平时成绩、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

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外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第三条校外实践教学是指学生在我校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组织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第四条校外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三)注重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四)注重实践教学的安全和规范,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校外实践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学院成立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审核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协调解决校外实践教学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校外实践教学成果的总结和推广。

第九条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本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三)协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选建和管理;(四)监督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实施;(五)总结和推广校外实践教学成果。

第十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选建和管理:(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和设施;2. 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和经验;3. 具有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学院应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学院应定期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评估,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企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企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类学生、教师和企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实践教学是指学生在企业环境下,通过实际操作、项目实践、实习实训等方式,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教学活动。

第四条企业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二)学生为主体原则;(三)校企合作原则;(四)全过程管理原则。

第二章实践教学计划第五条企业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实践教学目标;(二)实践教学内容;(三)实践教学时间;(四)实践教学方式;(五)实践教学考核方式;(六)实践教学保障措施。

第六条实践教学计划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制定,经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实践教学实施第七条企业实践教学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一)企业选择与对接;(二)实践教学方案制定;(三)学生选拔与分组;(四)实践教学开展;(五)实践教学考核;(六)实践教学总结。

第八条企业选择与对接:(一)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实践教学基地的稳定性和教学质量;(二)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求;(三)企业应具有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第九条实践教学方案制定:(一)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组织教师与企业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二)实践教学方案应包括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式、考核方式等;(三)实践教学方案应经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学生选拔与分组:(一)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实践教学方案,对学生进行选拔;(二)选拔应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三)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将学生分组,每组人数不宜过多,以便于管理和指导。

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药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学院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生产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三条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践为主,理论联系实际;2. 注重过程,强化考核;3. 教学相长,促进教师和学生共同发展;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药学院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2. 组织协调实践教学资源,确保实践教学条件;3. 审核实践教学计划,监督实践教学过程;4. 评估实践教学效果,提出改进措施;5. 培养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第六条药学院设立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实践教学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2. 负责实践教学资源的调配和管理工作;3. 负责实践教学过程的监督和考核;4. 负责实践教学成果的收集和整理;5. 负责实践教学信息的报送和反馈。

三、实践教学计划及实施第八条药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生产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

第九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标;2. 实践教学内容;3. 实践教学方式;4. 实践教学时间;5. 实践教学考核标准;6. 实践教学资源需求。

第十条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2. 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4. 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计划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确保实践教学时间;2. 实践教学活动应结合理论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实践教学活动应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4. 实践教学活动应加强师生互动,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中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中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职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实践教学应紧密结合行业需求,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

2. 实效性原则:实践教学应注重效果,确保学生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

3. 安全性原则:实践教学应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保障性原则: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教学条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中职学校应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活动;2. 负责实践教学资源的配置与维护;3. 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4. 指导、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的实施;5. 负责实践教学成果的评估与总结;6. 处理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 实践教学计划管理制度;2. 实践教学师资管理制度;3. 实践教学设备与场地管理制度;4.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制度;5. 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制度;6. 实践教学事故处理制度。

第三章实践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七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标;2. 实践教学内容;3.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4. 实践教学地点;5.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6. 实践教学资源需求。

第八条实践教学计划应经学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2. 实践教学设备与场地应满足实践教学需求,确保学生安全;3. 实践教学过程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4. 实践教学过程应加强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5. 实践教学过程应注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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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实习、实训管理是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管好用好实习、实训室,充分发挥实习、实训室的作用是提高实习、实训教学效果的必要保证。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专业的实训原理、器材和实训技术、步骤及安全措施;承担本实训室的器材、设备的管理和其他具体工作。

一、实习、实训工作常规1.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业务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实习、实训室器材的领用登记、出借记录、各类实训记录、仪器损坏记录、报废及赔偿等制度。

每学期必须对实训室的实物清点一次,并做到帐帐相符,物物相符,逐步建立实训室资料档案。

3.实习、实训室的专用设备不准随意外借,不可移作他用。

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审批,方可动用。

4.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要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要熟悉各类器材的构造、原理、性能、保养等注意事项,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5.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根据各学科的教学进度,有计划地为实训准备好各种仪器,努力提高实训准备效率。

6.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要辅导学生进行实训,要重视实训教学研究,并能制作一些教具、学具,开展课外活动。

7.实训室、实习室、储藏室必须做到清洁、整洁,仪器存放合理,有规律,室内不得存放有害设备的物品,危险品与剧毒品应专柜储藏。

8.实习、实训室内消防设备、电源设备必须经常检查,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9.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每次使用前后,应检查各室的水、电、空调、电脑及实训设备等,确保安全。

并按学校5S管理要求由实管理员进行签收。

二、学生实习、实训行为规范1.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对实训的讲解,明确实训目的,理解实训原理,掌握实训步骤,清楚实训设备的特性;开始操作前要征询教师同意,听从指导教师指挥安排。

2.注意实训安全。

爱护实训器材,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按学校物质财产管理办法处理。

3.按指定位置做指定实训。

非本次实训所用的仪器、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实训时要精心操作,细心观察实训现象,认真记录各种原始实训数据,原始记录要真实完整。

4、学生在实训前必须认真学习实训的有关规定,实习过程中要按教学计划的规定独立完成和分析所做实验,实习结束后按时完成实训报告,并按时送交指导教师批阅。

5.完成实训后所得数据必须经指导教师签字,认真清理实训器材,将仪器恢复原状,方可离开实训室。

6.学生在实训期间要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实训。

7.实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用品,头发较长的同学必须戴好工作帽,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凉鞋、拖鞋、戴围巾上岗操作。

如有违反规定的禁止参加实训。

8.实训期间不得串岗、大声喧哗、打闹;操作设备时不得聊天,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

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动用非指定实验、实训设备仪器等。

9.爱护国家财产,维护保养好实验实训设备是每位同学的责任。

经常保持工作场地整洁卫生,用过的实验实训设备要摆放整齐,丢失及非正常损坏的物品要按有关规定主动赔偿。

10.每位学生实训结束后,要将所使用的设备及场地擦、扫干净。

11.实践考核不准替考,如发现作弊行为,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学生实训必须遵守实训场所上下课实训考勤制度,遵守实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训。

三、实习、实训考勤制度 1.学生实习必须遵守实训上下课考勤制度,遵守实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习。

2.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

3.学生请病假,必须持医务室证明。

4.学生请假批准手续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做好考勤记录,作为考核实习成绩依据之一。

四、实习、实训安全制度 1.实训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重要基地,安全工作是进行实训重要保证,各实训室要设安全员,负责本实训室安全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2.实训室要有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及器材,各种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准挪用。

3. 易燃、易爆、剧腐蚀、剧毒药品要按有关规定领取和存放,严格按照领取、使用、保管办法执行。

4. 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布局合理,室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和与实训无关的杂物,要经常保持室内及仪器设备整洁,创造文明的实训教学环境。

5.学生必须按规定着装,作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服必须紧袖。

头发较长的同学必须戴好工作帽,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凉鞋、拖鞋、戴围巾上岗操作。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上机操作。

6.实训操作时,如有多人操作一台设备的情况,只允许一人操作,其他人不得随便搬动设备上的任何手柄和开关。

7.未经同意,不准动用、扳动、启动非自用设备及其电闸、开关和消防器材。

8.不准在实训室内追逐、打闹、喧哗。

9.学生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若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指导教师要及时批评教育。

不听从指导或多次违反的,要令其检查或暂停实训,情节严重的,实训成绩不予通过,并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五、实验实训材料领用制度 1.为加强实训材料、做到合理配用、保证供应、减少浪费,以确保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

2.依据各专业实训教学计划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后由总务科进行材料采购,在实训前采购完毕,由实训室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建立使用记录。

3.所有实训用材料进行统一管理、配用。

4.原材料、辅助材料的领用依据实训教学计划按实训阶段进行领取,并填写领用单,经负责人的签批后方能领用。

5.对于无计划的用料,应由专业教师申请,审核批准后采购入账,再进行领用。

6.所有领料都要填写领料单。

领料单应填明物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或物料用途,由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发放。

六、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1.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认真做好实习、实训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实习实训教案、授课计划、实习实训材料等),熟悉学生所在专业和所实习实训工种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学生实习实训所用设备等。

对实训设备和器材要仔细检查,认真管理,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3.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早退,不窜岗、离岗。

4.提前制定学期实习实训教学计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的实训工作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保证实习实训教学质量。

5.实习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做好学生技能训练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生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7.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指导教师无论何种原因,不得中途离开实习实训室。

8.及时规范的填写有关实习实训登记表,特别是实验实训设备有故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在《设备使用登记本》上,以便管理员报修。

9.每次实习实训结束前,应督促学生及时清点好各自实习工具并做好实习实训场地的卫生清扫,做好实习实训结束后的“五关”(关设备、关水、关电、关窗、关门)。

并按学校5S管理要求由实管理员进行签收。

10.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程,爱护实习实训器材,坚持清洁制度,保持实训室整洁,培养学生养成文明安全生产的习惯。

11.认真听取其他实训指导教师、学生们的意见,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学校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技术和教学水平。

1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搞好教学指导人员、辅助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14.负责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的考核,并做到公正、准确、及时。

15.实习、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实习、实训基地,更不得将实习实训室的备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领导批准。

16.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17.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应经常性地对专业设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能够认真的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实习、实训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负责实习实训室内的管理工作和实习实训设备、器材、仪表等保管。

2.验收和检查实习实训设备的购置。

并及时建帐入库。

对一些重要的仪器设备应会同实习、实训的教师进行认真地检查验收。

3.所有设备应按固定资产和消费材料分类建帐,分类保管,并经常进行清仓和查对。

4.重要的精密度较高的设备和仪器要按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

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和防潮措施;定期检查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及时向实习实训中心报告。

如有损坏丢失现象应分析和找出原因,追究责任。

5.发放物品时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并主动做好废品和半废品的回收工作。

6.协同专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认真检查设备和工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对需维修的要及时上报安排维修。

7.按照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做好实验实习实训前的准备工作,并能协助实习、实训教师指导学生。

8.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逐步熟悉和熟练使用仪表、设备和工量器具。

9.协助实习实训教师维持好实习实训场所内的教学秩序。

出现实习、实训教学事故应及时处理。

八、实习、实训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为了维护正常实习、实训教学秩序,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在出现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时能得到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实训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1.实训教学事故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实训教学事故):(1)在实训教学管理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及有关法规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2)实训指导教师无故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醉酒后上课,造成不良影响。

(3)实训指导教师不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或随意更改实验实训教学内容。

(4)实训指导教师擅自取消教学大纲规定的实训内容,造成学生实训达不到相应要求。

(5)因实训指导教师擅离职守、管理不严,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在实训操作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设备、器材受到严重损失。

(6)由于实训指导教师违反设备操作规范,致使教学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影响正常实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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